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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一章 ...
浮生长恨欢娱少。所以世人都明白一醉解千愁的道理。
可这世上还有一种人,他们喝酒,同样是醉。只是酒醒后更清楚自己要走,也必须走的一条路。其实喝酒不应该是为了醉,而是为了醒。就像世上从来没有不归的路,只有不肯停顿的寂寞旅人。
追命走的很早,但顾惜朝仍坚持送他一程。两人松缰控马,慢慢并肩出城行至了这边城小镇的官道旁。初秋的雨多,夜里露水和晨间的雾气凝聚在道旁两边的柏树叶上,顺着叶片的纹路下滑,滴在后颈上冰凉的惹人打寒颤。追命勒马停住,看了看地上的石碑,忍不住吁了口气,抬手冲顾惜朝一抱拳,笑道:“千里送君终须一别。这条官道向西就往汴京去了。我案子刚结,还要赶着回京交差。若是迟了,免不了被刑部的老家伙们啰嗦一遍。顾兄弟,可想好要去哪里?”
顾惜朝淡淡一笑,骑马打了个来回,道:“你可有剑?借我一用。”
追命不解道:“啊?”但还是伸手在马鞍上摸索着拽出了一柄短剑扔给顾惜朝。见他有些讶然的一剔眉,摸着鼻子无奈解释道:“我平时不常用剑,这是我进六扇门还是个捕快时,衙门里同一配发的剑。为以后可以留个念想,就一直带着。”
顾惜朝抽出这把短剑,修长手指轻抚剑身,感受到一阵兵器所带来的凉薄杀意。他的无名剑早在皇城决战时已断。论剑法,他的确不如戚少商。其实若不是出身不好,顾惜朝本无意习武。但世上就是有很多这样无奈的事,哪怕是班超弃笔投戎,离开书案和读了十几年的圣贤书时,心里大概也有一种难以言语的失意吧。——毕竟身处乱世,本就是一种失意与无奈了。顾惜朝少年时也难免心高气傲,他明知大宋重文是弊端,可又不屑于纸上谈兵,那就只好习武。投军边关参战。四载成书,受傅宗书赏识终于入朝为官。
于是有了七略之才,旗亭相识,千里追杀和皇城决战。顾惜朝表面不动声色,收剑回鞘,地上是柏树的一截树枝,枝冠朝着东边。追命凝神看向那断枝的切口,他刚才见顾惜朝沉默不语,想必是忆起往年不愉快的事,又看顾惜朝忽然挥出一剑打断自己的思路,暗付这一剑定是以泄胸中闷气。出乎意料的是这截断枝切口轻巧平稳,光滑如镜,淡的就好像天明十分梦醒的旅人,喝干最后一滴酒,义无反顾的踏上征途。
顾惜朝目光悠远的看向天空,慢慢的,仿佛下定很大决心般,一字一句道:“我总得学着控制自己,你我已非少年,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事,还是留给其他人去做吧。”他把剑递给追命,深吸了口气道:“枝冠所指,我向东行。江湖寥落,望君珍重。”他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已经调转马头,挥鞭而去。只剩宽大青衫灌满晨风的呼呼烈响残余在空中,说不出的空洞。
追命驻马目送顾惜朝远去,忽以指节敲击剑锷,漫声唱道:“莫愁前路无知已,天下谁人不识君……白云来往青山在,对酒笑开怀……”身形渐远,但歌声仍不断。他似唱的兴起,全然不在乎时候变声走调。因为他知道顾惜朝一定能听见,也一定能听懂。这就够了。人生如旅,有什么比独自上路时伴着朋友的歌声更尽兴的事呢?
此时天虽暗,但人心自亮;露虽重,但他们的心却难得轻快;路虽长,但旅人已不寂寞。一个人若知道无论他走到何处,只要他愿意回来,就一定会有朋友替他接洗风尘,帮他温上一壶酒时,怎么会不感动?再寂寞的旅人,岂非也有走到终点的一天?可是那些无家可归的浪子呢?他们是不是就像那只最可悲的鸟,生下来就没有脚,一直飞一直飞,到死才能停下这样无望的旅途?
