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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鲛绡衬龙袍,金粉染龙鳞 鲛绡衬龙袍 ...


  •   寅时三刻的闹钟像把钝刀子,一下下锯着沈星朗的耳膜,他迷迷糊糊伸手去按,指尖刚碰到闹钟壳,脚踝就被人用鞋尖不轻不重地踹了一下。

      “沈星朗,你这猪猡,孤让你寅时三刻起身,你竟敢赖床!”

      霍惊霆的声音带着刚醒的低哑,却冷得掉渣,沈星朗一个激灵彻底醒了,睁眼就看见自家陛下穿着那件袖口沾着泡面油渍的玄黑龙袍,蹲在他床边,手里攥着半片蛤蜊壳,壳尖正对着他的鼻尖。

      “臣,臣醒了,陛下恕罪…”沈星朗连滚带爬地从八十公分宽的折叠床上翻下来,拖鞋都穿反了,赶紧去摸床头的背包,里面装着那二十七根金条,沉甸甸的压得背包带子往肩膀里勒。

      霍惊霆站起身,龙袍下摆扫过沈星朗的手背,带着点昨夜泡面汤的凉意,他抬了抬下巴,声音没什么起伏:“卯时已到,孤要亲赴工厂督造新龙袍,你速速跟上,若是敢慢半步,孤便把你扔去和贾半个一起烤红薯!”

      沈星朗赶紧抓起背包跟上去,出门的时候,巷子里的路灯还亮着,昏黄的光洒在霍惊霆的龙袍上,那点油渍在光下泛着暗黄,像块洗不掉的疤。凌晨的城中村静得吓人,只有远处卖早餐的王婶推着三轮车过来的声音,车轱辘碾过青石板,吱呀吱呀响。

      王婶看见霍惊霆的打扮,愣了一下,随即笑着打招呼:“哟,霍老板,今儿又唱哪出啊,这龙袍穿得,比戏班子还像。”

      霍惊霆眼皮都没抬,只冷冷扫了她一眼,声音像冰珠子砸在地上:“凡俗蝼蚁,也配与孤搭话,再多言,孤便拆了你的三轮车,让你也去烤红薯。”

      王婶吓得赶紧闭了嘴,推着车快步走了,沈星朗在后面缩了缩脖子,心里暗道陛下这嘴还是这么毒,连卖早餐的大婶都不放过。

      两人走到巷口,王翠花已经开着那辆黑色轿车等着了,看见霍惊霆赶紧下车躬身行礼,身上的香奈儿套装被晨风吹得微微晃:“陛下,车备好了,工厂那边已经清场了,所有工人都按您的要求,签了保密协议,绝不敢泄露半句。”

      霍惊霆没说话,径直坐进后座,沈星朗赶紧跟上,王翠花关上车门,自己坐进副驾驶,车子平稳地驶出城中村。窗外的景色从斑驳的墙壁、油腻的摊贩,逐渐变成整齐的行道树、宽敞的马路,最后驶入一片工业园区,王翠花的化妆品工厂就在园区的最深处。

      到了工厂门口,霍惊霆没等王翠花开门,自己拉开车门下了车,抬头看了看工厂的招牌,“翠华化妆品有限公司”几个金字在晨光下晃得人眼晕。他皱了皱眉,声音冷得掉渣:“这招牌俗不可耐,改日让沈星朗给你拟个新的,就叫‘御用贡品监造局’,刻成黑底金字的匾额,挂在门口,才算配得上孤的工厂。”

      王翠花赶紧躬身应下,领着霍惊霆往车间走,车间里已经打扫得干干净净,所有的生产线都停了,只有最里面的一个车间亮着灯,里面摆着几台老式的织布机,还有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工人站在旁边,看见霍惊霆进来,赶紧躬身行礼。

      “陛下,原料都备好了。”王翠花指着旁边的一堆原料,“东海蛤蜊粉是按您的要求,从东海滩涂收来的,都是您之前用过的那种蛤蜊磨的粉,金粉是纯金磨的,没有掺任何杂质,织布机是找了苏绣的老师傅,从苏州运过来的老式木织机,绣娘都是苏州过来的,手艺最好。”

      霍惊霆走到蛤蜊粉旁边,伸出修长的手指捻了一点,放在指腹间搓了搓,眉头立刻皱了起来:“这粉磨得太粗,比孤之前用的粗了不止一倍,你这工厂的工人,都是瞎了眼么,孤的龙袍,岂能用这等粗劣的粉,全部重新磨,磨到比面粉还细,若是磨不好,孤便拆了你的工厂,让你去和贾半个一起卖烤红薯。”

