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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黑化 女主用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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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怒江出现一具男子的尸体,岸边留下一双鞋,鞋里面藏着一份被按上手印的自白书,还有刻着江府的纹银。自白书里写道他收了江府的钱,在狱中偷着按了小草的手印,置小草枉死,他深感愧疚,写下自白书,交代罪行,并愿以命换命。
官府看见自白书与纹银,去侯府查明情况,侯府管家给了官员丰厚的礼包,让他们尽早结案,不易大势宣扬。
官府的人得了好处,自然会妥帖的办事,他们隐藏了自白书,给小吏判酒后失足落水,此事便草草结案。
没人在乎小吏死亡的真相,更没人在乎小草的案冤情。
人当然不是自杀的,在林浅查出来是谁被买通了后,便把此人绑到江边,她将人的头按住水中,在他死前,拿着他的手在自白书上按下手印。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在他收钱诬陷小草的那一刻,他绝对想不到将来有一天会遭遇同样的事,只不过这一次没人为他伸冤。
明意问林浅:“你动私刑了?”
林浅低下头不敢与明意直视,昨日她跟踪狱吏,男人拿着赃款进了赌场,所有的钱全输了。
狱吏骂骂咧咧地回家,家中妻子给人浣洗衣物,手裂生疮赚取的饭钱,又被这畜生抢走,他还对妻子拳打脚踢。
再次输了钱后,他去借钱,一个猥琐男人给他出了一个主意,让他的妻子去给大户人家生孩子,一次能赚不少呢,他心动了。
他回家的路上,被林浅截下。
在动手那一刻林浅犹豫了,她曾经无比相信律法,可如今的律法却给不了小草公正,她没有资格审判,但她实在不甘心小草就那样死去。
成长的第一课,就是亲手推翻自己曾经相信的一切。
那是林浅第一次杀人,那种感觉很不好,手里是洗不掉的黏腻,可她的手明明没有沾血,她知道不是手洗不干净,而是内心再也无法干净,可她不后悔。
明意又问:“这样做,你释怀了吗?”
林浅捏住双拳:“我无法释怀。小草案中收钱的不止他一个,可是他真的该死啊!他是个赌徒,他毫无人性。他不仅打妻子,他竟然还想把他的妻子送去典妻,小草已经死了,我不想看到他的妻子因为他而走向死亡,所以他必须死。”
明意握住林浅的手:“江府最该死的那个我来处理。”
明意的手很热,林浅的手背上传来一股暖意,她杀人了,即便那个人该杀,也不应该由她杀,她动用私刑便已经违背了律法,她以为明意会怪她,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在祈求家长的原谅。
“您不怪我?”
“我曾看过一个案件,一个母亲七岁的女儿遭受了歹徒惨无人道的侵犯与虐待,最终被活活勒死,当地废除了死刑,审理时他毫无悔意,律师还为他狡辩,说他有精神疾病,想要为他减刑,逼得孩子的母亲当庭连开八枪,亲自击毙凶手。我很理解那个母亲,法律无法维持公平正义的话,以暴制暴就是最好的手段,受害者及受害者的家人得有一个宣泄的出口,她们什么都没有做错,她们有权选择不原谅。如果律法健全,我绝不允许你动用私刑,可如今律法本就不公,总得有人为小草讨一个公道,但你不能在非战场的环境下习惯杀人这件事。”
林浅听懂了明意的话,在战场上人与人是敌对关系,你死我活是顺应天意,可在和平的地方,杀人是一种恶,习惯了作恶便再也无法向善了。
如果大家都打着正义的旗号去动用私刑,那谁都可以成为执行者,谁都将变成被执行者,律法的存在将毫无意义。
但不公的律法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林浅不会习惯杀人,如果有一个人的死可以推动不公的律法进行改良,她会选择先死一死。
明意拉着林浅进了饭厅:“天儿给了他娘子10亩良田,没有那个人渣,她便不用整日提心吊胆,怕被打死还无处伸冤,这下好了,以后她可以安稳度日了。”
林浅问:“阿姐在?”
齐天:“在。”
林浅:“阿姐当时没想制止我?”
齐天:“我是好人吗?”
林浅:“我会下地狱的。”
齐天:“我们一起下。”
听着齐天冰冷的话,林浅松了一口气,她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她擅自行动时没有任何准备,甚至把人杀死之后也没有任何后悔,但她却不敢告诉任何人,她怕干娘她们觉得她残忍,她怕她们不认可她的行为,她怕她们对她失望。
还好,她们和她一样。
原谅是判官的事儿,她的任务是将那群人渣送去见判官。
此篇结合了当下的某些案件的判罚,丈夫家暴妻子至其肋骨断了好几根,耳膜穿孔等重伤,她开车逃离,丈夫扒车,被压死,女子被判故意杀人罪,判罚有期徒刑11年。在法律基本健全的社会下女性正当防卫的案件都极少数能被认定成功,在那些个封建王朝,女子丝毫没有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只会更糟糕。
我很气愤,但又无能为力,只能把它编写成故事,希望能引起人的反思,希望我们的司法在正当防卫这件事上能兼顾一下人性,希望有罪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无罪者也不要承担本就不属于她的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