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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壹章(修) ...
有个人告诉我,死亡是我与他都不能妄想的事,随着时间流逝,沧海化做桑田,它会让我们在面对爱恨时逐渐变得冷漠。
其实我想问他,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可以就此沉睡不再醒来,那么,他是否会永远铭记着关于我的爱与恨?哪怕现在我已经无法再记起那人说话时的语气和神情,我却依旧还是想告诉他:只要他愿意,无论天涯海角沧海桑田,我都会陪他度过,直到死亡。
只可惜,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
从诡异的梦中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时分,灿烂的阳光从破旧的窗口撒下来,刺眼得厉害。我眨眨眼,抬手挡住耀眼的阳光,缓慢地掀开了眼帘,一颗泪珠便悄无声息地顺着眼角划落。
“老大……”耳边有道轻微的声音传来,细如蚊声,似乎很怕惊扰我。
我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揉着眼角,转头看向身后。然而这不看还好,一眼看过去,就正巧对上三只铜铃般大的眼球。这三只夹杂红红血丝的眼睛呈三角状分布,其中最上方的眼珠子还在轱辘辘上下左右旋转……
睡意“噔”一下就没了,我抽搐着嘴角,弹出食指,毫不留情地戳进那只不正眼看人的眼球里。
“啊!”阿骨惨叫一声,捂着额头上的眼睛滚到了地上去。
我悠哉悠哉地坐起身,双手一撑,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
“好痛啊!老大你下手在忒狠了点吧……眼睛都快瞎了啦……呜……”阿骨趴在地上滚来滚去地嚎叫,嗓门之大,大有不把这间小破屋震垮就不罢休的样子。
这个虎背熊腰、浑身青皮的三眼怪物叫阿骨,属于琉雾大陆上一种地位低下的奴隶种族。
我挑挑眉,冷冷吐出俩字:“闭嘴。”
此话一出,果然胆小的阿骨不敢出声了,躬着硕大的躯体,缩成了一团。他藏在手臂后的眼睛偶尔还探出来,对我可怜兮兮地眨巴两下,以博取我的同情。
我居高临下地俯视他,面无表情地和故做可怜的他对视许久,直到他意识到装可怜的伎俩对我丝毫不起作用后,才委屈地扁扁嘴,小声嘀咕:“老大……很痛呢……”
我翻个白眼,懒得理会他,径自捞过床边的破衣衫披在肩上,翻身下床。踏上草鞋后,我才问:“你来干什么?”
“来叫老大你啊。”阿骨嘟着宽阔的嘴巴从地上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老大,有工作可以做了噢。”
“噢?工作?哪家的?”我有些以外,毕竟已经有很久没人敢雇我这个人尽皆知的小混混了,是谁这么有胆量啊。
“李老头家的啊,他还让你晚些就去祠堂帮工呢。”阿骨奇怪地看着我,“老大你不会忘了吧?今天是天地双皇的祭祀日啊,每年这个时候李老头会雇很多人呢,老大你也不是每年都会去吗?”
“祭祀日啊……”我摸摸下巴,稍微估算了一下,好象今天的确是一年一度,一度就为期三天的祭祀日呢。
祭祀日是整个琉雾大陆上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人人都当宝贝信仰的节日,主要祭祀的是神话传说中的天皇颜戮和地皇颜月。传说主神在开创琉雾大陆时,分别剜出自己的左右双眼,任命其右瞳为天皇,左瞳为地皇,共同统治琉雾大陆。所以双神诞生的这一天也成了后人最为重要的节日。
对于神灵之类的传说,我早就不相信了,不然,像我爹娘那么虔诚地信仰双神的人,怎么到最后还是会落到在灾荒年间白白饿死地步呢?