      旁边的工人吓得脸色发白,赶紧把蛤蜊粉搬走重新磨。霍惊霆又走到金粉旁边,用手指蘸了一点,放在舌尖舔了舔,眉头皱得更紧了:“这金粉里混了铜屑,你想毒死孤么,沈星朗,把这金粉拿去化验,若是假的,孤便让你把这金粉全吃了。”

      沈星朗赶紧把金粉装进密封袋,跑到旁边的化验室,十分钟之后跑回来,气喘吁吁地说:“陛下,化验结果是纯金,没有掺铜。

      霍惊霆这才哼了一声,脸色稍霁:“算你识相,这金粉,要掺在贡品三号的膏体里,每一克都要算清楚,少了一克,孤便剁了你的手指当配料。”

      沈星朗赶紧点头,把金粉小心翼翼地放回原料堆里。霍惊霆又走到织布机旁边,伸手摸了摸织布机的木架,指腹蹭过上面刻着的苏绣花纹,眼神里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这机器倒还合用,凡俗的机器织出来的东西没有灵气,只有这老式的木织机,才能织出孤的龙袍,找十个绣娘,轮流织,每一寸都要孤亲自看过,慢点织,一寸龙袍,要织三个时辰,急什么,孤的龙袍,岂是尔等能赶工的。”

      旁边的绣娘赶紧躬身应下,开始调试织布机。霍惊霆搬了张椅子坐在旁边,手里攥着那半片蛤蜊壳,时不时敲一下织布机的木架,发出沉闷的笃笃声,每敲一下,绣娘的手就抖一下。

      沈星朗站在旁边,偷偷打了个哈欠,被霍惊霆瞥见了,立刻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动。他摸了摸背包里的金条,沉甸甸的,心里盘算着,等八月初八拿到那两根金条,一共就有二十九根了,一根金条三千多,二十九根就是快十万块,够交两年的房租,够买几千包泡面,够他吃好久了。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偷偷笑了笑,被霍惊霆冷冷扫了一眼,赶紧收敛了表情。

      就在这时,车间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几个安保人员押着一个穿着破T恤的年轻人进来,年轻人手里举着个手机,正在直播,嘴里喊着:“家人们,大家看啊,这就是那个疯子霍惊霆,穿龙袍,用蛤蜊粉织衣服,还说什么龙气,我看他就是个精神病,大家别信他,他的贡品都是骗钱的,九万八一盒的面膜,成本才几十块。”

      沈星朗认出那是贾半个的徒弟贾小半,之前贾半个被封杀之后,这小子就一直想蹭霍惊霆的热度,没想到混进工厂来了。霍惊霆瞥了他一眼,没生气,只慢悠悠地说:“尔等宵小,也敢在孤的面前放肆,沈星朗,把他的手机没收,让他滚去和贾半个一起卖烤红薯,若是再敢来,孤便用这蛤蜊壳砸破他的头。”

      沈星朗赶紧跑过去,一把抢过贾小半的手机,贾小半想反抗,被安保人员按在地上,脸贴在冰凉的水磨石地面上,疼得龇牙咧嘴,嘴上还不服气:“你敢抢我手机,我报警抓你”

      霍惊霆冷笑一声,指尖敲了敲手里的蛤蜊壳:“报警?尔等凡俗的官府,也敢管孤的事,沈星朗,把这小子拖出去,扔到巷口去,让他和他师父一起卖烤红薯,若是再敢踏进工厂半步,孤便拆了他的骨头当织布机的配件。”

      安保人员赶紧把贾小半拖了出去,车间里重新安静下来,绣娘的手还在抖,霍惊霆敲了敲织布机,说:“继续织,莫要受这等宵小影响,孤的龙袍,岂能被这等污秽之气沾染。”

      绣娘赶紧继续织布,梭子在经线里来回穿梭,发出细碎的沙沙声。霍惊霆坐在旁边,看着织出来的料子,眼神专注,偶尔伸手摸一下,指腹蹭过布料的纹理,像是在抚摸什么稀世珍宝。

      到了中午,龙袍的料子终于织出来了,是一匹玄黑色的绸缎,上面用金线绣着粗略的龙纹,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光。霍惊霆站起身,接过料子,走到旁边的试衣间,亲自试穿。穿上之后,他站在镜子前,转了转袖子,眉头立刻皱了起来:“这袖口长了半寸,有辱天威,绣娘,把你的手指剁下来赔罪。”

      旁边的绣娘吓得当场哭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磕头:“陛下恕罪,是奴婢手艺不精,奴婢这就改,改到您满意为止,求您别剁奴婢的手指。”

      王翠花赶紧打圆场,躬身道:“陛下息怒,是臣妾没安排好,臣妾这就让绣娘改,改到您满意为止,这手指就别剁了,留着给她改袖口,若是改不好,臣妾愿领罪。”

