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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cene 3. Bar ...

  •   Scene 3. Bar

      卫宫切嗣到酒吧的时候比他惯常的上班时间要早,但他意外地在吧台里发现了身高超过两米体型彪悍的老板——他的体型过于醒目,以至于大家都忘记了他的名字统一以“大熊”称之。据他自己说,他早年也曾离开过小城出外闯荡,甚至在外面也曾呼风唤雨算是号人物——就像每个中年人都会吹嘘的那种。他没有老婆,虽然有人说曾经看过美女找上门来。和那体型并不相称的是他的心地:就算满嘴脏话加上外表吓人,“大熊”实际上是个好心人。除了收留身无分文的切嗣之外,他也不在乎城里的老酒鬼们稍微赊账,甚至下雪的天气还会让流浪汉到平台上来避一避雪。
      远远看见切嗣进来,“大熊”挥了挥手,但仍然和调酒师说着什么。切嗣挑了惯常的远离吧台的位置坐了下来:这几天在犯罪现场来回奔波让他有些疲惫。他想着是不是在酒吧彻底热闹起来之前眯一会儿的时候,“大熊”已经端着杯子走了过来:
      “嘿,小子,你的苏打水。我可真搞不懂你为啥喜欢喝这种淡出鸟的东西来。”
      “多谢。”切嗣接过杯子,顺道忽略了后半句抱怨。
      拉开了椅子,“大熊”在切嗣对面坐了下来。
      “我听说你前几天被警察找去了。”
      “只是协助调查。”切嗣一语带过。被警察找去绝非什么光彩的事情。
      “大熊”没这么容易放过他。他瞪着那双小眼睛仔细地打量着自己的手下。切嗣被瞪得不自在起来:“好了,‘大熊’。他们只是找过我一次。我不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们没可能在我这种小角色上下功夫。”
      “大熊”叹了口气,向后靠回椅背上。酒吧的椅子在他的体重下发出了令人忧心的吱呀声——但是这有了些年头的老家伙显然还耐得住。他那粗壮的手指敲打着漆成褐色的圆桌边缘,咒了一句:
      “最近城里可不太平哪。”
      切嗣没有回答。
      “那个杀人狂。”“大熊”念叨着,“这是第四起了。这么个小地方居然能有这种事儿,你能想象吗?这儿的晚上可以不上铰链,也没哪家在家里装防盗设施,甚至都没人想起来去买个意外险。但是疯子可不管这个。也许这小地方对他下手更方便,想想那些见鬼的肥皂剧,这些疯子就喜欢这个:受人关注。”
      切嗣低下眼睛。
      报纸——这小地方仅有的两家报纸——均没有收到任何声明。
      这不像那种求人关注的疯子。他在纽约呆过:八百万种死法的城市。那儿要当杀手确实需要标新立异,可是新闻媒体比在大草原上徘徊的鬣狗还要饥渴。如果是这种程度的变态杀人者——他想起在杀人现场所见到的大幅血迹——他只要给报纸发个消息就能得到全国程度的关注,哪怕最后被捕关进监狱也会有一堆女人排队等着嫁给他。
      不。
      他所等待的绝对不是关注。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小子。”由于切嗣的名字太过绕口,所以“大熊”从来以“小子”二字简单代之——他似乎被切嗣的沉默所恼怒而重重地敲了下桌子,“我在这个城市还是有点儿耳目的。你最近一直在那些现场打转儿像只苍蝇似的——这该死的才是你被警察带走的理由。”
      “我只是好奇。”切嗣平静地说。他知道“大熊”并不是真的责怪他。
      “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小子。我知道。你根本就不是个闲得住的混球。怎么着,你想主持正义?在一堆FBI面前?别扯淡了。就算你认识老汤姆又怎么样?我认识他的该死的时间比你该死的长得多。”
      “大熊”说完这句话一切都沉默下来。剩下偶尔酒吧门被推开的声音:客人开始上门。
      “……老汤姆。”
      “大熊”叹息似地说了一遍。那甚至都不太像他一般的语调——太柔软了。
      话说到这份上切嗣觉得自己应该说点儿什么。但是他确实没什么可说的。如果说他能向“大熊”保证就此不插手这件事,那是骗人。他想了又想,最后才干巴巴地说:
      “我会注意的。”
      “大熊”看了他片刻,伸手重重在他肩上一拍。
      “我得先回去了。客人们开始来了。”
      他说,切嗣不确定这话里是否有点儿鼻音。

