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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晋林之三 ...

  •   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告诉她说,他可能又有一段时间不会来了,还是部队里的事,这次可能要更久。

      她点了点头,咬了咬下唇,说:“你总说你部队里有事,你是军人吗?”

      他楞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她会问他这个,她见他貌似为难,也觉得自己似乎在侵犯别人的隐私,于是连连摆手说:“我就是随便问问,你觉得为难的话,不用回答也没关系。”

      “其实不为难。”他说道,“我以前是兵,那会儿天天呆在部队里,现在我算是老资格了,本来可以退役,只不过他们硬要我留下,说给新兵当教官,反正我闲着没事,就留下来了。”

      “哦,那你回部队,是去带兵喽?”

      “可以这么说,有时候想念战友,也会回去看看的。”

      原来他是一名军人。

      她拖着下巴思考着,难怪他的背脊无论是走路还是坐着,都挺得那样直。

      从前开始她便一直对军人有不一样的遐想,他们穿着深绿的军装,举着长枪,每走一步,踏出去的腿都是笔直的,倘若是一排军人正步走,一定是整齐划一的脚步声,从一侧看过去,他们抬起的腿的高度都是一致的。

      那时候她那样迷恋这样笔挺的男人,于是撺掇他也去当兵。可是他那时已经是一个跨国公司中国分部的总经理,他有一大批下属,可他从不摆上司的架子,部下们都亲切地喊他的英文名——Michael。

      他已经工作那么久,所以他只好委屈地沉下脸,对她说,阿蓝,难道你要我离开你吗?我去当兵的话,我们很久很久都会见不到面的。

      其实她不过是随口说说,哪里舍得真的把他放养到那么远的地方,如果他们见不到面,不仅是他,她也会很思念他的。再说她对喜欢的食物从来都是一阵一阵,当时只是看了国庆阅兵式,才突发奇想这么说的,再过一段日子,她便将这事儿抛到脑后。

      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住在他的公寓里,每天最幸福的事就是做好一桌的饭菜,等他回家。

      那只是一个最平常最普通的日子,时钟走到下午五点,门铃准时打响,她欢天喜地地跑去开门,可打开门,却不是他。确切地说,她的面前是一盆花,花装在巨大的瓷器里,将捧花的人遮挡住。

      她惊喜地说不出话来,那花确确实实是雪莲,长在天山的奇花,她只在小说里看到过这种花,实际上这花并不美丽,不如睡莲慵懒随性,也不如粉荷清纯粉嫩,花心是无数个黄褐色小绒球组成的类似绣球的球体,而花瓣则像白菜叶一般,散开在花心的四周。

      这是真正的雪莲花,而不是干制品。

      当他的头从那捧雪莲的背后钻出来时,她差点要掉泪。她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弄来的雪莲花,只知道要弄到这样的雪莲一定是极其困难的。他却淡淡地说,只要你喜欢,我每天都可以为你弄一朵来。

      直到公寓里摆满了雪莲,他们好像身处天山一般,可就算是在天山,也不会像这样遍地开满雪莲。他对她说,雪莲的花语是清韵出尘,就像是你。

      自此以后,她最爱雪莲。可那些雪莲太不好养,没过多久便一一死去,她将它们制成干花,然后炖鸡吃。

      可后来,她再也没有见过雪莲,连带着他,她也一并找寻不到了。

      越野车沿着崎岖的山路颤抖着行驶,这是一条盘山公路,在巍峨的高山上开辟出这样一条似蛇龙般的小道,路面还未浇上水泥,铺着山泥和碎石头,高低不平,车轮碾过去,整个车身都会颤动。

      可是这片山林树林茂密,放眼望去,全是一片绿油油,还以为自己来到了原始森林,密密匝匝的树叶几乎将所有光线都遮挡住。这条山路是唯一的土黄色,也成为这片深绿中唯一的点缀。

