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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流水一样的剑 ...

  •   萧破城叹息间,从后头赶上来的神秘的突袭者,便带领着大队人马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将前方的马队团团围住。

      黑马、黑袍。

      领头的人发出一声短促的呼哨,整支马队整齐划一地停了下来。

      他们都一动不动,如同一座座墓碑肃立在寒风中。

      静止的目光,静止的表情,一切都在静止中。

      风吹,沙起。

      “刷”的一声,银亮的刀剑都握在手中,手在紧缩,心在紧缩,连血都在紧缩。

      马车帘子一挑,一个着青色长袍的男人探出身来,“你们阻了道,让开。”他的眼很黑、很亮,薄唇轻轻一抿,声音低沉而浑厚。他的话不多,却句句重要,极有份量,显然习惯于向别人下命令,他就是这马队的主人。

      可惜这伙马贼的眼里已经没有人了,他们的耳朵也听不见人话了。

      狼吃羊似乎早已成了定局。

      头一排的马贼掣马过来,手里的刀晃了下,亮得扎人眼。

      刀还没有架在脖子的时候,最多只会有窒息感。一旦抹上了脖子,就必定见血,鲜血顺着脖颈慢慢往下流,然后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这是怎样狠的人?怎样快的刀?

      狂奔的马早已跑出老远,再也不会回来了。

      但马上的人却留了下来,永远地留了下来。

      三颗头颅,三颗沾血的头颅在沙地上滚动着。

      是土玷污了血?还是血沾染了土?

      青衣人的刀仍然挂在腰间,像是从来都没有出过鞘,但是谁都知道那刀不止出了鞘,还杀了人。

      马在长嘶,风在狂啸,沙在肆虐。

      刀在响,血在流。

      马队的待卫们将青衣人护住,便与马贼缠斗起来。他们虽然个个训练有素,却也应付得相当凶险。

      对马贼而言,他们出道多年,却也从未遇过这般棘手的对象,一时之间,竟谁也奈何不了谁。

      乌云之下,是舍生忘死厮杀的人们,银色的刀剑与血肉一次又一次亲密接触着,骨头清脆地碎裂,鲜血细细地流出。

      有人顽强地站着,有人沉闷地倒下,暗黑色的血迹已遮去衣袍原本的颜色。

      那马贼首领很快看出众多侍卫里,除了大部份保护着青衣人,其余的全部护住另一辆马车,显然那马车里也有重要的人或物,他立即下令转移目标,“放箭!目标,那辆马车!”

      箭矢立刻如雨点般朝那马射去,侍卫们挥刀抵御,但仍有不少人中箭倒下。

      可怜那两匹马儿,没有和人一样敏捷的身手,只能凄惨地成为箭靶,臀上、腹间挨了无数箭,终于忍不住吃痛嘶鸣,蹄下无力,“砰”的一声跪在了地上,马车也倒落在一旁。

      大批马贼迅疾地朝马车奔来,想要从中获取宝物。

      两个马贼伸手揭开马车的帘子,却受惊呆立。

      受惊呆子的身手还比不上天生的呆子,所以他们很快就看见了血光,看见了阎王。

      他们的脖子在渗血,血慢慢渗出之后就是空虚,空虚之后就是空白。

      响起一串很奇妙的琴声,“铮铮咚咚”地很有节奏,很有韵律。

      那琴声就是一种快感,一种杀戮的快感。

      风更加凶狠,更加猛烈。

      而混战的双方人马却短暂地停了下来。

      因为马车里出来一个漂亮得叫人挪不开眼睛的美人。

      什么叫“美人”?

      字面上一般是这样解释的:“美貌的女子。”

      但为什么不能是“美貌的男子”呢?

      他怀抱着一张古琴,一袭飘逸的银色长袍,面色幼细白滑得如同敷了粉,丰唇艳若涂脂,细长的丹凤眼微张。他虽然是男子,可是却有一种娇慵魅人的风姿,简直比女子还要漂亮上十倍。

      双方停滞了一阵,都怔怔地看着那美人,有些男人的眼睛里甚至荡漾出淫亵的笑意。

      但杀戮也只是停滞一阵,因为光看着是得不到美人和财宝的。

      热血,寒风。

      血仍在流,风仍在吹。

      血很快地渗进了风中,风也很快地吹走了血。

      “你还要动手么?”萧破城仍是笑吟吟地道,“照这样看,不用我们出手,那马贼也一样要退去的。”

      原本只是想将这帮马贼击退,如今看来,将他们一网打尽也不是什么难事了。

      雷震天没有开口,只侧头看了萧破城一眼,便缓缓站起身,踏出一步,在那个瞬间,空气忽然冻结成冰。

      他跃身朝下扑去,很像轻盈的燕子一飞落下,但更像凶猛的老虎从山上扑下。

      雷震天的剑借给了萧破城,所以他只好用最原始的武器——拳头。

      萧破城似乎一点都不关心雷震天的安危,却想到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

      和人打架,用拳头解决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是如果要杀人,拳头是不是依然那么好用呢?