      人渐渐地多了起来。音乐换成了稍微带劲儿一点的轻摇滚,不过在那之上盖着的还是人声的嘈杂。调酒师在吧台里忙碌着,偶尔闲下来和人扯着八卦,切嗣捉住几个字眼:“又一起”、“一家”、“尸体”。当然逃不过,这么小的地方,你可以想想它会飘进多少家的晚餐桌上成为一道惊悚但足够提味儿的下饭菜。大多数人一开始甚至是半信半疑的:连环杀手?在这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小城?(家里的动物都知道这个被解释的世界并不安全——这点上人还不如动物。)
      切嗣略换一下姿势,更深地将自己藏进墙角的阴影里。人并没有以往那么多:总有人更谨慎和惜命。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对于这些将自己放纵在酒精里的人而言,此时死去和他年并无差别。
      终点总之是一个死字。那之前的时间长短真能构成意义的差别吗?
      切嗣的瞳孔扩大又缩小。他在这闹哄哄热腾腾升起来的人群特有的味道中仿佛嗅到了潜藏于深处的死亡气息。昔年熟稔的铁器似乎就在手下,只要弯曲手指就能勾到那扳机。这让他觉得干渴,他拿起了桌上的苏打水一口饮下。
      你到底在找什么。
      他再一次自问着,脑子里却都是老汤姆。
      他能找到这工作托赖“大熊”。但是他到这小城第一个认识的却是老汤姆。那时候他下了灰狗巴士——饥肠辘辘——用身上最后的硬币买了两个三明治后狼吞虎咽地吃下去,然后就不知道下一步去哪儿了。那时候出现在切嗣面前的就是老汤姆,当然,带着尼克,他那条一等一的好狗。
      有一个瞬间切嗣还以为老汤姆是来找麻烦的。但是半头长发纠结的流浪汉只是跟他说:呆在这儿可不行,第一次来?你会冻死的。
      切嗣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自己走投无路的。也许长年流浪的人已经能够识别出谁属于他们“那一群”,而谁是游手好闲的看客。他跟着老汤姆睡了三天水泥管子,然后老汤姆把他送到了“大熊”这里。
      你还得往前走。老汤姆说,你还年轻。
      对切嗣而言无所谓。有工作或没工作,有落脚的地方或没有,有东西吃或者饿着。也许最后一项还有点儿重要,但该死的,他已经基本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了。
      别他妈的这么想。
      就像看穿了切嗣的消极一样,老汤姆丢给他这句临别留言。
      你根本还他妈的不想死呢——没人真他妈的想死。
      音响中的一串鼓点儿把切嗣从回忆拉了出来。他咽了口口水——今天似乎特别的渴。没办法,他拿起杯子,越过人群朝着吧台走去。
      “……切嗣?”
      对面有个声音在叫他。
      他开始以为是听错了。可是不是,尽管在这儿能叫他名字的少得一只手就能数过来。一瞬间他错觉是旧相识来了,但下一刻他就反应过来这是他的合租者——果然,将头发弄成桔色的青年正在对面笑嘻嘻地挥着手。
      “龙之介。”他走过去,“今天怎么想起过来?”
      “跟朋友来的。”雨生龙之介——在这小城也少见的日裔青年打量着自己的合租人,尽管一开始是“大熊”帮他们的合租牵线搭桥,但他实际上并不太来酒吧,“一个人在家喝酒还好,两个人可就没意思了。”
      切嗣没太在意。自称是行为艺术家的龙之介总有那样或这样的朋友:有时候他会在客厅里遇到,基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怪癖——虽然不知道是真的有怪癖,或者只是想使自己符合“艺术家”的标签。但龙之介显然兴致很高:“一块儿喝一杯?”
      “不,我还有工作。”切嗣并没说自己不喝酒。
      “切嗣你真够死板的。”龙之介挥了挥手,但并没多少失望的样子,“你最近几天白天都出去得挺早。”
      “有点儿小事。”
      “小事?难道是——”龙之介促狭地笑笑,伸出小指比了比,“这个?”
      “……不是。”
      “得啦别不承认,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切嗣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随你怎么想。”
      龙之介吹了声口哨:“春天啊。”
      这时候服务员正好端着酒过来。切嗣趁机和龙之介告别拿着杯子走向吧台,调酒师看见他过来,挑了挑眉:“还是苏打水?”
      切嗣无声地把杯子推了过去。
      “你总让我觉得特没成就感。”调酒师叹了口气,还是照样给他打了满满一杯苏打水。切嗣道过谢,准备回到自己的老位子上的时候看见一个身材高大但微微驼背的男人从洗手间里出来。他的样子太阴沉,就算混在热闹的人群中也有种格格不入感。
      “旦那,这里!”
      龙之介的声音从人群里响起。那男人笑了笑,朝着桔色头发青年的方向走过去。
      ……又一个很怪的“艺术家”。
      切嗣想着,试图忽略掉心底涌起的一丝异样感。他穿过人群回到自己的座位——这时候酒吧里更加热闹了,DJ坐在了音响后面整理着设备:照例的热舞时段要开始了。他透过人群看见了龙之介和陌生的男人正姿态亲密地交谈着,那样子就算被当成同性情侣也一点儿不过分。后来他的注意力分散了——酒吧里也暗了下来。
      总之,等切嗣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再想起来看看龙之介的时候,他似乎已经和那陌生男人从酒吧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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