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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ct 00 ...

  •   梦想,梦想算是什么?是那个永远到达不了的彼方。

      我不阳光,性格悲观,甚至扭曲。
      我平庸,想死,死了也没几个人在意,平凡、卑微、渺小,被现实打击地连梦想都不敢拥有。
      我胆小,没用,除了会埋头干事,什么都不会。
      只是因为这个世界,不是靠努力说话的。

      在记忆中,十八年时光里听过最残酷的一句话,是父亲对我说的。

      我的记忆常常定格在遥远的小时候,那时候的生活永远简单到只有界限分明的黑与白,孰是孰非,划分出棱棱角角,先动手打人的就是坏蛋,先开口骂人的就是过分,偶尔会犯傻冒泡,咕咚咕咚天天都不停冒泡,一枚五角硬币掉进水沟里,也要用惊得路人纷纷回头的声音呼喊一声“啊,一根棉花糖没了!”。
      记忆里那时候,天空是张寂寞的脸,空气里飘满青草松软的鲜香,屁股坐在草地上扎得痒痒的,像是得了少年幻想症似的,用了一整年的每一个周末,一个人兴冲冲地收集树洞里分泌出的琥珀色树脂,夜里做着捉来蝴蝶自制标本的甜梦。

      父亲说,你要学会区分梦想与现实。

      然后,爱丽丝美妙的梦境醒来了,灰姑娘重又躺会炉灰蜷起身栽进烟灰色的梦乡,水晶鞋遗落时从第几级阶梯上落下,伴随着敲击在心脏深处的脆响,那些年少年代才会拥有的梦境,醒来了便再也追不回。
      水晶鞋碎了,梦断了,人散了。
      原来所谓的梦想啊。
      只是一纸空谈。

      有人说,人因为孤独而强大,也有人说,人因为强大而孤独。
      至于我怎样认定自己,大概也难以言尽。
      并非因为孤独而强大,也并非因为强大而孤独,只是有些人,生而孤独。

      挨打是童年故事里不可缺少的回忆。最珍贵的那些过往里,总闪烁着点点暗芒,又或是过了多少年以后,忽然兀自地觉得,原来那曾经痛恨过的往事,其实如斯美好。
      就像过了多少多少年岁,无意间拾起了流年里某个小小的碎片。
      而后仰头,这样微微一笑。
      ……
      原来,曾经是这样幸福呐。
      ……
      那微笑里,分明拉扯出血色的哀伤。

      原来,曾经是这样幸福呐。
      可是偏偏当时,谁也不知道。

      所以,便是谁都不懂得。
      ……
      不懂得,要珍惜。

      ———————————————————————————————————————

      那时候的自己是灰色的。
      做的最多的事情,是发呆,想心思,以及,自认为孤芳自赏而后离群着。

      我叹了口气,合上儿时的日记本,感叹为何自己那么小的时候,就能写出这样灰色调又辞藻多变的句子。
      小时候用来记日记的硬皮本子,厚度足有两厘米,现在已经记得满满当当,墨绿色底色的封面,封面上用银白色花纹勾勒出各种复古图案,打开本子,里面的每页都是淡绿色仿哥特式图样搭配的纸页,当时买来似乎觉得挺拉风挺好看,现在瞄瞄似乎也就这样。
      ……
      但无论怎么说,那是我当时最喜欢的本子了。
      在文具精品店里转了好几圈,斟酌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买下了那本自己一眼便看中的墨绿底色硬皮大本子。
      那时候还相信一些神奇的事情,比如,会相信物品与人之间存在着某种堪称缘分的东西,你遇到了这样东西,你买下了这样东西,那便是一种缘分,你若没有遇到这种东西,或者,没能买到、错过了这样东西,那,这便说明你与它无缘、
      尝试着这样去想,甚至这样去相信,天天周而复始的日子就有了种奇妙的感觉。

      而那个时候,就深信,自己与这个本子,有着极其深刻的缘分,现在想来,事实也许真的如此吧。
      二十五块,现在看来着实还算便宜货的价钱,对当时不怎么敢向父母要零花钱的我来说,算是笔天价了。
      几乎是掏空了钱包买下了这个本子,无比心疼,便郑重地决定要用这本子记日记,每一日每一日都认真地写下,也好对得起这天价买回的漂亮本子。

      而事实便是,他回应了我寄托于其中的爱、恨,怀念以及过往,种种琐琐碎碎的事情,他都宽容地接纳了并且,沉默着面对我那些幼稚到想让人动手抽人的话语。

      他见证了我身上发生的,种种的一切,却始终,用一种最让人安心的方式,陪伴在我身边。

      ……
      我知道,阿狱,你是存在的啊。

      你是什么时候寄存于这本日记中的,我已经记不清,然而,我知道,你在里面。
      或许是很早很早的时候,早在了我刚懵懂地认定,自己与你有缘,并执笔开始在本子上写下第一句话时,或许,并不是很早,或许,只是当这墨绿色的日记本的某一面,沾满了流淌自动脉血管的鲜血时,你才因为人血而觉醒。

      ……
      但无论,你是从何日起出现的……你始终陪伴在我身边,绝望的时候,落泪的时候,心痛地嘶喊着要拉整个世界为我陪葬,或是像个小孩般蜷缩进被子里无声抽泣的时候,你都在我的身边。
      ……
      那是否可以被称之为爱,我不知道。

      但是,你很重要,胜过所有。
      我无比地确定这点。

      ———————————————————————————————————————

      早饭吃一根香肠应该就能饱了吧。
      ……
      我翻倒着自己并不整洁的,但是总体来说有些空荡荡的柜子,有些头疼地抓抓头发。浅米色的布艺黑白碎花包是我之前忍痛割爱省下两本小说的价钱买回来的,现在,这包里囤积着我从家里搜刮来的各种纸盒包装的零食。

      「那东西完全没办法用“香肠”来形容吧,小弑。」

      男人充满磁性的优雅嗓音慢悠悠地从身后传来,他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柔软,而事实上,他也总是这样带些温柔地笑着,一时间总让我无法将他的声音与他那颇为戾气率性的外表联系起来。
      对他突然搭话的做法,我已经习以为常了,事实上,若是哪一次他忽然不接我的话了,我倒会觉得非常吃惊。

      对于一个女生寝室忽然传来男人成熟的声音,对此我表示,完全能够非常淡然地接受。

      这家伙说话的声音里又带着一点点挖苦和调侃,他总是偏爱这样的语调。

      我不以为意地耸耸肩,酷似脑补地想,这东西的确跟香肠差了十万八千里啦,毕竟,怎么说,它的含肉量可完全比不过香肠。

      「那不是重点……」

      我不理他,掏出那个粗粗壮壮的火腿肠,笑眯眯地用金黄的长颈鹿剪刀剪开胖嘟嘟的火腿肠末端那截金属包装,而后用牙齿咬着塑料皮将其撕开,最后笑眯眯地一口咬下一大块,心满意足地咀嚼着。

      「之前你已经吃了很多片冷鲜牛肉了,会变猪的,小弑。」

      我依旧不以为意,耸耸肩,死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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