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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手 27岁这一 ...

  •   27岁这一年,我跟应长乐选择分手。

      说起来也很离谱,没有狗血的出轨,没有歇斯底里的争吵,甚至连最后那顿分手饭都是在小区门口常去的那家面馆吃的。

      两碗牛肉面,各加了一份煎蛋,跟过去九年里的任何一天一样。只是筷子搁下的时候,我看了她一眼,说:“应长乐,要不然我们算了吧。”她也只是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说:“好。”

      没有别的原因,如果非要说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都不爱了吧。

      至少不是那种滚烫的,能够劈开现实里所有琐碎与阻碍的爱了。

      曾经也会为了谁多洗一次碗,谁忘了倒垃圾而冷战半日,那些细碎的怨怼像屋檐下经年累月的灰尘,扫不干净,也掸不掉,慢慢就把心里那点光给遮没了。我们试着努力过,试着找回刚在一起时那种恨不得融为一体的热切,可越努力,越像是在完成某种义务。

      拥抱时身体是僵的,亲吻时嘴唇是凉的。有一次我半夜醒来,发现两个人背对背躺着,我听着她平稳却遥远的呼吸声,那时候我就在思考,我和应长乐什么时候疏离到这种程度。

      我对她没了兴趣,她也同样,我们再也没有年轻时那样的激情。记得十八九岁的时候,连手指不经意碰一下都能在心底炸开一片欢喜,接吻时恨不得把彼此揉碎了吞进骨血里。

      那些曾经让我们脸红心跳的触碰,如今剩下一片疲惫的麻木。

      其实早在二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也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变成了柏拉图。可能是年轻的时候太不节制,把所有的热烈,冲动和欲望都在短短几年里燃烧殆尽。

      有一个比爱更重要的东西,横亘在我们之间,我和应长乐都选择了后者。

      那个东西,叫做自由。

      应长乐跟我在一起九年,我们从十八岁开始谈恋爱一直到今天。九年,足够让两个莽撞的少年人变成被生活打磨出棱角的成年人,也足够让那些曾经以为只要在一起就好的誓言,在日复一日的摩擦里磨成细沙。

      应长乐不自由。她喜欢跟人打交道,喜欢去热闹的场所,喜欢在人群里被音乐和笑声托举着,像一尾本该游在开阔水域的鱼。可是我限制她,给她设定门禁,警告她不可以超过十一点回家。我总说外面不安全,说女孩子要懂得收敛,说太晚了我会担心。

      我也不自由。我喜欢旅游,追求疯狂,有两年我的爱好是高空跳伞。我喜欢那种在几千米的高空中,风灌满耳朵,心脏骤然失重的短暂空白,想在那几秒里把所有烦恼都扔给云层。我想带应长乐体验这种感受,想看她尖叫着又大笑的模样。

      我在客厅里一遍遍给她看视频,指着屏幕里湛蓝的天空,说你看,云是软的,风是甜的,人在上面,什么烦恼都没有重量。

      可是应长乐有恐高症。她连站在玻璃栈道上都会腿软。

      我第一次提议跳伞的时候,她脸色刷地就变了,像听见什么恐怖故事,干巴巴地笑了一声,说:“宝宝,你饶了我吧。”

      后来我没再提跳伞,转而去规划别的行程。我去查攻略,订机票,把路线改成她也能接受的,海边,古镇,节奏缓慢的城市。

      可我还是会在深夜刷那些跳伞基地的公众号,看陌生人发的第一视角视频,看他们在空中张开手臂。

      那种渴望像骨头缝里的痒,挠不到,又消不下去。

      有次朋友组局去蹦极,我答应了,临出发前应长乐发烧,给我打电话,声音哑哑的,问能不能不去。我在楼下便利店门口站了二十分钟,最后回了家,给她煮粥。

      我们都在以爱之名,囚禁对方,也囚禁自己,于是在27岁这一年,我和应长乐,体面地,安静地,选择了放手。

      那一刻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像两棵长在同一只花盆里,根系早已缠绕窒息的植物,终于有人肯拿起剪刀,把我们分开。

      疼是有的,但更多的是终于能重新呼吸了。

      搬走那天是个阴天,我的东西不多。

      九年,听起来很长,可真正摊开来看,能带走的竟然很少。

      我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客厅。沙发上还搭着她常盖的那条灰色毯子,茶几上有几瓶没开封的牛奶,是我们上周一起买的。她笑了笑,对我说:“谈青,以后你可以随便熬夜了,没人管你几点关灯。”

      我对应长乐说:“你也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局,不用给我发定位。”

      我们对视了一秒,然后很有默契地移开眼。

      我开始过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单身生活。

      起初是混乱的。冰箱里不再有人往里面塞酸奶和水果,洗衣机里再也没有两件混在一起洗的衣物,浴室镜子上也不会再有她洗脸时溅上去的水雾。我睡到下午两点,点外卖,打游戏到凌晨,把空调开到十八度裹着被子睡。

      我还是去跳伞了。

      那年秋天,我去了之前存了很久的基地。飞机爬升的时候,耳压上来,我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想笑。机舱门打开,教练拍了拍我的肩,我毫不犹豫地跃了出去。风灌进喉咙,把呼吸都夺走,世界安静得只剩下气流的呼啸。那一刻我没有想起应长乐,没有想起任何人。我只记得大地离我是真的远,而我,是真的完全地属于我自己。

      落地后我坐在草地上发呆,手机震了很久,才想起来开机。有一条应长乐的消息,是好几天前发的,只有一张照片,她在某个livehouse里,头发被荧光棒染成蓝紫色,举着杯子和朋友碰杯,笑得眼睛都眯起来。

      后来我们又见过一次面,是半年后,在共同朋友的婚礼上。

      她穿了一条很红的裙子,是我以前绝对不会允许她穿出门的颜色,太招摇了,以前我会皱眉,说“低调点”。那天她一进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她吸过去。她端着酒杯走过来,很自然地在我身边坐下,问:“最近怎么样?”

