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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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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福!”
没有预兆,空寂从自己的左手腕上拨出一串佩戴已久的佛珠,递至袁圆的眼前。
“谢谢大师!”
“谢谢大师!”
袁圆没有想到自己在临别前还能收到空寂送出的礼物,在蓝轩的及时提点之下,她双手接过了这串带着手温的绿色佛珠,诚心诚意地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
佛珠的样式很简单,但是那一圈绿意却是淡泊明净的,一定是大师的珍爱之物,她必然时时随身佩戴或者悉心珍藏,至少对得起大师的一片真挚之心。
告别了空寂大师,蓝轩和袁圆来到庄严肃穆的大雄宝殿前一起叩拜神佛,再次虔诚地祈求来年的幸福安康,十余位高僧共同诵读的经文是《佛说药师如来本愿经》,有的时候需要香客一起吟咏,有的时候需要大家同时跪拜,本愿是去病消灾。
这场法事做了整整两个小时,有了这么多高僧的祝福和绿色佛珠的庇佑,袁圆的心中顿时萌生一种强烈的自信,未来的她一定会平安、健康、快乐地度过生命中的每一天,这算不算是我心即佛呢?
……
五台山之行颇为圆满,蓝轩与袁圆沿着山路曲折而下,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程,快到山脚的时候,蓝轩突然向袁圆提出了一个请求,“圆圆,送我一块手表好吗?”
“表?”
袁圆的心中刹那间百感交集,她何尝不知“手表”的深意,送表即为表情意,可是现在的她还有勇气和信心向这个男人表达心中浓烈的爱意吗?她还有这个资格吗?她怕受伤啊!
如果淡淡的亲情能够让她更长时间地守望着蓝轩,她何必寻一条必死无疑的爱情之路呢?哪怕此时此刻映入眼帘的那双眼睛是那样深邃那样认真,她也只能选择漠视与逃避,因为此时的她实在看不清暗恋着的这个男人的真心,如果没有真心,就一辈子也不让他知道自己的心。
“表哥,你看过美国电影《逍遥骑士》吗?”
“看过,怎么了?”
蓝轩静静地等候着袁圆的回复,没想到等到的却是一个莫明其妙的问题,心中难免咯咯噔噔。
“《逍遥骑士》里,男主角在踏上征途之前,做了一件什么事?”
“他把手表摘下来扔掉了。”
“对啊!我们如逍遥骑士一般向往自由,如果预见了手表将被扔掉的下场,还不如不送,免得浪费钱,是吧?”
“你这丫头!”
蓝轩恨得咬牙切齿,一口气差一点没提上来,他的直接回答竟然给了袁圆一个反驳他的理由,不想送表就不送嘛,还找些借口来搪塞,胡扰蛮缠!难道她仍然不愿意与自己相爱吗?一想到不爱这个事实,他的心顿时有些受伤了。
“表哥,你不是有一块劳力士吗?虽然你是我的表哥,但是并不是手表很多的人就叫表哥,你既不是卖表的,也不是靠表显白的哥哥啊。或者,你在嫉妒空寂大师送了我一串佛珠吗?也想找个东西往手上戴戴?”
“……”
多无聊的解释啊!蓝轩的心都快滴血了,他果然不能跟袁圆一般见识,他怎么就成了那种“表”哥?也不知道这丫头究竟是懂还是不懂自己的真心情意,终于,在一串叽叽喳喳的唐僧语中,他无奈地拍了拍袁圆的脑袋,放弃了继续理论。回家!
……
徐芳华赤着脚,斜倚在一个红色转角沙发上,边吃葡萄边听着DVD机里播放的轻音乐,一头如褐色波浪一般的卷发铺盖在米色条纹浴袍的领口与肩头,为她平添了不少妩媚的元素,骄傲地朝着淋浴室中的高大黑影瞥了一眼,她的嘴角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轻笑。
徐芳华其实是一个害怕孤独的女人,年轻、美貌、有钱,再加上市长女儿这层金外套,她的身边从来不乏追求一时激情的男人,他们或温文尔雅或大气洒脱,追求女孩时极尽温柔,得手之后又很快厌倦。
市长的女儿是什么滋味?不少男人愿意为之付出全部身家,如果攀上了这颗大树,日后要钱有钱,要权有权,徐芳华自己也知道那些男人接近她的目的有太多的不单纯。
自从大学期间与一位富家公子恋爱失败之后,徐芳华的心就变了,她不再相信爱情,也不再期待婚姻,在她的眼中,世间的一切都是为了利益,彼此利用成为了她的人生主打歌,而只要是被她看中的男人,随便动动手指,无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后各取所需,少有真情。
在偶尔寂寞的夜里,徐芳华也会带个把男人回到自己的居所颠鸾倒凤,释放、纵情、减压,可这样的日子久了,她发现自己失去了让灵魂洁净向上的力量,就如她现在无比痴狂地恋着蓝轩一样,那个男人的身上正拥有着她失去已久的东西,是他唤醒了自己追求真爱的所有感觉。
