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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他的剑不值两文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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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交友,常喝酒,这话一点都不假。
有些男人,天生是为酒而生的。而酒,天生是为男人而造的。
雷震天何止请萧破城喝一杯酒,此刻地上摆着的少说也有十多坛酒。
放眼望去,除了几块凸起的积着些泥土的石头,满山都是野草,剩下几棵半死的老树僵硬地伸展着枯黑开裂的粗大树枝。
萧破城盘腿坐在山顶那块最大的岩石上,岩石上长满不知名的青苔,好在已经许久没下过雨了,青苔在烈日的暴晒下,已经形成一团团青黑色的覆盖物,并没有弄污他的长袍。
坐在他对面的雷震天似乎是在变戏法,在袍子里上掏下摸,居然弄出一包牛肉和几块豆干,还有一只大肥鸡。
地上的十几坛酒居然都很不错,萧破城倒了一碗,仰起脖子一口喝干了,他轻轻叹道,“好酒,好酒。”
他喝的是平安镇有名的烈酒——“离人泪”。
天下喝酒的人若是不知道司徒平安的酒坊,没看过那里的平安美人,那就根本不算是会喝酒的人。那儿的酒和美人儿一样,不仅醇烈,而且呛喉,那酒是豪爽的,烈辣辣的一口干了,十分过瘾。
雷震天也倒了一碗,但却没有喝,浓烈的酒香扑面而来,若是酒量不佳的人,只这样闻着,时间一久怕也会醉倒。
萧破城咬了口鸡肉,又连干了三碗酒,长舒一口气才开口道:“喜欢喝酒的人我都拿他们当我的朋友,而不喜欢喝酒的人,那他们就只能拿我当朋友了。”
“酒喝多了一定会误事。”雷震天微眯眼,“而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却绝对耽误不得。”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萧破城连伸手去拭嘴角的动作看起来都很优雅,“我现在喝了你的酒,吃了你的鸡,就什么都短了。”
和聪明的人说话真的一点都不会累,雷震天笑,“前方是开眉村,大约有百来户人家,半个时辰后,会有一伙马贼经过这里,但我不想让他们到那个村去,你有什么好法子么?”
早听说麟州城外潜伏着一股纵横多年的马贼,他们无恶不作,除了抢夺过往客商的财物,就是袭击附近的村镇,搞得麟州一带很不太平,萧破城也正计划着如何消灭这帮马贼,而雷震天这个提议无疑和他一拍即合,但萧破城没有急着回答,他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想起关于雷震天的一些事情。
雷震天曾是全国最有名的神捕,江湖上不论哪方人马出现异动,他都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任何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他手中必是迎刃而解。数十年来,他在刀丛剑海里行侠仗义,轻松得如同拈花一笑。这种艰辛中的从容正是所有心怀大志的江湖子弟所倾羡的。所以江湖人只要一提到雷震天的名字,眼里就会出现崇敬之色,声音就会高亢,身体也站得笔直,连眉头都飞扬得比任何时候高。
江湖人都喜欢传奇,而雷震天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他同时也是个可以改写传奇的人。
但这些都不是萧破城想和雷震天结交的原因。
花是不能长开不败的,雷震天也不例外,五年前,他被最忠诚、最可信的弟子出卖、陷害,说他通敌卖国,蹲了半年的苦狱。监狱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一旦进去,只需要几天,八尺的汉子都会缩成三尺,而雷震天却整整在那里呆了半年。半年后,他终于被放出来了,一切早已物是人非。此时的雷震天已步入壮年,人的一生有很多次大起大落,能重来的机会却不多。但受伤的虎永远不是几只小老鼠能摆平的,再战江湖的雷震天并没有在阴暗的角落里发霉变臭,他东山再起了。
什么是英雄?走投无路的英雄算得上英雄么?萧破城觉得落魄之后能再雄起的人才称得上是真英雄。
“如果他们都是死人,当然就到不了开眉村。”萧破城半正经,半开玩笑地答道。
“你愿意帮忙么?”雷震天先点头,后摇头。
“我有其他选择么?”萧破城晃了晃手中的空碗,指了指丢弃在地上的鸡骨头,问道:“他们有多少人?”
