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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端正好 红药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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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药,我亦称它为牡丹。长安城的牡丹,连年开得艳丽、开得妖娆,一如长安这座古老的皇城,高贵而奢靡。
初到长安时,我才刚及束发之年,奉家母之命进京赶考。
还记得那一年我只是个穷酸书生,穿着青布衫,束着逍遥巾,背着一篓子诗书,跋山涉水来到长安,同所有初进长安的人一样,被长安城的奢靡繁华给震惊得目瞪口呆。
然而我惊艳的,不止是长安的富饶,还有那开在长安街边上的、大朵大朵的牡丹。那么鲜活、那么明亮,像神圣的火焰,可以焚毁一切的污浊。
我迷恋牡丹。
迷恋长安城的牡丹。
我想,未来我愿意与之携手的女子,必定是会像极了牡丹。
犹记得那时我身上的盘缠并不多,只有在城西一家破败的院落里租一间屋舍,作为殿试前的住所。索性那间屋舍的四周挺清净,正好可供我虔心苦读。
屋舍前有一小院落,名为梨园,然明明是梨园,却种着大片大片的牡丹,只要敞开窗扉,便是满眼望不穿的富贵红。
我喜爱在这种寂静的地方欣赏牡丹。每当黄昏将至时分,我便会散步于梨园,随着圣贤诗书的墨香,闲闲浏览过千百年的花开花落,王朝兴替。执一枝花,吟一首诗,看一溪云。
也同样是在那一年的某一天,也同样是这落霞烧红碧天的梨园,红药软柳,公子如玉。我初次遇见他。
彼时,爱也不是爱,恋也未曾恋,像新春处至,一切尚在懵懂。
相逢却似曾相识,未曾相识却已相思。
犹记得那一天,梨园之内,晚霞与红药染为一色,而我闲适的脚步也终究是惊扰了胆怯的蜂雀,当鸟雀携带着明红的花瓣纷乱我眼时,我很轻易的就在满园芬芳中发现了一枝独秀的他。
烟斜雾横,花摇影破,一地迷乱。他穿着素雅的衫,散着泼墨的发,微微俯下身,轻嗅唇边的一朵牡丹。俨然好似谦谦君子兰花,花树一开,满院芳菲。
他轻轻转过脸来,嫣然一笑,牡丹映红了他的容颜,他问我:“公子也住这儿?”
我抿着唇,良久才朝他拱手,道:“在下杜少轩,只不过是借住在这儿的读书人罢了,不知这位公子是?”
他朝我点头,依旧温文有礼:“我叫上官朔安,是这里的主人。”
我一愣,心下疑惑,这园子的主人,不应该是租给我屋舍的那个老婆子么?
“公子喜欢这牡丹么?我时常看见你在这园子里走动。”语毕,上官朔安又看了我一眼,纤纤玉指指向如阴翠柳后的一角楼阁,道,“我就住在那儿。”
我收了手里的诗书,对他抱以一笑,“牡丹,花之富贵者也,在下甚是喜欢。”
“看公子如此清正高雅,不想会是喜好富贵的人。”他笑得很放松,语气豪无嘲弄之意,我也就放开了些,道,“名利嘛,有权有势,光宗耀祖,谁会不喜欢呢。”
上官朔安依旧是笑,笑淡了夕阳,笑破了凡尘。
他说:“我也喜爱牡丹,爱它的浓郁,爱它肆无忌惮地绽放。”
其实这本应该是杏花烟雨的江南,春草漫过河堤的时节的一场邂逅,只可惜当时我与他皆身在长安,身在红药遍地的长安,身在繁复奢华的长安。于是,这含蓄委婉的纯情所埋藏的假意与虚情,便已是太多,太多。
直至后来,历经了数年的宦海沉浮,不得救赎的我,终究还是腻了那步步为营的阴谋、腻了那阿谀奉承的拜倒,当决定伴着青灯古佛苦度余生的时候,智空大师问我:“这世间的恩怨情愁如丝抽茧,你可舍得去,抛得下?”
我沉默许久后,告诉他:“我与那人明明暗暗的牵扯,生生死死地纠缠,本以为此生两不相忘,可事实终究还是证明,我与他亦不过是陌上观花者,心怀眷恋却不悲痛,待到天明之后,依旧还是会走上自己的漫漫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