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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喜欢   林又杏 ...

  •   林又杏知道,这个世界上再也不会有喃喃了。
      在姥姥皱褶的眼皮永远阖上的那天,就再不会有人用那样柔软的声音唤她“喃喃”。从此,她只是林又杏,一个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多余的外人。
      姥姥曾说:“你妈妈生在春天,也走在春天。杏花开的时候她来,杏花落的时候她走。”
      “我给你取名又杏,是盼着你能替她把没看完的春光看完,替她把没活够的灿烂日子活够哩。”
      “你这孩子打娘胎里就安静,哭都跟小雨滴似的,在喉咙里含着一句话半天憋不出来半句。我给你取个小名,就叫喃喃。”
      “喃喃,喃喃,细声轻语的,姥姥只盼着你可以一生说想说的话,做想做的事。”
      姥姥说这些话的时候,手指梳着她的头发,一下一下,轻得像棉花糖一样软绵绵。
      于是当那双灰白的大手合上之后,所有温柔的话就都被带进了黄土里。
      舅舅林冈来接她的时候,面无表情地接过她手里的旧书包,说了一句“走吧”。舅妈杜飞兰站在旁边,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目光在她柔顺的长发停了停,嘴角抿出一个不咸不淡的弧度。
      林又杏跟着他们走进了母亲留给她的那套房子。两室一厅,城南的老小区,但胜在地段好,市价两百万出头。那是母亲生病前这些年攒下的全部家当,临终前在病床上握着她的手,苍白的脸颊映着苦痛,声音细得像一缕游丝:“房子留给你,姥姥管着,等你大了……”
      话没说完。
      母亲走的那年林又杏才九岁,姥姥很早就患有胃癌,为她撑了两年,也走了。
      杜飞兰的恶意并不是泼妇骂街,而是像水渗进墙缝一样,一点一点地,慢慢地,等她回过神来,整面墙都已经潮湿发霉。
      她先是说,又杏一个人住不安全,我们搬过来照顾她吧。林冈点头。
      她又说,又杏还小,钱放在她手里不会管,我帮她收着吧。林冈犹豫了一下,也点了头。
      再后来她说,这套房子离学校远,不如我们那套方便,先出租吧,租金也能当又杏的生活费。林冈看了看她,没说话,最后在租房合同上签了字。
      房租进了杜飞兰的账户,林又杏的生活费却从每月一千变成了五百,又从五百变成了每周一百。一百块,七天,一天不到十五块钱。
      在学校食堂吃一顿午饭都不够。
      十三岁的林又杏站在厨房里洗碗的时候,手上全是洗洁精泡出来的裂口,洗着洗着就渗出血丝。她在附近那家小餐馆打黑工,老板不敢让她在前厅露面,怕被人举报收童工。
      她总是戴着口罩窝在后厨,洗碗、择菜、拖地,一干就是四五个小时,换来一顿饭和二十块钱的工资。
      舅妈倒是每周雷打不动地给她一百块,从皱巴巴的钱包里抽出那张红色的纸币,递过来的时候抬着眼皮斜眼看她。
      但那一百块有一半到不了周末。
      表弟林允安比她小一岁,个子却比她高半个头,每次来都笑嘻嘻地伸手:“姐,给我五十,不然我跟我妈说你偷她钱了。”
      她不说话,把钱给他。
      不是怕,是累了。
      争执、解释、告状、被骂、被嘲讽,这一套流程她走过太多次,最后被羞辱的只会是她。
      “不就是几块钱吗?用一用怎么了?”
      “他是弟弟你不知道让啊!你个死丫头。”
      “怎么那么不懂事!”