“一百二十个。”
萧破城戏笑道:“一百二十个马贼,个个彪悍,他们都骑着马、都提着刀,掣马掩杀过来,只怕我们还来不及伸手打招呼,就已经被砍成肉泥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雷震天用低沉的声调说道:“那一百二十人并非人人都功夫了得,其中只有五人的刀法堪称上成,而五人中又只有马贼首领一人的刀法在江湖上可排入前十。只要灭了他们五人,马贼自然就退去了。”
“江湖前十?”萧破城嘻笑一声,“江湖第一也没有什么了不起。”
“江湖第一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那马贼首领就交给你了,记住,他的左脸有伤,使的是一把断刀。”雷震天露出释然的表情,“其余的四人归我。”
“好。”萧破城说得十分干脆,“等等,我今天没有带家伙出来,空着双手,只怕不是对手。”
“我的剑先借你。”雷震天没有半点犹豫,解下腰间的剑递给萧破城。
江湖人的剑是不随便乱借人的,爱惜剑如同自己的生命,除非对方是自己极其信任的人,否则谁也不会做这种利人而损己的事情。
借剑就等同于借命,有借无还。
但萧破城并不领情,反而一脸的嫌弃,“这剑黑不溜秋,又粗又钝,看起来像是用废铁随便打造的,不值两文钱。”
雷震天的这把剑叫穿虹剑,剑宽一寸五,剑长三尺七, 通体赤红,净重六斤四两,剑身厚平, 光芒冷冽,其利可碎金断玉。
这等好剑竟被萧破城说成不值两文钱,雷震天真不知道自己该哭好,还是该笑好,他问道:“这剑不好?”
萧破城一撇嘴,“其止是不好,简直就是大大的不好。”
雷震天很有耐性,“哪里不好?”
萧破城很认真地说道:“我是使刀的人,你拿把剑给我,我根本就不会用,难道这还不是大大的不好?”
雷震天沉默了。
使刀和舞剑,其实是很不一样的。
江湖中会操刀的多是男人,因为刀是阳刚之利器;江湖中的女人多好舞剑,剑的阴和女人的柔,正好合而为一。所以通常男人的刀使的比女人好,而女人的剑舞得比男人好。
要一个用惯了刀的人去舞剑,再好的剑到他手里,也只是一块废铜烂铁。
“嘴长在人身上,说什么话由自己来决定,所以不管人身上哪一部分都由自己来管。”萧破城用手掂了掂穿虹剑,又道:“而刀和剑虽然都不长在人身上,可是它们还是由人来管,你若不使它们,它们便不会动了,你若不用它们砍人,它们断然不会自己去杀人。”
雷震天依然沉默。
“不管是大刀、小刀、菜刀、砍柴刀、杀猪刀、还是杀人的刀,不会因为它是大、 是小、只切菜杀猪而不砍人,它就不是刀了。”萧破城自顾自地继续往下说:“我用惯了刀,当然也不会因为手里的是剑而不是刀,就不会用刀了。有时,刀便是刀,刀只是刀。”
萧破城这一番话语根本毫无语法,简直可以说是狗屁不通了,奇怪的是雷震天居然听懂了,他还点了点头,“那马贼首领就交给你了。”
“没问题。”萧破城笑眯眯,眼梢眉角全写着一个好字,他伸手又去摸酒坛。
雷震天摊手拦他,“你还想喝酒?”
“不喝酒干不成大事,更干不成坏事。花看半开,酒饮微醺,此乃人生最难达到的境界。”萧破城微微一笑,“酒至微醺时,平日因心力劳顿而积淀于心中的睿智奇思、就会源源而出,相对的,身手也会比平常好上几十倍。酒能助兴,亦能壮胆。”
雷震天居然被他的歪理说服,坐下来与他对饮。
一坛酒很快就了底,秋风也吹响了枯草。
雷震天和萧破城放下碗,放眼往山下望去,耸贴着耳朵倾听。
虽然才秋天,但风儿一吹,还是刺骨的寒冷。
天阴沉沉的,乌云低得似乎要把人压死。
山下有条黄土小道,少有行人经过,风吹之处,扬起阵阵尘土。
风大,沙烈。
车辚辚,马萧萧。
沉沉的马蹄,细细的长嘶。
三十匹马,两辆马车。
人在马上,马在人下。
刀削般的步伐,人与马的高度协调统一。
马上的人全是一袭灰色的侍卫服,他们的神情、动作十分统一,甚至连跨下马的毛色都是一样的。
整齐的马,整齐的人 。
而这群人显然不是他们要等的那伙马贼。
雷震天忍不住苦笑。
萧破城也笑了,但他笑得一点都不苦,“在这穷乡僻壤里,居然有这样马队出现。你瞧那阵势、那排场,马队主人的身份一定不简单,非官即富啊。”
雷震天又笑了,笑得比刚才还苦。
后方忽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响动,“哄隆、哄隆”,似乎有些像滚滚而来闷雷的声音。
“怎么回事?要下雨了么?”萧破城抬头看看天,乌云压得更低了。
“是马蹄声。”雷震天肃然道。
马蹄声?
像滚滚闷雷一般的马蹄声,那造成这些马蹄声的马匹聚合在一起应该是非常庞大的队伍。
萧破城摇头叹气,“不知我现在撒腿一跑还来不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