可是,徐芳华发现自己用尽了以往迷惑男人的一切手段,蓝轩也没有接受她的情意,虽然婉拒得客气有礼,但是并非没有一丝潜入的余地,让她更想了解这个男人的精神世界。
徐芳华没想到自己调查了一圈,蓝轩亲近的女孩子竟然只有袁圆一个,那个单纯得一塌糊涂的小丫头,但有着同样令她羡慕的纯净灵魂,不懂人情世故,却跌跌撞撞地拼力向前,让人见了既感动又有些好笑。
清明节是祭祖的日子,徐芳华没有打扰蓝轩,而是清理了一些身边跟随的男人,一番激情过后,她仍然没有忘记蓝轩,反而更加渴望躺在他的身旁。
她知道,让蓝轩对袁圆死心不易,可是让那个单纯的丫头误会蓝轩却是极其容易的事情,她到底要不要夺人所爱呢?只要蓝轩没有结婚,她就拥有竞争为妻的机会,就算结婚了,还有离婚的可能呢。
噗!徐芳华果断地将口中的葡萄籽吐到了垃圾筒里,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沉思良久,终于打定了主意,她需要蓝轩,她喜爱蓝轩,这个男人所拥有的一切美好是不是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赢取?她必须亲自抢夺一次,才能确定自己的心属。
若是这一次策划仍然拆不散他俩,那就算了,自己也打算金盆洗手,好好地找个居家型男人结婚生子,若是果真成功地赢得了蓝轩,那么她岂不是赚了?至于袁圆那个傻丫头,就算是给她上了一堂社会人生课吧。
……
袁圆低头不语地看着自己左手腕上的佛珠,略显呆滞,四月二十四号是蓝轩的生日,一大早她就赶去蛋糕房选购了一个漂亮的生日蛋糕,没想到自己的精心准备并没有得到一个开心的笑容,反而被蓝轩拖到了一家熟悉的中西餐厅,在徐芳华的媚笑中再次充当了一枚闪闪发亮的电灯泡。
女神就是女神,整间西餐厅居然被她大手笔地包场了,袁圆深知自己的存在基本等于陪衬,还不如上菜的服务员招人喜爱,可是她的脚好痛,刚刚想借口逃跑的她居然被蓝轩踩住了右脚,好痛!这是故意的吧?
袁圆用力挣扎,她小范围地活动了好几下,也不见那个狠心的男人松开他的臭脚,她总不能张口嚷嚷“松脚”吧?这让徐芳华听见了,还以为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地下活动。
唉!踩着就踩着吧,为了蓝轩与徐芳华的幸福未来,她只能垂头闷喝着柠檬水,继续乖乖地充当电灯泡一枚,同时咬牙切齿地期待着脚丫子的解放时刻快些到来。
“轩,生日快乐!”
徐芳华的妆容格外明艳动人,两道绿色的羽毛眼影,一款华丽的孔雀绿晚礼服,白皙的肌肤从略低的V型领口中立体显露,透着爱的欲望与女人的芬芳,她挑起一杯手边的淡黄色香槟,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昂头起舞,轻轻地撞向对面相呼应的酒杯,颇具女王气场。
这一天,她预谋已久,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勾住男人的胃是很容易办到的事情,就算多出一个电灯泡,那段细细的钨丝也同样很容易被掐断,她必然在今天的晚餐中获得与蓝轩的关系进展。
“生日快乐!”
袁圆也顺势举起了手中的柠檬水,却不敢前移一步,她现在的定位就是一个来蹭饭的,自己的祝福远远的就好,她实在没看出蓝轩喜欢上徐芳华哪一点,也许是娇艳妩媚吧,反正她也没找出自己的身上有哪一点讨身边这个男人的喜爱。
“谢谢!同乐!”
蓝轩自然地抬手与徐芳华轻轻地触碰了一下酒杯,而后回手向身旁的另一个玻璃杯碰去。
铛!
清脆有力的碰杯声惊得袁圆慌忙抬起头查看动静,蓝轩与徐芳华的直线距离是一米,与自己的直线距离是半米,这么近的距离也值得他用更大的力气来碰杯?难不成是在提醒自己说几句类似红娘的像样话?
突然,袁圆看到蓝轩向自己抛出了一记从未见过的魅眼,那电光火石间消逝的风情立时让她傻在了当场,这又是什么意思?他不会想通吃吧?
“圆圆,你太不厚道了吧?庆祝生日难道不用喝酒的吗?”
“啊?喝……喝!”
袁圆半天方才反应过来,喝酒?柠檬水和香槟不都是淡黄色的吗?难道自己非要陪着蓝轩喝上几杯香槟不可?
她无辜地端起了桌前的酒杯,冒似爽快地抿了一口,而事实上杯中的香槟一滴不少,从杯中滑过她的唇瓣,又快速地流回了酒杯之中,好在蓝轩与徐芳华都没有继续关注她的酒品,见到她喝了酒,便转而聊起了公司的业务话题。
不一会,餐厅服务员推来了一个小餐车,热气腾腾的各色餐点一上桌,袁圆再也无暇顾及身旁的人,她抱着一盘铁板牛排就狂吃起来,什么香槟,什么蓝轩,什么电灯泡,什么徐芳华,都被她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于是,蓝轩的对面有芳华美人,袁圆的怀里有美味佳肴,各自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