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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十五岁少年心事(六) ...

  •   每一天都是幸福的话,那每一天都值得庆祝。

      早上顾鸣开吃惊地看着盛诺云。

      早晨睡醒,他先是听到叮当乱响的响声,等他从地毯上起身,就看见盛诺云端着一盘精致的鱼香肉丝从厨房出来,嘴里说着一会尝尝我的厨艺哦。

      鱼香肉丝?

      早餐?

      这样的早餐未免有些奢华了。

      “你去洗漱吧。”盛诺云丢下一句话就又回了厨房,厨房里又开始叮当乱响。

      这五年看起来某人厨艺也有所精进。

      洗漱完顾鸣开穿了件简单的白T,他身上的线条十足,六块腹肌崎岖不平,得益于他一周五次健身,雷打不动。

      他就这样靠在门框上,笑盈盈地看着盛诺云忙前忙后,他觉得这一刻幸福极了,你在意的人给你做早餐,说明你在意的人也在意你。

      他想起来曾经盛诺云对他说的,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就给他做早餐,而不是午餐和晚餐。

      因为早餐是最特殊的,它不像午餐和晚餐那样有大把的时间准备,你起床需要拖着带着困意的身体,然后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能入嘴的食物。

      做早餐的时间完全可以用来睡懒觉,相比厨房的忙碌,出门几块钱买个包子就可以买个清闲,而做早餐的费用也只是便宜几块钱而已。

      他之前也想过给盛诺云做早饭,但盛诺云都撒娇地告诉他去食堂吃或者去早餐摊吃就好了,还不如在床上多睡一会,自然也就作罢。

      现在盛诺云穿着他的衬衫,阔大的衬衫在空中荡漾,她挽着袖口,白臂时而撒调料,时而品尝。

      真是个美好的秋天,外面秋雨已经停下,窗外阳光正盛,树叶滴着雨水,而窗内,自己心爱的女孩在为自己做饭。

      “之前都是你给我做饭,现如今也尝尝我的手艺!”盛诺云扭过头一脸笑意地看着顾鸣开。

      “好啊,但仅此一次啊,我可不想你大早上不睡觉给我做饭。”顾鸣开说,“下次要么换我做早饭,要么就出去吃。”

      “知道啦知道啦。”盛诺云勺子盛好一汤匙汤羹,“来尝尝,咸淡如何?”

      顾鸣开马上把头凑过去,盛诺云还在吹散汤羹的热气,顾鸣开张嘴吞咽。

      西湖牛肉羹?顾鸣开咀嚼,更像是西湖牛肉羹的进阶版,他在里面尝到了西红柿,还有土豆丁,还有萝卜丁,还有芹菜丁,还有洋葱丁,还有鸡蛋...

      尝上去,像是盛诺云把昨晚买的食材一个不剩的都放了进去。

      “十全大补汤!”盛诺云对着顾鸣开振拳,“我在纽约的时候有时候忙,就把所有食物全放进去煮,再放一块浓汤宝,很好吃的!”

      盛诺云笑眼盈盈的,他们不像有五年没见的样子,更像是只有一天没见,一天没见,然后彼此都成熟了许多。

      顾鸣开忽然觉得自己此时此刻不在榕城,而是在纽约。

      此时楼房外高楼大厦林立,密集的高楼紧贴,周围是刺耳的警笛声,时代广场在十几公里外人流密集,那里汇集着全世界的精英。

      他们刚从那个20平米的家睡醒,早晨憋仄狭小的家里已经铺满阳关,盛诺云正一脸笑意的让他品尝自己的自创厨艺。

      他一脸睡意地笑着说怎么这么早突发奇想做早饭了,盛诺云则说因为自己做梦思考案件忽然想通了,然后被真相惊醒激动地睡不着。

      盛诺云再盛出一勺汤羹让他品尝,他尝过后会笑着说真好吃,但盛诺云会吐了吐舌头说是因为自己放了浓汤宝,他再说,他尝出来了,只要是你为我做的,都好吃,因为我爱你。

      天地之间,哪怕只有20平米的容身处,他也觉得幸福,只要她在。

      “听上去浓汤宝在这里的作用比较大。”顾鸣开笑着说。

      “喂喂喂!不要否定我的厨艺,浓汤宝只是锦上添花,而我的厨艺可是雪中送炭。”

