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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西地锦 ...

  •   不少百姓家里都供奉着公子韶绎的塑像,从泥人到瓷人再到玉人不一,不同塑像的面貌更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不论是什么材质,塑像从发梢到脚跟都有美观的饰品,衣饰无一不华丽夺目。
      有的头顶冰蓝薄纱,亮闪闪的琉璃水晶缀在眉心、额头、鬓角;有的在眼角眉梢点了金粉,骨节分明的手指上戴了色泽不同的戒指;有的干脆再现了他那日戴着碎钻水蓝面纱侧卧的闲适模样,高挺的鼻梁将面纱顶起,冰蓝色的眸子摄人心魄。
      这是他们眼中公子韶绎的模样。
      这些塑像或和善,或冷俊,或凌厉,却都不是我见到的公子韶绎。
      我所认识的公子韶绎,他外出的时候总是土灰连襟帽扣住头,面具遮脸,一双眼睛色浅温淡,让人想象不出他发怒的样子。韶绎在鼎麟宫里也不戴任何饰物,除了那条由鼻至耳的金链。
      扶封倒是喜欢戴饰物,大多是色彩鲜艳还亮晶晶的那种,饰物多是多,但不论是形状还是颜色搭配地恰到好处,丝毫不给人冗赘之感。
      常听老人们说,孩童内心纯洁,在他们眼中,闪亮夺目的东西就是美的,所以喜欢明亮的色泽,喜欢把亮闪闪的东西往自己身上戴。女娃喜欢金黄粉红,男娃偏好草绿冰蓝。人越是长大,阅历渐增,对这个世界失望的次数多了,反而越喜欢灰暗的色泽,白色、玄色、深紫、土灰,好像巴不得湮没在红尘中。
      但扶封不是孩子,他比我大。
      他就喜欢这些鲜亮的东西。
      公子韶绎的生日是腊月初一。
      每逢这一天,家家香火缭绕,街上会多出一些亮闪闪的饰品,梳妆匣上会雕刻水晶,剑柄上镶嵌玉石,人们鲜衣怒马、盛装出门。达官贵人过生日,要拿了自家的礼物去祝寿,公子韶绎过生日,一家人像过节一样穿漂亮衣衫,备上好酒好菜美美地享受一次。
      之所以这么隆重,是因为百姓认定了出人头地的捷径有两条:一是考取功名或者边疆立功,为朝廷效力;二是为公子韶绎做大事。
      每年的这一天,公子韶绎借举办庆生宴会,广招仁人贤士。
      大批人涌往帝都。
      人多物奇,我眼界大开。
      不知是我辣椒吃多了,还是别的原因,脸上陆陆续续冒了痘,嗓子沙哑,喉咙冒火。
      黄鼠狼拽我去看大夫,他来势汹汹,大夫哆哆嗦嗦没让他回避就替我把脉,说无大碍,内息不调所致,多饮水,过些时日便会消去。之后便问睡眠足否?葵水按时否?呕吐否……身着男装的我瞄了瞄嘘起眼睛的黄鼠狼,又瞄瞄表情夸张的小药童,不等大夫说完,放下银子一溜烟跑没影。
      怎么就被人说得跟怀孕似的,感觉还是最见不得人的那种?
      不知情的小药童会多想,知情的黄鼠狼不会少想一分,甚至想歪。
      何以解忧?唯有跑掉。
      这都是第九日了,我的脸依旧又红又肿,像个皮薄汁多一戳就破的大番茄。
      为了不让灰尘进去,我用干净的白纱布把自己的大脸包成了白鸭蛋,只露看路的俩眼睛,喘气的鼻孔和吃饭的嘴巴,天天祈祷它快快好,一定一定不要留疤。黄鼠狼幸灾乐祸,被我用剑柄追着在头上敲了个大包,嗓子冒烟没力气跟他扯嘴皮子,就做了一回行动派。
      黄鼠狼死性不改哼哼两声,吵醒了午睡的仙仙,自己给了自己几巴掌。
      看着他那嚣张的脸肿成了起伏不定的连绵山脉,我心里平衡了点,起码有人做伴了。
      好不容易到了帝都,黄鼠狼不急着拜访凌云山庄,整天无所事事围着仙仙献殷勤。今天买朵红梅镂空金丝珠花,明天买支玲珑碧玉簪,他不急我更不急。
      我不爱凑热闹,但爱看热闹。挑个上等座位,叫一壶清香茉莉花茶,细细品慢慢看,乐在其中。
      “走路不长眼睛吗?茶撒了。”坐在我前面的一位姑娘扯了衣服一角,质问路过她身边的男人。
      “姑娘,这不能怪在下,在下——”
      “还想抵赖!明明就是你撞了桌角。”
      “我没有……”
      “撞着了就是撞了,难道茶水长了腿自己跑到我身上不成?”
