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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胤禩是如何被定罪“谋刺太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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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以为胤禩被康熙最终定罪“谋刺太子”,虽然不是全然无辜,也是有些委屈的。
“系辛者库贱妇所生,自幼心高阴险,听信相面人张明德之言,遂大背臣道,觅人谋杀二阿哥,举国皆知。伊杀害二阿哥,未必念及朕躬也。”这句话是康熙五十三年毙鹰事件,父子关系最冰点时所说。从一废开始,对于康熙的言词我个人很侧目,尤其是给人论罪时,比如太子的生而克母。事实上,康熙给胤禩定这个罪名是有发展过程的,罪行轻重完全是视他自己的心情而定。
开始胤褆请杀太子时,康熙认为被胤褆推荐的胤禩是从犯,“倘果同胤禩……”,三天后在凌普案上责胤禩“所查未尽”“妄博虚名”(个人以为是迁怒),次日,仍没有审理结果,但胤禩却从“胤褆倘果同胤禩”的从犯,变成“其(胤禩)党羽早相要结,谋害胤礽”的主谋。过了几天,审理结果出来,罪名又降成“竟不奏闻”,而大阿哥胤褆未有任何刑罚(后因镇魇事件获罪)。到毙鹰事件,在“父子之恩绝矣”的当口,这罪名又回复成“觅人谋杀二阿哥”。(可参考清实录相关记载)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倘果同胤禩聚集党羽,杀害胤礽……”这个是开始。提出要杀太子的是胤褆。“今钦诛胤礽,不必出自皇父之手。”但是胤褆不是说我要杀太子,而是他以为康熙要“钦诛胤礽”,所以上赶着表白去了。胤褆是有杀心,但没杀胆(至少此胆不敢让康熙闻知)。即使如此,也足够康熙暴怒不迭了,苗头也不行。然后,康熙在审理结果尚未可知时,就下了判定,“聚集党羽,杀害胤礽”,顺道加上了胤褆推荐的胤禩“倘果同胤禩……”
【九月二十八日】,凌普案责胤禩“所查未尽”“妄博虚名”。很明显,是前面事件导致的迁怒。即使没有前面的事件,这件事也左右为难。当时,康熙已经对废储的仓促之举有后悔之意。这个案子,重了,打太子的耳光,不合此时康熙要放太子一码的心意;轻了,康熙也不乐意,贪污伸到皇帝的口袋,是可忍孰不可忍。查办的人怎么做都是错,更何况是“后必大贵”、被他认定“谋刺太子”的胤禩,罪名就成了“所查未尽”、“邀买人心”。
【九月二十九日】,张明德审理结果仍未出。“其党羽早相要结,谋害胤礽,今其事旨已败露。”这时,已经康熙的判罪,已经从“胤褆倘果同胤禩”的从犯,变成“其党羽早相要结”的主谋,还是“蓄谋已久”。这康熙一旦讨厌了谁,那人可是要多恶意,就多恶意,还是自幼就是奸的,“朕素所深知”。要是胤禩自幼柔奸,脑子糊涂了要胤禩掌管内务府?还是您老早就慧眼如炬,只等着胤禩在凌普案上露狐狸尾巴?
据《清实录》记载,这一天的初步审理结果,尚未显示胤禩知晓谋刺太子一事。
“不久,张明德一案审结,【十月初二日】,康熙谓胤禩“闻张明德如许妄言,竟不奏闻”。事实摆在眼前,罪名降成“竟不奏闻”。胤禩说给胤禟和胤祯,可能是张明德谈及,也可能是大阿哥胤褆转述。
随后,百官举荐,出尔反尔,欲立太子,群臣反对,固执己见,再立太子,复又废黜……这个过程中康熙心情的一波三折,就不赘言。
直到康熙【五十三年】毙鹰事件,在“父子之恩绝矣”的当口,这罪名又回复成“觅人谋杀二阿哥”。
太子是有罪还是无辜,康熙翻来覆去,反正都是他说了算。
胤禩有何罪状,又是康熙变了又变,全凭帝心。
客观地说,“闻不上报”的判决是最公正的,毕竟事关重大,涉及危害皇储。但是,这件事还牵扯到“后必大贵”的内容,却是不适合上报的。试想,换成任何一个皇子,巴巴地找了人来算命,被测出有帝王之气,之后又谈起诛杀太子,换谁也不会脑子秀逗了上报给皇帝吧“人是你找的,你居然胆敢希冀大位,敢说请杀太子不是你的指使?”届时很难摘干净的。
不过,私以为胤禩没有想这么深,他是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不认为张明德真的要谋刺太子。
胤禩不是故意“瞒”,面对审理结果,康熙的话还算客观“闻张明德如许妄言,竟不奏闻”,只是叙述“闻而不报”的事实,没有加上他原来主观揣测的“蓄谋”。闻而不报的至少有胤褆(胤褆所谓的上报是在请杀太子之后)、胤禩、胤禟、胤祯四人,胤禛知不知道不确定,而事后却独罚胤禩一人,连张明德最后所在的大阿哥都没被治罪(老大被圈是因为镇魇一事)。
