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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   李嘉言八岁那年FC电视台举办了第一届世纪之星歌唱新秀大赛。

      这台凭空冒出来的节目历时短短三个月就跃升为FC招牌节目之一,收视率节节上升数字惊人,每个周末晚间十点有数百万的观众守在电视机前苦苦等候,而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其实都只为了等一个人。

      那个人每周短短的三分钟让无数坐在电视机前的人等得心甘情愿如痴如醉。

      李嘉言的妈妈就是其中之一。

      于是他们全家都跟妈妈一起从初选开始,一集不落地看完了整届比赛。

      那年末名为简斯的选手众望所归夺得第一届世纪之星总冠军,至此出道,一炮而红,红出了所有人的预期与想象。

      简斯二十二岁出道,期间经历过短短一年半的低潮,此后一路长红,二十八岁受封歌神,叱咤歌坛十数年间光芒万丈,无人能及其项背。明明仍活跃在娱乐圈之中,却被授予公认的神话之称。

      *
      李嘉言在八岁那年真心喜欢上唱歌。

      他十八岁中学毕业之时正值世纪之星举办第十届,原本跃跃欲试着想要参加,名都报了,却最终被父母赶去加拿大留学。

      四年大学成绩优异,他原有个往更高等学府深造的机会,可思考再三还是放弃了,回国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报名已改名成《世纪好歌声》的第十四届世纪之星。

      初赛那天他选了一首词曲都由自己创作的歌,名叫《我曾听过你的歌》,一举惊艳了评审主持以及现场所有观众。

      没有人知道他那天看到了简斯。

      初赛现场观众不多也不少,可想要在几百人之中找出一个人也并不容易,尤其那个人还戴着黑框眼镜,拉低了帽檐,坐在距离前台最远的最后方。

      可是他不一样。

      他从八岁开始,之后的十四年注视着那个人长大。买他所有的专辑,听他的每一首歌,看他的每一场演唱会,房间只贴他的海报,熟悉程度说刻骨铭心也不为过。

      所以他在唱歌的中途瞟到那抹身影时顷刻就认出来,并且因为那一刹些微的愣神让他原该满分的演唱打了个不大不小的折扣,很让一众评审扼腕。

      但他还是顺利通过了初赛。用主持人的话说,如果连他这样的人都放跑,这档节目也别叫什么“好歌声”了,趁早拆下招牌回家洗洗睡的好。

      一旦得了自由,他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狂奔出了摄影棚。

      跑出来并不代表他真的心怀希望,因此当他看到那个站在角落风度卓然的身影时,一瞬间心几乎要跳出胸腔来。

      那个人不紧不慢朝他走近两步,露出他过去十四年几乎每天都会在报纸杂志海报专辑演唱会上见到的微微笑意。

      那时间李嘉言堂堂大男人恍惚得差点站不住脚。

      在距离他一米的前方站定,简斯温和地说:“你好。”

      李嘉言发呆也不知有多久才猛然反应过来,强作镇定应一声:“你……你好。”

      简斯眼里仍带着那温和的笑意:“其实每一年的初赛我都会来看看,这是第一次被人认出来。”

      李嘉言诧异地睁大眼:“您看到……我看到您了?”

      简斯点头笑道:“你唱歌很动人,这首歌是你自己写的?”

      “是……是。”李嘉言抿一抿嘴唇,迅速调整一下呼吸,下定决定要说出句完完整整的话来,“我十八岁就想参加这个比赛,当时写了这首歌,这次在比赛之前又重新编曲。因为我很早就决定参加这个比赛一定要唱这首歌,这首歌是……”

      微微一笑,简斯接过话头:“这首歌是你写给自己偶像?”

      “是。”狠狠掐一把掌心,李嘉言一鼓作气说完后半句话,“这首歌是我为自己最重要的偶像写的,我已经喜欢他整整十四年。”

      过程中没有结舌也没有错误停顿,李嘉言悄悄握了握拳。

      “原来是这样。”简斯浅浅颔了颔首,笑着朝他伸出手,“我是简斯,很高兴认识你。”

      用全身力气控制着握住那只手的自己的手,李嘉言迅速深呼吸三次:“我叫李嘉言。”

      放开他的手,简斯道:“希望你在这次比赛中能够晋级到最后。”

      李嘉言大力点头:“我一定拼尽全力。”——即使只为今日这一面与这几句说话,也必须那么做。拼尽全力,不留余地。

      简斯笑着冲他点点头:“那么,我们歌坛见。”

      *
      直到确认简斯的身影已然看不见,李嘉言这才浑身瘫软地靠倒在墙上,好半晌脑子里一片混沌。过了好久才模模糊糊想到,十四年前那个人第一次站在舞台上,记忆中紧张到僵硬的神情,老土的发型和穿衣打扮。

      就像穿越了时空一样,始终遥望着的人就在刚才突然真真切切站在他面前。普通的、算不上时尚的发型和衣服,笑起来眼角已经有了微微的纹路。

      只是他对那个人的感觉这些年来好像从没有变过。

      那么样、玉树临风的一个人。

      *
      那就是李嘉言和简斯的第一次见面。

      当晚回到家他就将墙上关于简斯的海报全部撕下来,太后大人为此差点拿着擀面棒就给他一顿竹笋烧肉。

      不过李嘉言还是决定见到偶像这种事是自己一个人的大秘密,即使是太后也不能共享。

      关于这次见面,偶像的面容从头到尾都很模糊,他记忆最深刻的却是他的笑容。

      比海报上淡定从容温润如玉了一万倍的笑容。

      于是李嘉言十分果断有志气地决定从此再也不看海报了,他要如简斯所言拼尽全力,与他歌、坛、见。

      *
      李嘉言在比赛中一路过五关斩六将。

      除了有数几首自己创作的歌,他几乎每隔两三周就有一首参赛曲目原唱自简斯,但凡观看这一届《好歌声》的人没有谁不知道简斯是超级黑马李嘉言的终极偶像。

      他不是故意要这么张扬,只是那个人的歌经典无数,他从八岁开始跟着他学唱歌,十四年来他敢说简斯任意一张专辑上的任意一首歌他都能随时随地唱出来,这也间接导致了他喜欢和擅长的其他歌手的所有歌加起来也不一定有简斯一个人多。

      某次比赛完例行与主持人互动,几个月下来众人玩笑都已开到惯,主持人问他如果得到今年的总冠军,有没有什么想要通过这个比赛来实现的愿望。

      李嘉言鬼使神差地冲口说出真心话。

      他希望由歌神简斯颁冠军奖杯给他。

      录影结束李嘉言后悔得一度想要掐死自己。

      谁都知道别说这种半综艺娱乐性质的比赛,近几年来若非必要,即便国际颁奖的大舞台上也甚少见到简斯的身影。

      然后又过了一个月,第十四届《世纪好歌声》赛果出炉——冠军李嘉言。

      颁奖嘉宾——简斯。

      领奖那天李嘉言着实体会了一番男子汉流不出血只能流泪是件比悲催更悲催的事。可即使再悲催一百倍,他想自己也还是愿意重温那一天。

      *
      很久以后李嘉言明白了被称作歌神的男人的确只为歌而生,而他也正是因为唱歌,这才能得到他一眼的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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