      “这……那好吧”男人掏出银两,“姑娘再去裁件新衣裳。”
      “谁稀罕!”
      “那姑娘说怎么办才好?”
      “道歉!”
      “我……”
      “快点啊!”
      这个倒霉催的居然是小白脸。
      小白脸拧着眉毛不吭声,过了一会儿,低下头,声音小如蚊鸣:“对、对、对不——”
      “对不起他的人是姑娘你”我接过小白脸的话茬,模仿英雄们的豪放做派,扣上大草帽,翘起二郎腿,对那姑娘勾魂一笑。
      先用气势镇住她,外加我这张无与粽比的脸。
      拈起瓷杯盖拨开茉莉花瓣,喝了一口,清香沁鼻。
      可惜我不是帅男人来的。不然非要逗她一逗。
      今儿的茶是好茶,热闹却不好看。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茶水,还愣是有人找茬(茶),扫了我的兴致。
      我坐得近,谁是谁非瞧得一清二楚。
      “你少管闲事,不然我割了你的舌头!”
      “我好怕怕哦,真的怕死了!”我抱着自己的双肩做发抖状,“小人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孩儿一群,还请姑娘手下留情哈。”
      诬陷别人的事儿不少见,光明正大诬陷还无理取闹的我头一遭遇见。
      “快滚!这里没你的事,我向他讨个说法!”
      小白脸紧闭着嘴巴,突然扭头对我说,“大侠,这事你还是不要管了。”
      我抓紧木桌,压低草帽,拧了拧脖子。
      第一次被人叫做“大侠”,这感觉真是新鲜加诡异,真得谢谢这破锣嗓子,不然被小白脸认出眼前缠满白纱布的人就是我还不得笑死。
      小白脸越是这么说,这事我非管不可了。
      那女子看着小白脸,愣了一愣,突然嘤嘤哭起来,哭得那叫一个委屈,她这一哭不打紧,几乎惊动了周围所有人。
      我女扮男装,小白脸男服在身,对面站着一位哭得梨花带雨的弱女子,我不指望看客们长了雪亮的眼睛。
      幼时不懂事,类似的事我经历了太多,不管错在谁,最后吃亏的那个人一定是我。
      闹别扭时,就是受了天大的委屈我也不愿意在外人面前哭。对方理亏词穷时,眼睛一红,泪水就啪嗒啪嗒往下掉,无论其他人怎么劝、问什么都只是哭着摇头。面对别人责备的目光,我高仰着下巴装作无所谓,其实心里在意的要命。这时候再怎么解释别人都不会相信,还会以为你过于强势、不知悔改。久而久之,便不再抱任何希望,回之以更高傲的姿态抑或沉默。
      几乎所有人都以为,哭的那一方定然受了委屈,是对的,是需要保护的,不然不会哭。
      可是这世上就有那么一群人,他们不愿意用哭来解决问题,不愿意激起别人的同情心和保护欲。这群人往往不像脸上表现的那般坚强。有时候真的很想哭,硬是靠着意志力拼命把眼泪逼了回去,并反复暗示自己千万不要做连自己都瞧不起的事情,否则不是和对方一样了么?