      答案是好用,绝对的好用。

      雷震天的拳头是见人打人,见鬼打鬼。

      他一拳就打烂了最先冲上来那个马贼的脑袋,又一拳打断了边上另一个马贼的三根肋骨,再一拳打凹了后边马贼的胸膛,他的拳头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般锐不可挡。

      好厉害的拳头!

      有人的拳头代表愤怒,有人的拳头代表权力,而雷震天的拳头代表的是力量。

      也许这就是一流高手与一般高手的差别。

      萧破城知道,如果一个人的武功造诣超越了一般高手境界,那对付十个人和对付一个人也就没有太大的分别了。

      想到这,他忍不住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双秀气白皙得似乎只能握住笔杆的手。

      如果换成是自己,没有任何武器,仅凭两只拳头,能不能打退那群马贼呢?

      答案是不能,绝对不能。

      萧破城不想拿自己的短处去和别人的长处拼,那样很累。

      雷震天身边已经围满了马贼,在这刻不容缓之际,他却记挂着身后的萧破城。

      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萧破城飞身掠出,有如怒箭疾射上天空。他的眼神,很冷,很冷,如二月里最冰的雪。

      他已经是一个最完美的猎手。

      一刹那,天地都感觉到了彻骨的杀意。

      萧破城抽出了剑。

      他没有练过剑法,所以他用拔刀的方法抽出了剑。

      流水一般的剑。

      观高山流水的画,是缘。

      看行云流水的剑,亦是缘。

      如此美丽的剑,如此美妙的剑法,多情而又决绝。

      最美丽的剑,就是杀人剑。

      不出则已,一出就是胜负立分,是生死之判。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剑要杀的人也只有一个。

      轰隆一声雷响。

      大地似微微撼摇了下,万物皆被震动,电光滑过,世界在刹那间似乎被分成了黑白两个时空。

      萧破城完全沉湎在自己那一剑中,他似乎没发现边上有个马贼已弯弓搭箭瞄准了他。

      但是那个青衣人看见了,他的刀在下一刻出了鞘。

      而那个搭箭马贼的头就在这一刻离开了脖子。

      血亮的剑光刺痛了马贼首领的眼睛,他只听到剑风破空卷沙的急啸声,他的呼吸猛地急促起来。

      忽然有个感觉,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下一个呼吸。

      这样想着的时候,他才记得要去拔腰间的断刀,但他的刀连出鞘一次的机会都没有,头顶已是一阵冰凉。

      萧破城的剑不是刺,而是劈。

      头颅可以离开颈项,身体当然也可以一分为二。

      “哗啦”一声红血□□,马贼首领已被劈成两半。

      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恰好变成各自完整的两片。

      鲜血喷溅一尺多高,把周围的泥土染成鲜红一片。

      但萧破城的剑依旧闪亮,竟没有沾染到半点血渍,他雪白的长衫也洁白如新,一点没被溅污。

      他静静地看着地上的尸体和血渍秽物,气息平稳,仿佛刚才那饮血的一剑不是他劈的,那人也好像不是他杀的。

      萧破城的那一剑,震惊众人,横绝大地,凌驾万物。

      那边正在拼命厮杀的马贼们当然不会为他这一剑喝采叫好,就算萧破城的剑法再精采一百倍,他们也还是不会喝采。

      至于雷震天和青衣人等就可以大呼精彩,一来萧破城一招杀敌的剑法的确万分精采,二来拍拍手、叫叫好大可杀杀那帮马贼的锐气。

      首领已死,高手尽毙,剩下的就是乌合之众。此刻,那群马贼已成为没牙的老虎,击败他们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萧破城这一方的人如狂风扫落叶、蝗虫啃噬麦田般追击着那帮马贼。

      马贼们四散奔逃,他们飞着逃、掠着逃、滚着逃、跳着逃、爬着逃、拖着逃、趴着逃。

      瓢泼大雨在这一刻欣然而下,顷刻间地面上的血和雨水混合汇延成汩汩流水,四处蔓延。

      这一场厮杀很短暂,却很激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流水一样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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