      霍惊霆哼了一声,脸色稍霁:“看在王翠花的面子上,暂且饶你一命,若是再敢出错,孤便让你全家都来织龙袍,织到死为止。”

      绣娘赶紧爬起来,拿着剪刀小心翼翼地改袖口,改完之后,霍惊霆又试穿了一次,这次袖口刚好,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嗯,这才像孤的龙袍,尔等有赏,每人赏一根金条,沈星朗,记下来,从内帑里支。”

      沈星朗赶紧在《起居注》上写:“十月初二午时,陛下试穿新龙袍,袖口长半寸,怒欲剁绣娘之指,王总求情乃止,赏绣娘等每人金条一根,天恩浩荡。”写的时候,笔尖在纸上划了道歪歪扭扭的痕,他赶紧用手抹了抹,怕被霍惊霆看见。

      下午的时候,贡品三号的新一批样品出来了,是掺了金粉的膏体,装在鎏金的小盒子里,盒盖上刻着“龙鳞膏”三个字。霍惊霆拿起一盒,打开盖子,用手指挑了一点,均匀地涂抹在脸上,动作慢条斯理,像是在进行某种神圣的仪式。过了十五分钟,他伸手抓住面膜的下巴处,猛地一撕,滋啦一声,面膜被完整地撕了下来,露出来的脸比之前更加光滑,在灯光下泛着一层淡淡的金光。

      霍惊霆摸了摸脸,满意地点了点头:“嗯,这膏体比之前的更好,掺了金粉就是不一样,沈星朗,把这新贡品命名为‘龙鳞膏’,售价涨到十九万八千八百,取‘永久发达’之意,只卖给孤的核心子民,非我族类,纵有千金不得予之。”

      沈星朗赶紧点头,在《起居注》上补了一行:“十月初二未时,陛下试敷新贡品‘龙鳞膏’,龙颜大悦,命涨价至十九万八千八百,仅售核心子民,天恩浩荡……”写到最后几个字,他的手有点抖,钢笔尖在纸上洇开个小墨点。

      就在这时,车间门口又有人进来,这次是个穿着职业装的小秘书,手里捧着个红绒布包,看见霍惊霆赶紧躬身行礼:“二少爷,先生让我送这个来,说您织新龙袍,特备了南海鲛绡纱当里衬,这纱冬暖夏凉,刀枪不入,给陛下当龙袍的里衬,最合适不过。”

      霍惊霆打开红绒布包,里面躺着一匹淡蓝色的纱,薄得像蝉翼,在灯光下泛着幽蓝的光,摸上去柔软得像水。他眼神动了动,指尖捻了捻纱的纹理,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满意:“霍景恒这老匹夫,倒还有点孝心,这纱,孤收下了,回去告诉他,十一月初五,孤回去的时候,要看见老宅的龙椅换上这鲛绡纱的垫子,若是敢怠慢,孤便拆了他的花厅。”

      小秘书躬身应下,退了出去。王翠花赶紧凑过来,笑着说:“陛下,这鲛绡纱可是好东西,传闻是南海鲛人织的,千金难求,先生能找到这东西,可见他对陛下还是上心的。”

      霍惊霆冷哼一声,把鲛绡纱扔给旁边的绣娘:“用它当新龙袍的里衬,一寸都不能浪费,若是敢剪坏了,孤便把你们的皮剥下来当里衬。”

      绣娘赶紧躬身应下,小心翼翼地捧着鲛绡纱走了。王翠花又说:“陛下,新贡品‘龙鳞膏’的预售已经破了十万套,打赏又收了一千多万,都是核心子民抢着买的,还有不少明星想代言,都被臣妾推了,说只给陛下用……”

      霍惊霆点了点头,声音没什么起伏:“把这些钱都充入内帑,沈星朗,你记好,孤的内帑,除了给尔等发月钱,其余的都用来研发新的贡品,还有,沈星朗,你的贱辰快到了吧,八月初八,孤赏你两根金条,你莫要忘了,到时候来孤面前谢恩,若是敢不来,孤便打折你的腿。”

      “臣谢陛下天恩。”沈星朗赶紧躬身行礼,心里乐开了花,嘴上却不敢表露半分,只把头埋得更低,生怕被霍惊霆看见他眼底的喜色。

      天色渐渐晚了,夕阳的余晖洒在工厂的窗户上,泛着橘红色的光。霍惊霆站起身,拍了拍龙袍上的灰尘,说:“天色晚了,回大排档,明日继续监工,龙袍要三天织完,贡品三号要每天出新品,不能懈怠。”

