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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潮湿之夏 冷与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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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九天,也是一个夜晚,也是空调嗡嗡嗡地作响、蝉拖着调子鸣唱不停、灯光冷白得寂寥的夜晚。
先生并非我的初恋。
写下这句话时,我是有些心虚的。
但人从来不是一片不流动的海,每日的心境都会随海浪的翻滚而改变。
早年初中接触少女漫画和各式各样的小说,我对爱情总充满期待,但偏偏我不是一个长情人,大多数时候,我的恋爱保质期是两个月,两个月后,就从新鲜一步跳到发霉。
十六十七是逢情窦初开的好年纪。我亦陷入自己是那些少女漫或言情小说的主角,和命中注定的男主来一场邂逅的美好幻想中。
每日夜半凌晨老鼠偷粮回洞,我便跟随庄周采花赏蝶。
我说:“庄周,何时我能见到我的梦中情郎?”
庄周笑着采花一朵,举过头顶对着天空。他注视着那花,阳光下纹理清晰,像是一生的脉络,此时恰有一彩蝶经过,亲吻那花。
庄周说:“待你饱读诗书,待你考取功名,待你真正见世界。情郎自会来寻你。”
可惜我懵懂又无知,那会顶多悟一半。
高二那年深陷内耗,自以为是一个无药可解的疯子,学着网上披着画皮的表演大秀人格的魑魅魍魉,四处摸寻可用利器,好假装疼痛文女主,唰唰唰来上一点“疼痛印记“。
后来回忆起来,只觉得那会我纯粹是一个混蛋傻.缺,傻透了的那种。
可惜傻蛋不知道疼痛留下的印记不止在手臂上,还在心上。很快我就对这种解压方式上瘾,尽管我知道这不对,下一次遇见内耗却仍就不改。
上一任男友就是那时候谈的。许是属于夏季的炽热奏响了青春的那一章乐谱,又或许是丛生无处安放的怨与愁需要一个寄托所。
方块脸、小眼睛、卷头发、个头不高,或许和我差不多吧、胖。相伴多年的挚友看见那张照片的时候惊呼一声,我能从她眼睛里看到不可思议,“你那会是不是眼睛瞎啦!”
我扯嘴一笑,也很想寻一台时光穿梭机,冲回去扯着那个十六岁少女的衣领子问她是不是瞎。
“那他人品是不是很好啊?”挚友捏着照片问我,“如果一个人的相貌不出彩,那他的品质应当极好,否则不该具有如此之大的吸引力。”
吸引力指的是那一段恋情是我追求的他。
“脚踏两条船,和另一个女生搞暧昧。”醇厚的咖啡咽下肚,我在她更加不理解的眼神中释然地耸肩,“那时候你还不认识我,我状态很差,可能就是需要一个精神慰藉吧。”
挚友了然点头。
那段对话发生的时候,我与她相识了两年之久,彼此情况早已烂熟于心。虽未明说到底是什么,却能猜到八九分。
可惜我渴求的精神慰藉未能成为慰藉,反倒让我翻了船,在混沌之海里起起伏伏。
“后来呢?”挚友问。她喝不惯咖啡,手边放的是茶百道的新品冰奶,挑了根五花肉,她咬下尖端的那块,“热美式配烧烤,真有你的。”
“不想喝奶茶嘛。”盯着杯子里冒着热气的美式,我吹了吹,神思有些飘远,“后来当然分开了啊。”
但分的并不彻底。
我对于感情有一种莫名的执着,认定了的事情不会回头——就算头破血流。
发现前任和另一个女生搞暧昧的那天,我和他当晚大吵一架,话里话外全是“分手”,他怎么解释我都不愿意听。
但“不甘心”这种情绪占据了我的心头,成绩并不会因为我的恋情而波动,半个月后期末完,他认认真真地承诺后,我们仍然符合了。
“你就这么原谅他啦?”挚友咔嚓咔嚓啃完脆皮五花肉,眼睛瞪的很圆,“你也太心软了!”
“是啊。”热美式快见底,挚友一直喝不惯,称呼为“西方中药”,她一直不理解我为什么会这么热衷于品味无糖热美式,就像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在一个渣男身上耗费那么久。
我和他分分合合接近一年之久,其间跨度了一个夏天和一个秋冬,春节前一天,他彻底被我关入黑名单,再未放出来。
“之后结束了?”挚友吸了一口冰奶,她大多时候不太光顾奶茶店,尤其不喜欢粉色,但今天这杯很意外,“我宣布茶百道蜜桃味的纳入红榜!”
