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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墙上的针孔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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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上的针孔3
他弯下腰,在地板上画了几个角度:“看,您的脚印的方向和呕吐物的方向,以及它们之间形成的角度告诉了我,您就是这样的。至于其他的嘛……关于您为什么不穿衣服的问题,这要问您自己。至于您是怎么进门的嘛,我们就不追究了。”
他拍了拍他的肩膀:“哦,抱歉。”
他又用力拍了一下。
虽然说‘不追究’,但是他下手却一点也不含糊,一下子就将乔伊斯的肩膀弄得脱了臼。之后又巧妙地接了回去,接得顺理成章天衣无缝。后者脸色惨白,神情显然是痛苦到了极点。完全像是看到了恶狗的兔子。
“亚历士,别玩他了。”
哈迪斯显然对亚历士的行径有点不满,重重地咳嗽了几声,说:“你知道我不喜欢米诺斯的。”
“这和米诺斯有什么关系?”亚历士明知故问。
“他喜欢做的事和你现在做的事情很像。”哈迪斯冷笑着回答:“还用我说出来?你是个聪明人。”
“是,是,少爷。”亚历士说着,心情挺好地看看乔伊斯这位名不副实的大学生:“我只是想要教育他好好学习而已,要知道,如果不发奋学习的话,将来很可能像我一样。”
“嗯,你在战场上流的血就是你当初报考特种兵时脑子里进的马尿。”哈迪斯不咸不淡地说。
“少爷这句话可不雅啊,对了对了。”亚历士没有理睬哈迪斯的嘲讽,将狞恶的表情转向乔伊斯:“我说,乔伊斯,你,在二楼,我们,在一楼,你是怎么在喝酒之后完好无损地走下来的?醉到你这种程度的话,根本出不去门,是吧?除非你想要偷邻居的东西,早已经来来回回地熟悉路径了,或者……有人把你带下来?”
“唉,大哥,我不知道啊……”乔伊斯立刻求饶。
又等了一会儿,普路托尼亚少爷的同事们才姗姗来迟。倒霉的乔伊斯估计要被判上几天拘禁,这还不算,哈迪斯还特意取走了他的血样。
亚历士在法医室的门前走来走去,乐滋滋地搓着手:从乔伊斯说话的时候,他就感到有点不对,乔伊斯的症状完全是麻醉剂中毒-----分明是有人给乔伊斯那个倒霉蛋灌了药,丢到他们这里来的。可是那个家伙是谁呢?嗨嗨,亚历士想到了这个可能,不过他知道哈迪斯也可能想到了。这个问题不难想:谁有钥匙,谁就是灌药丢人的那个。
过了片刻,哈迪斯走了出来,皱眉道:“血药浓度不低。”
“什么药?”
“舒比利和二氢埃托啡。”哈迪斯将打印出来的报告单拿给他,说:“剂量可以药死一头大象。”
“那么这货怎么没死?”亚历士问。
“我是说呕吐物中的剂量可以药死一头大象。”哈迪斯不悦地蹙眉道:“幸好这家伙福大,命大,在它们完全起作用之前,将它们全吐了出去。”
“我真不明白……克鲁维斯那个东西是怎样搞到舒比利的?”亚历士嘀咕道。他的声音很小,但是被哈迪斯听到了。
“你怀疑克鲁维斯?”哈迪斯小声询问道。
“我不是怀疑克鲁维斯,我是怀疑住在公寓里的所有人。”亚历士说着,走进法医室,拿起哈迪斯放在办公桌旁的纸笔,匆匆地画了几道线。
“你瞧,这是我们住的一楼三号,一号是你的情报官巴比隆,二号房间是你的秘书总监休普诺斯,有时候塔纳都斯也会过来,不过那不重要,嗯,他们应该把摄像头拆了,否则克鲁维斯会被巴比隆和塔纳都斯吓出尿失禁的毛病。楼上的四号房间住的是乔伊斯,也就是说他住在我们的头顶上,楼上住的五号是一个职业应召女郎蕾娜----沙伊达认识她,不过这也不重要。六号则是一个孤零零的单身汉杰克。三楼就是克鲁维斯的住宅,克鲁维斯不老,四十多岁,他倒是比较富有的,白领将近金领,克鲁维斯旁边没人住。”
“杰克之前应该是有个女儿。”哈迪斯说。
“可是现在呢?”
