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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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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深冬里依然有鲜花绽放和垂死的香气。屋外的梅花落了一地,翩然诀然,悄无声息。
琴师拥着哥舒明朗的后背一下又一下的轻拍,忽而重重的叹一口气。此刻的哥舒明朗太倔了太绝了,简直就像年轻时候的他。既然他不否认,那么哥舒明朗就该知道,眼前的人确确实实是哥舒岚,或者说是,黄雀。不过他个人更喜欢后者的称呼,黄雀黄雀,一个假名而已,但是套上了这样一个谁都不知道来历的假名,就像是跟前尘过往一一决裂,时时刻刻,无时无刻,你看到的都只是现在的他,没有苍白的过去也没有虚无的未来。他就只是一个骗子,骗人骗到最后,把自己都骗了进去。
“告诉我你爱着谁好吗?”黄雀缓慢的重新问了一遍,郑重而冷定,至于其中掩饰的怒气,在他完美的演技下,大可忽略不计。
哥舒明朗抬眉扫了他一眼,冷冽的无动于衷的眼光,低下头一句话也不说。
黄雀眼里有一丝苦笑,他松开双手,站离几步,摸上自己现在那张平淡无奇的脸,沿着下颌与脖颈接壤的地带,轻轻一揭,一张惟妙惟肖的人皮面具赫然出现在了他的指尖。被面具遮掩的脸也终于重见天日,清冷隽秀,与哥舒明朗的面容,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年纪,黄雀的脸看起来只有二十上下,比哥舒明朗的脸看上去稚嫩清秀,但是眼角浅浅的勾着,又比哥舒明朗更加的颠倒众生。
哥舒明朗淡然的抬起眼睛,见此情景心内百感交杂,想哭又想笑,只是爱恨滔天不得其法。再难的日子他都熬过来了,他可以为了他爱的人时而残忍时而善良,可他不能容忍背叛与抛弃,尤其是在离开了他之后能继续对着陌生人展开笑颜,那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重要性。哥舒明朗闭上眼,勾唇冷笑一声,缓慢地从地上站起来:“你肯承认自己了?”
“是,我是黄雀也是哥舒岚。”黄雀正对上哥舒明朗的眸子。
“你是谁?”哥舒明朗继续问。
“我是黄雀也是哥舒岚。”黄雀微微的别开眼,不去看哥舒明朗倔强而凄楚的眼神。
“你是谁!”哥舒明朗几乎是低吼般的问道。
“……”黄雀愣住,一瞬间仿佛回到了二十年前,小小的软软的哥舒明朗卧在他怀里,那时,他是怎么回答的?他勾起一个惨淡的笑,“我是你娘……”他最引以为傲的自尊在刹那间轰然落地。
哥舒明朗突然快走几步揪住了黄雀的衣角:“娘……”
黄雀冷冷的拂开他的手:“别这么喊我。”想起要跟哥舒明朗说的事,努力让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个柔和的笑来,“能不能回答我最开始问你的问题?”
哥舒明朗似乎是被黄雀的冷淡伤到,退了两步立定了平静的问:“我为什么要回答?”
黄雀悲哀的看了他一眼,转头跪下来叩拜四方神明。等他叩拜完,擦了擦手心止不住的热汗,用最轻最软最温和无恙的声音说:“不说也没关系,我替你祈过福了,不会有事的,明天我会送药来,喝了就什么事都没了。”
“什么意思?你要我喝什么药?”哥舒明朗忽然意识到,小腹的痛,很不寻常。
如果什么都不说,黄雀没有把握足够的把握能让哥舒明朗老老实实地把药喝下去,所以他皱着眉头笑,且笑且哀:“明朗,你要重蹈我的覆辙了……”
“覆辙……怎样的覆辙?爱上不该爱的人?如果是这样,那你提醒的太晚,我已经回不了头。”
“……”黄雀嘴唇动了动,将要骗他的话咽进喉咙里,换上实实在在的真话:“你都没发现自己的不正常?嗜睡,怕冷,厌食,烤再多的火脸色都是一色的惨白……”
哥舒明朗无谓的笑:“你在说什么,我不过是风寒……”说了一半,自己变了脸色。这个症状,他想到了某个让他胆战心惊的可能。
“你还没猜到?”黄雀走近他,一只手放到他柔软的腹部,对胎儿来说温暖而安全的地方。
“……你骗我的对不对?”哥舒明朗不敢置信的摇着头。
“我没有骗你的理由。”
“……我不信!”
