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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市 ...

  •   突然迸发的海底旋流是如此的没来由,卷起的碎屑海灰象雾气一样把周围搞得一片浑浊。夜鎏一手紧住骑缰控制住六眼精睛兽,一手努力挥开灰雾试图找到适才的方向。终于可以看清楚周边情形的时候,一种从未有过的恐惧攥住了夜鎏的心:卡西残缺身体的一部分破布般挂在骑床前端的突起上,剩下半边脑袋上仅存的独眼盯着脸色发白的夜鎏,下半身已经被几乎失去控制的卜卜嚼去了大半。

      六眼精睛兽是海里的猛兽,但是如果从小只饲以鱼虾蟹贝便不会主动攻击主人,卜卜一边发出轰轰的低嘶声,一边扯动着卡西的残肢,先前灵动的唇须绷得笔直,扁平的身子鼓成了桶状,隐藏在扁嘴内侧的尖牙完□□露了出来,赤红如血腹下枪鳍在海水中闪着冰冷的寒光。

      对于手无寸铁、丝毫没有防御能力的夜鎏来说,卜卜已经完全成了海里野生杀手般的威胁。骑床在扭动身体的兽身上摇晃不已,死死攥住骑缰的夜鎏知道自己已经完全不能控制卜卜了。“会死么?”惊慌之余夜鎏问自己,不能够在紧急时刻将皮肤变成鳞甲的体质连最本能的防御都做不到吧。

      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夜鎏对一向自豪的控制能力突然不那么自信了。

      死了,就不必去再去决定是否看那章内容了吧。鲛人史官的唇角略起笑意,莫名的从容主宰了他的动作。先前因为用力而发白的指节恢复了血色,夜鎏甩下骑缰,借着卜卜腾动的姿势唰得跃了下来,游到最近的岩石上坐下来。他并不逃跑,只是看着卡西的身体搅和着海底的残屑一寸一寸被卜卜吞进去,直到连渣滓都没有剩下。

      “好吃么?卜卜。”被当作宠物家畜饲养的猛兽恢复了原样,在此时的夜鎏心里有了奇妙的想法:“也许早该放你走了,并不用等你我独处的时候。”等吃光了卡西,接下来就该是夜鎏自己了。能够被卜卜吃掉比起面对无法抗拒的命运而被利用或者终老,哪种更合宜些呢?

      夜鎏带着古怪的思考看着先前还是骑兽六眼精睛兽把血红的三对眼睛移到自己身上,竟然笑了。

      ***

      爷爷还是那么嗜好竹烟粉,而这种又费钱又稀少的东西只有大城市里面才能够弄到。洛水真儿一路往黔珠城赶去,这次的营地要到那里只有这条又荒凉又肮脏的死珊瑚群礁,对于有洁癖的鲛人来说,充满了灰砂和残骸的小路是值得厌恶的,更何况对卖艺为业的洛水真儿来说更是不能忍受。

      好不容易来到一块稍微干净点的空场,跳下豚兽整理头发的少女听见礁岩的背后传来了嘶哑的叫喊声。这里虽然离黔珠城不远了,但是仍旧属于人迹罕至的地方,洛水真儿爬在岩头上瞪着眼睛看着一条六眼精睛兽把一个被海漩扫到身下的鲛人壮汉撕成了两半。而当她正为骑在兽背上的贵族青年冷漠的表情弄得忿忿不已的时候,那条吃完了第一个牺牲者的海兽竟然反身冲向了坐在岩石上的主人。

      洛水真儿想都没有想,顺手抄起防渗用的若弩把狼鱼刺射了过去。受了惊的猛兽逃跑以后,少女才从礁岩背后现出身来。

      “你这人是呆子吗?”洛水真儿把先前射在岩石上的狼鱼刺拔下来插在发髻上,顺手招来一尾豚兽。夜鎏注意到她乌蓝的发髻上另外还有两枚充作发簪的狼鱼刺,其中有一枚金色的雄鱼刺。上百条狼鱼中才有一条定着金色□□的雄鱼,而且要杀死一条雄鱼必须先杀掉它成百条的配偶才行。

