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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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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孤儿,尚在襁褓中时被刘妈妈捡到,她放我在青楼长大,青楼有一个很烂俗的名字,叫万花楼,我不喜欢,但也只能是不喜欢,好似天底下的妓院都喜欢叫万花楼。
万花楼里很多姑娘,有的卖艺不卖身,有的卖身不卖艺,每天有形形色色的男人来来往往,我也是卖身不卖艺的,不过我是打杂的,专门在万花楼里做些洒扫的工作,至于为什么刘妈妈没让我接客,我想,大概是因为我还太小吧,我还只有十一岁,不足以引起男人的注意。
可是刘妈妈说,因为我丑。我对着镜子看了好几遍也不觉得我丑,除了耳垂下蜿蜒到脖子上的一片胎记,其他我一点都不觉得丑。
然后我开始学会把头发留长,遮住那一大片湛红的胎记。
因为这块胎记,刘妈妈给我取名叫小红,后来叫了几天觉得太俗气,影响万花楼的形象,所以她又改成了红衣,刘妈妈说,从此以后我就很喜欢穿红衣,虽然我觉得尚在襁褓时的我应该是分不大清红衣还是绿衣的。
在这万花楼里我只喜欢一个人,花魁画锦,好听的名字,好看的人,还有一副极好的心肠,除了刘妈妈,她是对我最好的,可是她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所以我与她也不是十分亲近。她是在这楼里属于卖艺不卖身的,她会一手极精湛的琴技,还会写字作诗,总的来说,是一个才女而非妓女,只因生活所迫,不得已栖身在万花楼。
她来万花楼的那年我才七岁,我带着她往厢房走的时候频频回望,而她始终看着前面一个点,似乎我根本不存在的样子,我就很不乐意,在她刚来的两天里,在她床上放过蚯蚓,在她茶里加过巴豆。可是她一次都没怪我,还给了我很多东西,像什么珠玉小耳坠之类的小玩意儿,我很喜欢。所以在那之后我就对她好一些,至少不做害她的事了。
本来我以为刘妈妈会很快把她放出去迎客,然而我又一次猜错了刘妈妈的心思,刘妈妈用一个月时间把她的名头炒得极响,却始终不叫她卖身。虽然我也不大晓得是她自己不愿意,还是刘妈妈用所谓的欲擒故纵。
在万花楼里,我大部分时间就在后院的角落里听声儿,院门外就是闹市,总是有很多叫卖声,卖包子的,卖糖葫芦的,还有卖胭脂的。我不爱胭脂,所以我就忽略卖胭脂的财叔呼天抢地的吆喝。
正在我捂着耳朵嫌弃财叔的破锣嗓子时,一个人从后门溜了进来,我淡然的看着他,他冲我竖起食指嘘了嘘,我觉得他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他来过多少次了,我从来没有告发他过。他是来找画锦的,画锦好像也喜欢他的样子,为了画锦我就甘愿给他们放风了。
画锦来万花楼一年后,他就出现了,我不大晓得他们是什么关系,不过也不关我的事,他每次来的时候都会丢我一个肉包子,我也很喜欢。
这次他来没给我包子,我有点不高兴,但看在他是第一次违规的情况下,就不多计较了。
通常他们会面不超一柱香时间,有时候他也会出现在一楼的花厅里,不过他都是来喝酒的,也不叫姑娘,也不叫画锦,但是我看得出来,他的眼神始终在二楼往画锦房里的那条道上。
我知道他也想赎画锦,但是他不能,因为他没钱,所以他只能看着画锦应付一个又一个肥得流油的秃顶老男人,他也是没法子,我很能理解他。
日子慢慢腾腾的过,到七月的时候楼里的生意就越发好,我抱着水壶穿过西院的走廊时,看见画锦的房里一片火光,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火光已经迅速舔舐着往四周扩散,不出片刻,楼里呼声四起,所有的人都往外跑,我也扔了水壶跟着他们往外跑,刚跑出院,就看见一个人往里冲,是他。
我觉得他发神经了,楼里的火已经漫天漫地的看不清了,他还往里跑,不是找死吗?
我跟着他往里跑,在他冲向火屋时,不顾一切的拖住他往外拽,我的力气一点都拉不住他,后来是刘妈妈用肥胖的身子把他推出去的,刘妈妈又当了一回好人。
他在这场火灾里晕了过去,等他醒来的过程中,我又成了个孤儿,只能守在他身边。
刘妈妈回乡下老家,家里情况不大好,是不能再带着我的,我想了会儿,就一口水一口水的把他灌活了。
看到他睁眼,我迫不及待的说:“你得收留我呀,我是你的救命恩人。”我觉得他是绝对不能抛弃救命恩人的,结果他果然答应了,只是可惜,他也是个穷鬼一个,他带着我住到了一个小镇上,我们用身上所有的钱租了一间民舍住了进去。住进去后我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大夫,他叫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