      “上个月刚考了A证。”我说。

      她眼睛亮了一下,是真的高兴:“挺好。”

      我问:“你呢?还怕高吗?”

      应长乐摇头,笑得有点坏:“还是怕。但我上周去坐了摩天轮,到顶的时候,我睁开眼看了十分钟。”

      我们碰了杯,香槟的气泡在杯子里碎成细小的光。席间有人起哄问我们怎么没在一起。应长乐歪头看我,我还没开口,她先说:“分手了,但现在是各自最好的时候。”

      那天晚上散场,她打车走,我开车。车子驶出地下车库,路灯一盏盏往后退。

      第二年,我就搬出北京回老家了。

      北京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自己拥有很多选择,其实只是在巨大的齿轮里被推着转的城市。

      我搬走那天,雾霾很重,我站在楼下回头看那栋永远修不好的老楼,墙皮剥落,窗户里亮着各色灯光,每一盏后面都压着一个或两个被生活磨得说不出“不”的人。

      应长乐以前总说这里好,机会多,热闹,可她没说,这种热闹是借来的,你付不起房租的时候,它立刻就冷下来。

      我老家是武汉的,住在江汉路那边。

      不是推开窗就能看见江景的豪宅,是老汉口密密麻麻的街坊里弄中的一套旧房。

      街坊邻居都知道我在北京住了很多年,问我回老家还习不习惯,我说习惯。他们不信,觉得我这种见过世面的人,迟早要回去。

      可我没再想过回去。

      刚回来那阵,我昼夜颠倒地睡不着,凌晨三点醒来,外面却没有车流碾过柏油路的轰鸣,只有偶尔几声野猫叫,和远处江轮拉长的汽笛。

      我妈心疼我,半夜起来给我煮一碗面,有一次我蹲在厨房小凳上吃,忽然就哭了,像是从四千五百米的云端,啪地一声,砸进滚烫的人间。

      江汉路步行街白天挤满了人和货,晚上霓虹亮起来,反倒比北京那些光鲜的商圈多几分蛮横的生命力。

      偶尔刷到应长乐的朋友圈。她去了更多热闹的地方,照片里的她越来越亮。有一次她在音乐节,人群把她举过肩头,她举着手机自拍,背景是炸开的烟花。我点了个赞,然后关掉。

      以前谈恋爱的时候,我带应长乐来过几次武汉。

      从北京到武汉飞机两个半小时,高铁五个小时,票价也不贵,她第一次来是深秋,穿一件米色风衣,站在江汉路斑驳的路灯下,被江风吹得直缩脖子。我妈炖了藕汤,她捧着碗喝得鼻尖冒汗,连说“好甜”,我爸在旁边笑,说北方姑娘没见过正宗的粉藕。

      可那几次,她其实都没玩痛快。

      她恐高,我偏要拉她去坐长江索道。车厢悬在江面上晃,她死死闭着眼,手指掐进我胳膊里,下来后脸色发白,却还强撑着说“还行”。我们去户部巷,人挤人,她被推搡得站不稳,我嫌她走得慢,皱着眉在前头开路。晚上她想去看场脱口秀或者泡吧,我又嫌太吵,拉她回江边散步,一路上给她讲哪些楼是哪年建的,哪段堤岸淹过水,全是些她并不太感兴趣的旧事。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连带她回家都带着一种微妙的占有欲。我想让她看我的童年,认同我的来处,最好还能在她心里给我这些平凡的记忆镀层金。

      有一次在江边,应长乐指着对岸的灯火说:“要是在这儿住一阵,应该挺舒服的。”

      我却回了句:“临时看看还行,长期住?太闷了,没前途。”

      应长乐没再说话。

      如今我再次住回来了,才懂她那句话里的向往。

      武汉的舒服,是那种不挑人的舒服。它不要求你年薪多少,不要求你几点起床追赶电梯,它允许你蹲在巷口吃面,允许你把搞么斯,苕里苕气挂在嘴边,不用时刻端着。江汉路的霓虹亮到后半夜,卖花的,算命的,唱摇滚的,各占一角,互不打扰又浑然一体。

      这种蛮横的生命力,是北京那些精致商圈学不来的。

      前几天我路过以前带她去过的那家豆皮店,老板还认得我,说“带女朋友来过嘛”。我愣了下,笑说“分了”,老板哦了一声,递给我一份三鲜豆皮。

      我站在街边吃,忽然想起应长乐当时皱着眉头嚼第一口的样子,说“有点油”,可还是吃完了整份。

      手机震了一下,是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写着“武汉今晚江滩有烟花”。我怔了怔,才反应过来可能是哪个群发的活动通知。但还是买了瓶水,骑共享单车去了江边。

      烟花确实在炸,不高,也不算盛大,是某个商业活动的尾声。人群稀稀拉拉地“哦”了几声。

      我站在护栏边,江风特别大,吹得外套鼓了起来。没有应长乐在身边尖叫吵闹还挺安静的。

      短信又震了一下,这次是应长乐。她发来一张照片,是北京难得的好天,蓝天白得刺眼。她说:“今天没雾霾,想起你以前总骂天。”

      我回:“武汉今天有风,吹得人想跳,不是跳伞,是跳进长江里游一圈。”

      她发了个笑哭的表情。

      我和应长乐,一个回了地,一个去了天,终于都不再僵着身体拥抱,不再用凉薄的嘴唇亲吻。

      这样就很好,青天白日之下,各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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