      怎么没有人想过,那些动不动就拿眼泪当做护身符的人正是因为占了便宜又理亏,只能靠哭泣“证明”自己的“清白”。
      是的,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一次次的被人误会,再软弱的心也会变得麻木。
      尽量不与别人争什么,尽力笑着打哈哈,尽情装作很潇洒。
      明明很讨厌这样的自己,软弱到几近懦弱,圆滑到接近油滑。
      “呀!怎么哭了?对不住啊真的对不住。俺八十岁的娘告诉俺,女人都是水做的,流的眼泪多了,再水灵的姑娘也会变丑的,又枯又丑,来!擦擦擦擦,喝口水润润嗓子。”
      我把茶盏连带着手帕一齐递过去,半路快速收回手翻转手腕将茶水倒在小白脸手上,时机方位刚刚好。
      “你这姑娘,哎呀,你怎么能这样做呢?伺机报复么?”我皱眉看了那女子一眼,举起小白脸的左手大喊一声,“啊呀,烫红了一片呢!十指连心呢,肯定痛死了!”
      小白脸的左手虎口处有一大片红胎记,一直蔓延到指尖,这我是知道的,曾经稀奇了好一阵子。
      我清楚递过去的那杯已经不烫手了,但是看客们不会知道。
      “你——”
      “我什么呀我,就算我身边的这位仁兄有错在先,他给了银子还道了歉,你就不能再出手伤人了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回家之后面对白发苍苍的双亲,你让这位仁兄怎么解释?”
      这姑娘不哭了,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我。看客们则是另一副神情,不用看也知道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声情并茂地说给看客们听,嗓子又疼又痒,我尽量适可而止,说多了,喉咙飘出徐徐青烟我就得不偿失了。
      “唉,算了,冤家宜解不宜结,这是咱们的缘分。大丈夫本就该让着姑娘,是我和这位仁兄太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给姑娘添麻烦了,对不住!万望姑娘不要放在心上。”我从袖口里掏出买给仙仙的手帕双手托住呈给眼前的这位姑娘,“姑娘不嫌弃的话,先擦擦眼泪吧,我们——后会无期。”
      我拍拍一脸茫然的小白脸,转身准备走掉。
      啪——啪——啪——
      一位女子靠在旋转楼梯上鼓掌,她背对着我们,手肘向后,支在楼梯扶手上,站姿未变,只转过脸来对我清浅一笑。
      四座皆惊,鸦雀无声。
      白狐肷斗篷,几粒红钻饰在眼角眉梢,流云一样的墨发均分两侧,衬出陶瓷一般毫无瑕疵的脸,雪肤花貌。
      雪白的斗篷和血红的钻石,完美的对比,强烈的冲击。
      姑娘抓着我给的手帕跑上楼梯,那女子像皇室贵族一样轻轻扶住姑娘的手,稍提斗篷,一步步走下来。
      风韵倾天下。
      小白脸扯了扯我的袖子,低语:“我们快走”。
      女子拔出身侧姑娘头上的玉簪对准我比划了两下。
      我看着细细的簪子尖,看了又看,没错,它对准的是我,只是我,确切地说,是我的眼睛。
      玉簪刺过来,小白脸将我推倒在地,玉簪擦着我的鼻尖飞到身后。
      小白脸问:“你怎生躲也不躲?”
      我呆呆地摇摇头。想躲,想像平时那样天不怕地不怕、叉腰背手晃着脑袋耍一回口舌,气她一气,再嬉皮笑脸和她周旋一番,纵她武功再高,此处人多物杂,找到她百密一疏之处全身而退也不是不可能。
      坏就坏在我动不了。她身上的某些地方和扶封神似!