顾惜朝走进这家旅店时,外面开始下这一场酝酿了一天的暴风雨。风很大,吹的门口旌旗皱成一团,看不清上面的字。但实际上他也不想去看,如果不是因为这场雨,他再赶半个时辰的路就能到下一个城镇,而不是投宿在荒郊野外这种鱼龙混杂的旅店里。——这店的面积不算小,从外面看就像是用各种木板、枕木,包括从货船上拆下的桅杆拼凑成的,有点西南建筑的风格。架成高台式的二层,马厩就设在一楼的高台下,屋顶用一块油布蒙着遮风雨。屋里的窗户在这种天气里早已钉上木板。这里面吵杂,甩骰子推牌九打马吊的声音络绎不绝。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能让人在恶劣天气里感到舒适、放松的地方。
不过这种舒适、放松的气氛凝固在顾惜朝进来的一瞬间。
青衣文士衣袍被门外大风扬起,衣摆稍湿。一双凌厉的鹰眼缓缓扫过这里的每一个人,似笑非笑有些讥诮的停留在这些人手中的旱烟袋、交叠的骨牌,正要开大小的骰盅上。然后他关上门。双手拢入袖中,踱着步子站在了这些人中间。顾惜朝勾起嘴角,慢慢道:“我来住店,可是我的钱已经用完了。”
“那你也应该知道,别说是旅店,就算是庙里上香,也要有香火钱。”
“不错”顾惜朝颔首,朝左侧最大的那一桌望去,笑道:“看阁下的样子似乎很有钱,不知可否借我一些?”
那人的确很有钱。他坐在最好的位置上,穿着最好的丝绸薄袄,带着两个一指多宽赤金戒指的右手正拿着一双纯金的筷子,他面前的盘子里是一块炖的烂熟的小羊排,他身边还有两个俊秀的年轻人,一个站着替他倒酒,一个跪着将他放在软垫中的左手小心翼翼的捧起来修剪指甲。就连他用的骰盅,也是用象牙雕刻而成。他的那副牌九和马吊居然也都是用墨玉做的。——向这种人借钱通常只会有一个结果。这很有钱的人微笑着侧了侧头,大声道:“你说什么?老人家年纪大了,耳朵也不好用了啊!我听不见!”像是为证明他真的有点耳背,他用力在空中挥了挥右手,那两枚金戒指一下子就打在了替他倒酒的年轻人脸上。
倒酒的年轻人眼角一片乌青,他低着头,把眼里堆积的嫉妒与愤恨掩藏起来。顾惜朝默默的看着他。叹道:“人总是要死的,你又何必这么在意钱财。”
这有钱的老人道:“一个人年纪越大,就越怕死。就更会对自己拥有的东西患得患失。你到这个岁数就是明白了。”
顾惜朝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你是这儿的掌柜?”
“不是”一个声音悠悠从右面传来,伴随着一阵茶水注入杯中的响声。“他当然不是。”这是个男人温润如玉的声音,而且他的人也像一块优质美玉。右面的人们好像对这个人很敬畏,这人一发话,无论是正在摸牌还是正在开大小的人都住手了。他们等着坐在角落里的白衣人继续说话。
白衣人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顾惜朝道:“你说”
白衣人道:“这儿是‘三不留’酒家。我是雅先生。”他笑的确实很文雅。
那很有钱的老人道:“我是俗先生。”他果然很俗。
顾惜朝略一剔眉,笑道:“三不留?哪三不留?”
昨天出门和朋友吃饭于是喝高了……默。所以今早来更新。
我已经做好了迎接“这货不是顾惜朝”当头一板砖的准备……所以请你们自由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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