      夜鎏感叹了一下,他相信这种勇敢的标志是女子自己的杰作。

      “喂,我要去黔珠城赶集,要不要带你一路?”少女暗叫倒霉,这个被救下来的家伙呆呆傻傻,真是怪的出奇:“喂,我跟你说话呢。”所见过的贵族男子中风流滑舌的也有,一掷千金的也有,但是象这样文绉绉的样子却喜欢当哑巴的可没有见过。“我说你……”

      不等她再催,被救的男子已经走了过来:“多谢姑娘,不过我有骑兽,只是……”
      “只是已经跑了,对么?”看着男子为难的表情,洛水真再也忍不住了,刚才那条六眼精睛兽明明是要吞噬这人的样子,却又在寸把远的地方停住了。真是古怪的主人才配得上这么古怪的骑兽。“你放心,家里长辈不会怪你的,”傻瓜才会为这种事情操心,洛水真按照自己的逻辑劝解道:“下次弄条老实的家伙,跑得慢点没有关系的。”又是一个顶着贵族名衔的笨蛋,虽然看上去挺聪明的样子。

      “它会回来的……请问姑娘大名,以后如果有机会……”夜鎏仍旧是惦记着珠母王的事情,至于黔珠城,他并不是太想回去。如今失了骑兽,又死了随从,不知道会被父亲如何诘问呢。

      “没什么好谢的,至于名字嘛,算啦。”抿嘴一笑,少女放开骑缰飞一样的游走了。

      夜鎏袖了手站在当地,到现在他才由空想想为什么卜卜会突然发疯,而之前那道一纵即逝的红光又是什么呢?这时候的他完全没有意识到绡帽已经不知何时遗落了,金棕色的长发显出郁郁的黑色,在灰暗的死亡珊瑚礁旁显出不明的光。
      ————————————————————
      是年三十岁的夜鎏,在第一次真正面对死亡之后,又第一次面临没有骑兽的境地,这对身体不甚强健,又从来没有独自呆在荒野的他来说成了一种新的体验。“该怎么办呢?”漩流把事先的景物更换了样子,除了灰色的珊瑚礁和扎根很深的菊根藻外,曾经通读海河图志的夜鎏发现自己处在非常尴尬的境地。如果往北迁往地裂海沟寻找珠母王的话,只怕到了近前也无法潜进去——游动起来不甚快捷的他是无法穿越传说中捕猎草组成的猎网,即使能够游过去,面对硕大无朋的珠母王的时候该做些什么他也没有想好。如果一直往东前往黔珠城的话,按照目前的情形,恐怕父亲是不会让自己马上离开的,这样尚韫独自呆在藏书洞久了可不让人放心。想到尚韫的处境,夜鎏产生了返回藏书洞的念头,比起对自己似乎毫不在意的父母兄弟,尚韫似乎更应该重要些。

      “即使回到藏书洞,这么走怕也要半晌才行。”夜鎏想起刚才那位出手相救的少女的脸,觉得碍着矜持拒绝帮助确实不太聪明。“现在应该弄头骑兽来就好了,”有了骑兽就不用为到底朝北还是朝东,抑或是返回藏书洞烦恼了吧。四下张望了一番,黔珠城主的第二十六个儿子已经不能否认此刻自己的无力:“书读得那么多,到了这个时候还不如冒着臭汗的武士或者猎人有用吧。”藏书洞里的那些书和管理它们的人都是孤独的,尤其是这位管理人只关注历史自然书籍,并不看那些关于幻术的卷藏,更使得读书者无用的说法得到了最大的发挥。“早知道应该研究一下幻术之法,兴许能够御浪飞行也说不定,”好像被另外一个夜鎏揶揄了一样,修史者明白厌恶幻术的执念让这样的懊悔变成了无谓的东西,他看看裁减合宜的长袍,又望望开始变得越发晦暗的水区终于决定凭着自己的力量脱离摇摆不定的困境。在海市,这样的袍子能够换一头巨鱼吧。

