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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莱昂·阿什福德   我叫莱 ...

  •   我叫莱昂·阿什福德,年方二十四。
      若你此刻推开阿什福德庄园的会客厅大门,大概会看见一个身形清瘦的年轻绅士坐在窗边,指间夹着一只尚未点燃的雪茄,目光落在窗外那片修剪齐整的月桂林上。邻人会告诉你,那是阿什福德家的独子,父亲去世得早,十九岁便接手了整座庄园和那笔足以让半个郡的人眼红的遗产。他们说这位莱昂爵士二十三岁成了婚,娶的是格雷家的塞西莉亚小姐,门当户对,体面周全。至于别的,他们便说不出什么了。而我向来也没什么可供人说道的。
      我出生在阿什福德庄园那间挂着祖母绿天鹅绒帷幔的主卧里。产婆说我落地时一声不哭,只是睁着眼安静地打量天花板上的枝形吊灯。父亲对此颇为满意,认定我生来就有贵族该有的从容镇定。后来证明他大约只猜对了一半——我只是自幼便不擅长把情绪摆在脸上罢了。六岁那年父亲教我骑马,我从马背上摔下来磕掉了半颗门牙,爬起来拍了拍泥,硬是忍着泪说了句"无妨"。父亲拍了拍我的肩,说阿什福德家的孩子理当如此。从那以后我便知道,有些东西是不必说出口的,比如疼痛,比如渴望,比如那些在胸腔里反复辗转却永远不能成句的念头。
      我的童年和大多数乡绅子弟并无二致。夏天在溪涧里捉鱼,秋天跟着猎犬追狐狸,冬天裹着厚厚的呢绒大衣在书房里背拉丁文。母亲请来的家庭教师说我天资尚可,只是过于沉默。我确实不爱说话,但并不迟钝。我观察一切——管家老汤普森擦拭银器时会把同一只勺子反复磨三遍,园丁约翰在修剪月桂时总哼一首跑调的民谣,母亲每次收到伦敦的来信眉间就会浮起淡淡的皱纹。这些细节我全都看在眼里,只是很少开口提及。沉默是阿什福德家代代相传的秉性,像那枚刻着家族徽章的印章戒指一样,沉甸甸地套在食指上,从不轻易取下。
      十八岁那年冬天,父亲因一场风寒骤然离世。他走得很快,从咳嗽到高热到弥留不过短短五天。我守在床前看着他的呼吸一点一点变浅变弱,最后像一盏油尽灯枯的烛火,轻轻一晃便熄灭了。母亲在隔壁房间哭得几乎晕厥,而我站在床边,手里还攥着父亲临终前塞给我的那枚印章戒指。金属表面残留着他掌心的温度,我攥了很久,直到那点暖意彻底散尽。管家红着眼眶对我说"少爷节哀",我点了点头说"知道了",转身便去处理佃农们冬天缺少柴薪的事。后来母亲写信来忧心忡忡地问我是否还好,我回了一封措辞得体的长信,告诉她一切妥当,请她安心在巴斯养病。信寄出去之后我把笔搁在墨水瓶旁,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坐了很久。月光从窗格间漏进来,落在地毯上像碎了一地的银币。我始终没有哭。
      如今想来,大约就是这种长年累月的克制,让我在后来的许多事上都慢了半拍。
      比如对伊莎贝拉·温特斯。
      我遇见她的时候十九岁,在伦敦一个远房姑妈的春季茶会上。她站在窗边和一盆白蔷薇说话——是真的在说话,低声细语,好像那花能听懂似的。后来她转过身来,露出一张苍白纤瘦的脸,眼睛是很浅的灰蓝色,像冬日清晨结了薄雾的湖面。姑妈把她拉到我面前介绍说,这是温特斯家的小姐,父亲去年过世了,如今和母亲相依为命。我握着她的手行吻手礼时,发现她的指尖冰凉,腕骨细得仿佛一折就断。
      那天下午我们聊了将近两个钟头。她谈起她家那座被卖掉的老宅庭院里有一株百年紫藤,春天开花时整面墙都是紫色的云霞。她说话时语气淡淡的,没有愁苦,也没有自怜,只是平铺直叙地陈述一件正在逐渐失去的事物。我忽然觉得心里有个地方被什么柔软的东西轻轻碰了一下。那之后我开始频繁往伦敦跑,打着生意往来的幌子,实际上只是为了在姑妈家的客厅里再见到她。我带给她诗集和装在玻璃匣子里的干花,她回赠我亲手绣的手帕和一封又一封字迹娟秀的信。我们从来没有挑明过什么,但我想她应该是知道的。我也应该是知道的。
      然而知道和做到之间隔着的东西太多了。
