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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第三十八章 ...


  •   骑狩是圣玛斯帝国的贵族传统。为了保护治下农民,领主定时清扫山间猛兽的习俗,古已有之。到了炼金术突飞猛进、各行分工明确的如今,这项工作早已交给了‘皮行者’加那利家族率领的巡林军。但每逢爱神节,贵族还是会倾城而出,整日狩猎,在虎狼环伺的丛林中为心上人守夜,直到心上人愿册封其为骑士。这种罗曼蒂克的骑士,和钢铁意志学院承认的不同,只是私人契约罢了。

      作为平民,阿伦闹不明白,为何非得在爱神节骑马狩猎。不过这不妨碍他的期待。节日当天,不到破晓时分,光照山脉半明半暗,他便抵达了庇护王的府邸。他兴奋地跳下马车,律仍坐在车内阅读小皇帝颁布的《森林宪章》,上面写道:“禁止猎杀类人和圣兽。当心异兽。”
      “谢谢你。”小皇帝邀请律去狩猎,托律的福,阿伦搭了个顺风车。
      面对阿伦的感激,律不发一言,只是抬起头,勾勾指节。阿伦不明所以地凑到车窗前,脑袋霎时让有力的手掌揉了一圈……这是什么意思?他并不喜欢这个动作。
      “抓紧时间,和庇护王相处。”律漠无表情地说完,把手一挥,马车绝尘而去。

      阿伦迷惑地立在原地,自从律发现了《恶魔学》的秘密,偶尔律也会用希尔语和华无尽交谈,但无论他怎么请求,律也绝不透露半个字。凤凰和雄鹰能聊什么,翱翔的技巧?
      “我的准骑士,”阿伦身后传来了华无尽彬彬有礼的恭维,“这身衣服很适合你。”
      由于天气炎热,阿伦赤着胳膊,穿锁绳的开领罩衫,扎踝带的长裤和旧羊皮鞋。就约会而言,这打扮实在不值得赞扬。他回过身,惊诧地发现,比起他,华无尽的服饰更不合时宜。
      ——黑色连肩头套、斗篷、长袍和手套。华无尽浑身上下,只有苍白阴郁的脸庞露在外。然而即使是这张脸,也吝啬地蒙着黑天鹅绒面具。
      “……华,你不觉得热吗?”
      “火湖之刑。”华无尽微微耸肩,却不打算为此作出解释。他将橡木弓挂在阿伦的脖子上。这把弓立即吸引了阿伦的注意力。他还为阿伦准备了一匹漂亮的小马驹。
      阿伦瞧瞧华无尽所骑的高头大马,再看看小马驹:“如果非得骑它,我宁愿走路。”
      华无尽很体谅这份少年人自尊心,斜下右臂,捞住他的胳肢窝,轻巧地将他提进怀里。
      阿伦面红耳赤,无话可说地抚摸着马鬃,脑子里嗡嗡作响,陌生的草药味在他周遭弥漫,闻起来像迷失香,这气味令他热血上涌,这怀抱却温柔得如同天鹅绒被窝,让他浑身发软。

      驰出光照山脉环绕的皇城,华无尽只带了寥寥数名卫士。阿伦相信,即使不带任何随从,也没人能威胁到庇护王的安全。这支队伍很快绕过多罗城,目的地是城郊水晶溪畔的密语森林。
      途中差点撞见狩猎的大部队,在分岔路口,阿伦远远望见绣着银色箭月纹章的旗帜。
      一拨精锐的弓骑兵,正追随鲜衣怒马的公爵和公爵夫人。身为公爵千金,狄安娜也身在其中,头戴毡帽面纱,穿量身剪裁的骑装,这装束实在太出众,阿伦一眼就认出了她。
      “上去打个招呼?”华无尽在阿伦耳边问。
      “……用不着。”不远处,打着狮纹旗号的银甲红袍的大批骑兵,正向狄安娜的家族靠近。不必再看,铁定是征服王和小狮子安德烈。那大张旗鼓的架势,仿佛要把森林夷为平地。
      “我不喜欢太吵闹的地方。”阿伦含糊地解释。
      小狮子和他见面必打,征服王和庇护王见面必吵。他可不想把难得的约会搞得鸡飞狗跳。