      他决定前往黔珠城,但是并不打算去见父亲,目前最好的选择莫过于获得骑兽返回藏书洞。藏书洞史,本来就属于那里,从生到死,理应如此。至于别的,只怕要放弃了。

      夜鎏把长袍退下缠在腰间,很少裸露出来的上身令他感到一丝不快,那不会因为战斗体制转换的皮肤在昏暗的海水里泛着珠光,下身包裹着裙状薄带本能得裹住双腿,并且在尾端形成类似于彩虹鱼的金色尾鳍。没有被布匹遮挡的角质鳍完全显露出来,黑色的软物和泛着光泽的硬物透露着雄性特有的骄傲,为稍稍看上去有些瘦弱的夜鎏纹上了夜氏族先强悍体制的烙印。

      ***

      “这次澜州之行还顺利吧?”翁九重笑呵呵袖着手,好像不是很在意对方尖刀一样的眼神:“自从得到这个宝贝,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开始不一样了呢。”天光通过屋顶的窄缝照到石台上的琉璃星盘上,赫然是秋天星空的情形。

      “夸父的琉璃星盘,总该回到它本来的地方去。我记得你答应过雷无相,帮助他祖先赎罪......怎么?最近运气太好便忘记了吗?”纤细苗条如女子的青年收回尖锐的目光,从身侧的背囊里取出一把卢卓,把它横加在星盘上,低声吟唱起来。随着咒语从唇间涌出,翁九重看到那把卢卓慢慢地由青灰色变得翠绿透明,好像是用上好的翡翠雕琢出来的一样。

      “你也知道这是首领要的东西,况且现在并不算是完全弄到手,还回去也不太好。”翁九重咂咂嘴,用桑木牙签剔掉牙缝里面的烤鹿肉渣滓:“当时韦老爷子死也不肯卖给我,我只费了很大功夫好请人去取......这个你也是知道的。”风渐并不理会翁九重的自负,也懒得去揭穿那窃宝的事实。风渐小心翼翼地取下卢卓,右手抚过闪着幽光的琴弦,自顾自地调试着,仿佛周边的一切与之相比都微不足道一样。

      “可惜啊可惜,除了太阳和谷玄,那十颗星琉璃都遗失了。”翁九重看出了风渐的不屑,知道因为青丝失踪的缘故,风渐对这次行动并不满意。“失却了星辰的星盘还回去也不像样子,不如还是由我代为保管好了。”风渐皱了皱眉头,他知道翁九重舍不得的原因:最近这个赌鬼的运气实在是好的出奇,不但赢回了祖传的地产,连对方的家产也尽数兜了来。所谓上古夸父的琉璃星盘小能够带来富贵,大能够定国安邦的说法,翁九重不会没有听说过。

      这次澜州之行,是因为首领告知暗月琉璃已经出现,并且说只有激发尚韫幻羽之力才能够获得。幻羽之力么?风渐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在他的记忆力并不会因为强装的冷漠而被忘记——那一刻的修罗场估计要陪伴他一生了。

      发了疯的尚蕴在半空中变了脸色,痛苦地哀鸣伴随着血色的延展把个刚才还轻灵的风翔者变成了杀人的魔王。莫非,真的是传说中夸父的报复么?风渐看着那一缕天光从星盘的这边慢慢移到另一边,那些失却了琉璃的星位让这位人形魅突然感到极度的不安。他不知道首领为什么要把名单泄露给翁九重,又为什么把名单分发出去——最可怕的是,风渐并不知道首领究竟是谁,兴许只有那些带信的隼鸟才能辨识给它们发出命令的那个人吧。

      “你在想什么呢?风渐。”三十九岁的翁九重把壮硕的身体凑过来,刚才魅脸上突然露出的惊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是挽凤阁的老板,风渐名义上是这下江第一乐馆的头牌,但是这舞姿卓绝的人型魅却并不属于他。