我掀开破烂的门幕,走出小破屋。破屋坐落在一条小溪前,小溪孱孱,一路流向不远处的村落。
我蹲在溪水边上,掬起一捧水洗脸。溪水非常清澈,倒映出我脏兮兮的脸孔。水里的少年也不过就12、3岁的模样,蓬乱的头发披在肩头,干枯发黄,衬得一张脸惨白惨白的。
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唯一一件较完整的旧麻衣,阴郁万分,心想等老子以后发了,一定要把自己包成一片金光闪闪的金叶子。
阿骨跟着我出了屋子,从我身后缩上来,勾着头看我,欲言又止道:“其实啊,老大,你大可以不必过得这么辛苦的……”
闻言,我疑惑皱起眉看向他。
“老大,你长得挺漂亮的嘛……”阿骨埋着头,小心翼翼地抬头观察我的脸色,又迅速低下头去,道,“我听说城里的男伶院有招老大你这么大的孩子呢……所以我想你是不是……”
“碰!”还不待他说完,我就狠狠一拳打在他额头上。阿骨惊天动地地吼叫一声,又一次捂着额头上的眼睛仰面倒在地上。
“你要老子去做妓?!兔崽子,你赶着想死是吧?”我“咯哒咯哒”捏着拳头,一步步走向他。
“不不,老大我不是那个意思!”阿骨急忙弹坐起来,挪着屁股向后缩,解释道,“我不是让老大去做妓啦!男伶院也可以买艺不买身啊……恩……虽然老大你没什么艺可以买啦,但是老大只要往那一站,摆几个像样的姿势,保不准就是财源滚……”
“滚个屁!”几乎又要一拳砸向他,我蹲在他面前恶狠狠道,“你老大我可是个地地道道的男人,我告诉你,想要老子像娘儿们一样搔首弄姿地去伺候别人,门都没有!”
“我……我只是提个建议而已……”
“建议?有你这么提馊主意的?”我抱胸看着他,问,“要换做是你,你会去么?”
“……”闻言,阿骨居然怔了片刻,侧过头去了。
“喂喂。”头上压下两道黑线,我伸手将他的头掰回来,“你别告诉我,要是你,你真的会去啊。”
“怎么可能……”阿骨侧着眼睛,不敢看我,青色的脸上晕开两朵红晕,小声道。“我这副样子,也没有谁会看上我的……”
闻言,我手一松,嘴角剧烈抽搐。完了完了,这小子,指不定真快完了。我脑海里立马联想到肥头大耳的东西穿着坦胸露乳的女装,站在妓院门口,额头上的眼睛提溜转动,挥着手里的小纱巾,娇滴滴地唤上那么一声:“哟,爷进来坐坐嘛~”……
想到这儿,我浑身冒冷汗。忙低咳一声,故做镇定地一掌拍在他肩膀上,决绝地道一句:“饿了,我们去找东西吃吧。”
我和阿骨都是个靠天吃饭的家伙,自然所谓的什么“找东西吃”那都是说得好听,其实说白了就是“偷”,不然凭我们俩穷光蛋,早八百年饿死了。
艳阳高照,清风吹拂,送来一阵沁人心脾的桂花香。我领着阿骨顺着河流一路沿纵横交错的阡陌小路走,打算去镇子上找找看有什么可以下手的肥羊。
事实证明老天还是喜欢我的,今天不但是祭祀日,镇子上还正逢赶集,街道边上各色酒家茶馆屹然伫立,车水马龙,好不热闹。这座小镇在我们这一带是出了名的繁华,每逢赶集日,那些成日窝在家里不出门的人类或者妖怪都会在这时候出来溜达,所以现在放眼望去,人来人往,千奇百怪,什么鲛鱼族、蛇妖族;两颗脑袋的妖精、三只眼睛的怪物,全都有,非常新鲜。
我心里暗爽,正所谓人多好办事,人多好下手,在人多的地方,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也不容易给人发现。
我把阿骨拖进一条暗巷,隐藏在阴影里,对着人来人往的街道琢磨下手的目标。
阿骨在我边上小声地说:“老大,找谁好呢?”
