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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回 良心他说(重写) ...

  •   因为庆典加上屠荒两波重要热潮相继来临,商人几乎通宵达旦地开店、摆摊做生意。
      这天三更天的时候,金色的真魔带着一个穿月白长衫的人类走进了集市。这对奇怪组合的出现,立刻引来了所有人的注目。真魔的目标是轻型武器,带着人类一家一家武器店看过去,开口便要最好的。那身金光灿灿的甲与一人来高的大金剑,叫嚣着“我是肥羊,还不宰我”,点燃了店主们的热情。所有店主都争先恐后地拿出了店里最贵的武器,想方设法地把真魔迎进店里一坐。

      遥青并没有被挑花眼,谁在糊弄她,谁拿出来的确实是上品,她分辨得分毫不差。商人们终于意识到他们遇上的是鉴定高手,便不敢再存侥幸了。不过大部分商人的镇店之宝仍然入不了遥青之眼,从短剑到匕首到腕轮,她让林日王试了一把又一把,却全部否定了。
      “单手武器虽然轻巧灵便,攻击力仍有不足,还是双刀较适合你。我家中倒是有对适合你的附魔双刀。”遥青有些遗憾道,“可惜这次屠荒之前是不能回去拿了。”
      “……其实我不值得老大那么费心。”顺利打成自己的目标被遥青收为小弟,却心情异常复杂的林日王终于忍不住说。

      “既然你跟上来了,你就值得。”
      林日王鲜少别扭地扭开了脸。好吧好吧,如果她的目的是为了拷打爷的良心,她赢了,爷良心里堆积了十年的尘埃都被她拍打出来了,行了不?!
      遥青淡淡地说:“再换一家吧。”

      “等等,真魔魔君。”听到遥青与林日王对话的店家出言道,“虽说我家的匕首品质最佳,但我个人有幸收藏了一对不逊于匕首的双刀。”
      店家从店后拿出了一个黑色的木盒,呈到遥青面前打开。只见白色的丝绸垫上摆放着一对不对称的双刀,一把漆黑短小,一把赤红呈锯齿形,看起来凶恶异常。
      “这两把刀叫做嗜血剧毒,剧毒刀附带剧毒,嗜血刀击中活物后会立刻吸出对方大量血液。两把刀都薄如蝉翼,削铁如泥,最适合偷袭与速攻。”

      遥青细细看过两把刀,让林日王拿到手里试试。林日王把这对双刀拿在手里,感觉刀的分量和干树枝差不多,比外表更加轻巧。林日王后退几步,原地挥舞,行云流水一般演了一套双剑法,留下一红一黑无数寒芒。
      待他收了势,遥青赞赏道:“人类的剑法套路也很精妙,配上这对突刺为主的短刀也相得益彰。”
      其实天源派的剑法皆是单手剑法,这套双剑法,是赫连月白的师傅教授他集中精神与一心二用时,让他左右手同时演练一套本该由两个人配合使用的双人剑阵法。

      店家趁机用华美的言辞赞美林日王与嗜血剧毒刀的相性,一番天花乱坠之后,听见遥青淡定而正直地说:“但要在魔界生存,你就必须把这些正面迎接他人挑战的虚华剑招全部忘了,从头学暗杀。”
      店主面上表情微抽,魔君,请不要拆台拆得那么给力好吗?林日王倒是一点也不介意,把刀往自己腰带里一插,点头道:“反正这华丽的功夫也不是我的东西,有老大的指导还要它作甚。”

      于是买卖做成,店主噼里啪啦打了一通算盘,报出了一个连不懂行情的林日王都觉得坑爹的天文数字。他摸了摸腰间两把神器,心想这两把刀无疑就是初期的神级装备,有了它们生存率必定大幅度上升,就算对遥青略有些愧疚,也不舍得还没捂热就要还回去。他悄悄瞄遥青,尽管她一直自称身上一毛钱也没有,但既然敢带他来买最好的武器,不至于听到贵了一点(只不过以□□的工资水平可能要还100辈子罢了)就打退堂鼓吧?

