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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酒吧 ...

  •   那天晚上,我正捧着一大杯麦酒,坐在一间名叫“羊角”的酒吧里发呆。唱机里流泻着梦境般的竖琴曲,空气中隐约能够听到翅膀带起的风声,那是本命精灵们在静静地滑翔。
      说起来,这里大概是圣克莱尔区里唯一一家没有成人表演的通宵酒吧,聚集着一群群正在狂欢痛饮的广告业者。
      都说在亚瑟港有两个职业是完全被女性统治的,第一个就是被仙羊族女性长期占据了皇座的广告业,另一个则是近来兴起的由人类女性独占鳌头的吧台直销业,从酒精饮料到成人玩具,什么杂碎都卖,也包括她们自己。“羊角”既然是本城广告业者的头号据点,圣克莱尔区的流莺们统统过门不入也就情有可原了——毕竟那些疯疯傻傻吵到半夜的家伙里,倒有一大半都是脑袋上盘着光滑羊角的仙羊族妹妹。
      我本来就不太能喝酒,“羊角”的麦酒又是出了名的厉害,才小半杯下肚,我就已经脸红耳赤了。正有点儿晕晕乎乎的时候,突然有人从背后推了我一把,我的整个身体就“咚”的一声趴倒在了吧台上。耳边响起一阵欢快的嘻笑声,那些仙羊族美人儿的声音这会儿听在我耳中都显得不太真切,跟清晨闯入梦境的鸟叫似的。
      反正也无心跟她们计较,我顺势把滚烫的脸搁在了吧台冰凉的大理石台面上,连头都懒得抬了——惹不起,不惹总可以吧。
      门那边这时传来一声清脆的铃响,大门上方的天窗里飞进来一只浅金色本命精灵,娇俏亮丽,如果放大一百倍,肯定是个标准的金发绝色美人。精灵妹妹这一出现,酒吧里所有长翅膀的雄性都万分积极地迎了上去。狭长的吧台突然变成了大战将临前的航空母舰,起落平台上升降繁忙,不时能看到一对对小小的透明翅膀在眼前掠过,仿佛是雨前飞舞着无数蜻蜓的田野天空——这些四翅小生命都是仙羊族的本命精灵,最多也就手指大小,是角仙的化体,多数都是信使。
      我被耳边的聒噪吵得不行,抬眼看了看,惊讶地发现那点精致而又耀眼的金光正在我的头顶上盘旋着,绕了一圈又一圈,看样子好像是来找我的。真奇怪,这个时候动用信使精灵来找我的会是谁?
      带着一点金色的残影,美丽的精灵小姐终于在我眼前停下,一面扇着翅膀让自己悬浮在空中,一面从细小的红唇中吐出了通行语:“克莱尔先生,克莱尔先生,你好,我是市立艺术馆的尼娜,我们这里有一个案子……”
      才听了这么半句,我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满腔的酒气喷口而出,分毫不差地全部招呼到了精灵小姐的身上。
      市立艺术馆?而且还叫尼娜?开什么玩笑?我被那句话呛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市立艺术馆是亚瑟港最高尚的文化艺术机构,两年前我还在本城最大的广告公司“金羊毛”打工的时候,倒没少和他们打过交道,不过自从我离开“金羊毛”以来,别说是这种层次的客户了,就连那些小公司也都对我看不上眼了。
      在亚瑟港,甚至是整个默语半岛,广告界的一点风吹草动也都全得看“金羊毛”里那几个仙羊族老姑娘的眼色,我曾经的顶头上司尼娜就是其中之一,要不是因为受不了她,我也不会扔下那个捧得好好的饭碗。在亚瑟港,像我这种仅凭一时冲动就从“金羊毛”辞职出来的傻瓜大概还真不多,要不是“羊角”的老板羊头老怪让我在这里搭伙搭铺,我这个卑微孤独的人类恐怕早就在这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饥寒而死了,所以尼娜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几乎等于一种禁咒。
      等我好不容易喘过这一口气来,眼前却失去了那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灵小姐的身影,半空中只剩下无数张精灵绅士们目光呆滞的脸。也不知道是哪个带的头,本命精灵们高声尖叫了起来,然后所有的精灵绅士都像超音速战机一样冲着我的麦酒杯开始疾速俯冲。
      我一愣,随即明白过来——那位金发信使好像被我喷到酒杯中去了!我急忙抄起酒杯倒扣过来,总算反应还算快,堪堪阻止了一场本命精灵们英雄救美的集体自杀。
      褐色的酒汁沿着大理石的花纹向四周蔓延开来,精灵小姐纤细的身体就像是夕阳下落潮时遗留在沙滩上的一团海藻,翅膀湿瘩瘩地贴在台面上,鼓胀的肚子微微颤抖着,活像一条默默等死的鱼。我有些不知所措地举着水渍淋漓的空杯子,一个闪电突然毫无征兆地从半空中跳了出来,先是不偏不倚地劈到了我的鼻子上,然后又风一般地卷起了仍然奄奄一息的精灵小姐。