      我可以与公子韶绎耍闹、与凤姐儿与小白脸与青龙堂主甚至是扶封本人耍闹,但是不得不用我最正经的一面与眼前人相对。
      不知是哪里出差错了,我看见她就止不住地嫉妒,却不是嫉妒她的容貌。
      大多数人反应过来作鸟兽散,眨眼间只剩寥寥几人。
      我瞪着这女子,她回看我,嘴角挂着志在必得的暖笑,却一直冷到我心底最隐秘处。
      她的笑容,叫做温和的挑衅。
      又一支簪子飞过来,眼疾手快的小白脸并拢五指护住我的眼睛,我在这时偏偏侧了侧脑袋,玉簪自我的鼻尖向上掠过额头一直划到头发根。
      脸,剧痛。
      能感觉到血液染红脸上白纱。
      用来挽发的两支玉簪都被抽出之后,那姑娘的长发倾泻到一边肩膀上。年纪不大的姑娘。
      我咬紧牙关捂住鼻梁。
      一方手帕甩到我脸上,正是我呈出去的那方。
      即便被甩脸的人是我,我还是赞了句好劲力。
      “你流血了,这帕子还是留着给自己擦一擦。”
      “流点血算什么,不流泪就是了。”我勾了勾唇角以示不屑,“谢谢美意,这方帕子本来就是要送人的,谢谢还回。刚送出去我就后悔了,这么好的帕子,怎么能白白丢给不值得的人呢?它肯定不愿意。”
      不敢放声大笑为自己长志气,万一牵动了伤口,够我疼一阵子的。只是,好久不曾用这么认真的口气和人说话了,自己听到耳朵里都觉得怪怪的。不痛痛快快大笑一番说不过去。
      “好骨气!”一块银子摔在我脚旁,“我们不收你的银子,拿着买点药膏敷上,脸上留疤可就破相了。”
      女子即便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嗓音也是金声玉振,不大不小,不疾不徐,不可否认,相当动听,也相当的——诚恳。
      下手如此狠?不留疤怎么对得起这身手?
      “我错了,我道歉,我有眼不识泰山,求您放过我们。”
      从指缝里我都能看清小白脸煞白煞白的脸,我默然。
      若是换了别人,我可能还会笑嘻嘻地说一句‘长点志气行么,求她作甚?谁死谁活还不一定嘞!’,但是,我打心底不想和她打交道。
      我并没有空口说大话,手中抓着玉钗,胸前藏着防身用的白粉,几招可以示人的三脚猫功夫,保命绰绰有余。
      小白脸低声下气求人,求都求了,不能让他白求。
      “这两人是冲着你来的?你是不是跟她们结过怨?”
      小白脸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几年前的事了。”
      “和扶柳有关?”随口问问,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他不吭声,算是默认。
      怎么又和扶柳有关!
      “她们是什么人?”
      小白脸拽紧袖口、眉头紧锁,十二分的为难。
      “呵呵,算我多嘴,你行啊,一句话就把人打发走了。”我按着小白脸的肩膀站起来。
      小白脸一个劲儿的道歉,生拉硬拽要带我看大夫。
      白纱布被玉簪划成一截截的,黏在脸上摇摇欲坠,傻瓜才跟他去看大夫,白纱布一拆,小白脸就知道我是谁了。
      那女子划得颇妙,护住鼻梁,额头流血;按住额头,鼻梁酸得受不住,热泪跟不要钱似的汩汩往外冒。
      我赶紧使了个小伎俩甩掉小白脸脱身。
      要没弄成这副鬼样子,就和小白脸逛帝都去了,顶着大侠的名号混吃混喝玩乐一番再从小白脸那里旁敲侧击撬出点消息,小日子多么舒坦!天公不作美,人事不如意,只好等下次。
      找了个隐蔽的地儿解下纱布,我吓了一跳,怪不得这么疼,居然流了不少血。
      擦擦眼睛,我疼惜那方手帕。帕子上的白梅一朵朵绣的挺漂亮,摊在掌心,梅花的大体轮廓就像是文人勾描了一个大大的“绎”字,我买的时候就想仙仙一定喜欢。
      在青龙堂,我以公子韶绎为诱饵骗过仙仙,她后来见我们一行人灰头土脸地从青龙阁里出来就开始跟我赌气,猜不准她气的是我骗她,还是把她支走小看了她。
      如今血液把帕子浸得花里胡哨,扔也不是,留也不是。仰天长叹一声,我用帕子按住伤口,暂且留着吧,好歹也能止止血。
      回去之后,黄鼠狼的贼眼睛都能把我的脸瞪出俩窟窿,扛起我来就跑,仙仙跟在后面哭成了泪人儿,我本来以为脸受伤死不了人的,看他们这样,我有点怀疑可能会因此死掉。
      骗走了小白脸我就去看了大夫,把玉钗拿到当铺换了点银子,肚子好饿,顺路买了六块曹记桂花糕。没想到刚出医馆又被黄鼠狼弄进了医馆。
      大夫看过伤势,捋捋胡须摇摇头。
      “去哪儿了?怎么弄的?”黄鼠狼火冒三丈。
      “还能做什么?问柳呗,嘿嘿,没寻花。”我伸出舌头舔了舔桂花糕,轻轻咬下一小块,小心动着牙齿。
      “别吃了!”黄鼠狼劈手夺下我的桂花糕,“谁伤的你?”