      从山脚到山顶,驾车大概要行驶半个小时,再加上山路不好走,或者有时候遇上雨天,行车时间更要拉长。

      好在今天是个大晴天,半小时,张若水的越野车便稳稳当当停在训练基地的停车场了。

      一走进基地大门,先是身着军装的侍卫礼貌地敬礼,他稍稍点个头,便踏步迈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巨大的沙地操场,微风一吹拂,操场上的黄沙便翻滚跃起,好似来到一个雾蒙蒙的沙世界。

      操场上有老兵带着新兵训练,他们穿着整齐统一的绿色训练服,或是走正步,或是站军姿,都是一块块方方正正的矩形。如今天气寒冷,他们穿上棉衣便可御寒,可要是在夏季,烈日炎炎,晒得他们一个个跟非洲难民似的。

      张若水也是教官,每次路过这里,他都会进入训练地去看一看的,可今天他没这个心思,只是稍稍瞄了一眼,便目不斜视地走到最前方巨大的建筑物中。

      他一推开门,便看见谢晋林坐在最里面的办公桌前,正专心致志地阅读文件。尽管他推门的声音很轻,可身为一名训练有素的军人,谢晋林还是在第一时间发觉了他的存在,抬头看见是他,板起脸严声说道:“张若水,和你讲过多少次,进门前必须先敲门!”

      若水笑盈盈地走过去,取下头上的军帽,在晋林面前来了个标准的军姿,还中气十足地喊了声“长官好”,将晋林逗笑,才松懈下来,找了张椅子坐下,懒散地说:“长官,客人来了,不倒杯水啊?”

      晋林笑着摇了摇头,表示很无奈。张若水其实是和他同一批参军的,刚进去的时候,有缘被分在了同一个班,可两个人互不相识,曾经还为了要争夺班里的第一名而多次大打出手,当然,这都是合理的比试,必须先通过教官的批准,两人才可以到指定场地去进行搏斗。

      他们两个其实水平相当,每次搏斗,基本以平局结束,可晋林出拳快、准、狠,频率不高而命中率极高,若水则相反,他是以出拳数量高击退敌人,像他这样的出拳频率,要是一般人早就体力不支倒下,可一整场比赛下来,他剩下的体力倒还比对方多一点儿,这样说来,他其实是靠体力取胜。

      可后来,两人的差距便渐渐拉大。

      为了弥补体力上的缺憾,晋林为自己制定了一套特训体力的魔鬼方案,无论是谁,一见那方案,无一不啧啧叹息:这可是真魔鬼。他坚持了大概一年,终于是将体力的部分提升上去。

      毕业前的最后一次搏斗,他只花了十分钟,就将张若水拳打得落花流水。张若水当然是被打得心服口服,自那以后,两人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若水甚至还和晋林拜了把子,两人成了兄弟。

      现在两人都当教官,可按级别来分,晋林是比若水高一级的。张若水为了调侃他,总会装出一副忠心下属的样子,敬军礼叫他“长官”。每次若水叫他长官,他就无奈,就像这次一样。

      晋林将水递给若水,微笑着说:“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听说你在前线忙活着呢,你这个大忙人,还有空来这边?”

      若水喝了一口水,又将被子放下,才对他说道:“这不是为了来看你嘛。前几次你来,我都在外头忙,等我来了,你又走了,我还在想,和你凑准时间怎么这么难呐!今天我可是紧赶慢赶,一路追着你来的,我都恨不得自己变成超人,咻地一下到你面前来,省得你又跑了!”

      “你就这么想见我?”晋林虚坐在桌子上,两手搭在桌子边沿,笑嘻嘻地看着他。

      “你得了吧你,别说的好像我暗恋你似的。我这不念着兄弟情份,想着咱俩这么久没见,见一面解解相思嘛——啊呸,说错嘴了——我就是想来看看你,你最近很懒散啊,来看看当初被那些女教官夸赞身材陪儿棒、肌肉倍儿结实的超级大帅哥有没有生出赘肉来。”

      “那你现在看到了。”

      “嗯——看是看不出来滴,我还是决定要摸摸看——”说着,若水便伸出手来去掐他的腰。

      说时迟,那时快,晋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手一抓,一拧,再一推,便将若水弄到离他三步之外去,若水哪儿肯就这么便宜他,也立马出手反击,瞬间,两人便扭打成一团。

      最后,晋林一个标准的擒拿,将张若水拿下,他得意地说:“怎么样?你说我现在生出赘肉没有?”