我蹲下身,随手从墙角折下一根狗尾巴草,放在嘴里叼着,眼睛一眨不眨地在人群中游移。
想了片刻,我摸摸肚子,对阿骨说:“这样,我也有点饿了,你先去张麻子的摊铺上给我偷点包子来,我先吃饱了再下手。”
“啊,我?”阿骨惊讶地指指自己的鼻子。
“废话,当然是你。”我说,“亏你还一嘴一个老大地叫我,你有看见哪个老大每天辛辛苦苦偷东西,手下倒舒舒服服窝着等东西吃的?你要不跟我学着点,还准备要你老大我一辈子养你不成?”
闻言,阿骨别别扭扭地搅动手指,黄花大闺女似的胆怯道:“可是……可是人家怕……”
“少废话,滚去。”我提起一脚踹在阿骨屁股上,将他踢出巷子。
阿骨扁扁嘴,揉着屁股去了。
我叼着狗尾巴草,双手抱胸靠在墙壁上,等待阿骨的好消息。阿骨这小子看我偷东西也看了那么多次了,怎么说也该从我身上学到点本事,应该还不至于应付不了一两个包子。所以我对他很放心,有种老爹看自己孩子长大的感觉。
一刻钟过去,我靠着墙伸出尾指掏掏耳朵,再伸出来,将尾指上的污秽物弹飞。
又一刻种过去,一只蚊子从头顶嗡嗡飞过,停在墙壁上。“啪”我一掌将其拍死,对着掌心,吹一口气。
再一刻钟过去,我的耐心就此耗光,“呸”一声吐掉狗尾巴草,掳掳袖子,打算去逮那个不知道死哪儿去的阿骨。
然而当我一脚才踏出小巷时,侧面撞上个身段高佻的人。我一惊,眼看就要重心不稳地摔倒在地时,一双纤细无骨的手伸过来,将我稳住。
“抱歉。”很温柔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抬头,眼角划过一抹绯红,只一眨眼,眼前人就离开了。
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踮起脚尖朝那人离开的方向张望,只见人群中,有道红色的背影渐行渐远。
这时,身后突然嘈杂起来,我转身看去,人群包围中是一片鸡飞狗跳。买包子的张麻子一手拎着阿骨的后衣领,一手抡起扫帚,左右开弓地打,边打边敞开嗓门骂道:“格勃死的不得好死的贼子,不买就算了,还敢光明正大地偷俺家的包子!看俺不打得你不能人道!”
阿骨被打得跳脚,满脸鼻涕眼泪,汹涌澎湃地哭喊:“哇!我错了我错了,你别打了!啊!好痛!老大快来救我啊!……”
我捏着拳头,极力压着肚子里怒火。
救你?爷没跟着揍死你这个连包子不会偷的蠢货就算是对你仁慈了!
……
片刻之后,我站在小巷里,抱着双手,居高临下地俯视坐在地上鼻青脸肿的阿骨。
阿骨的额头肿起一块包,鼻下流着鼻血,额头上的眼睛还挂着一颗晶莹的泪珠……他可怜兮兮地掀开眼皮看我一眼,委屈地嘟囔:“老大……”
闻言,我抡起拳头作势要揍他,他见状,急忙抱住脑袋闪到墙角。
“瞧你那点出息!”我嗤之以鼻,卷起袖子道,“你等着,让你老大我来教你什么叫作‘贼’,好生看着!”说完,我头也不回地,潇洒万千地走出巷子。
偷东西这点事儿阿骨恐怕不行,但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生的本领,小菜一碟。爹娘在世的时候我就开始偷,小时候不懂事,看见别人有好吃的我偷、好玩的我偷、好穿的我也偷,为这事儿,我没少挨老爹的揍。之后稍微大了,知道偷东西也是需要技巧的,不能偷那些明目张胆,一眼就能认出是属于谁的东西,所以就开始专偷钱财,毕竟银子这种东西都长一个模样,谁也认不出是谁的嘛。
所以我很轻而易举地就从名纨绔子弟的身上捞到一袋子叮当作响的银子。
当我甩着银袋子骄傲地出现在阿骨面前时,他眼睛都直了,一个劲儿对我左叩右拜,称我是转世的天皇、在世的地皇什么的。我摆摆手,特大爷地道:“好说,好说。现在咱们有银子了,老大我心情爽,走,我带你去吃最好吃的!”
