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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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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上南天门到下来,一共三十八天,是虞啸卿给的四小时的二百二十二倍。
我们上去时,二百人,下来时,只有十来个,还得算上狗肉。
上去时,精英们比炮灰多得多,下来时,精英只剩一个张立宪,炮灰大多没事——这事充分证明了“贱人贱命”这一说的科学性。
这三十八天,已然不是“惨烈”或者“壮烈”等等词汇可以形容的,我们决定将这些日子忘记,于是我们集体失了忆。
最后清点伤员的时候,大家发现炮灰团除了我以外又损失了两条腿——不辣和狗肉的。很显然不辣比狗肉要惨,狗肉瘸了一条还有三条,他断了一条腿,就只剩一条了。
张立宪的伤已经好了,不过半边脸已然毁了。不过就算只凭他剩下的半张脸,还是可以讨到好媳妇儿的。我这样想,因为他哪怕只剩半张脸,还是很英俊,尤其是眼睛,亮得出奇。
原本……原本眼睛最亮的是龙文章。可他自从下了山之后,就失了魂。他的魂丢了,也许丢在南天门,也许是丢在怒江,更大的可能是……随了迷龙那家伙和死去的三千弟兄去了。
不辣丢了一条腿后,就跑没了,于是阿译苦笑着对我说:“就剩咱俩啦。”
我很惊异,这个阿译根本不像我所熟识的那个。在这种情况下,连我都没有办法逼出一个笑来,可他却做到了。
迷龙无疑是我们当中最不幸的一个——他是被自己人干掉的。不幸中的万幸是,干掉他的那个人是龙文章。他死得很麻烦,可最终还是死了。我们埋了他,甚至为他立了碑。要知道,江那边的弟兄们可是连坟头都没有。
全民协助来的时候急吼吼地放开了嗓子喊:“迷龙?迷龙?”我们这些人中,他和迷龙的关系最铁——我到了也没搞得懂这俩人是咋交流的。
我们不理他,他继续叫唤着那个死东北佬,生硬的中文里甚至带上了东北腔。
我朝他笑,“他回家啦,抱着老婆孩子,回家喽。”
然后这个洋人便一脸羡慕的表情。
我们哄笑。
再次住回了收容站的我们枪被收了,众人也都像龙文章一般,失了魂。这一次,我们怎么努力也做不回没心没肺,因为每人肚子里,都填了三千颗心,三千个肺。
现在我看得到了,只要在阴暗的地方,就能看到。兽医、迷龙、豆饼……很多很多,我认识的,不认识的。我没有和龙文章说,因为他告诉我,他也看得到。白天看到他们时,他们会对我笑,于是我很快乐。可是到晚上,他们就会冰冷地看着我,看得我夜不能寐。
我是个很护着自己人的人,更何况我爱的人,用迷龙的话来说,就是“护犊子”,所以我很不待见迷龙老婆儿子,龙文章却傻了一般总是往人家家里窜,去一次,吃一次毒,去一次,一次毒。后来甚至产生了抗药性。
直到有一天,上官说:“我原谅你了。家里毒药没了。”然后这个毒毒不死,雷劈不死,刀砍不死,枪打不死的铁人就像真的要死了一样。
他说他看到迷龙了。我说我也看到了,就在他们家院子里。他趴在不知名的坟头上,哭得肝肠寸断。我不敢看他,我就快失去他了。
虞啸卿许了他一个师,许了我一个团。
他愈发茫然:“仗不是打完了吗?怎么还打?”