      遥青直接就把她的剑拔/出来,插/进地里。林日王顿时明了:对了,没有钱又怎样,把人杀了直接抢就行了!哪个最终boss上街买东西还付钱的,不随手毁掉一座城让npc家破人亡,那都不好意思上街是不是!
      林日王立刻拿捏好暴君走狗的精湛演技,露出杀气腾腾的表情紧盯着店主。店主面色发青,紧张地搓着手道:“魔君,我这是正经的生意,你看——”
      “用我的剑抵。”
      林日王抬手扶额:为什么她不按套路来啊……

      店主听遥青这么说,顷刻热血沸腾,连怕都忘了,忙凑近检视遥青的大剑。真魔给小弟买把双刀都舍得一掷千金挑绝品,自己的剑就不用说了,必定大有来头,说不定是狩猎百割掉落的神奇宝贝。但是店主又是敲又是摸,甚至还咬了一口,都没有发现这把剑有什么特别——除了它是金银融合打造的,非常贵之外。
      “小人眼拙,不知魔君的剑是否附着我无法检查出的高级法咒。”
      “为什么这么问?”

      “小人需要知道这把剑的所有能力,才好估价。”店主搓着手道,“您看,如果只是一把普通的黄金剑,而且也不是纯金打造的,恐怕价格上——”
      “是吗,不值这对双刀的价格吗?”遥青细细思量身上还有什么东西能当。
      林日王心想他有些明白十年后的琉珀为什么让遥青从头到尾留在王城待机了,放遥青这看起来霸气侧漏其实钱多人傻的家伙到外面,一定过不了多久就被人骗得连内裤都不剩了:“老大,你打这把剑用了多少斤材料?”

      “融合这把剑用了一百五十斤黄金和五十斤白银,还有七八十斤生铁。”
      槽,连同装备和剑,遥青背着一吨多的重物四处走不会被压得内伤吗?血厚的女金刚太可怕。林日王说:“与我同行的姑娘之前跟我简单地说了物价,在魔界十六两一斤,而白银十两就可以换黄金一两。这把剑折合下来,黄金2480两,就算不加上铁的价格,也超过要价的黄金2350两。”
      “嗯,确实如此。”遥青伸出一脚踢在剑上,剑立刻从插在地上的地方断裂。上半部分轰地一声倒在地面上,扬起灰尘无数。遥青对着一脸蛋疼的店主说:“付这么多足够了。”
      “……”店主肠子也悔青了,这把剑纵然之前有什么奥妙,现在也只是一堆昂贵的废铁了。他幽怨地看向林日王,后者回了他一个“如果不怕我放遥青,你就来咬我呀”贼贱笑容。

      “等等。既然现在有余钱,你再给我挑一把你店里最大的剑来。”遥青考虑了一下,“和我的剑尺寸差不多就行,质量无所谓。”
      “这当然可以。”店主苦逼地问,“可是魔君能否行个方便帮小人帮断剑取出,若是让小人来,要把地面全部撬开——”
      遥青轻轻跺脚,断剑立刻从砖石地面下面飞了出来,落在了店主的面前。
      店主经营武器,况且阅人无数,见过不少强者,因此心中大为惊叹。如此精确地操纵力量,不破坏其他砖面,只弹出断剑,尽管林日王看不出来这轻描淡写的一脚有多厉害,店主却心知肚明这有多神。

      更何况这个遥青真魔穿着那么重的装备却行动敏捷落地无声,还能稳稳当当地坐在承重力最多两、三百斤的椅子上,她必定是时刻控制着身体使力,分担了装备的重量,并对此感到游刃有余。她对自己身体的操纵力,已经达到纤毫的地步,平时一定相当注重这方面的修行。可奇怪的是,她却避开了长处,不用靠技巧和控制力取胜的武器,而是用靠劈、砍的威力压制对方的笨重大剑,看来这位锋芒毕露的真魔,其实已经掩饰了大部分实力。
      难怪她会拿着一把没有任何属性也不见得有多坚硬的黄金剑,她其实根本不需要借助武器的力量,这剑恐怕只是用来唬人与掩藏实力的。不愧是传说等级的人物,简直是怪物,以后必定是一方霸主。
      店主捡了断剑,万分尊敬地躬身行礼,小跑离开去给遥青挑剑了。