“嗯。”我说。
之后那个很凛冽的冬天,独自一人,居家。
我家到了全员休整的时候和别家很不一样,至少和挚友家很不一样——我的父母会带着我弟去爷爷奶奶家住,而我独自一人居家;挚友会和父母与弟弟呆在一起,还有奶奶和婆婆,不过这取决于她会去哪,但奶奶家和婆婆家都很近。
那个冬天我想了很多,最后把那个人在我心底的印记全磨没了。
我一直坚信爱情并不是我生命里的全部,如果要比喻的话,生命像一条宽广的河流,爱情只是里面的一捧水,除了它,我们还有年轻的梦想、家人的温情,友人的支撑……,从源头走向不知道尽头的地方,是生命的脉络。
爱情只是某一个时间段,投进去的一捧水。
之后几年,我度过了大学时间。
上天在这段时光里给我的河流里投入了沙石,随着水流,沙石被磨得圆滑,一些沉入河床,一些被冲刷上岸——一些是心底难以拔出的刺,一些是经历时光后可以放下的纠结。
期间我和挚友的关系愈来愈近。某次网易云的瓶子猫选择,她对她眼中的我选择了三个瓶子——宅、完美主义、慢热长情。而我本人的选择是脑洞超大、神秘感、人间清醒。
我们对着这个结果面面相觑。
“你居然会觉得我长情?”我对此表达深刻的质疑。
挚友说:“因为觉得和你玩的好,需要很久的接触吧。”
“而且。”顿了顿,她指了指我的手机,“你曾经说你一段恋情不超过两个月必分,那个渣男勉强算个例外的话,这位也是吧,而据我所知,你和他已经谈了六个月,而你们一直很甜蜜,加上恋爱前的阶段,应该算两年。”
“你现在看起来很幸福。”她强调。
挚友指的其实是我的屏保,我和先生的合照。
和先生谈恋爱算我人生之中的意外,初遇也是。
我曾经认为爱情只是我生命河流里的一捧水,并非全部,随时可以取出。
只是我忘却,每个阶段河流都会翻新,源头是活得,不同阶段的水也不同。那个时候我将“有另一个人加入我的生活”看作儿戏,从未认真,所以认为投进去的一捧水随时可以取出。
但现在我却认为,一捧水取出了,从指缝间,也会重新滑落入河流中。
更何况,当一条河流在不断更新的时候,你怎么知道当初投进去的一捧水,还是不是你取出来的一捧呢?
那一任让我明白不能将希望寄托于他人,这是留住的水滴。
“那阿木呢?”挚友问,“他让你知道了什么?”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描述不出来,但它存在,并且像投入河床的沙石一样磨灭不掉。”
“例子呢?”挚友问,阿木和她见过几面,但我们出来约会只是我们的事。
“审美向他靠近了很多。”掰着指头,一条一条地数,“很多情况下胆子放开了,我知道我有人兜底,以及被爱不需要理由、人活在世上只有靠自己——他一直如此。”
所以先生汇入了我的河流,就算现在他离世了,他留存的水也仍在其中。
我一直以为我的所有爱情都在夏天,至少那一任男友和之前的恋人都在夏天,而后面遇见却未谈的暧昧对象,也在夏天或者夏秋之交。
后来遇见了先生,也是在一个夏天,但我们摩擦出爱情的火花,却是在冬天。
“而你最喜欢冬天。”挚友说,她爱人还未下班,知道我们在聚会体贴地告知会晚点来,“我最喜欢夏天,我想阿玉也是。”——阿玉是她恋人的名字。
那时我和先生刚刚在一起一个月,而挚友和她的爱人已经同居两个月了。
“那只能说明缘分会让我们在一起。”我耸耸肩,“而我恰好在经历了一些冲动又悲伤的恋情后依然对爱情保留了那么一丝期待。”
“而我认为其实你大多数时候是并没有想要恋爱的打算。”挚友用冰奶和我的黑皮诺碰杯——她从不喝酒,“你只是一个人无聊想要消遣而已,我说得对吧?”
咽下一口,我不得不承认认识得太久就这点不好:“不知道反派死于话多吗?”
挚友一笑:“但是你是反派。”
“我只是谈生意的时候比较不留情面。”花香蔓延在嘴里,舌尖抵了抵上颚,我脑子里又想到先生了。
合上电脑,我停止了书写,环顾四周,最后下床,去了酒柜。
我取下一瓶黑皮诺,先生尚在时买的。
倒了半杯,看着红色酒液,我咽下一口。
冬天和夏天,冷与热,这个人全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