领着阿骨,揣着银子,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我一路眉开眼笑地朝街头最富盛名的酒楼走,路过告示榜的时候,阿骨好奇心犯了,明明大字不识一个,还硬拽着我去看被三三两两人围着的告示榜。
“老大,皇帝好像发了什么昭示呢!”
我扒扒头发,不耐烦道:“好了拉,走了!”
阿骨这个死三眼怪,故做听不见我说话,拖着我往人群里挤。我死命挣扎,可力气自然比不过几乎有我两倍高的他。阿骨将我拉到人群中,问身边的人:“唉,这上面写的什么啊?”
“你不会看吗?”旁边人古怪地看阿骨一眼,道,“告示上说皇帝陛下最近身体不适,说是暂时把大权交给底下的丞相了呢。”
闻言,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皇帝居然也生病啊,他不是自称自己是地皇颜月,是个活了快五千年的神吗?”
用神来自称的皇帝以前也不是没有出现过,可现在这个王朝的皇帝是我见过最无耻的。明明才在几年前统一琉雾大陆,夺得天下。刚一登基,屁股都还没坐热呢,就开始告示天下,说什么自己是地皇颜月,说自己实在不忍见琉雾大乱,兵戈四起,才决定从神明诞生之地——海之角里出来,来解救苍生,并且还特意取天地双神的字组合起来,改号王朝为戮月。戮月王朝?真是笑死人了,要不是碍于他是皇帝,有哪个人会理他?不把这个对神明不敬的家伙扒皮撕碎才怪。
越想越觉得这个皇帝太无耻,比我还无耻。刚要开口再骂上俩句,嘴就给阿骨捂住了。他嘿嘿对旁边人干笑两声,拉着我闪出人群,在我耳边低嚎:“老大,你在大街上胡说些什么啊,要是给官兵们听见可是会拉你去吃牢饭的!”
我撇嘴,心道:吃牢饭好啊,反正爷现在愁饭吃,有人愿意为我提供粮食,我何乐而不为?
不过这个想法我懒得和阿骨说,免得他唾沫横飞地喷我一脸口水。
时值正午,位于街头的来福楼正是人客爆满的时候,进出酒楼的人络绎不绝,非常嘈杂。
我和阿骨站在金碧辉煌的大门前,抬头看看挂在正门上牌匾,牌匾上刷着黑底金漆的三个大字“来福楼”。
我拉着阿骨抬脚往里走,但怎么也拖不动,我转头皱着眉问阿骨:“干吗?怎么不走了?”
“老大……”阿骨犹豫地看看酒楼又犹豫地看看我,竟然踟躇起来,道,“我看……我们还是别去了吧……”
“啊?为什么?”这小子不是最能吃了么?
“这天色也不早了,李老头那儿还等着我们去帮工呢……我们还是在街上随便吃点就行了吧……”阿骨吞吞吐吐,面色尴尬地低头看看我俩的衣服,“而且,我们穿成这样,似乎也不合适……”
好小子,感情他是在嫌弃我穿得破烂啊?
我咬牙切齿好半天,才满脸冰冷地甩下一句:“不去拉倒,爷有的是钱,爷自己去。”说罢,抬脚就径自走进酒楼。
阿骨这个死没良心的,居然就真的在外面找块地方坐下,让我一个人进来。我没办法,总不能打退堂鼓,出去让他笑话,只好硬着头皮往衣着光鲜的人群里扎。本来平常和一群穷鬼在一起呆久了也并没有感觉自己穿得有多破烂,最多就是比别人多几块补丁罢了,可现在是人比人气死人,我越发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不禁自卑起来。
更何况就在这时,不知道从哪串出个用鼻孔看人的店小二,挥舞着手里的白布条对我甩甩,道:“哎哎,小娃你哪来的?我们店不接待乞丐,出去出去!”
我脸一红,恼羞成怒道:“ 乞丐?你才是乞丐!我有银子,我是来吃饭的!”
