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奇迹 刑满释放人 ...
-
【案卷摘要】
接警:辖区“老卫面馆”店主被人殴打,头部外伤,已送医。受害人拒绝追究对方责任。
备注:受害人系刑满释放人员。经查,打人者身份不明,受害人不愿配合进一步调查。
文书编号:霖公(云)行受字〔2025〕第0156号
一、面馆
接警的时候,老张问了一句:“老卫面馆?那个背人过河的?”
“背人过河听说过,不知道就是他。”我说。
“你来得晚。这人在我们辖区挺有名的。”
有名归有名,我还是第一次出他的警。
到了以后,人已经从医院回来了。头上缠着纱布,左眼眶肿着,嘴角破了,结了血痂。坐在面馆门口的塑料凳上,手里端着一碗面——自己下的,正在吃。
看见我们来了,放下筷子,站起来。
“来了?坐。”
“你坐着。”我说。
他笑了笑,没坐。站了一会儿,又坐下了——估计是站不住。
老卫。卫兵。四十三岁。面馆不大,门脸旧了,招牌上四个字:老卫面馆。门口的黑板写着:阳春面三块,加蛋加一块。面馆旁边就是那条河,几个水泥桩子杵在水里,像烂掉的牙。
二、旧案
老张在面馆里给他做笔录。我翻手机里他的信息。
系统里跳出来:卫兵,男,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十年,减刑后实际服刑八年六个月。
我看了他一眼。他坐在那儿,安安静静地吃面,头上的纱布渗了一点血出来,像有红笔从纱布下面洇出来。
回到所里以后,我调了旧案卷。
案卷不薄。但能读出东西来,不多。
那年他十八岁。村里两拨人因为地界的事动手。警察到的时候,他站在人群最外面。手上没家伙,身上没伤。为什么抓他?因为他在场。同案的人交代说他“也参与了”。
实际上是跟着他表哥去的。表哥在村里混,带他出去“见见世面”。他站在最外围,什么都没干。但人抓了,案卷上写的是“聚众斗殴”。
他没辩。问他什么,他说“是”。问他有没有动手,他说“没有,但我在”。问他认不认罪,他说“认”。
最后判了十年。
一个十八岁的孩子,站在人群最外围,什么都没做,判了十年。
他只有一个母亲。父亲早年走了。母亲有尿毒症。
判的时候他只问了一句:“我妈怎么办?”
没人回答他。
这些都是案卷里没有的。案卷只写了:聚众斗殴,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里面没有一个字提到他妈,没有一个字提到他站在最外围,没有一个字提到他什么都没做。
那些是我从老张嘴里听来的,加上这几年社区走访,断断续续拼起来的。老张来所里比我早,当年去现场的人里有他。他说完这些,抽了根烟,补了一句:“那孩子当时瘦得跟竹竿似的。抓他的时候,他在发抖。”
三、河
这案子之前,我去过几次面馆。不是公事,就是路过,吃碗面。
那条河不大。说“河”都抬举了,跟一条沟差不多。平时水到膝盖,夏天涨水到腰。河上没有桥。说是要修,投了标,拨了款,打了桩,然后烂尾了。资金链断了,承建方跑了,留了几个水泥桩子杵在河中间。
河也就七八米宽。修个跳板都够了。但就是这么一条小河,桥修不起来。
没有桥,河两边的人来往不方便。开车得绕二十分钟。走路的话,年轻人蹚水就过去了,老人小孩不行。
老卫的面馆开在河边。他每天早上起来下面,有人来吃就卖,没人来吃就自己吃。面卖得便宜,阳春面三块,加蛋四块,有时候收有时候不收。附近几个村里的老人来吃面,他从来不收钱。有人说“你这怎么做生意”,他说“又不是为了赚钱”。
后来老张跟我说起一件事。
有一天发大水,河水涨到腰。一个老太太站在河边过不去,急着去对岸的卫生所拿药。她在岸边站了半个小时,裤腿都湿了,不敢下水。
老卫看见了,放下手里的面瓢,蹚水过去,蹲下来:“上来。”
老太太趴在他背上,他一步一步蹚过去。水到他胸口。老太太紧紧搂着他的脖子,一路上没说话。
到了对岸,放下。老太太说谢谢。他说不用。转身蹚回来,裤腿都没换,接着下面。
后来就成了习惯。谁过不了河,喊一声,他出来背着过去。老人、小孩、孕妇、腿脚不好的。不收钱。背着过去,放下,回来接着下面。
慢慢地,来面馆的人多了。不光是来吃面的。有来帮忙的。有几个刑满释放的人,出来以后找不到事做,听说老卫这儿能待,就来了。帮着下面,帮着背人,帮着收拾。老卫也不多问,来就来,吃住都在面馆。
人越来越多。那条小河边上,隔三差五就有一排人排着队,等着被背过河。不是老卫一个人背了,是好几个人轮流背。
那几个水泥桩子杵在河中间,没人提了。桥烂尾就烂尾吧。有这些人,比桥好使。
他母亲的身体也慢慢好起来了。透析还在做,但人精神了些。她有时候坐在面馆门口,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人,笑。有人问她“婶子你笑什么”,她说“热闹”。
四、挨打
然后商人来了。
河那边有一块地,要开发。具体什么项目我不清楚,反正跟那条河有关系。过河的人多了,地价就动了。有人想在那条河边上做文章,发现这帮人——一个刑满释放的开面馆的,带着一帮刑满释放的,每天在河边背人——碍眼。
不是挡路,是碍事。这帮人在这儿,这块地的“故事”不好讲。投资人来了看见那帮人——不管他们是谁——占着那块地,什么心情?
