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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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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的房屋都是我熟悉的,有秦遥家、我家、学校、广场的钟楼、小路上的碑铺。不知为何,它们却堆砌在一起。错乱却又显得和谐。我走在正下着雨的街上,冰凉的雨滴打湿我的手心手背,它们慢慢地开始汇聚,越变越大,把我的全身笼罩在里面,不停地揉捏,而我也感觉不到任何疼痛。我奋力地逃了出来,想回去把那对着我嘲笑的水球揍碎。然而我却发现我的指甲长长了几倍,手掌也布满了茧子,手臂上渐渐覆盖棕色的绒毛。我想高呼,却只能发出几声“汪汪”。
我找了很久才找到朋飞说的那家小光夜市城。难为它的招牌还带了个城字,看过之后才发现只是一家小店。虽说店小。却也人丁兴旺,生意红火。
“终于来了,你去哪了这么久,不管啊,我们已经先吃了。”成凌拉了一张椅子给我。
“不用问,肯定是去嫖了,重色轻友。先罚一瓶。”朋飞递过来一瓶啤酒。
“真的啊?”李卫申停止咀嚼口中的饭菜,面无表情地朝我问了一句,眼镜片略略反光。
看着他嘴里不青不黄的杂物,我顿时觉得这家伙是个白痴,“嗯,对,是去了。”我接过青色的瓶子灌了一口,然后擦了擦漏到下巴的酒。
“你个白痴,明显是说好玩的,你也信。”郭进波往碗里夹了一个鸡腿。
小半伸出的筷子又缩了回去,说,“我靠。”
“哦,还没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是说好玩的,你很聪明啊。”李卫申扶了扶眼镜。
“还用问吗,说了你又不信,你自己问朋飞啊!”
朋飞霎时装得很严肃,正襟危坐,说,“我是认真的。”
“呐呐呐,你看,他自己都说认真的了,我就说嘛。”李卫申说。
我们同时埋头吃饭,心想,果然是白痴。
醒来,我照例上了次厕所,心里感叹着人的生活是如此的有规律,发现太阳已经从某幢大楼后面跑了出来。无论发生什么,太阳由万年前的亘古到无限远的未来依然永恒。在其面前,我们毫无疑问是卑微的。
郭进波刚一起床便向我咨询昨天去的天桥在何处,我猜他肯定偷偷看过我手机里面的照片。
“你问这干嘛?”
“那地方看起来不错,以后可能有用。”
“有个屁用,再说说了你也不懂。”
“□□,说一下又不会死。”
我没回他话,只是在深深的忏悔,我忏悔本不应该和他说任何话,因为我明明知道满口粗言的他一出口对方必然被骂,这样一来就等于我自己骂了我自己。悔之无及,日后定要多加小心。
到了教室,朋飞就抱怨我们来得太早了,按照他的意思,我们应该拖个十分钟才好,踩着铃声进教室才显得有气魄。
早读后是语文,由我高一的班主任也就是现在四班班主任洪续怀授课。他依旧那么振振有词地在讲台上挥舞着四肢,说着一些没头没脑不知所云的历史故迹。大家在他的带动之下也很是活跃,主要都是想验证他之所说是否属实,有查字典的,有翻手机的。
“那谁啊?”朋飞的手指着他左前方的一个女孩问成凌。
我们的目光齐时扫了过去,长发遮脸,未能谋面。
“好像叫卢慧什么的,估计家里开药店或者美容院的,种有很多芦荟。”
“你古代啊,有什么叫什么,哪还有人这样取名的。”
“操,什么芦荟啊,人家叫胡慧,前几天我还帮她提东西来着。”进波此时颇为得意。
“这样啊。”朋飞开始向成凌挤眉弄眼。
“喂,朋飞你不是有女朋友吗?”我说。
“你这样就有失风范了,女朋友又不是老婆,当然是越多越好啊。”成凌的一句话,像是一本圣经。
成凌的观点是,爱情这种东西是需要人们去用行动来诠释的,当然,这所指的行动自然是要于己于人都有意义的,它不是实质性的东西,因为一般人认为爱情的真谛就是爱情的结晶即造人行动。但若真如此那街上有条公狗追着条母狗也能管那叫爱情,而这样的行为在人类社会中用钱就可以办到,并且出生的小孩到底是东西还是不是东西这个争论由来已久,所以可以肯定那不是爱情。因此风流的人只是在用不同的角度来体味并改造被常人说得口是心非的爱情,所以他们都是伟人。
朋飞说,首先你的观点非常正确,但立场不对,因为我是没有女朋友的,按事态的发展,我要对你嗤之以鼻。
小半说,那朋飞你的手机里干嘛充斥着名称是什么熊啊、猪啊、小兔子一类的短信啊,你可别跟我说那些都是些小动物而已啊。
进波说,就是啊,你他妈就别装清纯了。
卫申说,你们说什么?