“银子?有银子我们也不接待乞丐。出去,别弄脏地儿!”
我咬着牙,在心里暗骂他祖宗是八代,心想他也不就是个打杂的,神气个什么神气!
我骂骂咧咧的转身,朝外走。出去就出去,我就不信有银子还吃不到东西。
就是在转身这一瞬间,我不经意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红色身影。我顿住,后退两步,朝左手边的那扇雕花窗探头。
一眼看去,雕花窗柩下那相对僻静的角落有个一身红艳装束的男子,男子明红色发丝有一半用一只金簪冠起,另一半自然垂落在脊背上;他穿着华贵又不张扬的红袍,袍子的款式很精致,衣摆处还用金色丝线绣了一条栩栩生辉的祥龙图腾。他身材修长,腰板纤细,独自临窗而坐,转头看着窗外热闹的街道,只留下一个绝代风华的背影。
这个人,好像是刚才在巷子口撞到的那个……
可能是我猛盯着他的视线太过灼热,男子怔了怔,转过脑袋左右搜寻了会儿,才将目光定在我身上。
男子可能是毁过容不好意思见人,他的脸上蒙了层红纱,只露出一双暗红色的眸子。
那也许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一双眼睛,眸子的轮廓狭长,眼角微微上翘,有一种说不出的妩媚。即使隔这么远,我也能看到他上翘的浓密睫毛像两扇蝴蝶,隐约地遮盖住帘下那双暗红得犹如一滴红酒的瞳孔,非常的温柔。
男子眨眨眼,有些困惑看着我,指指自己。大概是在问我是不是在看他。
我抿唇,本不想理会他,转身就要往外走。哪知道男子居然露出微笑,双眸弯成一条红线,对我招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踟躇一会儿,心道:过去就过去,还怕了他不成?于是我咬咬牙,压下心中一股异样的感觉,屁颠屁颠跑到他跟前。抬头问他:“你叫我?”
男子微微一笑,柔声道:“你方才为何一直看着我?”
我摸摸下巴,挑眉颇挑衅地道:“你好看,不行么?”
男子扑哧一声笑出来,颇敢兴趣道:“噢?我脸上蒙了这东西,你是如何知晓我好看的?”说罢,还扯扯挂在脸上的面纱。
我可不没多大兴趣和这红发男扯淡,便忽悠他:“我要说我有一双能看透任何东西的眼睛,你信么?”
男子摇头笑道:“除非你是天皇,不然我可不信噢。”
“啧。”我砸嘴,忍不住想和他抬杠,道,“那保不准我是地皇呢?”
“地皇?地皇可没有这能力呢。”
“你又知道了?”我翻个白眼,不想再和这疯子鬼扯,转身就要离开。
“哎,等等。”男子拉住我的衣袖,从桌上拿来两个精致的糕点放在我手心,道,“喏,拿着吧。”
我眨眨眼 ,捧着糕点有些反映不过来,这疯男又是唱的哪出?
那知男子道一句:“你方才是看这点心看得出神,馋得慌吧?拿去吃吧,要是不够我再叫人上来。”说完,还颇慈悲地揉揉我脑袋,一幅菩萨样。
我一怔,双颊立即火烧一般怒红。
“奶奶的……”我埋下头,咬牙切齿。这兔崽子,还真把我当要饭的了。
“嗯?你说什么?”男子疑惑地勾下头看我。
我猛一抬头,不待他反映,抓着点心就往他身上仍,而后朝他吐口唾沫,撒开脚丫子哒哒蹦出去。
门外的阿骨立马站起来,疑惑道:“老大?你不是才进去么?怎么又出来了?”
“废话少说,赶路!”我拉着迷惑不已的阿骨一路跑,边跑边回头,发现那红发疯男的还尴尬地坐在那儿,想必是从未遇过这种情况,一时有些无措。
哼,你雾曦大爷是乞丐?你还全家都是乞丐!
因为有朋友看了文后说情节发展太快了,于是决定大面积修改,这章改动了雾曦和阿骨的对话,新增偷东西和雾曦与颜月初遇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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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壹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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