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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第十三话 ...
也不知道浑浑噩噩了几天,待到清醒过来的时候,身旁正坐着一个打着毛线的妇人,一个约莫五岁左右大小的孩子窝在她身边玩着毛线球,不远处小泥炉里温着清粥,葱香和蛋花的味道顺着气泡和蒸汽弥漫在屋子里,让人味蕾大动。
只消觉着饿了,胃部便立刻抽搐了起来,仿若拼了命地在谴责自己的主人这几日来惨无人道的虐待,闷哼了两声,险些又厥了过去。
妇人见他醒了,便立刻端了一碗温热的糖水过来,扶着他喂了下去。
温暖的热气蒸腾掉刻入骨髓里的寒意,带着点甜味的糖水逗弄着舌尖,让一直索然无味的味觉复苏,感受到了一丝美好和愉悦。好不容易缓了一口气,北堂逸方才想起了自己昏迷前最后发生的事。
懦弱无能的逃跑,怅然若失的迷茫,可笑可悲的自我,哪一个都是一场惊世笑言。
当拿着北堂朔的名牌路引站在城门口的那刻,他才明白他甚至没有可能再当回他自己!北堂逸这个人,在他五年前醒来的那刻,已经被他自己判定为亡者,还是锋凛帮他一起办的后事。五年来,隐约的恐惧,让他再也未曾走近过那个衣冠冢,更不曾与人言道那个所谓的弟弟。
官府名册里,只有北堂朔,再无北堂逸。
朋友认知里,只有北堂朔,再无北堂逸。
他用北堂朔的身份和习惯活了五年,回过头才发现,他自己,已经死了。
纵然是世间最懂他知他的樾然,只需换副皮囊,她便也会对他视而不见,与他擦身而过。
天下之大,再无一人认识真正的他,更再无任何方法和手段可以承认他的存在。
作为一个已经死了的人,他不过一直都还在过着借尸还魂的日子罢了!
嘴唇抿着甘甜的温水,每一下吞咽,都感受着水流带着热气从喉间暖到胃里,抚平干枯抽痛的胃袋,这般活着的感觉,太过鲜明,更让他觉得罪恶难消。
死生明灭,本该大度视之,如今却成了最让他窒息的禁咒。
活着,不像活着。
死了,不像死了。
可为何自己还这样卑微地苟延残喘着?是因为这条命是大哥救下的,舍不得?还是因为愿有未尽,不甘心?说不清,道不明,纠结在心底,只是不清楚自己还能干什么?
“大哥哥,姆姆煮了很香很香的小米粥,你饿了的话,我给你端来?”
穷人孩子早当家,那五六岁的孩子一看他一手按压着腹部,一边禁不住的悄声落泪,便以为他是饿狠了,连忙哒哒哒地往炉火边赶。
妇人急急地喝止,在她张口咿呀的一刹那,听着那不寻常的音节,北堂逸才将注意力转了过来。
那是一个极为平凡的妇人,挽着齐整的发髻,穿着寻常的花布衫,指尖有厚厚的老茧,双手干枯无色布满裂纹般的掌纹,但,她不会说话,张开的嘴巴里,只有短小的半截舌头。
心里仿若被什么烫到了一般,静如止水,灰如残灯的心底突然火燎火燎地痛了起来。
这般平凡的寻常人家,又怎会受到到断舌之刑的苦楚?
端来的小米粥,清淡却又美味,米酱的清香里夹杂葱花和蛋花的香味,每一颗米粒已经膨胀得非常饱满,这是一个味蕾尽失、无法言语的妇人,倾尽多年心力方才练就的本领。
“多谢大娘……”
妇人将孩子搂进怀里,瞧着北堂逸感激而怜惜的眼神,只是微笑着点点头,把碗勺端端正正地放在床前的小桌板上,用手推了推碗底,示意他喝下。
“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童稚的声音充满了纯真无害的可爱,然而这一声问反倒像一根针,一下直刺要害,痛得北堂朔险些摔了碗筷,顿了许久,他只能尴尬地笑了笑,迎着那个孩子期盼的眼神,轻轻笑道。
“我……你喊我小逸哥哥就好了。”
连那个姓也没有勇气冠上了,那年相依为命的日子,终究谁都回不去了。
“那,小逸哥哥你的名字怎么写的?我叫晨曦,晨曦的晨,晨曦的曦。你看你看,是这样两个字哟,很难很难写,很有学问很有寓意的哟。”
似乎这样的自我介绍已经发生过很多次,小男孩深怕别人不知道这两个字多么有内涵似的,熟练地从怀里掏出一块小木牌递到他面前来,乐呵呵地指着上面刻着的“晨曦”二字,带着骄傲的表情。
相比普通村落里小孩子被随意命名成大宝、二宝、狗子、花妞这样的称呼,晨曦的名字确实算是比较有学问的人才起得来的了。心知小孩子有意炫耀,北堂朔掩去心头那抹疼痛,只是微笑而礼貌地接过那小木牌。
但下一刻,他的世界已经翻天覆地。
“小逸,不错嘛,你的字越来越漂亮了。”
“可是,还是没有大哥你的好看啊。你的字苍劲有力,看着就像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会写出来的那种。而我的……哎……连影舞姐姐也说,我的字太秀气了。”
“没关系,我们是双生子嘛,你多练练就和我一样了。”
一模一样的字迹,锋芒毕露的笔劲,剑气纵横的刻印。除了那个人,还会有谁!
