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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Trouble Kill 夜很长,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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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兰存馥忙完公务,见谌山参在落地窗前发呆,站立良久。
“在想什么?”
兰存馥摸到他身上很凉,给他拿了一件外套披上,叔侄俩也很久没有这样相处过了,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人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尤其是兰遗爱,几乎是贴着谌山参,同床共枕,赶也赶不走,邪了门了,高世基也很忙,总有开不完的会,做不完的新项目。
“没想什么。”
谌山参在想做人是一件很难的事,所幸他的生命很长,即使是走了弯路,也还有时间慢慢纠正。
兰存馥查看他的伤口,叹道:“我会想办法补上这根手指,听说澳大利亚有家医院可以做移植。”
“不用,不影响什么。”
“挺影响的。”兰存馥不希望有人盯着他的手看,家里的帮佣也是。
谌山参把温热的右手心贴在兰存馥的刀口处:“伤口好的很快。”
“是,连医生都惊讶的恢复速度。”
细密的雨丝飘在窗上,一颗颗的小水珠汇集成大水珠往下滴,奇妙地是今晚的月亮很圆,让人生出千里共婵娟的感慨。
“小叔。”
“嗯。”
“那天在慕尼黑的小山洞里,你说你爱我。”
兰存馥骨头都僵了,像泡在冰水里,回来两个月,他不提,谌山参不提,那些话只当是说给了地上的蚂蚁虫子听。
谌山参又问他:“你的爱是怎样的?”
“和现在和之前都没有任何区别,我说过,你希望我是身份,我就是什么身份。”
视线相对,谌山参想透过眼神找和方恪玉身上相似的东西,没有找到,兰存馥的眼睛温柔的像湖泊,如果有一天他老的快要死了,会选择在这片湖底沉睡。兰存馥给他的爱没有乱七八糟的定义,没有莫名其妙的引导,没有抢占和掠夺,也没有施虐欲。
退而羡鱼不如临渊结网。
谌山参在兰存馥的唇瓣上贴了一下。
红晕从嘴唇蔓延到脸颊,再到耳朵根,兰存馥惊讶于自己的纯情,他去捻摸谌山参滑腻的面颊肉,谌山参蹭他的手心,他们的精神在亲吻和交融。
阳台的感应灯灭了,雨越下越大,赶在乌云把月亮遮住之前——
兰存馥近乎虔诚的亲吻谌山参,每一步都在询问,用温暖的唇舌。
整个世界变暗,野兽要跑出来了,主人紧紧勒住它的脖子。
“山参,我是小叔。”
谌山参回应他,用更深的亲吻。
什么礼义廉耻,只要阳光照不见就行,兰存馥捧着兰存馥的脸,啄他的鼻尖和眼皮。
“我和你说的你都记得?”
谌山参点头。
“所以,我可以,不只做小叔。”
谌山参继续点头,兰存馥松开他的嘴唇,转而亲他的额头,
“山参,我爱你。”
谌山参一只手抱紧他的脖子,他永远不会不爱他的小叔,清清白白地回应。
“我也爱你。”
两人从阳台吻到沙发,最后一起倒在里面,谌山参的胸口还打着绷带,兰存馥一点没使他受到震动,反而是自己的刀口因用力在隐隐作痛,他希望肾上腺素能帮帮他,别这个时候掉链子。
谌山参用右手扣住他的手,在他耳边轻声说:“不用补上手指,它就在这里,就在你身上。”
兰存馥不明就里,只当是谌山参的意思是要完完全全地依靠他,他不停地亲吻和他扣在一起的手,白皙修长的手指,骨节很小,手心的肉很软,有几个小小的薄茧。
