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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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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不,应该说是整个人倒在松软的皮椅内,二条胖胖的短腿直接架上了宽大的办公桌。嘴中咬支圆珠笔,眼睛有一下没一下地瞟向眼前的电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又一件案子结束了啊――我用力活动下手指关节,心中暗暗骂了句三字经。
真搞不懂现在是什么世道了,离婚案居然比抢劫案还要多!这是我这个月接办的第三起离婚案了,而我――夏宜,本来是英明神武聪明玲俐无人可比无人能敌的刑事律师,却也因事务所缺人,客串了十几次离婚案件的代理。想及此,我又重重叹了口气,相较于在我办公室里为了财产纠纷吵嚷叫骂的男男女女,在我的眼中,那些抢劫犯反而更可爱点。
“好哇――这是我第十次看到你的脚蹬上桌子了,淑女!淑女!你这样让我怎么说你好啊?!”随着办公室门突然被人推开,我还没看清人的模样,一大串的话已经灌进了我的耳膜。
我摸摸可怜的耳朵,瞥了来人一眼,慢吞吞地将圆滚滚的腿移到地上。有气无力道:“叶雯,算了吧你,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向来是假淑女,淑女这玩艺儿能顶饭吃吗?”
我看着眼前这个不折不扣的淑女加美女姿势优美地拉过一把椅子,优雅地坐在我面前,只是她死死盯着我的眼神实在不敢恭维――就象我偷了她八百块大元一样。我的死党叶雯是我的大学同学,现在是大学教师,当年K大有名的二位才女之一。这个年头,做才女容易得很,又是才女又是美女就很难了,象她这样才女美女淑女三合一的类型,简直就是稀有动物。想当年我和她同在K大攻读时,多少想做护花使者的愣头小伙子一把一把地送花,想尽了脑汁来打动她芳心,她却选了现在的丈夫。当然,那些礼物可没少便宜了我这个超高亮度的电灯泡。我是K大当年另一位有名的才女,当然――仅仅是才女而已。与她相较,我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身材,圆圆的眼镜……注定了一句据说是很准的话:才女,总是孤独的。毕业后,我便选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还好有点小小名气,至少可以小小满足温饱。
在叶雯“凌厉”的眼神攻势下,我就算见多了重刑犯的凶狠表情,还是觉得一股凉气自脚下生起,连忙投降道:“好吧好吧……我淑女还不成?叶大小姐今天来我这个……呃,寒舍,有何贵干呐?”
“有何贵干?……嗯嗯……亲爱的小宜呀,你的芳龄算来,是不是已届二八了呀?”叶雯美丽的眼睛闪出狐狸一般的光芒,声音也突然变得狡猾无比。
“呃――我可告诉你姓叶的,再提我年龄我可和你急!”我扔掉手中的圆珠笔,标准的一个白眼飞过去。叶雯嘻嘻一笑,道:“小宜,我比你大上小半年,你平时姐姐姐姐的也没少叫我,你的终身大事,我这个做姐姐的肯定要帮到底的……就这么定了,这个月月底,姐姐我给你安排一下相亲,他是做――”
“什么?!”我圆圆的身子突然象安了弹簧一样高高跳起来!大叫道:“我告诉你!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你别想逼我相亲!想都别想!”
叶雯吓了一大跳,回过神后,也大叫道:“你才想都不要想,这次必须去不可!”喊了二句后,连忙咳了二声,又恢复了温柔的淑女神态,笑道:“这次你叶姐姐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个男生真是满适合你啊――”
我双手互抱,冷冷道:“看看你笑的……一脸不良表情……你给我介绍的第二十九号男生时,也是这么说的吧,结果他明明只是初中毕业,竟敢骗我是大学本科!哼哼……真是不知道本小姐长了几只眼啊!”
“呃……那个是意外,意外啦,这回这个可是很老实,人又肯干。”
“第三十八号比他还老实,老实得让我陪他逛了三个小时书店,才说了二句话!”
