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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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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新年的十八,照例是乔氏年会的举行之日。
唐初起床时已近十点,刷牙洗脸稍做休整便打着哈欠下楼找食物。但懒腰还没伸直,就被管家抓去给造型师从上到下由内而外地折腾。
直到晚上七点整,唐初出现在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里,穿着度身定制的礼服,踩着仅此一双的高跟鞋,接受来自众人的极力赞美,面上依旧是不动声色的冷然模样。
不远处乔先生与叶女士被簇拥在人群之中,如众星捧月一般,一个意气风发、一个笑颜如花。真是好一对璧人呐。
唐初随手拿过一杯果汁,躲去最偏远的角落。
才喝下一口,舌尖的酸涩已钻进喉咙。她忍不住皱起眉头,略显嫌恶地将果汁往桌上一扔,再抬眸时,正赶上门口骚动的伊始。
纯白西装有着流利的线条,墨黑的衬衣,有着隐隐的暗纹,是篆书的“粲”字。衣扣由黑宝石制成,在灯光下折射出耀目的光。她记得清楚,因为这是她替他挑的衣服。
他身边的女伴,一袭华美裙装,靛青色与大片钻饰浑然天成,彷佛夜空般绚烂。脸上的笑亦是恰到好处,除了眼中掩不去的青涩与赧然外,几乎就是叶女士的翻版了。
得,男的英俊,女的娇美——又是一对璧人。
乔先生与叶女士显然也注意到了此番骚动,却只是远远而望,等待着某人进一步动作。
下一秒,礼服美人儿附在他耳边不知说了什么,那妖孽愈发笑得倾城倾国风生水起。
唐初扶额,直直瞪住正在四处作恶的妖孽。老古话怎么说来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什么改不了吃那什么,她知道他身边莺莺燕燕从不停歇,可出院不过三日,敢不敢让人再闹心一点?
抬脚欲走向人群,岂料才抬脚就传来钻心的疼。咬牙低头一望,竟是这双价值连城的美鞋不知何时在她脚上磨出了几个绿豆大的水泡。表皮还没有蹭破,泛着晶红透亮的光,裹着满满的澄清液体,鼓出小小的包。叹口气,所谓祸不单行,此刻小腿处清晰可辨的酸疼也昭示着她不宜行走的现状。
我不能就山,就令山来就我吧。
然手刚触到桌上的果汁杯,还未来得及砸到地上,那人就已转换目标。深不见底的瞳仁与唇畔勾起的弧度相呼应,视线聚焦点,正是乔先生与叶女士所在之处。
不妙。
她深吸一口气,挺起腰,硬是将鞋穿回脚上。但难抑的痛让她没法向前迈出步子,额上逐渐沁出层层薄汗。
他停住,在离他三步之外的距离。脸上挑衅的笑意盛放,满室绚丽灯火落进幽黑瞳孔,犹如星辰熠熠生辉。
喧闹的会场依然人来人往人声鼎沸,她却仿若坠身冰窖,那一端沉默对峙像是粗粝的手卡住了她喉咙,缓缓收紧。
父亲。
唇瓣轻动,她听不见,但辨出了这两个字。之后是长串复杂而连贯的口型变幻,他面上神色坦然,女伴勾住他臂弯,乖巧依人。唐初朝乔先生望去,素来不动声色惯了,此时亦是肃肃的表情。时不时开了口,字数却是不多,一个或是两个字,不超过五个字。
这淡定的氛围叫她着实很不淡定,严父孝子的模样任谁看了都是羡慕与赞叹,可她全然摸不着头脑。不分场合、时间触乔先生的逆鳞,差不多已经成了乔粲的习惯,此番循规蹈矩,莫不是住了回院吃了点药把脑子吃坏了?还是说,他另有企图?
不过未等她思考出个结果,那边已结束融洽的谈话。乔粲微微点头,向周围宾客致意,风度翩翩的样子极具欺骗性。随后转过身,换上另一副表情,堪堪对上她探究的目光。
她完全可以想象他接下来的举动,挑起唇角,变作讥讽的弧度,然后迈开悠然的步子带着女伴朝她款款而来。
十来米的距离,因为宾客的拦断阻隔而变得格外漫长。
她看着他慢慢靠近的身影,蓦然有些失神。
阴影挡住眼前一片光明,她才猛地抬头,与他视线相对。
瞬间电光火石。
你到底想做什么?咬牙切齿。
哦,自然是我想做的事。无赖般的笑意又回到他脸上,熟悉非常,真好。
警告你,千万别后悔!