注意胤禩开始查凌普案、胤褆被责、凌普案结胤禩被斥的发生顺序。
个人推测胤褆推荐胤禩请杀太子的事,胤禩一开始并不知晓,不会是为了迎合康熙给胤礽留情之心,而故意宽办。一、老康尚未公开,否则不会单独处置胤禩,对胤褆的处罚留到镇魇太子一事(也可以阴谋地怀疑,这是康熙恨极,故意安排胤祉陷害老大的,否则,凭前面没有实证的罪名不足以圈禁老大)。二、胤褆也不会自己跑去说,我害了你了。
关于凌普案,“所查未尽”,究竟未尽多少?以胤禩的性格,与人宽和,不把事情做绝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说胤禩有杀太子之意,却又不趁机严办,落井下石,反而手下留情,不是很矛盾么?就是为了邀买人心,想要“仁义”之名,之前积累的名声也已经够了,也没有必要为了惹得众人怒怨的胤礽和凌普,反落个“徇私”的罪名,何况还是在一废这种风声鹤唳的时刻。退一步讲,这人情给的是太子,康熙不是标榜兄友弟恭么?胤褆逼太子是错,胤禩给太子留情面又是错,康熙乃这颗飘摇纠结的心灵就不能落个实处么?
【张明德案的审理及定案】
【初审结果】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壬寅。
○大学士温达等遵旨审讯相面人张明德,供:
“由顺承郡王长史阿禄荐于顺承郡王,及赖士公、普奇公。
由顺承郡王荐于直郡王。
我信口妄言‘皇太子暴戾,若遇我,当刺杀之。’
又捏造大言云‘我有异能者十六人,当招致两人见王。’耸动王听,希图多得银两。
又由普奇公荐于八贝勒,看相时,我曾言‘丰神清逸、仁谊敦厚、福寿绵长、诚贵相也。’
以上俱是实情。”等语。
应将张明德拟斩立决。缮摺具奏。留中。
【再审结果】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壬寅。
○领侍卫内大臣、大学士、议政大臣等会审。
『顺承郡王布穆巴供』:张明德往普奇公家,回至我府,言普奇谓皇太子甚恶,与彼谋刺之,约我入其夥,我不从,故以语直郡王,直郡王云:“尔勿先发此事,我当陈奏,可觅此人,送至我府。”因送往直郡王府。
『阿禄』口供无异。
『公普奇供』:我无狂疾,何敢寻死而向彼妄言,此皆毫无影响之语。
『公赖士供』:我于顺承郡王府中见张明德,因唤至我家中看相,普奇嘱使送往伊处,故送往是实,此外我皆不知。
『九阿哥允禟、十四阿哥允禵供』:八阿哥曾语我等,“有看相人张姓者云‘皇太子行事凶恶已极,彼有好汉,可谋行刺。’我谓之曰:此事甚大,尔何等人,乃辄敢出口,尔有狂疾耶?尔设此心,断乎不可。因逐之去。”
『八阿哥允禩供』:我以此语告诸阿哥是实。
问『张明德』,口供无异,取供具奏。
【量罪定刑】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壬寅。
上谕诸皇子、议政大臣、大学士、九卿、学士、侍卫等曰:
贝勒允禩闻张明德如许妄言,竟不奏闻,允禩革去贝勒,为闲散宗室。
布穆巴以所闻情节,商之长史阿禄,告直郡王,使之奏闻,布穆巴、阿禄俱无罪,著释放。
公普奇知情不首,革去公爵,为闲散宗室。
公赖士,但令看相并无他故,著释放。
张明德,情罪极为可恶,著凌迟处死,行刑之时,可令事内干连诸人往视之。
【小结】
张明德是由阿禄荐于布穆巴、赖士、普奇;布穆巴带之往胤褆处,又普奇荐于胤禩。谋刺太子之语在普奇处、胤禩、胤褆处,均有直接提及。普奇对此否认,胤禩将张明德逐走,而胤褆处发展成“散帖招聚人众”。初审时张明德未提在胤禩处所言谋刺太子事,一是为了减轻罪名,二是胤禩态度无不妥之处,所以略去不提。
所以老八的罪是闻不上报,而不是参与谋刺。
布穆巴家 ->阿禄(布穆巴长史)荐于赖士->由赖士处往普奇处,住普奇家->普奇荐于胤禩,住胤禩处->言“后必大贵”及谋刺太子事->胤禩逐走张明德,转语胤禟、胤祯->张明德复回普奇处,或宿于外->布穆巴送其至胤褆处->与胤褆畅谈谋刺太子事,“耸动王听,希图多得银两”->“散帖招聚人众”->太子被废的同一则诏书中斥胤褆不能立为皇太子->胤褆荐胤禩、请杀太子->康熙怒,责其交由刑部,胤褆“详悉密奏”-> 胤褆锁拏张明德至刑部。
张明德也曾“耸胤禩听”,可惜被“逐之去”,“耸胤褆听”,发展成“散帖招聚人众”;即使如此,也不一定是“召集人手来谋刺太子”,或许正如张明德所言“捏造大言”,所谓的人众,不过是一群江湖骗子,胤褆同样受其所骗~
【另】--为何独罚胤禩,而放过胤褆?
