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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虽然觉得“永乐镇”名字很土但它是我第一个想到的! 赞美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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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爱的人是不懂爱,摒弃爱的人是不敢爱。
——蜂
古堡顶层月光照不到的阴暗中隐约走出来一个黑影,身材火辣,紧身黑色小皮衣,一头黑发高高束起,背后是一把巨大的长剑。安德拉中只有一种人可以佩剑,就是血族首领的直属侍卫血忍,这个女人正是血忍的首领——蜂。
“忘了古堡最顶层只有王才能进来吗?”绝冷漠的声音回响在阴暗的空间里。
蜂却昂起头:“除了瑕,我不承认任何人为安德拉的王!”
空气变得沉闷起来,蜂再次开口:“不后悔吗?放她走就再也收不回她的心了。”
绝望向修远去的方向,声音轻轻的:“不后悔。”
只有说出来才知道这三个字有多疼,疼得他心都要裂了,可他真的不后悔。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毫无顾忌的放她走。
蜂冰冷问道:“不怕像一百年前那样吗?”
绝把脸深藏在黑暗中,谁也看不见他的表情:“百年前的决定就是她的选择。我都已经放开她了,还有什么资格让她留下?”
眸子里幽暗的红光把绝映衬的迷人极了,蜂却盯着他的眼睛冷笑。
永乐镇。
这里是人间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镇,白天沿街叫卖的小贩,路旁老人的楚河汉界,扎着冲天揪满地跑的小屁孩,还有一路的茶馆酒肆。唯一特别一点的,就是听说这里有一个什么王爷,不过这和修没啥关系,她又不是来走亲戚的……
于是她走啊走啊,走啊走啊,觉得自己是一只兴奋的家雀,至于为什么是家雀,修的解释是因为它小……。总之修很喜欢这个地方,安德拉很美很壮丽,可是少了一种味道,用人类的话来说就是人情味吧,这个词其实是修很久以后才学到。
修从安德拉带来了蜂送给她的血族特制红色遮阳伞用来遮阳光,又把她那双漂亮的獠牙小心收在牙龈里。现在她完完全全就是个十六、七岁一身青衣的人类小姑娘,长得漂亮可爱,气质不俗。
同样是很久以后修才知道,逛街,对女人来说是种艺术,是技能,这是她此时还不能理解并且不能运用娴熟的。她没有半分羞涩地在逛了还不到四条街的时候,累了,饿了,走不动了,更不知羞涩地找到一家酒楼。
鬼未酒楼。修自认为智商不够她理解不能啊,这么不靠谱的名字真的有客人吗?
当然,这些根本不需要这个小吸血鬼操心,人类的世界是很复杂的,比如说名字再怪的酒楼只要有亮点客人还是愿意过来坐坐的。鬼未酒楼里面尽是奢华,三层小楼中央是盘旋而上的螺旋状楼梯,楼梯扶手竟都是上好的檀香木,顶楼挂着几盆吊兰,清幽雅致。底层错落有致地摆着几组桌椅,不甚整齐却异常让人舒适,看起来店主应该是个审美不错的人。
小伙计见来了个小美女,油嘴滑舌的更多了几分殷勤:“姑娘里面请,来点什么?”
修从来没来过酒楼也不知道点点儿什么,张望店里的摆设随口说道:“随便上点什么吧,再来壶茶水。”
“得嘞!”小伙计白毛巾往肩上一搭,一路小跑地闪人了。
修找了个幽静的地方坐下,饶有兴致地环视着酒楼里的客人。这些人各有特色,有几个儒雅书生品茶赋诗,有几名酒友高谈阔论,还有情人你侬我侬小声说着情话。修觉得人类真是一群神奇的生物,他们居然可以这么多人围在一起说话,而且能说这么长时间。安德拉里从来没有这么多人一起聊天的!两个血族要是一起说话时间长了,不是有奸情就是要打架了。
修还留心观察了酒楼里的几个客人,坐在最里面的是一对姐妹,十七上下,姐姐身穿淡黄长裙,靓丽媚骨。妹妹就淡雅了些,淡蓝色的外挂,有些秀气。两姐妹显然是常客,姐姐很快就和店里的伙计聊得火热。东面是一女人,身穿类似捕快的服装,腰上一柄长剑散发着血族血液的气味,大概和吸血鬼猎人有关。邻座是两个身带佩剑的男人,戴着大大的斗笠,看不清脸,想必是有些特殊身份,其它地方还散落着稀稀疏疏的几个客人。
虽然修在血族里只是一个小丫头,可在眼前这些人类面前,当他们祖母都绰绰有余了。这些人的身份修还是可以略见一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