      温特斯家早已败落,连伊莎贝拉身上那条出席茶会的淡蓝绸裙都是三年前的旧款,改了两回腰身,接缝处隐约能看出反复拆洗的痕迹。我要娶她并非不可,但势必会引来族中长辈的反对和社交圈里层出不穷的议论。母亲从巴斯写信来,言辞恳切地提醒我阿什福德家的儿媳应当有与之相配的嫁妆和门第。我捏着那封信在书房里踱了一整夜,最终还是把它压进了抽屉深处。我想着再等一等,等我彻底掌握了家族产业的经营,等母亲的身体再好一些,等我能用足够的底气去和那些异议抗衡。我总是想着再等一等。
      可伊莎贝拉没有等。或者说,有人比我动作更快。
      理查德·黑斯廷斯,约克郡一个煤矿主的儿子,家里新攒的财富足以买下半个伦敦的上流社交圈。他追求伊莎贝拉的方式直接而热烈,送珠宝、送马车、当众下跪求婚,全然不顾那些老派贵族在背后如何嗤笑他家风粗鄙。但他能给温特斯家提供的东西是实实在在的——一大笔足以偿还所有债务的聘金,一处伦敦城里的体面宅邸,和一个不必再为下季房租发愁的未来。伊莎贝拉的母亲几乎是立刻就点了头。而伊莎贝拉本人,在权衡了整整一周之后,给我送来了一封简短的信。
      信上只有一句话:莱昂,我想了很多,但人不能只靠紫藤花的回忆活着。祝你好。
      我把那封信折好放进胸前的口袋,在书房里坐到了天亮。第二天我照常处理庄园事务,照常给佃户们解决纠纷,照常在晚餐时和管家讨论春季播种的安排。没有任何人看出异样。直到半个月后我路过姑妈家那条街,远远望见一辆崭新的四轮马车停在门口,车身上漆着黑斯廷斯家的族徽。伊莎贝拉从门内走出来,穿着我从未见过的华贵衣裳,腕上套着一只翡翠镯子,扶着理查德的手臂上了车。她上车之前朝我这边望了一眼,距离太远,我看不清她的表情。马车扬尘而去,我站在街角的梧桐树下,一直到黄昏才离开。
      后来我便回了乡下的庄园。母亲来信催问我婚事打算,我便回信说,您之前提过的那桩与格雷家的联姻,我可以见见那位小姐。母亲大喜过望,立刻着手安排。一个月后我在格雷家的客厅里见到了塞西莉亚·格雷,一位举止得体的棕发姑娘,说话声音不高不低,每一个字都落在该落的位置。她问我对庄园的玫瑰品种有没有偏好,我回答月桂。她点了点头说月桂也很好,四季常青。整个会面持续了四十分钟,我们交换了二十三句对话,每一句都妥帖周全。送走她之后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
      婚礼在次年春天举行。算不上盛大,但也绝不寒酸。塞西莉亚穿着白缎婚纱走过教堂石阶时,裙摆擦过地面发出沙沙的轻响。我替她戴上戒指,她指尖的温度透过薄薄的蕾丝手套传来,温热而陌生。宾客散去之后我站在教堂门口目送马车远去,四月的风裹着青草的气味扑面而来。我忽然想起伊莎贝拉信里那句话。人不能只靠紫藤花的回忆活着。
      我低头看了看左手无名指上那枚崭新的婚戒,然后翻身上马,朝庄园的方向驰去。身后教堂的钟声还在响,一声接一声,沉甸甸地落在春天的田野上,像某种不容反悔的承诺。那一年我二十一岁,以为往后余生的路都已经铺好了,平坦,笔直,一眼望得到尽头。
      如今三年过去,我坐在书房的窗前,看着那片月桂林在暮色里渐渐模糊成暗绿色的轮廓,才发觉人生大约从来不是一条直路。它总是在你以为走稳了的时候忽然拐一个弯,把你带到全然未曾预料的地方去。
      我把手中那支始终没点燃的雪茄搁回桌上。窗外的天彻底暗下来了,庄园里的仆人们开始逐间点亮烛火,暖黄色的光从一扇扇窗户里漫出来,像大地之上漏落的星辰。我站起身,朝餐厅走去。塞西莉亚大约已经坐在餐桌对面了,面前摆着两副银质餐具和一只插着新鲜月桂枝的瓷瓶。
      今夜和昨夜,和过去的无数个夜晚,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在暗处悄然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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