      华无尽似乎也不想节外生枝,抱着阿伦,策马避进一条杂草丛生的小径。小径边的山毛榉上,猛地爆发出尖锐的喊声:“啊!人类!”
      阿伦吃了一惊,探头望去,只见一对巨型鹦鹉蹲在树杈上,这鹦鹉一红一绿。红鹦鹉咻地飞进了裂开的树洞里,绿鹦鹉则如临大敌,叫喊着,冲他们扑棱翅膀,刮起小股绒毛飞舞的旋风。
      华无尽笑微微地说道:“朋友,想比比谁的声音更高?我不介意午餐是烤雏鸟。”
      绿鹦鹉张了张利喙,不再发出声音,只是把浑身羽毛膨胀起来,抖一抖双翼,警惕地看着他俩。
      “这是什么鸟?”阿伦好奇地问,“脾气可真坏。”
      “爱情鸟,禁猎的圣兽之一,它们这么做,其实是为了保护树洞里的小家伙。”
      “为什么叫爱情鸟?”阿伦觉得它们和鹦鹉没两样。
      “它们总是成双成对,相传,穿上雌鸟羽毛织成的长裙,能俘获男人的心。”
      “这有效吗?”
      “两个世纪以前,南境叛军,荆棘侯爵的夫人试过。她沦为战俘之后,总是穿着红羽裙献舞。大家都叫她血羽夫人。她蛊惑了当时的皇帝,谋杀皇后,称皇子是幸臣的私生子。皇子逃到北境,与皇帝分庭抗礼,展开南北战争,领主们趁机各自为政,就是帝国史上的大分裂时期。”
      阿伦学过这段历史:“我知道,这是荆棘战争之后的事,如果不是崎岖伯爵出卖了荆棘侯爵,荆棘侯爵也不至于提前输掉战争。风语堡就是那时赏赐给崎岖伯爵的。我们实战训练在风语堡举行,事后为了弄明白小狮子想做什么,我还特地查了查相关资料。”
      华无尽意味深长地笑道:“看来你和安德烈相处的不错。”
      “……完全不是那回事!”小狮子想证明帝国内部有魔王存在。阿伦考虑着是否应该告诉华无尽,但这有点煞风景,搞不好华无尽会立即撇下他,回去追查那毫不相干的魔王。
      “这么说,爱情鸟的羽毛是不祥之物,会引发战争?”
      “不仅如此,”华无尽轻描淡写道,“有趣的是,血羽夫人最终引来了铺天盖地的雄鸟,这些雄鸟掳走了她,从此下落不明。而皇子赢得了战争,统一帝国,从此下令禁止狩猎爱情鸟。”
      阿伦听得意犹未尽,很佩服华无尽的博学,这故事令他浮想联翩。

      华无尽一边打马前行,一边侃侃而谈:“不过,以我之见,是否应当将这种鸟命名为爱情鸟,还有待商榷。毕竟,东大陆的希尔猎鹰也是成双成对,过无不及。”
      “就是律化身的那种金眼黑鹰吗?”
      “正是如此。”
      “有什么过无不及的?”
      “东大陆的希尔猎鹰,一旦认定了伴侣,便从一而终。伴侣落入陷阱,它会自投罗网。伴侣死去,它也不会独活。希尔王国信仰此鹰,上至国王,下至百姓,都保持着鹰一样的习俗。”
      “……”阿伦有种不好的预感,这番话别有用心。难道华无尽知道律曾把他当作王妃的事了?那可是个误会。他喜欢华无尽,是由于华无尽值得他尊敬和喜欢,又对他格外友善。而律没道理喜欢他。他可不相信自己有令人一见钟情的魅力,何况他自认为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子汉。
      “华,你认为,爱情就是同生共死吗?”冥思苦想了一会,阿伦忍不住问。
      “不,”华无尽似乎有些斟酌,慎重地答,“阿伦,我想,有时候,尽管失去了心中所爱,但愿意代替所爱之人勇敢地活下去,让这份爱在心中活下去,才是对死者最好的慰藉。”

      这番话,对涉世未深的阿伦而言,有些太过晦涩了。他想起了报丧女妖,即将有家眷离开人世,也许华无尽是在提前安慰他?可究竟是谁要罹遭不幸,他一点头绪也没有。
      他闷闷地问:“我们可以沿着水晶溪往上游走吗,如果那附近有农庄的话。”
      华无尽看向卫士坎迪达。卫士坎迪达立刻驱马上前:“吾王,我想那指的是雨岩村庄,巡林军的营地也在那里,那地方很潮湿,骑马得花小半天工夫。”
      “不去也没什么。”阿伦想起了他那生死不明的亲生母亲,可就算见到当年将他抛弃在水晶溪里的农妇,他也完全不可能认得出来。
      华无尽体贴道:“我们可以在那里借宿一晚。我也想顺道拜访一下巡林军。”

      和庇护王相处其乐无穷,阿伦发现,一路上,华无尽总是将沉稳和轻浮拿捏得当,他知识渊博,这毋庸置疑,是与生俱来的王者,这也不假,但没有无边无际的傲慢和优雅。有时候他是个有说教癖的话唠,却好像连废话都另有深意。有时候又表现得像个假正经的浪子,甚至是有些孩子气的。
      “……自上古时期就存在了,拥有无所不知的智慧,它们的反应却很迟钝,很少和人类讲话。在它们眼中,人类大概就和飞虫一样难以琢磨。”华无尽向阿伦指认了古老巨大的知善恶树。
      经过华无尽耐心的讲解,阿伦得知,密林深处的窃窃私语,是小仙子在交谈,它们住在树叶背面。而水里闪闪发光的金蛋,其实是蔓金苔,炼金术师用它制作能在水里燃烧的冷焰火。

