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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基因 执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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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的课比大二多了不少。
知意选了几门专业课:心理咨询与治疗、变态心理学、心理测量、认知心理学。每门课都不轻松。
心理咨询与治疗要模拟咨询。两个人一组,一个当咨询师,一个当来访者。第一次练习的时候,她和沈笛一组。沈笛当来访者,她当咨询师。
练习室在教学楼五楼,一间小房间,不大,摆着两张椅子,一张小圆桌,窗台上放着一盆绿萝。窗帘是淡蓝色的,拉了一半,光从外面照进来,软软的。墙上挂着一个钟,秒针走得慢,咔哒,咔哒。
知意坐在椅子上,面前摊着笔记本。她手心全是汗。她看着沈笛,沈笛坐在对面,低着头,假装是一个因为失恋来咨询的人。沈笛不说话。知意也不说话。两个人在那儿坐着,沉默了很久。知意能听见钟的声音,咔哒,咔哒。她也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比钟快。
她开口了。她说:“你……你最近怎么样?”
沈笛说:“不太好。”
她说:“那你……你想说点什么吗?”
沈笛抬起头看了她一眼,说:“你好像比我还紧张。”
知意愣了一下。然后她笑了一下。她说:“是有点。”
沈笛说:“你别急。你先听我说。”
知意点点头。她深吸了一口气。她看着沈笛,认真地听。沈笛说了很多,说得很慢,有时候停下来。知意等着,不打断。她发现自己真的在听。她听见沈笛话里的情绪,听见她没说出口的东西。那一刻她忽然觉得,心理咨询不是给建议。是听。是陪着一个人,待在他的难过里。
练习结束,老师坐在旁边听完了全程。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短发,戴一副细框眼镜,说话很慢。她说:“你太急了。来访者还没说完,你就想给建议。你要先听。”知意说:“我知道了。”老师说:“但你有一点做得很好。你后面安静下来了。你听进去了。”知意说:“谢谢老师。”
那天晚上,她坐在书桌前,回想白天的练习。她想,听别人说话,原来这么难。她以前总是急着说,急着给建议,急着让事情变好。但砚秋不是这样的。砚秋总是安安静静地听。他在日记里写别人的事,写别人的难过,不评价,不急着给答案。他只是写。他只是听。她想,她也要学会这样。
变态心理学要背很多诊断标准。她买了一本厚厚的教材,每天晚上背。书很重,放在书包里,压得肩膀疼。她在图书馆找一个靠窗的位置,把书摊开,一支荧光笔,一支黑笔,一边看一边画。书上画满了线,红的黄的绿的,密密麻麻的。她有时候背着背着就困了,趴在桌上睡一会儿。醒来的时候,脸上压出了印子。
她想起砚秋日记里写的那段话:“世界上没有真正健康的人。有的只是没有影响到他人而已。”她现在学得越多,越觉得他说得对。抑郁症、焦虑症、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每一种都有诊断标准,每一种都有一堆症状。但她发现,那些症状,在很多人身上都有。只是程度不同。只是有没有被看见。有的人被看见了,就变成了“病人”。有的人没被看见,就成了“正常人”。她想起高二那年被人背后说闲话。那些女生,她们是不是也算“病人”?她不知道。但她想,也许每个人都有病。只是有的人藏得好。
心理测量要学统计。她一向擅长数学,高中时数学是她的强项,高考也考得不错。但大学的统计和高中数学不一样。高中的数学是解题,是逻辑,是一步一步推出来的。大学的统计是公式,是软件,是一堆她看不太懂的数据。计算量太大了。她要算标准差,要算方差,要算显著性,要算置信区间。她拿着计算器,按来按去,按得手指发酸。她有时候算到一半,发现自己算错了,前面的全白算了。她趴在桌上,深吸一口气,然后重新来。