“这东西你从哪里拿到的?你见过他么?什么时候?他还活着的?是不是?他在哪里?”
说不清是喜悦还是震惊,脑袋里瞬间空白成一片,本能性地按住晨曦的肩膀,死死地捏住。听着那孩子“哇”地一声哭喊着要挣扎躲回自己母亲的怀里,他更是拽得死劲,丝毫不知道收敛。
他就像看到一条救命稻草一样,不顾一切地扑过去,睁红的目光犹如鬼厉,打翻的热粥烫在手心,他却还是无知无觉。忽而一团毛茸茸的物体从角落里扑腾出来,死死地咬住自己拽着晨曦的手,手腕处一股钻心的疼痛轰进脑海里,眼前一黑,他终是挺不住激动的心绪诱发的猝倒晕迷,厥了过去。
但,手依旧死死地握着那块木牌,即便失去了意识依旧不曾放手。
那,已成为了他最后的依靠。
旁室的门帘被掀开,身着烂布麻衣的小乞丐悄无声息地潜了进来,招呼回发怒的红毛小狐狸,抱着怀里顺了顺,瞥了眼卧榻上昏睡不醒的人,撇了撇嘴。
“姑姆,抱歉,吓着你了。下次他再敢这么无礼,你就把他的手砍下来。反正我只要他活着,其他的,是缺胳膊断腿什么的,无所谓。”
微微地点了点头,有些无措的妇人定了定神,看着那在昏迷中依旧含着泪花的男子,默然无语。
再度醒来的时候,人已冷静了许多。看着被惊吓后远远地躲着自己的孩子,北堂朔歉意地向他们母子躬身行礼。这一觉睡得很疲惫,但却似乎有什么在自己心底发了芽,给予自己从未有过的踏实。
再也没有莽撞地询问和探究,他只是由衷地请求他们母子的收留。
等待着,观察着,让所有生活的小细节却验证自己心中的猜测,然后再去寻找真正可以确认一切的证据。
不出所料,善良的哑妇正是刘恺辰的妻子曦如,刻着晨曦名字的木牌是在孩子出生前几个月,北堂朔亲自送的。那年一大群人一起欢笑一起相聚的日子,还那般美好地印刻在曦如的记忆中,一经谈起,连眉宇都在带笑。
她的舌头是在一个深夜的睡梦中被拔掉的。
那是一场噩梦,太过恐怖太过惨烈,以至于时隔五年后,相关的细节已经记不清楚了。她只隐约地记着,有人告诉她,他丈夫犯了事已经死了,而作为知情人她也要死。她吓坏了,动了胎气,险些难产而死。
但有人救了她,在耳边一直呼唤着她,求着她,要她为了孩子坚持下去。
那个声音有着说不清的温柔和力量,莫名地让人安心。
当她醒来的时候,只看到一个接生的婆婆在照顾他和她的孩子。再后来,一个叫鸿书的小乞丐带她们搬离了洪州,来到了昭临边郊这个无名小村落里扎根。
晨曦的出生是农历九月初七。玄门惨案发生的时间,按照当年十一到他家设局复仇的时间和玄门案发生的地点来看,应该是在农历初一初二之间。但玄门案真正为世人所知的时间,却是在三个月后。
这段时间差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斐昌镖局一夜灭门的惨案那般震惊世人,但之后的调查却可以简单地因为线索不够而不了了之。这样荒谬无奈的说辞下,居然没有人穷追不舍寻求真相,没有人悲痛难耐渴求复仇,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平静无声,连隐居着的刘家大嫂曦如对于此事都只是知道个大概,从未有人来问询过。以至于当年等他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一切都已落幕,事过境迁,即便他成了北堂朔,却再无一人寻仇而来。
这不是单凭一人之力就能成的,这摆明地就是一个布局深远的陷阱。
而他和他,都在局里。
当年的幼稚浅薄俱已挽回不了,如今只需细细想想,漏洞那么多的气话竟然也能把彼此逼到当初那个份上,着实可笑。但,错已铸成,人已陌路,能做的便只剩下那么少、那么少。
那么,至少在他把命还给他之前,再好好赎一次罪吧。
“大娘,多谢你这几日的照顾,我打算启程去洪州了。有空我会回来看您和晨曦的,您要多保重。”
“大哥哥再见!下次再教晨曦写字哟!”
“嗯。”
十箱生辰纲洪州松云坡运到巫山梨家,怎么也需要1个月的时间,要躲过那么多人的注意绝非易事。巫山到洪州之前,任何车马行经都要经过城镇的排审,寻常不会选择这样显眼的方式,那么走水道便是最大的可能性。
下一站,洪州骆人渡。
再一次说明了……身份证很重要,大家千万别乱丢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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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第十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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