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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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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感情很奇妙,爱与憎、喜与怒之间很难有一条明显的界线,人的情感转变得很快,有时一夜之间,世代仇家可以化敌为友握手言和,恩爱情人可以情义两绝反目成仇,这正是人心的奇妙之处。
因此,随着时光的流逝、了解的深入,原本只是有点小误会的官雁和石明光两人之间的感情慢慢加深便是很理所当然的了。
对于官雁来说,初见时误以为石明光是骄横太岁的他原来对石明光并无好感,在往来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他和其他的宦门子弟不一样,或许有些任性,或许有些不知深浅,但是他本性淳良,在某些方面,他表现出的品格甚至比那些所谓的“人杰”更为高贵。他不会欺骗,他不会两面三刀,单纯天真的他,有时连他也不得不汗颜。渐渐地,他真心喜欢上了这个小少爷,不知不觉中把他当成亲弟弟看待。
在石明光这方面,情况复杂多了。官雁视他为亲弟,他的感情却不仅如此,对于官雁,他抱有比对兄长更深的情感。第一次见面就莫名其妙地挨了一顿揍的石明光,说实话,不生气是不可能的,但是很奇怪,恼怒归恼怒,面对那个文雅的布衣书生时,他却怎么也下不了手报仇,反而想去亲近他。我要接近这个人!每靠近他一步,他都可以听到自己的内心如此呼唤。
于是他以报仇为借口进入了他的生活。还好,令他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解开误会后,官雁没有排斥他,甚至默许了他的频繁造访。
慢慢地,越深入了解,他愈为这个人所吸引。官雁是个温和的人,说话做事慢条斯理,对人不卑不亢,看似温柔的他,内心其实有自己坚守的原则。他温和,却不容他人随意冒犯;他对人和蔼可亲,遇到不平之事却会挺身而出怒斥恶霸;他贫穷,却不愿接受他人的好意;他才高八斗,却不会瞧不起比不上他的人。他明明是个书生,却比那些自谓行侠仗义的江湖人更有侠义之气。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从某方面而言,官雁,是他寻找已久的偶像。
他原以为对官雁只是敬仰,可是,不知不觉地,他发现他的视线很难从他身上移开。他的温柔、偶尔的发火(多半是因为他)、衣裳飘飘的姿态、写文章时的凝神认真,完全攫获了他的目光。
这是对兄长的孺慕之情吧。
稀里糊涂的石明光感觉到了变化,但他不懂这种变化的方向代表着什么,只简单地将其归为幼弟对长兄的仰慕。
孰不知,他对官雁的情感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慢慢变了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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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纸,镇纸,凝神,静思,提笔,蘸墨,挽袖,下笔,疾书,一气呵成!
将笔搁回砚台,官雁的目光不经意扫过伏在案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石明光,小小少年抱着小手炉,下巴抵着书本,眼睛笑弯弯的,眯成了一条快乐的缝隙。他不禁一笑,这个孩子几乎每天都来,不管刮风还是下雪,他的到来把沉闷的寺庙生活搅得鸡飞狗跳,原本静寂如枯井的寒山寺成了一潭活水。石明光来的次数多了,一点一滴地,他和寺庙里的师父们一样喜欢上了这个看似任性实则天真善良的小衙内,为他的无邪喜,为他的不通世事忧,为他的莽撞怒,拥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弟弟的感觉不过如此吧。
“明光,你在看什么?”他搁笔问道。这几天,石明光一直盯着他看,仿佛要从他身上盯出个窟窿来。
“看小雁你啊。”石明光回答得很顺。
“我有什么好看的?”他奇怪地问。
“因为小雁很好看。”他笑眯眯的,小雁的五官是很耐看的那种,看上去很舒服,教他忍不住一看再看。
什么奇怪的答案?他失笑,“明光,这句话你应该对小姑娘说,譬如豆腐脑店老板的女儿,叫小——小翠是吧?”他不确定地问道。
“可是你比小翠好看几千倍几万倍啊。”石明光歪着头,痴笑道。
还是个孩子。他好笑地摇头,明光成熟得晚,仍然未晓男女情事,其他人在他这个年龄早一点的都可以抱娃娃了。
“小雁不相信我的话?”石明光皱起鼻头。他是说真的,小雁比小翠好看多了,至少他看小翠的时候不会有心头小鹿乱撞的感觉。
“我相信。”他带着些敷衍应道,随即将视线投回书本上。
还好石明光看不出来,真以为他相信了自己的话,也就高兴起来了。
笑眯眯的,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小雁,是不是很快就开考了?最近街上好热闹,我家里也多了好多客人。”
省试将至,京城内汇集了全国各地前来赶考的英才学子,城内的客栈和酒楼也因此爆满,原本就很热闹的京城随着大批学子的到来愈加喧闹。青楼里的艳姬姝丽也更加频繁地弹起琵琶唱出婉转的新词,以求吸引年轻学子的目光,期望遇上未来的进士爷,引为知音也好,如此一来可以抬高身价,结为连理则更佳。
“很快,再过三天就锁院(类似今日的清场)了。拜访石大人的都是一些秀才书生吧。”与石明光来往久了,他也逐渐了解到对方的家世背景,所以很清楚这时候上门拜访的会是什么人。
“嗯,小雁真聪明!”石明光夸奖道。
官雁一笑。考试快到了,学子们也开始忙碌起来了,毕竟省试的考取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的真才实料,有时候朝中大员的欣赏引荐也是相当重要的因素。因此,在考试来临之际,绝大部分学子都会结伴轮流拜访文武百官,送帖递文,希望能给各位大人尤其是主考官留下良好的印象。可惜他不太喜欢这种待价而沽的方式。他不否认自己对功名利禄的向往,但是绝对不是通过这种形式,即使他自己无所谓,身为私塾先生的父亲也会打死他的。
“小雁,你搬到城里住好不好?这里又远又冷。”石明光挑剔地环视屋内,“听石忠说,赶考的学子们都在金榜客栈或相国寺住呢。”入了冬后,这里愈发冷了,墙壁单薄又透风,即使升起了火炉,也抵挡不住寒意的侵袭,害得他每次来的时候,都事先把自己穿戴成一头熊。
“我没钱,住不起。”官雁回答得很直率,干脆拎出一个干瘪瘪的钱袋,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以作佐证。金榜客栈和相国寺是赶考学子的聚集地,经常有大官微服私访,期许慧眼识英才,从中挑选出未来国之栋梁,住进这两处的学子代表着比他人多出一分考上的机遇,因此学子们都抢着住宿。水涨船高,房价自然也抬高得离谱。谁人不想住进去?可惜他囊中羞涩,就他那一点银两,连睡柴房马厩也不够!
“我有钱!我给你。”石明光得意一笑,从腰间抓出一个鼓鼓的荷包,“这是娘给我的零花钱,不够的话我回家取。”他的眼睛亮晶晶的,一副想讨赏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