我说,无话可说。
后来我们才知道朋飞是真的没有女朋友的,所以他最多算是个高个子,而不是成凌口中的伟人,至于成凌就更不是,因为他刚和女朋友分了,无论身心,他都比朋飞矮那么一截。所以无论成凌多么花痴也只能停留在表面,而朋飞的疑似女友们却能撑起一座动物园。
朋飞没多久就开始行动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篮球事业非常成功,而这种成功可以分成两半,一半是让自己吃下去然后拉出来,另一半则可以留给别人帮捡着,而他认为那个别人一定不能是我们,他断定要是给我们捡着结果也肯定是被吃下去然后拉出来,那最后就等于给狗吃了。所以他决定将那一半的成功留给女人。事实一般是这样,女人总爱向你要,但往往都不用。朋飞也坦言说自己喜欢的女生大多是可爱型的那种,而我问他什么才能算是可爱的类型,他描述说身材一般但脸要圆且按下去马上会弹起来的那种。我说,难怪你会看上胡慧。但我不敢说的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其实是某某家里已经饿上三四天的母猪。
于此同时大家也在讨论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女生来陪伴自己无聊的私生活并立即在班里寻找目标。但这很难,首先,我们班本身就极少美女。就算有,一般也不会被别人告知,等你哪天终于发现了一个美女然后问及身边的人,“喂,那女的还算可以吧?”得到的回答一般是,“去,那也能算漂亮?”但其实被问及的那个人私底下早就把人家的电话生日甚至是人家妈的电话生日给写日记本上了并且还折了页码。所以大家认为速度要快,谁第一个发现就是谁的,来抢者格杀勿论。
“那个是我的。”成凌立马当仁不让的找到一个。
我转过头,看着他指的他右边很远处的女孩,“你别去玩她”我说。
“怎么?”
“她是我妹妹。”
“她姓秦,你姓魏,怎么能是你妹妹呢?”卫申继续无脑。
“妹妹!”成凌似乎理解一丁点,“我都懂了你还不懂?”
“可他们的姓的确不一样啊?”卫申据理力争。
“白痴。”进波说。
“进波同志,好魄力,我们真是有共同语言啊,”成凌激动地握了握了进波的手,“你看那个怎么样,你要是喜欢哥让给你。”成凌指了指别的方向。
我们顺势望了一下,那女的传说中叫洛默默,流言说是我初中隔壁班的,不过我对此完全没印象。
还可以,大家都这么认为。
在我们分心之余,小半已经帮朋飞写好一张纸条,我们都还没来得及浏览,纸条已经变成纸团被朋飞飞了出去。朋飞扔篮球的功力尚可不过扔那么一个小纸团就显得不是很在行,纸团因为力度不够在还没达到预期的地点就凭借极大的重力加速度掉了下去,接着又凭借惯性滚到了胡慧脚边,她没有察觉。
失望之余朋飞又即刻扯下一张便条纸,上书“美女,你好。”我们认为这些陈词滥调除了丢脸别无它用,不过它照样飞了出去,然而这次朋飞依然没有砸好,碰到了摆在书桌上如山的书又弹飞了老远。不过这次引发的震动及声响已经足够让胡慧有所感知,她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脚边有一张纸团,捡了起来。
本来我们还替朋飞的纸条内容揪心不已,但幸运的是她捡起的是由小半帮写的那张,文学社长的文笔功力自然可以让我们放不少心。
“小半你之前写的什么?”