先是来谈。说给老卫一笔钱,让他把面馆挪个地方。老卫说不挪。后来又谈了一次,加了价。老卫还是说不挪。
第三次来的时候没谈。几个人在面馆门口站了一会儿,其中一个把烟头摁灭在黑板上。黑板上的字烧糊了几个。
老卫没吭声。拿了抹布擦干净,继续下面。
再后来,就挨了打。
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在面馆收拾。门开了,进来几个人。威胁了几句就动了手。他头上挨了一下,倒在地上。那几个人踢了几脚,走了。
他没看清脸。或者说,他看清了,但不愿意说。
五、不追究
我坐在面馆里,看着他吃面。老张在旁边翻着笔记本。
“老卫,谁打的?”
“不知道。天黑了,没看清。”
“你脸上这伤——”
“摔的。”
“你摔一个我看看。”
他笑了一下。不说话了。
“你要是不配合,这个案子没法往下走。”
“那就别走了。”他说,“我没事。养几天就好了。”
“你这叫没事?头上缝了四针。”
“以前缝过更多的。”
他说的是在里面的时候。他没细说。我也没问。但老张跟我提过一句——“那孩子在里面挨过不少打。八年半,减了刑,说明表现好。但表现好不代表没挨打。”
老卫撩了一下头发,太阳穴附近有一道疤,旧的,发白了。他没遮挡,也没解释。
“老卫。你听我说。你被人打了,这是事实。你有权追究。”
“我不追究。”
“为什么?”
他放下筷子。想了一会儿。
“苏警官,你知道我这个人。十八岁进去,待了八年半。出来以后开了这个面馆。我这辈子干过的事,除了那个——”他朝河的方向努了努嘴,“就是背人过河。”
“那个案子,我知道判重了。但案底在。我身上有标签。谁看见我都觉得我不是好人。”
他看着我。
“现在我被人打了。我要是追究,你说是谁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所有人都会说,你看,果然不是好人,又惹事了。”
我没接。
“我不用追究。”他说,“我过我的日子。谁让来的,他自己心里清楚。”
“那他们下次再来呢?”
“再来就再来。”他把面汤喝了,“我这条命是在里面捡回来的。我怕什么。”
六、委托书
我站起来,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
“老卫,这是《法医鉴定委托书》。你头上缝了四针,根据规定,伤害案件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老卫看了一眼,没接。
“我不做。”
“老卫,你听我说。根据规定,伤害案件应当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出来构成轻伤以上,这个案子就不是你想不追究就不追究的了。但你不做,伤情等级定不了,后面追诉只会更难。”
他沉默了一会儿。
“苏警官,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但我不追究。谁让来的,我心里有数。”
我在笔录中记录:“已向被害人卫兵告知伤情鉴定的法律后果,被害人明确表示拒绝配合鉴定。”并将医院病历复印件附卷,作为伤势的初步证据。
我把委托书放在桌上,压在一个碗底下。
走的时候,他母亲坐在门口。我打了声招呼。
“婶子,身体还行?”
“行了。好多了。”她笑着说,“卫兵回来了,就好了。”
我看了一眼面馆里。几个人在里面忙活。有一个在揉面,有一个在烧水,还有一个在门口劈柴。都是刑满释放的。他们不说话,各干各的。面馆里热气腾腾的。
河边那条小路上,有个老太太拄着拐走过来。看见河,站住了。面馆里出来一个人,跑过去,蹲下来,说“来,我背您”。
那不是老卫。是别人。是另一个刑满释放的人。
老太太趴在他背上,过了河,到了对岸。他放下老太太,说“您慢走”,转身又蹚回来了。
桥还是没修。那几个水泥桩子杵在河中间,水从桩子边上流过去。
但每天有人被背过河。
七、合卷
我回到派出所,写了结案报告。根据现有证据,本案属治安案件范畴。被害人明确拒绝伤情鉴定,已告知法律后果并记录在案。因被害人拒不配合,无法进一步查明违法行为人,案件暂时无法继续调查。
编号:霖公(云)行受字〔2025〕第0156号。
老张看了我一眼。
“认识?”
“以前不认识。现在认识了。”
“怎么样?”
我合上案卷。
“如果案卷会说话,它说他不是好人。”我说,“但我认识的这个人——”
我没说完。
老张也没追问。
合上案卷。这份案卷不厚——被害人不愿追究,线索无法继续,不了了之。但不厚不等于轻。有时候最重的案卷,恰恰是那些什么也写不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