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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三 就这么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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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时天边霞色尽褪,饭后,周望森收拾妥当喊我出门。
每晚外出散步已经成为惯例,我换上鞋,由着周望森整理帮我薄外套的领子,视线相接,忍不住凑过去讨要一个轻浅的亲吻。
楼下小广场人声嘈杂,主干道旁边几条幽径,两侧齐膝的花草丛中点缀几星小路灯,只作夜幕的陪衬。
也许正是因为有些幽暗,几条小路少有人行,小广场的人声偶尔传来,越发显得此处静谧。
我去牵周望森的手,刚一轻轻触碰立刻便被反握住,掌纹相贴,手指交缠。
想起今天下午的事,我问周望森:“你跟朱维科很熟悉吗?”
周望森说:“除了上学期间见过的两面,我在梧州市工作时也与他接触过几次,并不算很熟悉,不然不至于连联系方式都没有。”
我想了想:“我有点印象,后来小秋实习也是与朱维科一起的,他们实习的地方离你工作地不远,对吧?”
周望森回:“他们在学校附近找的实习,我帮忙推荐了几家公司。”他握着我的手紧了紧,而后说:“我记得你实习的时候也是在学校附近找的公司,离家也不远。”
我点头,揶揄他:“对啊,大家都知道实习期间可能需要回到学校处理毕业答辩的事,尽量选择在学校附近找实习公司,只有你从津市跑到梧州市实习。”
跟小秋一起聚餐后,周望森回去继续找实习,找来找去,再加上教授推荐,最后选择了梧州市的的某国企,毕业后也一直留在那里工作,直到现在。
我有些感慨:“没想到居然和朱维科做了同事。”将他与留在我脑海中的印象作比较,“他好像跟以前没什么变化。”
这会儿走到一条石阶小路上,铺就的石板跨一步嫌近,两步嫌远,且一块石板窄小,不能容纳两个成年人。
周望森的声音从后面传来:“要不要离职换一份工作?”
怎么突然扯到这个?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稍稍转头但看不清他的表情:“什么?”
他跨一大步,走到坚硬的泥土地上与我并排而行,轻晃我们交握的手,“这才在实习期就天天加班,想必以后只会更累,要不要‘快逃’”他连新工作都给我安排好了,“我那边有合适的轻松点的工作,与你的专业对口,也是开发岗,要不要去试试?”
“不是强制加班的,是我们自己想要整理完培训内容再下班的。”我并不想轻易放弃目前这份工作,“而且当时你不是你支持我坚持下去的吗?”
夏初的夜风温和轻柔,裹挟着沉沉的草木气息,我难得见周望森搜肠刮肚解释的样子:“工作久了压力会很大……”
我打断他,也向他保证:“要是压力大了累了我就请假歇歇,实在不行就像你说的那样换工作嘛。但总不能什么都还没发生呢,自己先吓跑了。”
回到家洗漱完将近十点,正要睡觉,突然收到一份邮件,晴姐发来的。还没点开看,紧接着赵莹莹发来消息:[哥,晴姐这人也太认真太敬业了![星星眼]]
附带一张截图,放大查看,是晴姐给她回的邮件,对赵莹莹呈交上去的报告除了下午标划出来一些基本的文字标点错误外,她也对报告的行文结构、逻辑、以及对培训内容要点的遗漏一一做了标注补充,并给出修改建议。
我连忙点开晴姐给我发送的邮件,标题醒目——“无需回复,权作明天修改报告的参考”,内容与发给赵莹莹的无二。我突然理解了朱维科口中大家对于晴姐的“尊敬”和“佩服”。
周望森挨过来,颊侧蹭着我的耳朵,也看着我的手机屏幕:“怎么了?”
我说:“你们老周家,是不是一脉相承的工作狂魔啊?”
用“工作狂魔”形容周晴很合适,这四个字同样对周望森也十分适配。
由于学历不错,履历漂亮,周望森实习期间起步就是在办公室,一开始他住的地方是公司分配的宿舍,距离公司近,简直是为苦命打工人量身打造的加班便利所。
周望森自己倒是从没抱怨过,但我听过许姨心疼儿子:“……负责的项目事多,晚上工作到十点,连着俩月没休息,回家时瘦得亲妈都快认不出来了。”
当然升职也快,后来周望森自己出去租房子,但拼命工作的态度不改,等到小秋毕业那年,他自己攒的钱加上家里的补贴,直接把那二手房买了下来。
到小秋实习时,图方便,就在周望森那里借住。
伸手按灭我的手机屏幕将它放到床头柜上,周望森揽过我的肩膀,像是威胁实际上是无限关心:“什么‘狂魔’不‘狂魔’的,你不准效仿。”
我假意抱怨:“我快被你养成饭桶了。”
周望森把我的脑袋按到他肩膀上:“我就喜欢‘饭桶’”
第二天起床后,想着要仔细修改报告,我去书房里找之前买的资料书。
书房不久前被整理过,我一时间居然找不到那本书。
从上往下翻看一通,我突然察觉到,那幅银杏叶简笔画不见了,原来明明就放在书架的最上层,不知何时被收起来了。
见我半天没出书房,周望森进来帮我找资料,三两下从书架里抽出书本递给我,催着我出去吃早饭。
工作几天,发觉领导虽然要求严格,但所幸她并非刻薄之人,短暂接触下很快适应她的的工作方式和节奏。
我的心腔中却并不总是安定的,越近周末离约定去见小秋的日子越近,我就越发迫切和紧张。
周二我去买了盐渍话梅,周三去书店挑了几本书——小秋一向喜欢阅读,而后我开始纠结穿着,把家里的衣柜翻到底朝天,一件件比划量试,总是不得体,不是大了就是皱了。
周望森带我去服装店,精挑细选一身肃穆合身的黑色正装,结账时我又幡然醒悟过来,去见弟弟哪里用的到穿正装,小秋一定不会喜欢。
我记起大学时混在音乐社团里上台表演时被周望森拍下的一张照片,穿着小秋送我的花灰的卫衣搭配白T恤,把那照片发到家庭群里时,小秋夸过我穿这身衣服好看。
翻找一番很快就找到了,唯一的不足是如今我身材消瘦许多,早就已经撑不起来这件衣服。
终于等到周末,我起得大早,应该说清醒的等待了一个夜晚,穿上卫衣收拾妥当,我拿着买给小秋礼物催促周望森快些下楼。没有告知父母,此行只有我们两人。
到了墓园,我想一个人过去,问出具体位置后让周望森在车里等着,我手里拿着花和礼物独自去见小秋。
庆幸今天是个好天气,只不过已经过了穿厚重卫衣的时节,踩着白色台阶一步步上行,目光沉默地掠过一块块石碑。
明明已经到了周望森说的地方,我却并未看到小秋的墓碑,心脏不受控制的加速跳动起来,我陡然生出一种异想天开的念头——小秋根本就没有离世!