      我还没来得及看清那是什么,那道闪电已经从那扇专供本命精灵通行的天窗穿行而去,只抛下一个冷得不能再冷的男性声音:“克莱尔你这个白痴,二十分钟以内如果你没有出现在我面前的话,就再也不要呆在亚瑟港了。”
      那个声音大概加持过扩音和渗透的魔法,震得整个酒吧都在嗡嗡作响,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巨响吓了一跳,一齐安静了下来。在座的广告业者大概没有人会不知道这个男人——市立艺术馆的馆长耐修•迪罗克在亚瑟港绝对是个一言九鼎的人,除了他,别人的本命精灵也不会强悍到电闪雷鸣这个地步。
      听到耐修的话,身边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热闹的店堂里突然再也听不到一丝笑声。
      我捂着被劈得生痛的鼻子,一下子从高脚凳上跳了起来,转身就往大门跑去。
      一个人从背后拉住了我的衣领,一把又将我拉回到了吧台前:“急什么?你要是就这么跑到市立艺术馆去,肯定连大门都迈不进。”
      我回头看了一眼,羊头老怪的皱皮老脸出现在眼前。我顺着他手看了看自己身上,那身皱巴巴的衣服已经好几天没洗了,除了油彩,还有酒渍和不知哪里蹭到的胭脂口红,穿成这样到哪里去大概都会被人扔出来的。
      “老家伙,除了里头那件更脏的,我没可以换洗的衣服了。”我苦笑着又坐回到高脚凳上,伸手抓过麦酒来颓然地猛灌了一口,“算了,也许默语半岛真的不适合我,我看该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羊头老怪在我后脑上狠狠拍了一巴掌:“打起精神来,小子,就这么点儿小事也要灰心丧气,人类还真是一种脆弱的生物。”老家伙的另一只手里闪起了一点魔法光芒,然后就甩鼻涕似的随手甩在了我身上。
      我低头看了看,吐着舌头问:“这是怎么弄的?”一道浅蓝色光芒亮了亮,很快就褪去了,我身上那件又脏又臭又皱的衣服已经变成了一套合身的灰色条纹礼服。看不出,羊头老怪虽然年纪大得说不定足够当我的祖爷爷了,对时尚潮流倒很有研究,这身衣服不论从色调到款式都是本季最新潮的流行风尚,让我挑不出半点儿毛病来。
      “一点儿小小的变幻术,这种小型魔法虽然不太持久,但对付过今晚应该没什么问题。”羊头老怪搭着我的肩膀把我往酒吧的门外推去。
      我眼明手快地从角落里抄起平时权当作公事包用的画夹袋,一面回头问:“老家伙,你干吗要这么帮我?”
      受了这两年的白眼,我对这个世道也算是看透了,没有什么人会平白无故地对你好,哪个笑脸背后都肯定藏着点儿别的企图。可羊头老怪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我一时还真没看明白。
      羊头老怪嘿嘿笑了笑:“没什么,我就是看迪罗克家的那个小子不顺眼。”
      我笑笑走出了“羊角”的大门,心里明白,这老家伙的话半真半假,不能全信。
      酒吧外的都市夜晚燥热而暧昧,酒气和脂粉味道充斥在空气中。从圣克莱尔区那些正在路边媚笑兜搭的流莺身边匆匆走过,我拐上了通向市立艺术馆的城市大道,一路上都在琢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亚瑟港的人都知道,艺术馆的任何设计和策划从来都只由“金羊毛”包办,别的公司休想插手,这似乎已经是本城广告业界公认的现实。
      既然如此,这个眼高于顶的耐修找我干什么?
      我可不是什么大人物,只做了一件出了名的傻事,就是从“金羊毛”辞职。哦,对了,还有我是人类,这在亚瑟港的广告历史中或许不能说没有,但也绝对属于珍稀物种……
      这些纷繁杂乱的思绪在踏进市立艺术馆的大门时终于被打断了。我傻傻地看着眼前这幢现代化异型玻璃建筑,两年没来,这里已经面目全非。光是门厅就大得像是个迷宫,站在中间只能看到两旁无数廊道的入口,根本望不到尽头,在灼目的灯光照耀下,我觉得自己像是一颗被巨鲸吸进了肚子的浮游生物,混混然分不清东南西北。
      耐修的时限可不是说着玩的,想到这,我痛苦地呻吟一声,然后拼命地奔跑起来。只要迎面看到人影,也不管认识不认识,我都一律大声吼问过去,终于在二十分钟只差几秒的时候跑进了大楼右翼的那间展览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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