“当年我也不信……”黄雀的语气颇带自嘲,“现在它不明显是因为不足一月,可是再过两个月,等它慢慢的鼓胀起来,你也不得不信了……”
哥舒明朗惊诧的抬头,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已经不是他信不信而是他接不接受的问题了:“那要怎么做?”
“明天我会送药来……还有,”黄雀眼睛一弯笑得温婉,只是谁人都能看出那笑意底下酝酿的深深怒意:“这件事情你一个人办不到,另外一个人是谁?”
“无可奉告。”哥舒明朗一挥长袖,断然不答。
黄雀无话可说,收回手重新贴上人皮面具,亲自弓腰把地上散落一团的画轴整理好放回案几底下,又把哥舒明朗扶回榻上,不同的体温相触,同样的淡淡温暖。他握住哥舒明朗修长的手掌,贴着面颊蹭了蹭,似乎要把近二十年来错过的陪伴全都补上。
眼神相对,顾盼无言。
呆立了片刻,黄雀松开哥舒明朗的手,开始不停的搓着哥舒明朗的面颊,直到搓出一丝血色才满意的收回手:“这样才好。天色不早了,我要走了,明天我会来的,在此之前你先好好保重自己,知道吗?”
哥舒明朗的眼眶同脸颊一样的红,他用力的点点头,口中一个“娘”字被他憋进嘴里,最后也还是没有叫出来。因为黄雀不喜欢。
黄雀退到珠帘后,向里面望了望,有些话虽然听来绝情但他不得不说:“今天初三,歇三天应该够了吧?初七的晚宴请一定要参加,不然游琴一不高兴说不定又从家里跑出去。她没有你想的那么听话……”而且,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初七那天肯定会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如果哥舒明朗能够一直呆在他眼前,他也可以少一份担忧。
哥舒明朗闭着眼,面无表情:“承她抬爱。”
掌灯时分,两碟清粥三份小菜,便是哥舒明朗和李天昊的晚饭。哥舒明朗易困易乏,动的少自然吃的也少,再加上胃口不佳,到最后真正的咽下的就只有浅浅的一小碗粥。至于李天昊,本来他可以不这么吃,哥舒明朗也劝他,可是他执意要跟哥舒明朗同食一样的菜式,哥舒明朗拗不过他,就任他去了。
吃完饭绕着后院走了两圈,哥舒明朗倦得站不住,背靠着从醴泉边植来的骨里红,深嗅一口,几缕若有似无的冷香飘飘然钻进鼻孔,镇心宁神之外,更是沁人心脾。
“这个天,要是有壶烈酒对着喝就好了。”李天昊站在几步之外,抬头看看幽蓝色的天,再看看一脸宁静的哥舒明朗,忽然感慨道。
“这件事你还是不要想了,拿一壶酒出来不出半刻就冻成了冰。即使是拿滚水烫过,放在正午也撑不了几时。”哥舒明朗直视他,一本正经的回道。
“天是冷。”李天昊看着把自己裹成一颗球的哥舒明朗,面色认真的问:“你冷不冷?要不要再去拿件外套来?”
哥舒明朗转过身不去看他,勾着骨里红的树枝送出自己的手指,他掰下一根树枝放在腹前,轻轻的抚着,也是在肯定自己的决心。转回头盯着李天昊,水色的唇一张一合:“不冷。我们回去吧,我有话想跟你说。”
李天昊呵出一口白气,笑着问:“关于游家的调查?”
哥舒明朗握紧掌中的树枝,摇了摇头:“不是。”
“那是什么?”李天昊疑惑的眯起眼。
哥舒明朗不答话,只是渐渐的挪到对方面前,牵着他的衣角噗嗤一笑:“这里太冷了,回去说。”
哥舒明朗一路走一路在心里模拟接下来的场景,同时告诫自己不要退缩。但是如果真的退缩了,那也不值得责备自己,毕竟自己也是当事人,也有权力决定是说还是不说。什么事他都要给自己留下退路。
房间里炭火烧得正旺,哥舒明朗梳洗完就往床上一缩,蜷曲的像一尾满腹鱼子的锦鲤。
李天昊往他身侧一倒,被勾起的好奇心不断催促着他:“你想对我说什么?现在还不能开口吗?”