“动乱未平。”我不遗余力地安慰他。
“弟兄们不会喜欢。”
“他们可喜欢的紧呢!不信去问他们。”我指着院里的丧门星他们。
他抬起眼,“我是说迷龙他们。”他的眼睛早就不亮了,一片幽黑。
我继续温言说:“他们怎么不喜欢!大家都为你自豪呢。迷龙他最崇拜的就是你。”好像自从下了南天门,我就丢了当初那副恶毒的嘴脸,我调出自己最温良的一面,周旋在这些垮了的,或者快要垮的人身边,原本打算下山就娶媳妇的计划也被无限延迟。
授衔前一天,他抱着我哭了一夜。
后来……后来他行刑那天,我躲在一边死死观望。克虏伯倒是干脆,抢在他之前把自己解决了。
他最终还是不甘愿死在别人手里,于是拿着虞啸卿的枪,他脖子上的臭弹和我那盒火柴头上的硝石了结了自己。所以说,习惯真能害死人。他戴着弹壳的习惯,加上我带着火柴的习惯,让他把自己交代了。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是他所期盼的。
我不知道那天他看到我没有,我只知道自己一直在看他。看着他用矫健迅疾到让人看不清的动作给枪膛上弹时,我的目光迷恋到近乎灼热。最后他饮弹自尽,那枚没有什么杀伤力的子弹让他保存了最完整的躯体,可那些行刑者却还要在他脑袋上补一枪,以表明他的确是被枪决的。
有时候我常常想,他真是个狠到极致的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我只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有火柴吗?”那时他手里夹着根皱巴巴的烟,看上去比当初他给我的那支还要潦倒。
他说那些大红色的人是年轻的,我们是衰老的。衰老终将被年轻取代。我同意这句话,他说的每句话我都同意。可后来,我还是当了团长,受命去缴□□。
这些年,那些死去的弟兄们不断过来找我唠家常,我也乐得陪他们,偶尔还能和他们一块儿比比枪法。他也经常出现,如果按照和我在一起的时间来算的话,他是最常出现的。
比如,我沏了一壶茶,就看到他怀念地摇着头,“我还记得当初迷龙老婆给我喝的那些个茶……啧啧。”
比如,我拿起机枪,就有一只手覆上我的,“你这样拿子弹很容易往天上飞的嗳,往下沉一些……哎,对了。”
比如,夜晚我和衣而睡,就有一双臂膀环住我,“年轻人哪,要懂得保护身体,盖上被子。记得当初啊,和你一块儿的那晚,是我睡得最安稳的一次。”
大部分时候我都选择不去看他,不过偶尔无聊起来也会答话:“嘿,其实我可喜欢你了,那种喜欢。”然后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还有啥事能瞒得过我?早就晓得了。”我:“你简直精得像鬼。”他满不在乎的挥着手,“老子本来就是鬼。”然后我就会请他滚了。
一般他从不在人前出现,最多当着一条瘸了的大狗现身,然后那只大狗便会用湿润得近乎悲悯的眼神看着他。
“打仗了……又打仗了。哪儿来的这么多仗打?”他嘟囔着坐在我身旁。
我选择无视他。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和小书虫子一样单纯一样热血的红色的年轻人,他把所有事情都说得很简单——其实很多事情也就那么简单,他还叫我“烦啦”,于是我放下了枪,所有的兵都放下了枪。那个年轻人甚至没有一件完好的武器,却俘虏了几百国军。然后死啦死啦就冲我笑:“看,我说吧,未来势必属于他们。”
“你就得意吧。”我朝他翻白眼,语气温柔。
我当了好几天的共军,然后就光荣退伍了。
这几天,我看见了很多几乎已经被我遗忘的人。我看到不辣带着他的日本娃娃用一条腿跳着回湖南,我看到阿译在我面前开枪自杀,我看到张立宪搂着大肚子的小醉朝我笑:“不准看我老婆!”
我这个瘸子,带着那条瘸了腿的狗肉,还有一个叫做死啦死啦的孤魂,在曾经是迷龙家现今空荡荡的屋子里安居乐业。家父的书还在,厨房的锅碗也完好,可就是没了人。满目荒凉。
死啦死啦假意咳嗽几声:“怎么?我死了,就不是人了?”
我笑,“当然是,你个死人。”
狗肉用圆润的眼睛平静而柔和地看着我们交谈。
我们抵死缠绵,彻骨悲伤。我们相守相伴直到地老天荒,沧海桑田。
真好,这样真好,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