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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惊情百年 ...

  •   惊情百年2
      麦修斯伯爵显然是刚刚精心地梳洗打扮过。他表情严肃,纯白的短发整齐光亮。艾俄罗斯能够闻到他身上飘散着一股若有若无的,拘谨的古龙水的香味。他穿着纯黑的燕尾服,除了那双深沉的暗蓝眼睛和艳红的薄唇之外,他的全身上下除了黑就是白,没有其他颜色。
      不过他可不是小陈。艾俄罗斯心想着。
      这么想的时候,麦修斯伯爵已经很客气地握住他的手了,血族的手骨节分明,但是没有温度。
      艾俄罗斯有点介意,不过他也不好意思明说。
      不过,令他高兴的是,他终于不用被人选作舞伴去舞池里跳舞了,艾俄罗斯除了最基本的交际舞之外,就没有学过其他的舞步了,去舞池里跳舞,就相当于直接丢人现眼。这时候,麦修斯将两个人引到一张空闲的桌旁坐下。
      “总觉得像是有事要对我们说一样。”艾俄罗斯心想。
      麦修斯只是同两人说些普通的话题,也没有多说其他的话。撒加也让他说,之后,他悄悄地用小宇宙对艾俄罗斯说:“麦修斯伯爵即将进阶侯爵,不过,真可惜,
      过了片刻,他将话题引到求助的方面来了:“鄙人有一件无法说出口的事情想要获得帮助,两位阁下可能不乐意,不过,鄙人还是希望两位能够提供一些建议。”
      “什么事情?”艾俄罗斯好奇地问。
      “看来这件事情是一件与阁下息息相关的事情,所以我们会尽力地帮助阁下。”撒加立刻说。
      麦修斯郑重地点了点头,之后,他向空中伸开手,一个首饰盒凭空出现在他的掌心。这只首饰盒可不是用塑料做的,而是用通体透明的水晶石,在幽暗的大厅之中,首饰盒闪动着迷幻的光泽。盒子的精美,也说明了麦修斯是多么重视盒子中的东西。
      之后,麦修斯郑重地将盒子打开。
      水晶首饰盒之中的半透明的丝绒,烘托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半透明的浅红石子。看上去像是玛瑙,但又不像是玛瑙那样有着柔婉的纹路。它的外形像是一颗静止的心脏,触感光滑冰冷,在‘心脏’的中心部位,蕴含着一颗血红的五芒星。
      “内部有旧印的玛瑙石?”艾俄罗斯询问道。
      五芒星是‘魔神远古之赢的标志……不会是这个旧印给麦修斯伯爵带来麻烦了吧?可是魔界居民应该是不怕旧印的。
      何况伯爵很珍惜这个带有旧印的石头。
      “不是所有的星形都会被称为旧印,只有魔界成员佩戴的五芒星,以及天使们佩戴的六芒星才是旧印。”撒加突然用小宇宙给艾俄罗斯来了那么一句。艾俄罗斯吓得翻了一下白眼,心不甘情不愿地以同样的形式回击道:“别突然用小宇宙说话。”
      “谁让你连旧印和普通的五芒星都分不清的?”