      她不懂事。
      十三岁在餐馆洗碗,十四岁在商场门口穿着厚重的熊猫玩偶服发传单,十五岁蹲在公共厕所里刷马桶刷到指甲盖翻起来的时候。没有人告诉她什么是懂事。
      盛夏的步行街,日头毒得能把人晒脱一层皮。林又杏套着那身熊猫玩偶服,皮毛布料黏在皮肤上,闷热裹挟着疲惫一遍遍碾着四肢。
      汗水从额头滚落,糊住眼睛,她费力地眨了眨,把手中的传单递向每一个经过的路人。
      大多数人摆手,少数人接过去走两步就扔了,偶尔有人看她一眼,目光里或怜悯或厌烦。
      她攥着传单的指尖被汗浸得发皱,视线朦朦胧胧,连抬眼都费尽气力。
      忽然,一只骨节匀净、皮肤白净的手伸到眼前。
      冰凉的矿泉水瓶隔着布抵上她发烫的掌心,那股凉意像一根极细的线,从掌心穿进去,一路蔓延到闷热的心口。
      她费力地眨掉睫毛上的汗,抬起头。
      少年微微俯身,眉眼弯成一轮软润的月牙。纤长的睫毛覆着眼下饱满的卧蚕,褪去了某种她说不清的清隽冷感,暖意顺着上扬的唇角缓缓漾开。
      细碎日光落进漆黑的瞳仁里,盛着融融温软。他指尖轻抵瓶身,笑容温润干净,轻声开口:“喝点水吧。”
      热浪、疲惫、连日打工的委屈霎时间尽数滞在原处。十四岁燥热的盛夏里,他弯起月牙般的笑眼,猝不及防撞进她懵懂的眼瞳。
      心脏猛地漏跳一拍,无端漫上满心怦然。
      她甚至忘了说谢谢。他笑了笑,转身走了,白色的衬衫在人群里一闪就不见了。
      她握着那瓶冰水站在原处,像个呆子一样站了很久,直到熊猫玩偶服里的汗水流下来,贴在后背上,痒得她一激灵。
      后来她才知道,那天他是参与公益组织给户外工作者送清凉的志愿者。
      收工的时候她瘫坐在步行街的树荫下休息,听见几个女生叽叽喳喳地讨论。
      “你看到李青玄了吗?他刚才递水的时候笑了一下,天哪我死了。”
      “他真的好帅啊,而且人超好的,这种活动每次都参加。”
      “听说他成绩也好好,好像被保送一中了诶。”
      “一中?那不是全市最好的高中?”
      “对啊,他今年…”
      ……
      林又杏把那瓶还没喝完的水攥在手里,瓶身的水珠已经被手心捂热了。
      她没有舍得扔掉那个瓶子,带回出租屋之后洗干净,灌上凉白开,放在床头。
      后来那个瓶子被林允安来的时候碰倒,扔在地上踩扁了。
      她蹲下来捡起来,展平,擦干净,给白色的瓶身加上一张可爱的美羊羊贴纸,轻轻放进柜子的最里层。
      她开始偷偷打听他的名字。李青玄,十六岁,一中的高一新生。
      跟她同校,初三二班的学长,成绩常年保持在班级前十。
      是摄影社副社长,校刊的封面摄影师。
      喜欢穿浅蓝色的衣服、喜欢靠窗坐、午饭喜欢光顾食堂二楼的番茄鸡蛋面。
      下午放学后会在操场跑三圈然后去图书馆待到闭馆。
      她用了一个学期打听到这些。在走廊拐角假装不经意地擦肩而过,在食堂远远地坐在能看见他的角落,在图书馆隔着三排书架偷偷看他的侧脸。
      她像一株长在墙角的苔藓,不需要阳光也能生长,但如果有一束光偶尔照过来,她就会觉得这世上还有值得让人努力活下去的意义。
      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一个灰扑扑的、长相普通、手上全是冻疮和裂口的女生,在偷偷喜欢一个如阳光般灿烂的人。
      这件事荒唐得可笑,但她真的没办法控制,因为这份痴迷从遇见他的那天起,就在她的身体里疯狂滋长。
      于是她拼了命地学。早上五点起来背单词,晚上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做题,食堂吃饭的时候都在看书。
      初三那一年,她的成绩从年级两百多名冲到前三十。
      班主任找到她:“又杏,以你的成绩完全可以试试其他更有把握的学校。一中的竞争还是太大了。”
      她沉默着摇摇头。
      她真的很想离那束光近一点。哪怕只是近一点。
      哪怕失败,她也努力过了不是吗?
      万幸,她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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