独罚胤禩,以“此等情节、直郡王早已详悉密奏”为由放过胤褆,有两种解释
1.康熙知道谋刺的事当不得真,但胤禩的“大贵”戳着康熙的心窝了,在凌普案上发作一通还不够,需要继续撒气。
2.康熙不是放过胤褆,而是等着胤祉的揭发镇魇一事,到时一击必中,让胤褆无力回天。
个人倾向于后者。即使是更忌讳胤禩一些,直接参与了的胤褆也该施以小惩。干干净净地判个无罪,太不合常理了。后者的话,胤祉揭发胤褆一案,就很可能是康熙授意下的陷害了。这个时机实在是太好,康熙前面念叨了好多次胤礽是被鬼物所凭,正愁着没有证据,胤祉就送上来了。如果不是康熙指使,是胤祉比较有眼力抓住时机,想要渔翁得利,以老三逢丧必乱不善于遮掩情绪的性格,很可能被康熙察觉这些小心思,导致康熙疏远他,而胤祉在二废后除了没想过立他为皇储外,可算是圣眷最盛了。
【其他资料】
《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
4107 步军统领托合齐奏报大阿哥图谋不轨折,1653页
奴才托合齐谨奏:
窃照十四日晚,奴才恭览所颁谕旨,圣主深谋远虑,无微不至,洵属神奇。大阿哥乃治罪居家之人。又因夺其牛录、田庄等项,诸阿哥皆封为亲王、郡王,阿哥性暴,恐緣此至恨暴怒,铤而走险,实不可料定。有圣主之神威,谁能妄行。无论如何,唯请严加防备。谁能开我城门,即将奴才斩之。
再,将奴才略知伊等相与合谋,张明德之原由,奏陈以闻。此事之倡行者,乃公赖西(赖士)、顺王、王府长史阿鲁(阿禄)为首,递至阿哥『注』,方起行刺之恶念。张明德动摇人心,伊称:我有朋友五人,此五人能抵杀数百人,可翻越如城之高墙,可进入四、五十人群行刺。甚信此等谎言,将此五人交付张明德,命务求于年前十月初旬到京。等情。约毕遣之。九月,皇太子事发,张明德抵京,来阿哥处告称:我诸友相约,十月十五日到来。等语。以事已告成,虽到来,现无用处。遂彼等又共商:此事不可隐匿,一旦为别处举发,为我等不利。等语。方巧为具奏,为公赖西、顺王、阿禄等开脱,俱宥之。想圣主已鉴之。
再,奏闻打听小信悉(信息),通报哥(阿哥),不怕死之人,户部员外郎胡班,系普齐下人;刑部员外郎塔林,系顺王下人;户部主事鲁一奎,在正红汉军旗,系有名手长大有本事之人,伊等行止可惧,故其大臣等皆畏惧,无可奈何,抬举照顾,俱成豪富。除此之外,得即陆续奏闻。此等为乱之人,伏乞圣主明鉴。
朱批:知道了。其中又大有缘故。朕从容查毕,复密谕尔。【今唯著勤打听大阿哥之消息】。
『注』联系下面具体传递消息的下人,普齐下人胡班、顺王布穆巴下人塔林,这里的“递至阿哥”,应该指的是胤褆和胤禩二人。与清实录中“由顺承郡王长史阿禄荐于顺承郡王及赖士公、普奇公。由顺承郡王荐于直郡王。……又由普奇公荐于八贝勒……”就一致了。而在两处张明德得到的待遇迥然不同。
------普齐推荐给胤禩,胤禩对张明德说,“此事甚大,尔何等人,乃辄敢出口,尔有狂疾耶?尔设此心,断乎不可!”张明德被逐走。
------顺承郡王推荐给胤褆,胤褆则心动了,“可觅此人,送至我府”,再联系奏折,随后就交付张明德去寻觅谋刺人士了。而清实录中供词“尔勿先发此事,我当陈奏” 则是把太子被废后担心事发难以收拾、而不得不自行陈奏的商议结果,移花接木到了决定谋刺太子之前。既然向康熙自检是静心策划后的结果,审讯时的供词也当是彼此对过口供,把危害降至最低了。