      王翠花赶紧送他们出门,车子重新驶入工业园区,沈星朗坐在后座,偷偷把贾小半的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在手里转了转,想着这手机卖了能换几百块钱,够买好几包泡面。霍惊霆瞥见他的小动作,冷笑一声:“你这贪财的小子,连这等破手机都敢藏,罢了,卖的钱归你,但是要分给孤一半,若是敢私吞,孤便把你的手剁了当配料。”

      沈星朗吓得一哆嗦,赶紧把手机递过去:“臣不敢私吞,臣这就去卖了分您一半。”

      霍惊霆哼了一声,把手机扔回给他,转过头看着窗外的夕阳,眼神幽深。沈星朗把手机塞回口袋,心里盘算着,一半也是几百块,够买好几包泡面了,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偷偷笑了笑,赶紧捂住嘴,怕被霍惊霆听见。

      回到大排档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红灯笼还亮着,在风里晃啊晃,烛火在灯笼里跳,把霍惊霆的龙袍映得一明一暗。霍惊霆走到那张太师椅旁边,坐了下来,手里攥着那半片蛤蜊壳,望着远处霍氏大厦的尖顶,眼神冷冽。沈星朗在旁边支起小桌子,拿出《起居注》,就着灯笼光飞快地写:“十月初二,陛下亲赴王氏工厂督造新龙袍,斥贾小半之妄言,收景恒先生所赠鲛绡纱,命贡品三号更名‘龙鳞膏’,售价十九万八千八百,臣得陛下许,贱辰可得金条两根,天恩浩荡,臣惶恐。”写的时候,霍惊霆回头瞥了他一眼,声音冷得掉渣:“你那点小心思,孤都知道,藏了那破手机,卖了钱要分孤一半,若是敢私吞,孤便让你去和贾半个一起卖烤红薯。”

      沈星朗赶紧把手机掏出来,放在桌子上,赔着笑说:“臣不敢私吞,臣这就去卖了分您一半。”

      霍惊霆没再说话,转回头继续望着远处的灯光,背影在灯笼光下拉得很长,像是要延伸到那座高耸的楼里去。沈星朗打了个哈欠,把《起居注》塞进怀里,抱着背包缩了缩脖子,风卷着一张橘子味的糖纸吹到他脚边,他捡起来,糖纸脆生生的响,远处传来野猫的叫声,大排档的红灯笼还亮着,晃啊晃,晃得人眼晕。

      他知道,这场荒诞的戏,还在继续上演,而他和那个穿龙袍的疯子,都已经被绑在了这辆失控的马车上,再也无法回头。远处的霍氏大厦还亮着灯,像一只睁着的巨眼,冷冷地盯着这城中村的角落,盯着那个坐在太师椅上的男人,盯着那个缩在旁边的自己,仿佛在等着看,这场闹剧,最终会走向怎样的结局。

      沈星朗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又摸了摸背包里的金条,沉甸甸的,压得他胸口发闷。他有时候会想,这疯子要是真的把霍氏拿回来,自己是不是能跟着鸡犬升天?可转头又看见霍惊霆冻得发红的耳尖,又觉得这想法可笑——一个连泡面汤都舍不得扔的疯子,能成什么事?可转头又想到那两根即将到手的金条,又觉得,跟着这个疯子,总比自己一个人瞎撞强。

      风越来越大,吹得红灯笼晃得更厉害,烛火在灯笼里跳得 faster,把霍惊霆的脸映得一明一暗。他忽然又开口,声音很低,像是在自言自语:“沈星朗,你说,孤的新龙袍,穿上之后,是不是比之前的更有威仪。”

      沈星朗赶紧应道:“是,陛下,新龙袍掺了金粉,又用了鲛绡纱当里衬,穿上之后,威仪更盛,连贾小半那等宵小都不敢直视。”

      霍惊霆哼了一声,没再说什么,只是攥着蛤蜊壳的手更紧了。沈星朗打了个哈欠,把外套裹紧了点,他知道,今晚又是睡不了了,得把明日的监工流程理清楚,得把新贡品的宣传文案写好,得把那半碗剩泡面藏好,别被野猫叼走。这些琐碎的事,像一团乱麻缠在他脑子里,可他不敢抱怨,只能默默做着,像只围着磨盘转的驴。

      偶尔他会抬头看看霍惊霆的背影,心里泛起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或许是恐惧,或许是依赖,或许只是觉得,跟着这个疯子,总比自己一个人瞎撞强。风卷着糖纸吹过巷口,吹过泡面桶,吹过霍惊霆的龙袍下摆,最后消散在深秋的夜色里,连点痕迹都没留下。只有那红灯笼还亮着,晃啊晃,晃得人眼晕,晃得人分不清,这到底是梦,还是现实。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鲛绡衬龙袍,金粉染龙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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