      在没有任务的时候,翁九重喜欢吃吃喝喝,赌赌钱,赢了自然最好,输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首领不会让他这里缺钱的。翁九重觉得这就是所谓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没什么。”风渐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纤细苗条的身体陷入宽大的藤榻上,开始了例行的修炼。首领说过寰化是他最值得接近的命星,是风渐一生必须要追寻的那个结局。

      揽凤阁是这么一个处所,日中方才开业,鸡鸣正好休息,只要是拍脑袋想得出来的玩闹花样,揽凤阁里都能弄得出来。不大的下江城里,凡是能说话会跑跳的,说起揽凤阁都会两眼冒光——这是翁九重的功劳——说起吃喝玩乐,莫说是下江,怕是连天启这样的天子脚下也找不出第二个比这揽凤阁主人更能换着花样找乐子的了。

      名声在外,未必就是好事。今天就来了一位贵客,小厮来报据说是天启禁军都尉萧毅。翁九重看看院子里的日晷,还没有到正午,再抬头看看天,却没有找到太阳的影子。“萧毅?为什么这么着急,怪事。”揽凤阁老板肥硕的身躯扎在方方正正的院子里,活像一个囚字。

      这萧毅翁九重是知道的,风流潇洒的禁军红人,似乎是个得罪不起的人物。用眼角瞟了瞟小厮,把对方兴高采烈的神情全部收在眼底后,知道是收了好处——揽凤阁的奴才不受点贿赂绝对不肯这么卖力跑进来通报——一家风流处所弄到这么个阵势,不知道是福是祸呢。想到这里翁九重问:“还没有开业,他来干什么?”“可不是为了风二爷,这次他说带了新鲜的玩意来……如果风二爷一高兴,说不定……”“为了风渐……这人怎么还没有死心。”不过这次……想到这里,揽凤阁的老板嘿嘿一笑,吩咐道:“把萧都尉迎到花厅,另外,去红袖召把风菏四友那几个丫头请来,今天老爷我要好好招待他。”“是了。”小厮一路小跑出了后院,往大门去了。

      “萧都尉……”你当你是谁呢?

      院子里种了一茬子狮子火,血一样的红,趁着金黄色的落叶倒有了些萧萧的味道。这狮子火是一种菊花,一开便是一大片,据说在蛮族的地方,狮子火燃烧荒野的时候正式酿酒的好年景。移到隐晦多雨的下江城,确是风渐的主意。

      这赤色的火沿着青砖的墙脚断断续续地出了揽凤阁的大门,聚在两头铁狮子后面成了两个品字,烧得蓝底白字的额匾也透出了杀气腾腾的味道。三十六岁的萧毅第一百零四次的站在这风流处所的大门口,跟他第一次到来不同,那种被震慑的感觉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一丝说不清楚是执著还是贪念的东西——这次,一定要把风渐带回去。下江城大名鼎鼎的第一舞者特有的风姿比之公认轻盈的羽人女子更有出众之处——舞中含有肃杀雄健之气,当然不是仅仅柔美可比,况且翁九重已经下了话,只要能够让风渐跟他走,翁九重绝对不说一个不字。

      怀揣着朱漆装饰的宝盒,萧毅确信自己一定可以成功,怕他风渐眼高于顶也不会对这个物事视而不见。“萧大人,请进。”方才跑进去的小厮,热情得迎出来:“大老板有请?”“那么风二爷呢?”怀里的朱漆盒子上罩着一层微光,活物似的,小厮想再看个清楚,却什么都看不到。“风二爷呢?”萧毅抬高了嗓门,惊得小厮一跳。“您说什么?”“风二爷在不在?”“在,在,大老板说只要萧大人有宝贝,风二爷咋不下来呢?”萧毅哼了一声,大步走了进去,剩下还没有醒过来的小厮站在原地发呆。“那个东西……是什么?”

