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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光锥之外 光锥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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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讲的故事,叫“光锥之外”。
这是相对论里的一个概念,不是某一个人的思想实验。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里,光速是信息传递的上限,由此划出了“光锥”这个概念。
它主要讲的是:
宇宙里,任何信息传递的速度,都不可能超过光速。
这意味着,如果一件事发生在离你足够远的地方,它发出的光,永远来不及到达你这里。
它发生了,但对你来说,它不存在。
你可以想象一个锥形:你站在锥顶,锥面是你此刻能看到的最远边界。锥外的世界,和你永远没有因果联系。你影响不了它,它也影响不了你。
那些地方发生的事,你永远不会知道。不是“暂时不知道”,是“永远不可能知道”。
问题是:一件你永远不可能知道的事,对你来说,算不算真的发生过?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没什么所谓。
因为我只是一个人,我并不是上帝。世界上有太多东西,对我来说都是不知道的。我在地球的这一面,另一面发生的事情,我就不知道。这很正常。我接受自己的平凡,也接受自己的局限。
如果有一天,科学告诉我,宇宙里有些事,我永远、永远不可能知道。不是现在不知道,而是就算人类再发展一万年、一亿年,也永远碰不到。
那我觉得,这件事对我来说,就像我对鬼的态度一样——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
就算它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影响,没有任何作用,我依然觉得,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本身,存在的意义就是存在本身。它只要存在就好了。
就像我此刻活在现在,所以我永远无法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但这是一个可能性的问题。我永远承认,明天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不能因为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否认明天一定会发生什么。
那么,如果它存在,却对我永远没有任何影响——我影响不了它,它也影响不了我,我们永远没有交集。
那它对我来说,和不存在,又有什么区别?
并没有区别。
因为我连“有那件事”都不知道。我无法判断它存不存在。换句话说,我都不知道它在那里,我又怎么判断它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