呵。他侧首,将女伴推到她面前。
“不打个招呼?”明媚到欠扁的笑容,让她有种撕破他嘴的冲动。
“哦。”不过还是展现出完美的修养,对面前的美人点点头致意,嘴里的话却是问他,“新女朋友?”
“是。”他挑起身旁女伴的下巴,甚至连名字都不告诉,就施施然落下一吻,“漂亮吧。”
女伴自是不比他的厚脸皮,红着耳朵躲进他怀里,娇羞的模样,简直能滴出水来。
“呵。”她笑,侧身退开一步,“还行吧。”原以为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然改善许多,却没想到他依然固执地拒她于千里之外,那她又如何好意思继续死皮赖脸地装疯卖傻?
抬脚,调转方向,敛起所有表情,闯进喧闹的人群。步速之快,似乎已经忘记脚上的疼痛难忍。
他双眸闪现的光芒太刺眼,炫耀与挑衅太赤裸,咯得她一颗心血淋淋地难受。
没想到吧,乔粲会在这样的一个场合跟她示威。
更想不到,身后望着她离去背影的他,挥去女伴搭上来的玉手,抚上左胸,那里正一阵阵抽搐,猛烈生疼。
如果最后还是我离开你,现在又怎么忍心给你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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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里的城市朦胧迷离,风夹裹着清凉吹过,使得裸露在外的手臂起了一层层鸡皮疙瘩。
自以为漫无目的地游荡于大街小巷,可脚步似乎有了自我意识,不自觉走过回忆里每一条鲜活透亮的街道。
脚上的水泡早就磨破,擦过鞋身,有种粘连的痛感,痛得额上、手心里冷汗涔涔。每一步,都像是在玻璃渣子上走着。但停不下来,不想停下来,唯有这样深刻的疼痛感,才能分散心里的强烈不适。
后面有条“尾巴”不近不远地跟着,她透过沿街商铺偌大的装饰窗反射看到他隐隐绰绰的身影,想要靠近、却害怕被誰发现,所以只能忽近忽远,到最后连自己都模糊了情绪的起因。
——和她一样。
她早就注意到他,在乔氏富丽堂皇的宴会厅,没有中规中矩的西服,皇家蓝的简约外套倒也正式却不失生机,与他的人简直浑然天成。安安静静跟在他父亲身侧,表现得像是新晋的小绅士。清俊的面容,礼貌得体的举止,态度谦逊温和,秒杀了在场三至八十岁的所有女性,哦,除了她、唐初。连叶女士看到他,也很是喜欢。
就是他,跟了她一路,从华美宴会厅到这车水马龙的大街。究竟要跟到什么时候?
“跟够了没有?”
没有回答,于是她转身,正面面对他。
“冯添圣。”咬牙喊他的名字。
“啊?”他这才木木然回应。
“你跟够了没有?!”恰好一辆炫目跑车呼啸而过,明亮的橙刺痛眼角,尾音随着轰鸣飘散开来,淡去浓重的怒意。
夜幕里霓虹灯闪闪烁烁,映得他一张面色千变万化。似是过了许久,裸露在外的肩膀都起了一层疙瘩,才听见他倏然变得认真的声音,“没。”走上前,俯身,一气呵成的动作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没有。”
如此眼神太具震慑力,她心下一颤,下意识地退,过近的距离令红色警戒瞬间全开。可他在她之前反应,一反常态地步步紧逼,终于在临界点爆发,扯过她手臂,收拢怀抱,“我是说,我没有跟着你。只是脚下不听话,它非得走这条路。”
当温热覆上唇瓣的时候,全世界轰然一声,无数流丽碎片随着白光盛放,在半空中漫舞飞扬。意识被抽离出身体,恍惚间,她彷佛听到远空传来的低喃……他说……唐初,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