      萧毅一跨进偏厅,就看见翁九重一个人笑呵呵地从里间迎出来。挂着水丝帷幕的屋子里,仅摆了一套琉璃圆桌佩着六个水凳,八件套的酱菜熏物置了一桌,南界出产的细瓷钵斗里趁着稀稠正好的白米粥。

      “哈哈哈哈,萧都尉,还没有吃早饭吧。来来来,先用饭再说事。”

      萧毅哼了一声,并没有理翁九重的茬,今日不同往期,他是抱着必得的心态而来,没有必要理会揽凤阁老板的假客气。翁九重碰了个软钉子,但却毫不为意。这样的萧毅,也该是结束的时候了,唯一让翁九重苦恼的是风渐多变难测的性格,他有时候对这种执拗的客人会做出令人诧异的决定来。

      “风渐呢?”萧毅的脸色非常难看,抱着宝盒的右手好像泄愤一样露出了条条青筋。一大早就带着如此的怒气,跟风渐屡次拒绝不是没有关系的。

      “风渐他……”

      “叫他出来,爷有东西赏!”怒喝出声的萧毅没有意识到偏门的开合,也没有放松手里的宝盒。

      “什么有趣的东西,赏不赏的这么难听?”清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萧毅一回头就看见裹着单衣的风渐叉着手站在两人身后:“听说萧都尉谋了下属的军饷的事情被追究了啊,如今这么神气,莫非又是老丈人央着学生给您开脱了?”慢慢走向圆桌,兀自扶着桌沿坐下,风渐嘴角上有意无意带着一个媚笑,似乎跟他越来越恶毒的话语完全不相干:“这次又从府库里偷了东西来对舞伎献媚,莫非昏头了么?”

      “你,你怎么会知道的?”萧毅白了脸,他连夜赶来,怎么说风渐也不会得到消息。风渐冰蓝色右眼比黑曜石一般的左眼更黑暗,好像一种法术被解除了似的,蓦然恍然大悟的萧毅得往后退了七八步:“我怎么会在这里,你,你究竟是谁?”

      “真是可怜,号称意志坚强的萧都尉竟然被惑心术迷了这么久,啧啧啧,翁大老板,你这样也太不厚道了。”风渐纤手一指,眼里满是鄙睨之色:“到了日中的时候,如果萧都尉还在这里,看你翁大老板怎么收场。”翁九重嘿嘿一笑,两手搭在肚皮上并不生气。风渐的话是说给萧毅听的,至少最后的时刻还是让他明白点比较好——萧毅这个工具该是弃置不用的时候了。“哎呀,风渐,本来我想毒死他的,但是……”翁九重的意思分明就是怪萧毅不识抬举。

      “胡说什么,我堂堂禁军都尉怎么能让你们摆布。”萧毅怒喝出声,返身欲走,却被什么东西拖住了一样移动不了半分。

      风渐闭上眼睛,转身不看,他那冰凉的声音毫不留情地下达了命令:“祝安,吃了他。”声音未落,萧毅觉得脚上的束缚快速移动到全身,喀喇喇攥碎了浑身的骨骼,他还来不及惨叫就被什么东西平地里吞噬了。

      “这是第几个了?祝安吃了也不长肉,真是可惜了这么好大一块血肉。”“吃便吃了,总比领个诛杀满门的罪好,”风渐结了个诀将祝安收了在了发簪里,反正这无形的妖兽正需要慢慢消化高大的萧毅:“看看萧都尉带来的东西吧,”他对翁九重说:“花了一年多,也应该有结果才对。”

      翁九重依言开了宝盒,柔和的光晕化满了整个房间。“是这个么?”风渐并没有直接回答翁九重的问题,或者说根本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令他露出舒心微笑的正是萧毅从内宫府库里偷来的宝物——缺失的夸夫星盘琉璃找到了第一颗失物“裂章”。

      ***

      洛水真儿的运气并不好,黔珠城的俏货集市不知为了什么并没有开,连往日的笑眯眯的商人也不象乐意做生意的样子。少女沿着市域转了一圈,莫说竹烟粉,连磨玉石刀专用的赤硝石都断货了,问了多话的店主才知道黔珠城主早就下了命令,不许商人去风崖岛海市上货以免遭到不测。

      “是碰到什么妖邪了吗?”广阔无垠的大海里据说藏着很多上古的巨兽,凡是有人上报发现了巨兽,城主都会下令暂断贸易,所以洛水真儿如此问道:“什么时候才会开市?”