      在溪畔吃午餐时,阿伦看见了一群吱哇乱叫的鱼人,和海里的深潜者不同,这些鱼人矮小活泼,水陆两栖,如痴如狂地挖掘河蚌里的珍珠,并且没完没了地为此打架,弄得鳞片沾满泥浆。
      烈日当头,华无尽似乎有些困倦,他用连肩头套遮住眼睛,懒洋洋地躺在绒毯上舒展四肢。
      阿伦忍不住趴在他身上打了个滚,这没能唤醒他,但一小股溪水立即飞旋过来,又在他俩头顶凝成一小片飘散着雪花的阴云。阿伦兴奋地问:“怎么办到的?”
      华无尽眼也不睁地说:“风元素和水元素结合,加热再冷却。”
      “可是我没听见你吟唱咒语啊。”学习圣咏的狄安娜曾告诉他,法术都是需要吟唱的,时间或长或短,声音得在神谕级别也就是两万西瓦以上,有时还得借助一些媒介,比如炼金阵或者法杖。
      “对神灵法师而言,心之所愿无所不能。如果需要吟唱咒语才能维持保护屏障,那我一年到头不必再做别的事了。”
      阿伦认为这实在太厉害了:“心想事成,不需要付出什么吗?”
      “需要,阿伦,你可还记得我在课堂上讲的内容:我们的世界犹如沙堡,湿度令沙堡保持形状,但干燥的沙粒会脱落,或者被风带走。我们看不见它,认为它消失了,不代表它不再存在。”
      阿伦有点印象:“我记得,但我不太明白。”
      华无尽把手按在胸前,抒情地说:“这就好像,一个人死后,血肉滋养了泥土。他消失了?没有,他成为了大地的一部分。山川河流是他的身体,草木是他的皮肤,微风是他的气息。他仍旧存在于世。把耳朵贴在地上,用心聆听,你甚至能听见他灼热的心跳,那是大地亘古不变的脉搏。”

      阿伦照办了,他把耳朵贴在地上,紧接着——他看见了一株瑟瑟发抖的枯黄纤细的植物。
      “哈!这是什么,它好像会动!”
      华无尽侧身支头,打量了片刻,有些意外地答道:“它是跳舞草,但可别顾名思义,实际上,它是一种以歌声为食的异兽,只有听了足够多的歌谣才能化形,而歌谣的内容将决定它的性格。看起来,鱼人发出的噪音令它精神衰弱。你想让它翩翩起舞,大可以唱歌给它听。”
      阿伦趴在地上,兴味盎然地瞪了跳舞草好一会儿:“……可是我不会唱歌啊。”他突发奇想,摇晃着华无尽,“你唱给它听。”
      守在一旁的卫士们惊愕地看着阿伦,继而惶恐地面面相觑,仿佛阿伦的请求十分可怕。
      “你确定?”华无尽坐起身,有些无可奈何地问。
      阿伦用力点头,他还从未听过华无尽唱歌。
      “好吧,让我想想,”华无尽拉下连肩头套,苦恼地挠了挠有些凌乱的黑发,不知何时,他手中已多了一把梨形鲁特琴,四根琴弦流动着金色的光芒,“我来唱一首《嘎吱响的门》。”
      “……”那是什么玩意儿?阿伦突然想到,难道华无尽五音不全?
      华无尽煞有介事地信手拨弦,琴弦发出叮咚声,时高时低,诙谐欢快。
      阿伦莫名地心情大好,情不自禁想要随之起舞。再看那些肃然而立的卫士,一个个难以自控似地抽动着手脚。那株跳舞草更是似有所感,陶醉地左摇右晃,摇晃的幅度竟随曲调改变而改变,倒好像它是琴的一部分似的。
      这不太对劲!调子在不断的重复中加快和拔高,阿伦几乎管不住自己的手脚了,他忍不住怀疑,街头行吟诗人所使用的鲁特琴,能发出这么高亢复杂变幻莫测的声音吗?
      华无尽含笑注视着阿伦,那神情仿佛是要他做好准备,开口唱道:

      “嘎吱响的门,它想去哪里?
      它想回家去,所以嘎吱响。
      可它就在家!但它想进屋。
      哪怕一张桌,或者一张床,
      也比做门好,只能嘎吱响——”

      这歌谣简单易懂,华无尽的声音却跌宕起伏,具备无法抗衡的力度,如同木偶提线,振动阿伦的神经,还在不断拔高,令他窒息。他和那些卫士一样,不由自主,滑稽地手舞足蹈着。
      而摇晃的跳舞草,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生长。琴声忽地慢下来,伤感似地低了几个音,就当阿伦松口气,以为一曲将尽时,一种他的耳朵几乎不能理解的咏叹声,以华无尽和那把琴为中心,蓦地向四面八方爆发开来。天地一刹,融成浩瀚炽盛的金芒,什么也看不见,太阳近在咫尺,置身灭世洪流,也不及此刻,来自庇护王的圣咏赐福,净化万物,凤鸣声如狂潮汹涌。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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