“哈哈哈―――啊我不是故意笑的,你别用你的小胖手来掐我――这个不会那么老实啦,据说是很懂幽默,爱好也很多。”
我终于无聊得极不淑女地打了个呵欠,二只小手在头顶上晃啊晃:“爱好?不会是象十七号那样,有在床上躺着睡觉的爱好吧?算了算了,我不见不见!有那工夫我做什么不好呐?我宁愿去看一楼大爷大妈吵架。”
叶雯终于收起标准媒婆的笑容,一脸严肃地正告我:“小夏,爱情是美好的,你不能总这样挑三拣四,这也不见那也不见……呃,当然你以前相亲见过的那些人确实……确实有点那个啦,不过你总不能为了那几棵歪脖树,就错过了整片森林,是不是?”
我吐了吐舌头,小声嘀咕:“说不定是整片歪脖树森林,错过了就错过了呗。”看着叶雯的表情快要从绝世美女变成绝世巫婆般的可怕,我连忙识相地又闭上了嘴。听着她大肆宣扬恋爱是多么甜美,婚姻是多么神圣:“相亲也可以说是走向成功恋爱的第一步!谁说相亲就不能更多了解对方……”(我:可不,是根本不能了解对方。)“女人是必须走向爱情的,而恋爱是爱情的必备过程……”(我:是是是,就象先放油是炒菜的必备过程。)“婚姻是伟大的,神圣的,是要对对方全心全意信任的――”听到这里,我终于受不了了,恶毒地接过话头道:
“是吗?那你上次和你家里那位吵架时,为什么还要跑到我这里,问如果你离婚,你能分到多少财产呀?”
说完这句真话的后果当然很惨――我被叶雯的粉拳好好地收拾了一通,最后在她高压之下的结果就是,我勉强同意周日去见那棵不知道是否歪脖的树。在叶雯切切唠叨声中,我换下出庭时雷打不动的黑西装,套上一件风衣,顺手抓起放在身边的书包,马上仓惶逃离这是非之地。耳边传来叶雯紧追不舍的嘱咐:
“相亲时要穿得正式点知道吗?”
“知道了。”
“要好好打扮下自己,头发要梳整齐,要化点淡妆知道吗?”
“知道了!”
“选件好看的衣服,看起来苗条点的那种!”
“知道了耶!”
“脸上带点笑不会死啦――表带着法庭询问犯人的表情!”
“我会――我会带着标准的微笑表情好不好?”
“还有,举动要优雅,不要说别人听不懂的话,还有――”
“你有完没完呐!”
我背着帆布书包,耳中塞着MP3耳机,口中轻轻哼着小曲儿,悠哉游哉地在街上闲逛,虽说是下午四点,可是天气不错,阳光不太晒人,微风轻轻拂过我垂在脑后的长发,在空气中飘来荡去,让我的心也在风中不知飘荡到了何处……
真是的,叶雯那个坏蛋,为什么非要我去相亲不可呢?
其实,做为多年的死党,我知道她是为了我好。同窗好友中,有不少人如叶雯这样嫁人妻为人母,只有我顶着一张娃娃脸,孤家寡人地晃荡到现在,用叶雯的话讲,叫“不务正业”。可是,就是因为我一点也未荒废时间,才变成这样在别人眼中的“鸡肋”。――K大高材生,硕士学历,刑事律师,父母离异,不起眼的形貌,圆滚滚的身材――真是任一样都足够让我保持现在“幸福”的独身生活。在男人心中,眼睛总是先于头脑,我相亲无数,每次出局的理由不外乎三条而已:一是身材胖,二是学历高,三是工作可怕。虽然我自认为长的还算是清秀,可是,用我妈的话说,没有最美丽,只有更美丽啊。所以,我只好将相亲继续坚持到底。说实话,这相亲的滋味是谁相谁知道,二个不认识的人,大眼瞪小眼地盯着对方猛瞧,心中再根据对方列出的诸样条件,如买菜般地盘算多时,那真是说有多无聊便有多无聊。――可是那有什么法子啊,谁让你是单身!这年头,老处女的头衔可比什么都难听了。
我在街上大肆哀叹了一下自己可怜的命运,对四周向我投来异样的眼光装做视而不见。忽然看到街边胡同口有家不起眼的小诊所,上写着“谭氏牙医诊所”。正好我左边臼齿上出了个小洞洞,现在时间尚早,可以补补。我主意已定,抬脚便拐进了这个小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