下一秒,稍一抬眼,视线穿过前排灰黑的碑体,我清晰地看见那张熟悉的笑脸。双腿陡然卸力,我踉跄几步走到那石碑面前。
我有好多话要告诉小秋的,可是我的嗓子突然间坏掉了,任凭怎么努力都发不出来一点声音,手中的物件散落一地。
我用目光描摹那张端正清俊的笑脸,见那眼角微微弯着,嘴唇扬起一点不明显的弧度,小秋,你怎么到现在还是这么腼腆?看着好像瘦了许多。
视线在他眼睛稍作停留,短暂地恍惚了一下,青年人略显锐利的眼角变得圆钝,圆润童稚的眼睛里,大而黑的瞳仁盛满探索和好奇,精致瘦削的下颌消失不见,转瞬间成了松软白嫩的两兜软肉,上面还挂着未干的涎水。
几十年的光阴一瞬间消退,我在客厅里沙发前的软垫上坐着,午后姣好的阳光掠云穿窗抵达室内,在地板上晕染出一片明亮。
与我相对而坐的是一个白而软的胖娃娃,稚嫩的脸上有一种介于婴儿和幼童之间的憨态和懵懂,正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向我。
“看这里~看这里~宝~宝~”
我循声望去,妈妈面前架起一台漆黑的相机,努力挥手吸引我们的注意。
“好~现在开始了啊~”
“眉毛~眉毛在哪里?”
我努力伸长短而松软的手臂,张开同样柔软的手指去抚摸坐在对面的小秋的眉毛,与此同时,我的眉毛也被短短的指头轻轻地触碰。
这是我们小时候常爱玩的游戏。
“真棒~耳朵~耳朵呢?”
我轻微摇晃的身体努力前倾,再次伸出手臂触碰那柔嫩的耳朵。正对面,小秋笨拙柔软的身躯向我靠拢。
突然有些不稳,眼见要栽倒在地,他忽地拿手掌撑住软垫,等坐住了,自己先咯咯笑起来,不忘伸手摸摸我的耳朵。
妈妈松了一口气,继续发出指令:“还有小鼻子在哪里啊?”
眼前的景象变得斑驳陆离,我慢慢抬起手臂,仍然遏制不住颤抖,循着记忆中的声音,轻轻抚摸冰凉石碑上小秋带笑意的面颊。
手指触碰到坚硬,视线模糊,我凑近了才看清,指尖太颤抖了,错落到了小秋的眼睛上。
我把脸贴上石碑,颊侧只有一片冰凉,“哥真笨,连这么简单的游戏都做错了,”我想笑笑,可眼泪不受控制地先涌出来砸落在地,“小秋,你不要笑话我……”
我呜咽着无力垂下手臂:“对不起,哥没有把你救起来……”
厚实卫衣闷出的热汗挥发,头顶上的太阳不算火辣,日光仍暖融融的,我却觉得有些冷。
艰难地张开口之后,将思念诉说出来于我而言变得容易许多。
我絮絮叨叨的说很多细碎琐事,不管逻辑和条理,想到一件就说一件,赵庆阳的变化,说自己的工作,说篮球和母校还有周望森,与朱维科成为同事,我答应小秋下次带朱维科来看他。
跟从前一样,与小秋在一起谈话一向是畅快而毫无压力的。
我把自己带来的礼物一件一件摆放好,浑然不觉日头已经从东到西。
最后,我站起身整理整理衣服,有由远及近的脚步声传来。
周望森走到我身边,与我一同立在石碑前。他弯腰把手里的白菊放到墓前,伸手触碰石碑。
“再见,小秋,”周望森看着照片上小秋笑意盈盈的面容轻声道,指尖在石碑上停留了很久后拿下来,“我们下次再来看你。”
“回家吧,”他转头看着我的眼睛,“江明夏。”
与小秋告别后,我和周望森一起转身离开。
抬头,晚霞燃烧遥远的天幕,绚丽烂漫 ,飞机驶过拖曳出长长的尾迹,与来时的有些虚浮的脚步不同,这次我一步一步走得坚定踏实。
“就这么走下去吧,从现在开始,”我在心想,“带着小秋的一份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