      第二日一早,琉珀小队集齐打算去报名的时候,大家都发现天已经变了,林日王这无耻的人类投入了遥青麾下,并不知使用了什么手段博得了遥青的欢心,不但让她当了自己的剑给他买了极品武器,还纡尊降贵指导他练习刺杀之术。
      遥青看重谁是她的自由,可是她优待这个来自弱小种族的无耻之徒,让众人心中都有不爽。杜若对林日王背叛琉珀的行径讽刺不已。除了琉珀与苏芳之外,人人都想与林日王一战,用事实让他滚出屠荒队伍。

      在这紧张的气氛中,遥青几句话平定了局面:“屠荒组队人数上限虽是6人,但指的是魔界人,并不包括人类。他是人类修真者,可不用进食,可悄无声息地执行探查任务,若调教得当,未尝不是对队伍非常有利的重要战力。若是你们之中有比我更适合教导他的人物,请务代替我教导他,为队伍提升实力出力。”
      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当然没有人再反对了——但是某人仍然有诸多怨言。一行人报了名,得到了国家奖励的赏钱,并前往接近屠荒战场的国家指定营地休息。琉珀自然不用自己整理房间,便去找遥青四处逛逛。他经过中央广场的时候,注意到苏芳在缠着遥青,似乎在抱怨她给林日王买武器,却不给他钱的事情。遥青不知道对他说了什么,之前还一脸怨念的苏芳绽开了甜甜的笑容用力点头,转身欢快地离去了。

      琉珀唤住了遥青:“苏芳又占了你什么好处?”
      “我答应他这次屠荒时若是找到了宝贝,我的那份全给他。”
      琉珀心想苏芳无赖的程度与林日王有得一拼,遥青自然是对付不来的:“下次若苏芳再缠你,可让我来与他谈谈。”
      遥青点点头:“好,他说不过你。”
      “你接下来有什么事吗?如果没事,我们四处走走,看看有什么东西要添置。”
      遥青看了看日头:“林日王午后要修行。”

      遥青为林日王推了自己的约,这本来就是先来后到的顺序,有什么好不痛快的,琉珀才不会承认自己在不痛快呢,他只是微笑着放缓了语速,用比平时说话低一个调子的柔和语气说:“先吃饱再修行也不迟,营地外围不是有一家卖香喷喷的鹿肉饼的店嘛。”
      于是遥青毫无悬念而且异常爽快地被勾引走了。
      看着身边的金色真魔用一如既往的进食速度,有节奏地消灭着成堆热腾腾的鹿肉饼,琉珀觉得心头大爽,恨不得给这呆萌的生物多投喂一点,把她吃积食了,让她赴不了约。

      “早上我还以为你应付不了林兄造成的麻烦,不过我杞人忧天了。”琉珀似是不经意地说,“想必在你的指导下,林兄必能成大器。只是他毕竟是弱于你我的异族,因为弱小而愈发狡猾,不要为他付出太多,不一定值得。”
      遥青咽下了口中的肉饼,正经地说:“谢谢。我本就没有期待他能回报,不过他既然愿意跟随我,我自然会给他一个位置。”
      琉珀不认同道:“你总有一天会走上仕途,拥有部下无数,难道你要为每个愿意跟随你的人付出,而不管值不值得吗?”

      出乎琉珀意外的是,遥青竟然点了点头。迎着琉珀惊愕的注目,她坚定地说:“只要人愿意跟随我,在未背弃我之前,我必定不会负任何人。”
      琉珀心头震动。对从小就被家里教导人心险恶的他来说,多疑才是人的本能,就算他无条件地信任杜若和檀裳,那也是青梅竹马的相伴造就的羁绊。无条件地为部下付出,不管对方是不是林日王这种无赖或是苏芳这种贪财小人,这对琉珀来说是绝不可能的。
      遥青这份宽容的豪迈胸怀令人敬佩……可她到底受了什么教育,才会傻到这种可爱的地步?琉珀心中情不自禁地想,还好她一出门就遇见了他,他还可以在林日王、苏芳这类无耻的家伙面前照顾她,否则她的未来真如兔子入狼群一般不堪设想。

      此时在饼摊反方向的树木阴影中,倚在树背后偷听两人谈话,想知道琉珀是不是因为他的背叛而背地阴他的林日王吐掉了嘴里的草。
      嘁,这年头的反派人人都这么正气,就连那个存在感为负数,还设定得特别猎奇恶心人的遥青,都这样让人良心不安。不耍阴险就活不下去的玩家到底如何自处好?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十回 良心他说(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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