教统计的老师是个年轻的男老师,姓张,戴一副圆框眼镜,说话很慢,一字一句的。他上课的时候喜欢在白板上画图,画完图,转过身,问:“懂了吗?”没人说话。他说:“那我再讲一遍。”他讲第二遍的时候,知意还是不太懂。她下课去找他。他坐在办公室里,桌上堆着一摞论文。她站在旁边,拿着笔记本,指给他看:“这个地方我不太懂。”他看了,说:“这个啊,来,我画给你看。”他在纸上画了一个图,一边画一边讲。她听着,还是有点模糊。他看她表情,说:“没关系,我再讲一遍。”他讲了第三遍。这一次她终于懂了。她说:“谢谢老师。”他说:“你挺认真的。”她说:“不认真不行。”
大三的课多,作业也多。她每天都在写论文、做实验、读文献。有时候忙到晚上十一点才回宿舍。周瑶她们已经习惯了。周瑶说:“你比我们学医的还忙。”她说:“我想早点准备好。”周瑶说:“准备什么?”她说:“实习。以后工作。我想做心理咨询。”
有一天,她在图书馆翻一本闲书。是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她本来只是随便翻翻,但翻到一段话的时候,她停住了。
书上写:“人体在恋爱的时候,会分泌很多种爱情的激素。其中会让人意乱情迷、产生愉悦的激素叫苯基乙胺。它会使你迫切想和对方在一起。但苯基乙胺的浓度最高峰,只有六个月到四年的时间。这就是一次恋爱的时间。所以人本身就不是什么长情的生物。至死不渝的爱情,是违背天性的。”
她看着这段话,看了很久。
她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书页上。她把这段话读了三遍。然后她合上书,靠在椅背上。
她想,从情感角度来说,人就是自私的。人不可能有那么长的爱情。六个月到四年。然后呢?然后就淡了。然后就散了。然后就换一个人。苯基乙胺重新分泌。重新意乱情迷。重新产生愉悦。循环往复。人就是这样。至死不渝是违背天性的。是神话。是文学。不是生物学。
她又想,就算不从感情角度出发,从理智角度出发,人也不应该爱一个不存在的人。一个不存在的人,给不了她任何利益。给不了她陪伴。给不了她拥抱。给不了她钱。给不了她一个家。给不了她任何东西。爱一个不存在的人,是不理智的。是亏本的。是没有回报的。
但她偏偏就爱了一个不存在的人。爱了那么久。从初二到高三,从高三到大学,从大学到现在。五年。六年。七年。也许更久。她数不清了。她只知道,她还在爱。她每天翻他的日记。她每年去他的老屋。她在图书馆里找他的借书卡。她在他坐过的树下坐着。她在他走过的路上走着。她爱他。爱一个不存在的人。爱一个给不了她任何利益的人。爱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她从图书馆出来,走在路上。天已经暗了,路灯亮了。风从操场那边吹过来,凉凉的。她走过一棵树,叶子落下来,落在她肩膀上。她没有去拂。她继续走。
她想,也许人不是用理智去爱的。人是用心去爱的。心不讲道理。心不算成本。心不管苯基乙胺的浓度。心只是爱。爱就是爱。没有为什么。没有值不值得。没有六个月到四年。她就是爱他。不管他存不存在。不管他给不给得了她什么。不管这是不是违背天性。
她回到宿舍,坐在书桌前,翻开本子。她写:
“今天在图书馆看到一段话。说人恋爱的时候会分泌苯基乙胺,浓度最高峰只有六个月到四年。所以人不是长情的生物。至死不渝是违背天性的。”
“我想,从情感角度来说,人就是自私的。从理智角度来说,人也不应该爱一个不存在的人。因为他给不了你任何利益。”
“但我偏偏就爱了一个不存在的人。爱了那么久。”
“我从初二开始翻他的日记。现在大三了。七年了。七年。苯基乙胺早就没了。如果按书上说的,六个月到四年,我早就不该爱他了。但我还在爱。”
“所以也许,爱不是激素。也许爱是别的什么东西。也许爱是一种选择。我选择爱他。每天选择。每年选择。选着选着,就成了习惯。成了我的一部分。”
“我想把这个写进论文里。不是当论文。是当我自己。我想写关于执念的案例。但我发现,我的执念,可能不是执念。是我自己选的。”
她合上本子,关了灯。她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窗外有虫叫,很密。她翻了个身,闭上眼。她很快就睡着了。
大三的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忙,但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