      “啊哈,想替我出气嘛?不是你风流俊俏皇甫大侠的作风啊,她可是个大美人,英雄难过美人关,你这十七岁就做了大英雄的人难保不会被她迷得七晕八素。”
      “仙仙,啊——”我张开嘴巴,仙仙非常配合地掰下一小块填到我嘴巴里。
      “再美能比你美吗?你知不知道女人嫉妒心强?你就不会爱惜着点自己?!这下好了,破相了,你开心了?”
      “师兄!!!”仙仙拍桌子。
      我咽下桂花糕:“你别开口闭口就是破相,咒我呐!切!说不定能愈合如初呢,放血疗毒听过没?过几天等脸消肿了,伤口也会好的,一举两得!肤色白皙有光泽!”
      黄鼠狼说伤我之人可能是白骨堡的副堡主白雪,远观森森白骨,近看雪肤花貌。
      白骨堡的位置亦真亦幻,想找出它来不容易。看黄鼠狼那鲜嫩小脸扭曲成咬牙切齿的模样,我笑翻了,眼前马上浮现出黄鼠狼扑倒美人却发现抱着一堆白骨的惊悚样儿。
      虽说白骨堡不与帮派结怨,但不代表堡中人就不会私下里与外人结怨。那姑娘摆明了跟小白脸过不去,小白脸的后台是公子韶绎,只要一和公子韶绎沾了边,什么事儿都有可能,什么事儿都说得过去。是怨是情,已不重要。
      入夜,我躺在床上,摸摸敷上药膏皱皱巴巴的凸起,从鼻梁到眉梢到额头一直没入头发,伤疤比我的中指要长。指肚上的触感告诉我不是梦。
      我比谁都清楚自己毁容了。
      破相了我也没有办法,回到原来的世界之后这些疤痕还会在吗?心里五味杂陈,并不是要死要活的心痛。破相了的是我,所幸不是扶柳,不然公子韶绎说不定会心疼死。
      仙仙黄鼠狼不会因为我脸上留了疤就疏远我,朋友仍然是朋友;公子韶绎在意的是扶柳,不是白檀;无论我美或是丑,扶封都不会喜欢上我。
      所以,没多大关系的。
      自己不嫌弃,别人说什么都无足轻重。只是被自己嫉妒的人破了相,心里有点小不舒服。
      仙仙不许我照镜子,更不许我出门,经大夫调理了几日,痘没了,肿消了,脸光滑干净如往常,触感挺不错。我美滋滋地对仙仙说以后出门再也不用顶着一张粽子脸了,仙仙没理我,转身捂着嘴巴冲出门,黄鼠狼摇摇头,也跟着出去了。
      我端着药碗就着汤药照了照,一张狰狞可怖的脸浮了上来,手一软,小药童辛苦熬好的汤药泼了一地。
      小药童蹭掉鼻尖上的灰:“白姑娘,没关系的,我再去煎一碗。”
      我拉住他:“不用了。”
      “你的肤色好,衬得新伤不是那么中看,过些时日就会好些的。”
      “不用再麻烦了。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可告诉别人,若他们问起,就说我喝下了。”我嘱咐小药童。
      脸上其他肌肤愈是光滑细腻,那道伤疤愈明显,结了痂的黑紫纹路就像是把一张脸裂分成两半。我胆子小,以为浮起了鬼脸,觉悟过来那是自己的脸后,内心反倒平静许多。
      裹上厚斗篷,我取了银两上街请人做一张面具。
      店铺里有不少现成的,或许因了公子韶绎生日的缘故,大多数面具上都有色彩绚丽的花纹雕饰,有的眼角处还镶了两排碎钻,看起来光滑漂亮。我摩挲着这些面具,一一放下,问店主有没有素点的。
      戴面具原本就引人注目,我不想靠装饰让路人对我面具下的容颜抱有任何幻想。
      店主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我也跟着瞧自己,换上了素服女装,受了几天痛楚和汤药的折磨,看起来弱不禁风,除了蒙面,并无不妥之处。
      他抱出一个挂了两把锁的小箱子,箱子里面套盒子,盒子里面还有盒子,打开最后一个盒子,掀开一层层锦缎,里面赫然躺着一张白玉面具。
      我脱下斗篷搁在一旁,拿起面具赏看,通体莹润,光滑精良,薄如蛋壳,通透但又不过分通透,好极。
      “怎么卖?”