“一样的。”
我们再次揪心。
纸条在我们瞌睡之际才飞回来。众目睽睽之下,朋飞打开的纸条里写着:帅哥找我有什么事?署名是心愿贝贝•黄愿欣;而且还是画了一个五角星框起来的。
在我们疑问这黄愿欣何许人也的时候朋飞指了指前方。“诺,就那个,纸条估计飞她那去了。”表情悲痛欲绝。
成凌捂着嘴笑到:“吐血。”
还好,第二张纸条不多时便从胡慧手中飞来。“认真听课”四个字让朋飞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连堂的两节语文课终于结束。我习惯性地看了一下手机,看见一条短信,是叶洁发过来的,内容是下克出去等她。我忙跑出去,发现叶洁已经在花圃边上。
“怎么才来。”叶洁劈头盖脸就问。
“呃,上课睡着了,没注意看短信。找我什么事?”
“这个,这个。你还记不记得,以前你说过的,那个——”她咬了咬嘴唇。
“什么?”
“那个——”
“什么啊,不能说清楚先?”
“你以前说过要帮我买那个!”她大喊一声。
我心头一愣,磕磕撞撞地想那可是瞎说的,“你不会是想——”
“对,现在去帮我买。”
我陷入了短暂的犹豫。一方面,不用说也知道,那很难。另一方面,要说是忘记还好,可我的的确确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记得是有此事,因为那是今年她生日时所说过的话,实在找不出理由可以拿来拒绝。
“不能反悔啊,说过的要算数,就差没拉钩了。”
“去就去。”
走到学校的商店,刚才冲动的勇气早已烟消云散,“真的要去啊?”
叶洁双拳拖着下巴死命地点头。
我深深呼吸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在众多品牌的卫生巾货架上,我以迅雷之势带下一包她点名要的“七度空间”,在商店的监视摄像下起码要放慢一倍的速度才能看清我的动作。
我把卫生巾扔在收银台上,故作镇静地掏出钱。
如果售货员是个男的,估计会理解我直接找完钱并不加任何措辞和一切脸部表情。但遗憾总是会发生在我身上。
她用一只眼瞥了我一眼。
我继续装作无事发生,四下张望之余我看见旁边的货架上的口香糖。我意识到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去碰过那个东西,脸部也因为常年趴在桌上睡觉而显得僵硬。于是我拿了一条十五片装的绿箭口香糖,试图借此来稳定我内心的不安。
我把口香糖放在卫生巾旁边说:“还有这个。”
售货员再次瞥我,这次是两只眼。她那种眼神加上嘴角的弯曲程度似乎是在告诉我说小弟弟你到底懂不懂啊卫生巾上本身带有胶布的是不需要用到口香糖的。
我惊出冷汗。
“可以快点吗马上要上课了!”后面排队的人已经是很不耐烦,要不是看在我买的东西比较特别的面子上估计早上来一脚把我的屁股给踹了。
接过钱我箭步离开。
叶洁拿到东西欣喜若狂地跑进厕所,我在树下等她,了然无事。预备铃已经响过,所以此时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操场上已经很少人,只有几个迟到的老师提着课本匆匆走过,教书育人不过是他们混饭吃的工作。
此时的天空让我感觉异常平静,我不想用蓝来形容它,尽管它的确是这个颜色,但对于一件事物的赞美,是不能只用一个方面来形容的,我说不出好在哪,所以只能说它很美,就好比我喜欢蓝天却不喜欢朋飞那双多日未洗的蓝色袜子一样,蓝并不能作为我喜欢它的原因,却是其中一个原因。很大一片云飘来,挡住了愈烧愈烈的太阳,阳光只能在云和天的交际处闪烁,操场的水泥由金色变成了灰色。我想,乡下晒粮食的人可能在抱怨。
“我们旷课出去吧。”叶洁从厕所出来,一脸轻松。
“你自己去吧,我很累想回教室睡觉。”说完我转身就走,因为我清楚只和她说是没有任何用的,就好比遭遇抢劫,你再如何说自己已经经济困难且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别人还是一样要抢。
叶洁远远地哼了一声,然后跑向学校大门的方向。
刚到教室门口,阳光便洒了下来,大地又重新有了点敦煌的颜色。我想后羿大概正在射这第十个太阳,只是瞄准的过程持续了几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