      “没有没有,什么赘肉啊,您长的那都是标准的肌肉,一量不多一量不少,那赘肉都是我长的,行吗?诶哟,谢晋林你先放开我!”

      晋林拍了拍手,抬着下巴瞥了张若水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每次都是求饶的时候嘴巴甜,就你事儿最多。现在看我也看了,你也承认你长赘肉了,皆大欢喜,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皆大欢喜?明明是屈打成招。张若水稍显狼狈地起身,略略活动了下筋骨,直咔嚓作响。他又重新坐回到椅子上去,说:“行了行了,和你说正经的。”

      “你还有正经事儿?”

      见晋林一副鄙视的样子,张若水就忍不住抽动嘴角:“虞正铠前几天来过。”

      “他来干什么?”

      “还不是那场大火的事!”张若水严肃起来,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谢晋林的表情,见他并无大碍,还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便不再小心措辞,大大方方说,“纵火犯说是逃了,好像很早之前就逃了,可现在才公示出来,可能怕引起民众恐慌吧。他们公安又开始调查了呗,说一定要将犯人捉拿归案。我看是没这么简单。”

      “嗯。”

      “唉,谁让当初他一毕业就去干公安的?忙死他!嘿嘿,还是咱们好啊,操练操练新兵蛋子,有脾气还可以朝他们身上撒一撒,多好啊。”张若水手摸着下巴,说,“不过,做咱们一行的,也是有弊处的。”

      晋林挑眉:“怎么?”

      张若水无力地躺在椅背上,双手搭在后脑勺上,一副艳羡的神情:“其实虞正铠那小子来也不完全为了这事儿,主要还是来送请帖的。”他羡慕地叹了口气,又说:“唉,他可是要结婚了,据说也是个警察,他一个部下,姓秦。你说,咱们这儿怎么就只招男兵呢?要有个女兵,我也能早点结婚啊!”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张若水从椅子上跳起来,拍了拍脑子,说:“你看我这脑子,上次虞正铠拿来的东西——”说着,他便走出门去,去了隔壁房间,不一会儿,又走回来,手里捧着一大花盆的火鹤,火红的圆形花瓣中央一株长长的黄色的花芯,看起来极其喜庆。

      若水说道:“虞正铠说,他上次出任务,你们结婚的时候没能去成,知道嫂子爱花,就特地买了这火鹤,作为你们新婚之礼,可最后还是没宋成。现在都轮到他结婚了,虽然现在送不太合理,可他还是觉得得先把你们的补上。”

      那火鹤好大一盆,捧在手里沉甸甸的,花朵很艳丽,的确是很喜庆。

      晋林在阿蓝花铺就看见过火鹤,不过比这个小一点儿,但是那花瓣也是火红火红,乍一看,还以为是燃烧着的熊熊烈火。元阿蓝曾经和他说过,这火一般艳丽的火鹤的花语是薪火相传,当然也可以用来恭贺新婚,总之是很喜庆很吉祥的花朵。

      可他总觉得,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低眉顺眼,长长的睫毛好似一把小扇子,遮住了她的眼色。她的手在火鹤的花叶上轻轻抚摸,她的皮肤那样白,落在正红色上,对照鲜明。他甚至看走了眼,一时间觉得她的肌肤是透明的,可能被那燃烧般的火鹤灼烧了一般。

      只是那一念之差,他便伸出手去,将她的手紧紧握在手中,他只是害怕,那双白净纤细的手,真的会被火鹤焚烧。她的手那样柔软,那样小巧,他一只手就可以将她两只手都握在掌心里。她的手那么凉,将他掌心的温热全部吸收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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