      店主哆哆缩缩指着我的斗篷,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豁然转头看见我的脸,后退几步摔在地上,手肘支着一寸寸朝后挪。
      “你想要我的斗篷?”我上前一步问。
      “不要过来!都给您!您想要什么尽管拿走!求求您,我上有老下有小,饶过小的吧!”
      店主的后背撞在柜台上,砚台并着算盘砸下来,哐的一声过后是噼里啪啦的珠子蹦落声。
      我和他两两打了个哆嗦。
      想不到我的脸竟然令他怕到这种地步!我立马戴上了手中的白玉面具。
      “你看上了我的斗篷,我喜欢你的面具,换换。”我掏出银子放在柜台上,“这些也给你。”
      店主抱着头不应声。
      我拎起斗篷说给他听:“狐毛的,你好眼光。”
      这一拎不打紧,斗篷里侧明晃晃的几排断刃和细长银针露了出来,是我用来防身的。我尴尬地笑笑:“兵器也能卖几个钱”。
      我抽出来一把磨磨,在手心里翻了两圈,刀光覆住我的眼睛:“很亮!”,又把刀刃放在发丝下面吹了一口,不管它断没断,继续说:“也很锋利!”
      把短刃插回斗篷:“掌柜的,这些又亮又锋利的兵器也归你。”
      出了门我就觉得特吃亏,单一件斗篷就够抵下白玉面具的了。果然喜欢劲儿一上来,做事就毫无章法可言么?一旦喜欢上了,便不再顾及得失,一味只怕付出的不够多。
      店铺外,不少人围着杂耍艺人看热闹,叫好声此起彼伏,我跟着凑过去瞧。
      地上一溜儿摆着刀剑兵器、画册文书、脂粉香帕等,旁边放着晶莹剔透的冰蓝水盆。一个幼童颤颤巍巍跑到这些器物前,拿出香帕把画册文书擦干净,浸湿香帕,又把刀剑兵器等所有的器物都擦了个遍,擦完再不厌其烦地将其摆放好,晾干香帕,洗净了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他走后,身强力壮的人操起刀剑杂耍,说书人和几个衣着艳丽的女子分别把画册文书和胭脂香帕拿走了,后来又有装扮不同的人陆续过来把剩下的东西拿走。
      我看得一头雾水,便询问身边叫好之人。
      “你阿爹阿娘没让你抓过阄么?”他倒是反问我,这么一问,引来了几个人看孤儿般的同情目光。
      “就像这样,父母摆下东西,让孩子过来任意抓,提了刀剑预示着以后要习武,拾起书册说明将来要做官……都霸占的话要么是将来成为经天纬地之才,要么成为因贪婪丧命的混世魔王。公子韶绎就不同了,看看那幼童做了什么你就明白了。”
      “要讲就给她讲明白嘛”另一个人接口,“幼童扮作年幼时的公子韶绎,公子韶绎虽然一一抓取过了,但擦洗干净之后又都摆放整齐,走时不取一物。惜才又无贪恋之心,众人归附。”
      方才那人把话抢回来接着说:“正所谓
      ——公子韶绎英俊绝美,宛若天神降临。
      ——公子韶绎不习武功,却能揽天下江湖人士入麾下。
      ——公子韶绎不懂琴棋书画,九州优伶才人以为其效劳为荣……”
      我微笑着侧开脸,想的不是公子韶绎,而是扶封骄狂恣肆的眼神。
      看见一个人之后,我侧开的脸就再也不想转回来。他背对着我横穿这条街,上窄下宽的及肘玄色大氅,轻薄黑纱自帽檐垂到肩膀,看不到面貌,但我几乎一眼就认定是扶封。
      “扶、扶——”
      “姑娘,扶什么?你没事吧?”
      我护住白玉面具,转头说对身边的人说——
      “扶我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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