      店主摇摇头,从黔珠城到风崖岛海市怎么也要七八天的车程,寻常情况禁令一下,要弄到这种鲛人地界不生产的新鲜货大概怎么也要三十来天的样子。况且这次并不那么简单,这次的命令里面带着的凶险气息当然逃不过商人敏锐地感觉:“不过这此据说不是什么妖邪作梗……听说是奥迦大盟主要什么宝珠,城主不同意了以后航路就被切断了。”

      “宝珠不是多得很吗?我听说黔珠城特产的黑澜纹水链可以避水的……莫非因为是这个?”洛水家几代从事说唱的技艺,也算是见多识广:“还是大联盟里有什么变动吗?”问个不停的少女终于让店主不耐烦起来,黑澜纹水链每十年就供给大联盟一副,大盟主根本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封锁航道;如果说大联盟有什么变动,往往又是跟逍遥于澜州近海的黔珠城没有关系。

      草草地买了些可有可无的浪丝鳍套,又置办了些必备的工具,既没有得到答案又没有买到东西的少女干脆在街市里闲逛起来。虽然没有了紧俏货,单是这座方圆十里的海上都市却并不缺乏热闹可看的东西。黔珠城位于九州地理位置上称为浩瀚洋的广阔海域,西面两百里就是羽人占据的澜州和宁州之间的海峡,东面则面对无垠的,被称为周延的世界;当年初立黔珠城的时候只是为藏书洞里的学者们提供生活必需品而建立的小聚集地,后来虽然藏书洞几近萧条冷寂,但是黔珠城却凭着海盆和日益发达的贸易越发成熟起来。这座并不是建筑在珊瑚礁上,而是牢牢把城基扎在海床上的城用传说中浸润了星辰法术的纹罩与外面的凶险海洋隔了开来,并以千年的姿态打破了鲛人城市三百年必被抛弃的定律。一百五十年前,当城主由夜氏沼继承并采用世袭的制度传给子孙以后,更是本着双赢的原则开通了和大联盟的友好往来。

      洛水真儿在父母健在的时候来过这里,不知道是那时候年纪尚小还是什么原因,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这里特有的壳形房舍。这跟那些集聚在浮草居所的游民和大联盟城市中常用的珊瑚房舍不同,这些壳形的建筑都是用海泥灰和庞大的砾岩造成的,装饰在门廊和窗户上的珠母贝壳在净化过的海水里泛着优雅的光。黔珠城界面上似乎很少看见剃着光头的下级男奴,街市上都是鲜亮飘逸的男女,洛水真儿听爷爷说过黔珠城又叫双城,具有特殊的双层城市结构,上面一层是街市、宫殿和神庙,下面的燧城非常深邃,面积也与上面一层完全相似,只是布满了下级房舍、工厂和监狱而已。

      据说没有专门的人指点是不能够进入下一层城市的,同样进入了下层城市的人想要重新成为上面一层的居民也是近乎不可能的事情。虽然有传说道这黔珠城下还有一层兵城,但是却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说明,况且藏着雄兵铁甲而不被人发现似乎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吧。洛水真儿混在闲适的人群和充作宠物的各色彩鱼中,觉得自己发髻上的狼鱼刺已经是极其厉害的武器了——黔珠城似乎是为高雅繁华所下的必然解释,怎么看都不象是会动粗的地方啊。可是爷爷为什么说,黔珠城,乃凶险之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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