      盛诺云留个背影忙前忙后。

      顾鸣开又在思考这个问题,他们真的五年没见吗,他们好像昨天还在互吃一个冰激凌,然后依偎在一起说晚上要不要去烫火锅,这五年好像什么都没变。

      原来爱一个人,时间只是一种微妙的刻度,看上去像是一千多天已然走过,实则只是人生的短短一角,只要足够爱,见到对方的时刻就是昨天已过,昨天未见而已。

      “你最近在忙的案件解决的怎么样?”盛诺云和顾鸣开闲聊。

      听到这里顾鸣开微微皱纹,“稍微遇到了点阻碍。”

      “什么阻碍?说来听听。”

      “我怀疑的凶手,根本没有杀人动机。”

      “你怀疑的凶手没有杀人动机?”

      “对,我们调查了,没有任何动机。”

      “哦?”盛诺云不可置信,“可你在邮件里说对方怀疑性很大啊。”

      “是很大,我怀疑死者的儿子是凶手,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对方没有任何行凶动机。他们就是很和睦的一家,虽然女主人已经逝世,死者半年前重新交了个女友,但这个女友和他们都没有矛盾。”

      “你之前怀疑点在哪里?邮件里也没见你说。”

      “之前...”顾鸣开思考了一下,“是死者的儿子,死者在遇害后,我们开始着重调查他的人际关系,一开始我们所有的怀疑点都在死者的利益往来上,比如死者的朋友,死者新交的女友,但他们当晚都有不在场证明。”

      说着,顾鸣开开始帮忙端盘子,早餐已经做好,“死者的儿子在那几天就像丢了魂一样,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形容,就是死者的儿子眼神失去了光彩,完全没有任何活力,看一切都很淡。”

      “听上去像是自己的父亲刚遇害,所以难过失神。”盛诺云思考着说。

      “不,重点不在这里,重点是我们整理死者的遗物,发现死者有两颗金牙,两枚金牙重量各为5克左右,含金量在70%,死者案发时身上的所有钱包都空了,唯独两个假牙还在,但他可是碎尸案,两个金牙却没有被撬走。”

      “磨牙?”

      “对,磨牙。”顾鸣开夹菜,边吃边聊。

      磨牙就是常说的后槽牙,盛诺云说案件向来会聊得很正式。

      “磨牙的话...”盛诺云思考着,嘴里咀嚼着饭菜,“如果是熟人作案,也有概率是因为假牙不好脱手,所以没有拿走。如果连两个假牙都要拿走,那更像是熟人作案,而且更缺钱。传统假牙一般不会使用足金,黄金太软,一般会用别的材料做辅助,大部分熟人碎尸案,凶手可能为了避嫌,不会动这么私密的东西,除了收集癖,除非死者有故意炫耀过自己的金牙,然后...刺激到了凶手。”

      “正是如此,死者炫耀过自己的金牙,死者身边人都知道他有两个金牙。”

      “陌生人作案的话。”盛诺云思考着,“死者为男性...”

      “肯定是熟人作案。”盛诺云忽然抛出一句,“死者为男性,还没到年迈,有足够的反抗力度,所以必须趁死者放松警惕的时候动手,碎尸案一般要么是凶手有怪癖,要么不好藏尸,而且凶手带着这么大的仇恨去碎尸,要忍受碎尸的血腥,必然和凶手有某种联系。”

      说道这里盛诺云忽然想起顾鸣开讲过的案件细节,“死者遇害在湖边,正在钓鱼的时候?”

      “是第一遇害现场,调查是那晚他去湖边钓鱼,死者的部分联系人都知道。”

      “那就是熟人作案喽,能知道死者的行踪轨迹,还能跑那么远。”

      “可问题是,要么大部分人有不在场证明,要么没有作案动机。”

      “你怀疑凶手儿子的作案动机是什么?”盛诺云换了种思路。

      “是因为我给死者儿子说,你父亲的牙齿有两个金牙你知道么,他说知道,然后我说,等案件结束,两个金牙和你父亲的尸骨全部会归还你。”

      说到这里,顾鸣开吞咽一下嘴里的饭菜,“但死者儿子说,反正两个牙也不是纯金的,一起火化了好了。”

