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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她的轨道就在旷野上 所长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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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发现,小庄同志这几天工作状态非常好,刚准备放归的一群羚羊,庄岚忽然揪住其中一只,拉去拍片,果然是骨折了,这几天气温低,放回去说不准就失温死了。
“不是,怎么看出来的。”其他研究员拿着单子,难以置信,因为这头羊跑跑跳跳包括食欲一切正常,没想到左后腿骨折了。
“这还能说啥了,能力不足呗,自己继续进步吧。”所长嘿嘿笑着,拍了拍庄岚的肩膀:“庄岚最近还要参与一档综艺录制,要上电视了!”
大家都很捧场地给庄岚鼓掌,只有庄岚自己知道,几个小时前,她还在按往常的工作步骤给这群羊录入档案,安静的羊群中,忽然有个男声:“嘶……我这腿真怪,使不上力气,一使劲就疼。”
于是庄岚就把它扯出来检查,果然是骨折了。
兰殊带来的这个特异功能,对于庄岚的工作来说,简直是如获至宝。自从确定自己能跟动物对话,庄岚每逢所里的猫猫狗狗就逮过来一通心理咨询。
“最近身体还好吧?”
“喵。”
“你呢,肚子不闹腾了吧?”
“汪汪汪!”
其他同事看到了,都有些震惊,暗暗问所长:“小岚最近压力是不是太大了。”
压力确有,但不是工作带来的。
庄岚下班总蹭多吉的车,进家门之前,她要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
你是最有素质的女孩。
你不会因为满地狼藉就暴走。
你可以拥抱爱与美好。
宽恕的力量就是人最大的力量。
然后打开门。
门内的景象,多半是两头狼面对面呜呜地吼着,兰殊和达林最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破坏力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所以只用兽形打架了。这样能够到的高度就有限,还能控制着不使出超能力,所以基本上也就弄坏几个抱枕,抓破沙发几道口子。
还在可承受范围内,庄岚晚上缝缝补补修好,第二天抱枕又被抓烂,她又补好,短短几天时间,好好几个抱枕已经缝得跟弗兰肯斯坦一样了。
全屋子里的狼都知道庄岚回家了,兰殊就会放弃咬死达林,哒哒哒小跑着来迎接庄岚,把她的拖鞋叼出来。
而达林假装自己很忙,叼着破破烂烂的抱枕跑到沙发上窝着。
庄岚黑着脸把抱枕从达林怀里扯出来:“藏起来就不是坏的了,打不过兰殊就打抱枕,针线不要钱?”
白玛慢悠悠从楼上飘下来,冲庄岚晃了晃手里的咖啡罐,用通知保姆的口吻:“咖啡没有了。”
白玛作为最通人性的狼,庄岚几乎没见过他兽形的样子,但这不代表他就不讨厌!
自从他发现了庄岚的咖啡,一开始庄岚秉持着待客之道,他想喝就给他喝了,没想到白玛发现喝了咖啡以后很精神,熬夜更快乐了,一头狼喝光了家里所有的咖啡,连速溶的都不放过。
害得庄岚最近特别,特别容易犯困。
桩桩件件,罄竹难书。
庄岚深吸一口气,接过咖啡罐,直接徒手给罐子压烂,丢在垃圾桶里。
“你们几个……适可而止一点!我又不是你们的保姆,我可以给你们提供帮助但是我没有义务天天给你们收拾烂摊子真是烦死了你知不知道偏远地区买东西有多不方便还有你们两个天天打架很好玩吗我告诉你们明天摄像头安装进来你们都不许再给我变成狼了!”
庄岚叽里呱啦骂完,喘了口气,发现金绿白三双眼睛齐刷刷看着自己,都被骂懵了。
“现在,你去把菜洗了,你去把地拖了,你——过来把你弄坏的东西修好。”庄岚发完脾气,语气又变得十分平静,开始给大家派活。
她刚才发怒的样子实在是吓人,连白玛都安安静静去拿拖把,笨手笨脚地沾水,拖地。
晚上吃饭的时候,餐桌上只有土豆,土豆泥,还有咸菜。
达林傻眼了:“肉……肉呢?”
