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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08/21 ...

  •   这里的人类,究竟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仅仅一天,八月的新奥尔良就让格兰•戈登由衷发出了上述疑问。第四次徒步游览市区的尝试也以失败告终,在下午两点钟的骄阳和超过百分之九十的湿度夹攻下,这次他只坚持了半个小时,就仓皇逃进了法国区一家空调全速运转的咖啡厅。一口气喝掉两杯冰镇柠檬水,他咬着第三杯里的吸管,恹恹地瞪着不远处密西西比河的开阔水面。此时此刻,一切风景都丧失了吸引力,不管是急匆匆的摩托快艇还是慢悠悠的观光游船,在他看来都可以用一个词形容:碍眼。
      不来新奥尔良,就永远意识不到洛杉矶的火辣烧烤天气有多可贵,他悲哀又有气无力地想。我到底是吃错了什么药,才会在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后跑到这个鬼地方来度假?
      目前为止,他和新奥尔良这个城市都可谓八字不合。一出机场,扑面而来的滚滚热浪就给了他一个不折不扣的下马威,而接下来的一系列事件更是叫他在写着“不幸”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早餐时慕名前去法国区的Café Du Monde品尝特色食品beignet,发现它其实是深度油炸的方形发面团,味道和健康程度简直堪与臭名昭著的美式面包圈相提并论,于是试图表达自己的讶异,却遭到了鄙视;晚餐时被迷人的女侍者分散了注意力,结果只好捏着鼻子接受了当晚的推荐菜——鳄鱼香肠、海龟浓汤;出于《夜访吸血鬼》情结,突发奇想去逛了座历史悠久、建筑精致的墓园,偏偏遇到个自称克劳迪娅的金发小女孩——虽说大学时每逢万圣节,他最喜欢扮成路易,但当真设身处地,还是免不了脊背生寒,落荒而逃……
      不过,与这些相比,最可怕的还是这份要命的暑热。生在加州,长在加州,忍受干燥炎热对他来说自然不在话下,但忍受潮湿炎热可就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了。
      埃瑞克那家伙怎么能在这里实习了将近两个月?还成天都是那副淡定自若的模样,他难道就不觉得热?
      格兰伸手去松衬衫的扣子,直到摸了摸领口才意识到扣子已经解到了第四个,再解下去还不如干脆脱掉来得像样。《乱世佳人》里的巴特勒显然只能是虚构的人物,他悻悻地停了手,一边胡思乱想。这种天气能把亚麻料子穿得笔挺,除非是……
      不等想出个恰当的挖苦说法,他就发现了一个那类装束的活例子。
      常人挥汗如雨的街上,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发色浓黑的高大男人,五官虽然丝毫不像克拉克•盖博,纯白的亚麻衬衣却好似刚从衣架上拎下来的,衬着胸口手臂晒成古铜色的肌肤,整个人都健康得发亮。
      格兰瞠目结舌,一时连柠檬水见了底都没发觉,却见那人居然径直向这边走来,目标正是这家咖啡店。门转眼被大力拉开,店门旁挂着的铸铁风铃本来如同老僧入定般一声不响,如此一来也无精打采地呻吟了两回,室内顿时涌进了一股潮湿的暑热。
      站在门口,那人不急着落座,而是先四下一望。目光与他相接,格兰本能地露出了一个历来被形容为“阳光灿烂”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那人不屑地哼了一声,接着向他一指。
      “你——就是你,金毛的小白脸——滚出去。”
      足足过了两秒钟,洛杉矶地区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刑事辩护律师格兰•戈登才确定自己没听错。
      “我还是在美国么?”格兰故作迷惑地左右看了看,却诧异地发觉周围的人不但没有半点心有戚戚同仇敌忾的迹象,反倒个个都是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南方的历史问题,什么时候矫枉过正到了这个地步?”
      他话音未落,四面就爆发了一阵哄笑。
      “小子,就不用显摆你的伶牙俐齿了,”有人说,“这地方是他的。”
      一分钟后,格兰•戈登便回到了蒸笼般的街道上,认真思考着自己为什么当初没选择专攻公民权利法。
      这是个何等残酷的城市啊。
      沿着密西西比河走出半个街区,他忿忿不平地掏出了手机,决心要在中暑之前好好倾诉一回。三声铃响之后,有人接了起来:“埃瑞克•方达。”
      “医学院的学生,是否该有救死扶伤的觉悟?”
      “我正忙着,紧急状况请拨打911。”
      遭到此地惟一一个熟人的无情挂断,格兰愈发坚信,这就是个无比残酷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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