      说完,撒加才笑容可掬地说:“这是伯爵从南京带回来的雨花石吗?真是一件珍贵的宝物。”
      麦修斯微微地笑了一下:“过奖了。鄙人要寻求帮助的事情,正是和这块石头有关。”
      “确切地说,是同伯爵喜欢的人有关吧?”撒加小声问。
      麦修斯迟疑了一下,回答道:“是的。这关系到一个长长的故事,不知道两位有没有耐心听完我的唠叨。”
      “无妨。”撒加眯着眼笑道:“您还是倾诉一下为好。”
      “是的。”麦修斯说完,又继续说:“这件事情已经困扰我许多年了。两位应该知道……”
      艾俄罗斯心想:我不知道。
      撒加却全神贯注地听他讲,于是麦修斯也就松了一口气,放心大胆地说下去:“这件事关系到我的出身,所以请两位听过就忘,可以吗?“
      “可以,我们不会向外说出去的。“撒加说。
      麦修斯便继续说:“想必两位应该知道我的出身不是世袭贵族,而是以工作业绩跻身于伯爵的行列的。我于一九一六年出生于爱尔兰的都柏林。当时父亲在都柏林开办了一家纺织厂。因此他依靠自己的财力,送我到了当地的圣帕特里克神学院读书,那个神学院传授基督教的知识。父亲是个虔诚的信徒,他也希望我在毕业之后成为一名牧师。”
      “可是在我十五岁那年,也就是一九三一年,父亲的纺织厂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因此我不得不中断学业,可是父亲依然要求我实现‘家族中必须出现一名牧师‘的梦想。为了谋生,也为了实现理想,我便坐上了去中国的轮船。因为父亲的朋友,一位名叫托马斯的牧师在中国南京的圣保罗教堂中工作,所以,我便来到了中国,并且在圣保罗教堂中做起了小会吏。”
      “来到南京之后,我被这座城市繁华与落后并存的状态深深地吸引了。您不要取笑,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孩子,我很喜欢花朵,香水,美食,新衣服和漂亮的同龄人,而这是教堂给不了的。”
      说到这里,麦修斯尴尬地停住了,撒加释然地笑笑:“哪个孩子不是爱吃爱玩呢?”
      麦修斯也松了口气,继续说:“来到南京三个月之后,有一次,我从教堂中偷偷地溜出来,想要去街上买些甜点。就在那时候我认识了安迪。我还记得,那是个霞光满天的傍晚。”
      “安迪?”艾俄罗斯蹙眉道。
      “是的,一个漂亮的中国男孩。是个衣着褴褛的卖报童,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和眼角上挑的黑眼睛,肤色是典型的,属于黄种人的麦黄色,很漂亮。我买了一份报纸,并且一直凝视着他,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于是我便又多买了一份报纸,并且对他说,一旦有新的报纸就卖给我,我会时常照顾他的生意。”
      麦修斯伯爵说着,在冷硬的脸庞上也现出了一丝笑容:“我们很快就熟悉了,我仅仅比他年长三五岁,少年之间总会有一种摆脱种族之间的隔膜的东西存在。在熟悉之后,我们互相交换了名字,其实他的名字叫做‘ago’,我叫他安迪。他的母亲----一个住在贫民区的好心妇人---也并没有反对我叫他安迪。”
      “你确定他真的叫做‘ago’?”凝香听到了麦修斯伯爵的故事,兴致勃勃地插嘴道:“也许他叫’二狗‘呢。”
      “闭嘴,凝香,就算他叫‘二狗‘,在伯爵先生这里,也是’ago’。”撒加训斥道。
      于是凝香吐了吐舌头。
      麦修斯笑笑,说:“安迪称呼我为‘maygege’,我知道这是中国人对于稍微年长于自己的男人的一种称呼,因此我也就接收了这个奇怪的称谓。他说他的父亲在他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原本可以维持的家境顿时变得颓靡起来,母亲只能给人做仆人,洗衣服补贴家用,他也不得不放弃名叫’私塾‘的私人学校的学业,去卖报赚钱。对于这个身世不幸的美少年,我产生了一种妄想:我想要照顾他,用我一生的时间。”
      “安迪却不想要进教堂当修士,对于他来说,教堂的生活和他格格不入,过于沉闷。我只好尽我所能地帮助他,我所认识的中国字也不太多,因此我便努力地学习中国文字,又将这些文字告诉他。安迪在成年之后,我也正式成为了一名牧师,托马斯便拜托了几位当时在南京有头面的官员,让安迪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虽然薪水不高,但足以维持生活了。”
      “在我见到他六年之后的一个夏夜,安迪急躁地拿着一份报纸找到了我。原来战争已然开始。安迪父亲的家乡已经生灵涂炭,安迪便去从军。之后,他随部队开拔到了前线。而我留下来,照顾他的母亲。”
      “那是一场以惨烈这个词都难以形容的战争,人类之间的残杀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安迪音讯全无,我们,连同安迪的母亲,安迪的邻居躲避在教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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