      这句话出口,两个人彼此同时对视,盛诺云顿时明白顾鸣开怀疑的点,也懂了顾鸣开执著调查死者儿子了。

      死者儿子的回答里透露出毫不在意,忽视和漠视。

      一个孩子,面对死去的父亲最后留下的值得留念的遗物,竟然摆出不是纯金那就火化的态度,而且满是嫌弃,她感应到了那股默然。

      “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这句话的奇怪,但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儿子的回答...”顾鸣开尝试解释。

      “很奇怪,我能感受到。”盛诺云点头,“不像正常孩子的回答,反而充满陌生。”

      “对,然后我就把调查方向转向他了,后续调查里我看见他在自己父亲遇害后的几天买了把新菜刀,而且死者遇害的当晚,他就出现在十公里外,关键是,他们家本来的菜刀出现在遇害地附近,而且沾满了死者的DNA。”

      “凶器?”盛诺云思考。

      “我第一直觉就是凶器。”

      “那死者儿子的嫌疑很大啊。”

      半小时后,盛诺云出现在警局的停尸间。

      说是停尸间,同时也是检验科的工作室。

      盛诺云看着眼前的碎尸块和四把利刃,皱起眉头。

      尸块从头部开始,因为泡在湖水里,已经有些巨人观了。

      尸体的四肢和头部全部分离,但是腹腔完好无损。

      “这是一开始的照片。”顾鸣开将照片递给盛诺云。

      盛诺云看着照片,照片里死者的头颅出现在草地上,两只眼睛各被树枝死死抵住,特意露出狰狞的瞳孔。

      盛诺云的手轻微颤抖,倒不是因为血腥和惊悚,而是她感受到了愤怒。

      照片里死者的面容狰狞,显然是凶手故意所作。

      盛诺云闭起眼睛,想象自己是凶手那一刻,她扯断两个树枝,比来比去,想要将死者的眼皮掀开,可两根树枝有些过大,无奈只好又将树枝掰短。

      最后凶手注视死者的双眼将树枝成功放进眼内,让死者睁大眼睛看着最后的世界。

      不过这么做的举动,意义是什么?

      盛诺云把照片放下,又看向那四把凶器。

      如果是凶器,哪一把是最先使用的?

      是最重的那把剁肉刀,沉重,上面已经卷刃。

      “看来凶手非常恨死者。”

      “怎么得出的结论?”

      “愤怒。”盛诺云看着四把都已经卷刃的刀说,“我感受到了愤怒,凶手是一把接着一把用的,第一把用到无法使用再换下一把。”

      “但——”盛诺云看着其中一把最大也最厚的菜刀说,“这一把是凶手最先使用的凶器。”

      “因为最能致死?”

      “也是最能表达愤怒,因为最重。”盛诺云说,“有些案件里,凶手的愤怒是他选择凶器的关键,在家暴案里妻子选择反击杀夫的凶器往往是家里的刀具,刀具不那么大,有时甚至是水果刀,因为愤怒的反杀是不得已的反抗。但在一些复仇的案件里,比如去年震动的替母灭门案,凶手因为死者一家的长辈曾杀死过他的母亲,所以选择用一把斧头灭门。”

      她感受到这把刀的愤怒,因为沉重所以举起来的时刻要用力。

      “最后一把刀是这把。”盛诺云看着从大到小的四把刀,第一把刀厚重,是把砍肉刀,已经用到卷刃,刀口变得崎岖充满缺口。

      第二把刀轻薄不厚重,看起来是切蔬菜或者水果刀,刀口只有碎片样的缺口。

      第三把是一把尺寸不大的切水果刀,最后一把是薄而小巧的剔骨刀,刀刃都已经不再锋利。

      “确认是死者家里的刀了吗?”盛诺云问。

      “确认,我亲自去死者家调查的,也有死者朋友证明这四把刀就是死者家里的四把。死者儿子在死者案发两天后,重新买了把菜刀。”

      “重新?”盛诺云在思考,“听上去是为了遮掩。”

      盛诺云的右手在四把刀上空停留,“如果凶手真是死者的儿子,他想要掩盖的话,怎么不补齐四把刀,而是只买了一把。”

      “把卷宗给我,重点是死者儿子的审讯记录。”盛诺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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