哥舒明朗整张脸都埋在被子里,只有一双眼还带了水光骨碌骨碌的看着李天昊,他张了张口,喉咙像被什么刺骨的东西哽住了,没有发出声音。这种事,即使他自己能接受,李天昊能么?
该死的欲言又止!
李天昊想起什么,突然急切起来,抓着哥舒明朗的肩膀左右乱摇:“难道是夭夭出了什么事?”
哥舒明朗沉下脸色:“跟她无关。”他环视四周,仿佛有神明在偷觑的负罪感,伸手一个弹指熄灭了烛火。
“那到底是什么事你为什么不说?”
哥舒明朗在黑暗中微笑,不管对方看不看得见他都笑得灿若艳阳,以为这样就能阻挡深深的失落:“……初七游琴要办生日晚宴,今天来人邀请了。”果然到最后,他还是要动用他的退路。
“游琴?她谎话连篇,既然你现在眼睛能看见了,是不是少接近她比较好?”
“她很真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哥舒明朗只是说出自己的想法。
李天昊顿了顿,语调平缓:“那天我们一起去。”他说完就没有再说话。
哥舒明朗背过身去,然后感到一个温暖的躯体拥着自己,呼吸声过耳,如同密林间蔚然成歌的松风,他闭上眼权当诸事皆忘,渐入沉酣。
第二天正午刚过黄雀就送了药来,他一遍遍的跟哥舒明朗确认各种药的分量和搭配,还有煎熬的时间,直到看着方妍把药拿了走进厨房去熬,一颗心才落回胸腔。
为了避免外人的怀疑,黄雀不敢多呆,只好用含义不明的、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懂的话,警示哥舒明朗这药不能不喝,他没试过所以不知道男人生子对自身的损伤,又告诫他这几日一定要多歇着不要操劳不要受累,最后提醒他不要心软,这个孩子绝对不能留。
哥舒明朗不惊不怒,面色沉稳如水:“我全听到了。慢走,恕不能相送。”
黄雀只说最后一句:“别心软……”转身就踏上了回程。
“哈哈哈……”黄雀一走哥舒明朗就笑着跌在了榻上,“别心软……我也是你一时心软留下来的吗……真可笑……”他虽然一直在笑,但是脸却死死的埋进衣袖里,久久不肯抬起头。
两个时辰后,一碗黑沉浓重的药端到了他面前。
哥舒明朗一甩袖,挥退端药的侍女,盯着仍冒着热气、不起波澜的药汁看了又看,渐渐勾起一个笑。药里有红花的味道,浅浅的却有种难耐的刺鼻。他知道面前这一切其实很简单,他只要一滴不剩的喝下去,他肚中盘桓的那团血气,他看上去厌恶其实深爱的孩子,就会变成一滩血污从他身体里流走,哪怕变成凶恶的厉鬼,在每个湿冷孤独的午夜,刮着他的皮噬着他的骨,那也只是灵魂上的砥砺,没有身体上的摧折。
但是,这真的就是他的孩子,是他在这个世界上难能可贵的亲人和骨肉啊!即使别人不理解,他仍深爱着他!他还想跟这个孩子多呆一会,哪怕只多一天!
“别心软……”黄雀悠悠的声音仿若回放一般灌进耳朵,轻软残忍。
“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心软的。”哥舒明朗举起碗,对着空气说。碗沿越来越靠近嘴唇,一滴晶莹的泪在眼睫上下相合的瞬间,扑通一声跳进碗里。
哥舒明朗举着碗的手顿住,然后像逃一样甩开了碗。“我只要再多陪他几天。我不会自寻死路。”哥舒明朗在心里默念,恍如自我催眠。
打定主意的哥舒明朗从案几前站起来,端着碗走到窗前。后院的梅花歇了一批又开一批,繁盛的近乎永无止境。
玉色的手腕翻出袍袖,与沉黑的药汁对比鲜明的同时,又映衬的相得益彰。哥舒明朗手腕一翻,整碗药汁就扣到了梅树下,热气被风吹散,不一会变成了坚硬的冰凌,很是碍眼。
哥舒明朗立在窗前吹冷风,腕骨冻得僵硬了才慢慢的裹紧貂衣,把脸缩在衣襟处,一边讽刺自己的头脑发热,一把抚着平坦的小腹,露出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温和的笑意。
大抵黄雀当年也是这样的,明知道不能留却还是留下了哥舒明朗。都说色令智昏,真正让人昏头转向的其实还是满腔的深情罢。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