而且,托合齐所说“为公赖西、顺王、阿禄等开脱”,后面有提过名字的普齐却未被点名。个人以为这里的等不包括普齐。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胤禩与普齐,跟胤褆、赖士、顺王、阿禄并非同步,是各自进行的,所以张明德的待遇才会不同。胤禩并没有参与进胤褆的谋刺策划中。康熙朱批中“今唯著勤打听大阿哥之消息”,单单强调胤褆,对胤禩却只字不提,也是一个佐证。
【关于胤禩谋刺大阿哥之辟谣】
本来康熙给胤禩定的罪名是谋刺太子,可到了雍正给胤禩等人网罗罪名时,又肆行加入了谋刺大阿哥胤褆的罪名。对照《清世宗实录》的copy版本和《清圣祖实录》的原始版本,即可得知。
《清世宗实录》雍正四年正月戊戌
○戊戌。……又奉皇考谕旨。朕驻跸遥亭。允禩以将毙之鹰来进。口称伊在汤泉等候进京。并不请旨。擅行独断。藐视朕躬。朕因震怒。心中寒战。几乎危殆。允禩、自奸人张明德、妄相伊有人君之贵。伊遂不守臣节。招集□□。谋弑皇太子、及大阿哥。此举国所知者。其欲谋弑之时、未知置朕于何地也。……
康熙朝时的原始记录是
《清圣祖实录》康熙朝五十三年十一月
○甲子。上驻跸东庄地方。
○谕诸皇子允禩因伊母二周年往祭。事毕、理应趋赴行在。乃允禩于朕驻跸遥亭之次日。以将毙鹰二架、遣太监一名、亲随人一名、来请朕安。言伊在汤泉等候回京。并不请上旨。藐视朕躬。朕因愤怒。心悸几危。允禩系辛者库贱妇所生。自幼心高阴险。听相面人张明德之言、遂大背臣道。觅人谋杀二阿哥。举国皆知。伊杀害二阿哥、未必念及朕躬也。……
对照一下就能发现:雍正把“觅人谋杀二阿哥”改成了“谋弑皇太子、及大阿哥”。捏造妄言,公然无忌耳!何况,谋刺太子一事,也未必属实。四十七年时,康熙给胤禩定的罪名是闻而不报,到了毙鹰事件时,又改口说成是刺杀主谋的。
【另】――关于胤褆鲁莽、有勇无谋的形象
我个人觉得胤褆并不是心粗之人。不管是战争还是定理河工,胤褆被委任的最多、职务最大,处理能力和头脑可见一斑。而且关于请杀太子这一段,胤褆的话更是巧妙。原本是胤褆策划的“谋 杀”(先不管有没有真的策划),经他的一句话“张明德曾相胤禩后必大贵。今钦诛胤礽,不必出自皇父之手。”,倒变成胤禩是主谋了,顺带试探了康熙有没有杀 太子之心,而且把胤禩牵扯进来,还是以推荐的方式,就算胤禩事后被责,也能以好心办坏事搪塞过去,让胤禩吃个哑巴亏。这句话说得滴水不漏。果然,关于张明德一案,康熙因为他的“此等情节、直郡王早已详悉密奏。”被判为无罪。然而,最终胤褆仍是没有摆脱被圈的命运,只不过换了个镇魇太子的罪名。
而且胤褆的这句话,是在被康熙训斥了的瞬间想到的。被告知再也无望大位了,定是慌乱而不甘的,这个时候仍能冷静的说出这番话,着实不简单。
作为一个八爷党,我比较郁闷的是,张明德的原话,“我曾言丰神清逸、仁谊敦厚、福寿绵长、诚贵相也”根本没有直指皇位的意思,可是在胤褆被斥无望大位后被提出来,还是和谋刺太子的事一起提出来,很容易让人把“大贵”,理解成了“大位”。胤褆的举荐成功了,在胤禩面前卖个好,不成功,恰好能祸水东引。
历史证明,胤褆的祸水东引成功地让人咬牙切齿。只是他自己最终也没逃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