他们抱在一起,像冬天里两只互相取暖的野兽为对方梳理脖颈上的毛。
月亮彻底被黑云遮住,室内的感应灯也不再因为动态捕捉自动开启。
谌山参发现,原来疯癫和快活都可以很温柔。
第二天,谌山参收到方恪玉的消息,他说自己正打算治疗,可能会有一段时间不会出现,希望谌山参好好修养身体。
谌山参回了个——“好的”。
方恪玉马上又问他:“山参,交往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生日是多久。”
“五月三十。”
“过了啊。”
“是。”
“好的,再见。”
“再见。”
谌山参觉得身体恢复的不错了之后,就要求返校,兰存馥有很多的顾虑,比如学生之间多冲撞,比如骨头的伤口还没好,可谌山参很坚持。
也是发生了这件事之后同学们才发现谌山参是兰家的小孩,虽然很好奇中间发生了什么,到底是成年人,他们克制自己不去打听也不去看谌山参的手,反正他们想看的八卦版面上也有。
夏闻莺特意约谌山参在食堂吃了顿饭,关心了一番他的身体,突然开始扭捏了起来,有个秘密在她心里搁置了太久,不吐不快。
“当时我和你分手,是因为认识了另一个男生,他的性格跟我很像,我们两个非常合拍。”
谌山参笑着恭喜她。
“那真是太好了,我不是个合格的男朋友,让你受了很多委屈。”
“谢谢,我想说对不起,是我做错了,但是我把错误推到了你头上,他们说你当时你很难受。”
“事情已经过去了,不用挂心。”
两个年轻人的感情随着清脆的一声碰杯彻底结束,之后还是好朋友。
晚上吃饭的时候,谌山参跟兰存馥聊起这件事,兰存馥一改往日的健谈,只附和了两句“是吗”“那很好”就揭过了这个话题,一直到晚上都有些寡言。
谌山参踱到书房,问他怎么了。
兰存馥心里的隐秘与担忧很难为外人道,他比谌山参大十六岁,已经三十五,过了年就是三十六,他口说大话,说自己什么身份都不在意,需要爱情时他是恋人,需要亲情是他是小叔,贪嗔痴就是一念间,谌山参向他抛出一根树枝,他就想拥有整颗树,但他知道年轻人的感情没长性,今天可以惺惺相惜,明天就能毫无负担的分道扬镳,他想求一个天长地久。
“没什么,今天事有点多,累到了。”
兰存馥向他张开双臂,谌山参小心的躺上去,兰存馥帮着他整理吊手臂的绷带,他们在宽大的办公椅里亲吻。谌山参扯乱了兰存馥的睡衣,手贴着皮肤一寸寸的摸,尤其刀口处,恨不得掀开纱布直接摸伤口,兰存馥问要不要他把纱布取掉,反正都快长好了,碰水都没问题,摸摸也没什么。
谌山参直起身说好。
兰存馥借下纱布和药棉,露出淡粉色的伤口,上面还有缝针走线时留下的疤痕。
谌山参将手贴上去,感应那些粉碎的根须,融进了皮肉,却还没有完全消化,惊人的愈合速度多亏了这些根须,谌山参觉得左手小指指根的部位痒痒的,估计是幻肢痛。他在兰存馥的皮肤之下闻到了自己的气味,很怪异却亲切的体验,他忍不住舔了舔那道伤口,还想用牙齿咬。
兰存馥要疯,脑子里全是猫舔水的声音,吸溜吸溜的。
“他长得很好。”谌山参非常满意。
兰存馥看谌山参甚至赞赏的看了他一眼,想说,自己还有长得更好的。
半夜,谌山参出了一身汗,醒来一看,兰存馥躺在旁边,身上像个热炉子在烤他,他一动,兰存馥也动了,搂着他,比平时的力气要大上很多,要说醒了吧眼睛是闭的,要说没醒吧,还知道避开谌山参的伤处。
今晚注定要比之前更近一步。
谌山参惊恐地叫了一声“小叔。”
兰存馥立马从埋首状态转为亲吻他的眼皮,亲的他浑身都软了,谌山参呢喃着说可以。
床上床下都是散落的衣服。
兰存馥给谌山参揩汗,手指因激动抖的厉害,谌山参完好的肩膀开出一朵又一朵的痕迹,兰存馥在这些痕迹上反复吮吸啃咬。
夜很长,又很短,直到灰色的天光撒下,兰存馥才依依不舍的退出去,谌山参早就睡着了,叫都叫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