庄岚平静地分发筷子,勺子,碗:“鉴于你们已经让这个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很长时间了,现在这个家里只吃得起这些。放心吧,狼是杂食动物,没有肉也能活。”
餐桌陷入沉默,然后是窸窸窣窣的动筷声。
达林拿筷子戳了根土豆,吃了两口就噎得不行:“我想喝水……”
庄岚早有预料,平静地端上一大壶水。
“明天,会有很多陌生人来家里,安装一种叫摄像头的东西,黑色的,除了睡觉,上厕所的地方,到处都是。”庄岚顿了顿,等这几位的思维跟上。“所以,现在开始,你们不能变成狼,不能打架,也不要攻击普通人。老老实实的,听明白了吗。”
见三人也没有反驳的意思,庄岚的气算是消了。
“今天忘记买肉了,明天炖牛肋排。”
达林什么心情都挂在脸上,唰就喜笑颜开了。
兰殊却埋着头,他对吃什么根本不关心,只关心庄岚每天什么时候回来。
有时候被他们气得要死,转念一想,他们变成人的期限也才一年而已,就连幼儿园,都分小班大班学前班呢。
才来这个世界一年的生命,倏忽间要跟上人间十八年的节奏,也是不容易。
兰殊回来以后,还是坚持要睡庄岚的房间,他这段时间情绪敏感,反正是睡地上,庄岚也就随他。
只是……
“为什么不睡觉,一直盯着我看?”庄岚侧躺着,兰殊就盘腿坐在她的床边,两只金眼睛像灯泡一样照着她。
兰殊不语,只一味把脸伸过来。
该说不说,兰殊人味变重以后,长得是越来越帅了,庄岚对男人的长相没什么概念,只觉得他最近似乎越看越顺眼了。
只见他努了努嘴,居然是在要亲亲。
他不会是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吧?不能的,都晕过去了。虽然连家里有三只狼妖这件事庄岚都接受了,但这方面她还是相信科学。
“我看见了。”兰殊言之凿凿:“我在外面看见了,夫妻,都是要这样的。”
做狼的时候,他就知道,两头心意相通的狼,会不自觉地经常腻在一起,偶尔,也会两只一起消失一段时间。
这样的情况,往往第二年,它们屁股后面就会跟一串狼崽子了。
那些天风餐露宿,兰殊迅速在钢筋丛林里成长,观察着周遭的一切。街上那些两两成对的人类,会在见面时热情地亲吻对方,用力地把对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面。
兰殊记得,庄岚亲了他,在他很痛,好像睡着了的时候,他们的血融合在一起,被兰殊悉数吞入腹中。
一想到庄岚的血就在自己的身体里流通,兰殊就觉得浑身发热,发痒,很想像那些人一样,把庄岚也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啊,还是这回事啊。
庄岚微微把头抬起来,用手托着下巴,虽然有些困了,但她还是好脾气道:“人,跟狼是不一样的。”
“也许狼只要喜欢,就可以结为夫妻。但是人呢,是要互相了解,先成为朋友,再成为恋人,最后才是夫妻。”
月光下的庄岚,仿佛湖水中的女神,双眼平静却温柔,充满兰殊不能抵御的特别气息。
这是命定之人独有的吸引。
“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兰殊急得说话都变得利索起来。
跟他硬碰硬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而且,庄岚困极了,只想快点解决眼前的问题。
于是漫不经心地移开视线:“兰殊啊,作为好男人,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不是吗。”
她抓起兰殊的手背,亲了一口。
“好了,亲了,可以睡了吧。”
说罢,也不等兰殊反应,庄岚就翻过去身去睡了。
手却突然被兰殊从被子里抓出来,他也轻轻地在庄岚的手背上吻了一下。
“还,还给你。”兰殊耳根子红了,不等庄岚看他,自己咚地一声倒回地上,好像被一个吻打晕了似得。
庄岚无奈地垂下手,盯着天花板。
恋爱啊……大学的时候,是有不少人追过庄岚。她这样外表文静,长得好看的女生,的确非常符合某些男生对于大学女神的刻板印象。
但庄岚自省,她自己实在是太难以接近。
每次有人想约她,她都拒绝,不是闷在宿舍自习就是往医院跑。
庄岚总是能敏锐察觉到,那些人不能理解她,这样说可能有些高傲,毕竟作为高材生,庄岚身边的人也都是同龄人中,至少是应试教育的佼佼者。
可她就是能感觉到,那些人毕业后就会汇入各大企业,穿梭在都市或乡野,他们跟自己不是同路人。
没有人会理解庄岚拥有最好的简历,却跑到乌曲涅那个又偏远福利待遇又差的研究所去。
还有人以为庄岚有门道,悄悄问她:“是不是那里过两年有重点投资?”
庄岚只是很理所当然地说:“我不知道。”
“那你干嘛跑过去,你傻啊!”
“……命运吧。”庄岚说出这个稍显中二的词时,双眼坚定,就好像,命运的安排就是上天给她最大的福利一样,理所当然。“我妈妈就在那里做过救助项目。”
也有人追她不成,恼羞成怒,破口大骂:“你装什么清高啊,谁在乎你的狗屁理想,你以后给我擦车都不配,你明白吗。你那不是理想,你就是对现实的傲慢,无知!”
对现实傲慢,无知?
庄岚被骂的当下并不生气。
老实说,那个人说得也对,毕竟庄岚看见他那副唾沫横飞的模样,并没有产生任何波动,甚至觉得他……可悲,可悲得让人发笑。
对于任何在庄岚的感知里,不属于她梦想一部分的人,她的确觉得,不重要,不值得耗费精力。
网上总流行什么,人生是旷野不是轨道,可是庄岚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她的轨道就在旷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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