“现在就不知道了。”
不知道,多半是不关心,只要哈迪斯一声令下,巴比隆就会把他感兴趣的人类的所有档案调出来-----只要是活人。
“也对,你搬来公寓的时间不长。”亚历士说着,摇了摇头,说:“我们回去吧。回去再给你谈。”
“你是想说,公寓里除了我的人,还有三教九流什么样的人都有。不得不怀疑。”哈迪斯说。
“对,对。”亚历士笑得眯起眼睛:“我们快回去吧,出门之前我在乔伊斯的门锁上绑了一条金属丝,谁要走进去,他的手腕就别想要了。现在我要将金属丝解下来。”
“你应该在我们的住所的门口也绑上一条金属丝的。”哈迪斯说。
“这个你放心,我不是没有绑。“
亚历士嘻嘻地笑起来,哈迪斯觉得他必定没想好事,便点了点头。
当他们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钟了,这正是上班族吃午饭,大多数人还没吃午饭的时候。亚历士查看一下拴在门前的金属丝,没有异样,然后,他就去查看了一下乔伊斯的门锁上的金属丝。
金属丝上干干净净,他取下金属丝,用了个隐身小魔法,像是入无人之境一样走到乔伊斯的房间里。一股异味立刻让他皱起了眉头。
乔伊斯的房间就像是个狗窝一样,乱七八糟。一台放在写字台上的手提电脑还开着,电脑上循环播放着黄色录像。木制的,刷着米黄油漆的写字台下是一个盒子,盒子里装满了用过的纸巾。沙发上堆成一堆的衣服散发着幽幽的臭气和油味。床上的被子没有叠起来。
亚历士在搜寻一通之后,走进和卧室配套的厨房,厨房也兼做餐厅用,桌子也是油垢遍布很久没有清理了。他走到冰箱前,拉开冰箱的门看看:冰箱里大多都是速冻食品。他又去垃圾箱里翻了翻,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这可好玩了。”亚历士嘀咕道。
由于担心夜长梦多,因此,亚历士很快便走了下来,当他下楼的时候,却发现平日做事乖戾狠毒的沙伊达打扮得像是个乖乖女的样子,一身校服,不抹脂粉,提着书包走了上来,她身旁还有一个同样乖巧的,穿着校服的姑娘。
那个姑娘眉眼灵秀,皮肤白皙,大概只有十三,四岁左右,金色的卷发瀑布一样披在肩膀上,闪闪亮亮,十分耀眼。
“噢,沙伊达。”亚历士心情很好地打着招呼:“不去守宫?”
“现在都七月二十二号了,守个屁。”沙伊达不开口的时候,完全是个乖巧可爱的少女,一开口就暴露了本性。
亚历士却开心地笑起来:“知道啦,我的小姐,你现在是不是要找蕾娜小姐去喝酒呢?”
“嗯嗯,喝酒,喝酒,喝酒,百年的圣艾米勇干红,十年的欧宗那干红,五年的路易干红,今日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明天没酒再想办法。”沙伊达一边用汉语回答着,一边揽住那个低下头的小姑娘。唱道:
“莺莺燕燕都赶走,醉生梦死混一天。”
“看在前辈的份上我警告你一句。”亚历士说:“不要胡乱吓人,惹出事来了可不好。”
“明白,明白,事都留给您去惹。”沙伊达连连点头哈腰地说。
“去你的吧。”亚历士心情十分之不好地说。
当他回到哈迪斯的房间里的时候,后者正有点不高兴地切着青菜:“我说,亚历士,你去做什么了?”
“我去找乔伊斯喝过的那瓶酒了。”亚历士如实回答道。
“乔伊斯本人就是一个活的证据,你根本不用找酒。”哈迪斯说。
“可是没有酒瓶的话,我们不能充分地判断出是有人蓄意下毒,还是他嗑药上瘾。”亚历士故意引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