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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

  •   小镇的日子像是流水,平静地、悄然地向前流动。去年春天在墙根下种下几株无尽夏的花苗,今年已经长成了一片,几十多蓝粉渐变的花球齐齐开放,压得枝干都不堪重负地垂了下来。
      赵赟还记得刚到玄茶镇时,她的绣球还只是花骨朵。那时他刚辞掉工作,机缘巧合之下租了张婶的老房子,他对自己的生活充满迷茫,只是再也无法忍受生活带来的弥散性的痛苦,于是只能用失败者的姿态狼狈逃离。
      如果用世俗的标准来看,赵赟确实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28岁,将近而立之年,未婚、未育、无房、无车,现在还多了一项无业。同龄人正在一边努力发展事业,一边经营家庭,而赵赟却像是在经历一场姗姗来迟又来势汹汹的叛逆期,他厌倦了将自己刀劈斧凿以套入某一套标准中,但是又无法从荒芜的内心中涌出创生的力量。他觉得自己像是晃荡在人间的游魂,与这个世界隔了一层厚厚的磨砂玻璃罩。
      辞职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赵赟对于语言和文字的理解力急速衰退。他看工作文件,有时候都翻过了一两页,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理解到这一坨坨方块字到底在表达什么。开会时,他盯着台上的领导翻动的嘴皮,客观上知道上面的人在说话,可大脑里负责解码的程序好像坏掉了,就是无法把这些高高低低的声音解读出含义。
      赵赟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庞大机器里一颗锈掉的螺丝钉,他花了将近二十年时间,把自己从一块铁矿石逐渐锤炼打磨成合适的大小,成为荣耀的机器的一份子,但如果这颗螺丝钉除了问题,无法正常运转,那么机器的维护者就会马上换掉他。
      不不不,其实是赵赟自己主动换掉了自己,虽然周围的人不停劝诫他应该主动给自己上点机油,找工匠打磨一下,尽快调整好状态来适应机器。但他就是,不想了……不是自命不凡,也不是想向谁报复,只是单纯的觉得,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这颗小小的螺丝钉迟早被轰鸣的机器震到粉身碎骨,他用尽最后一丝求生的本能做出了抉择。
      手里攥着一把黄铜钥匙,肩上背着不多的几件行李,赵赟孤身一人来到了玄茶镇。张婶是个善良热情的人,她的家乡应该也是个不错的地方,就是这个不成理由的理由把他带到了这里。
      他跟着导航往前走,在路口往右一转,便和一片深绿撞了个满怀。是真的撞了个满怀,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女人刚好转身,和赵赟撞到了一起,她整个脑袋都埋到了赵赟的胸膛上,赵赟鼻子里充满了她头发的香气。
      女人往后退了两步,看看手里的水壶,又看看赵赟,松了一口气:“幸好我刚浇完水,不然得淋你一身。”
      她用手把头发拢到耳后,露出了柔嫩白皙的耳朵,在太阳光的照射下能看到水蜜桃一样的绒毛。
      赵赟久违地想到了“美好”这个词,墙根下郁郁葱葱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女人,她含笑时左边脸颊上的酒窝,都让赵赟在那一刻感受到自己真切地活着。
      女人看他不说话,直勾勾看着自己,疑惑地挑挑眉。
      “能告诉我这是什么花吗?”赵赟突然很想知道那些生机勃勃的植物是什么。
      “是绣球花,叫无尽夏。”
      赵赟第一次记住了某种花的名字,他觉得这个名字和花本身非常适配。无尽夏,endless summer,foever summer……它们让赵赟联想到一句诗:“在严冬,我终于明白,在我的生命里有一个不可战胜的夏天。”
      “它们开了花一定很美。”
      “是呀,到时候欢迎来看哦。”女人转身进门,调皮地向赵赟抬了抬下巴。
      这个女人和她的花一样,身上一定有一个无穷无尽的、不可战胜的夏天。
      无尽夏的花期有三个多月,正如它的名字一样贯穿了整个夏天。三个月来,赵赟看着花骨朵一天天饱满起来,然后开出圆润饱满的花球,最后慢慢凋谢。那天的两次搭话让他知道了店主炜婷的名字,现在每次来他们都会聊两句,随着花的盛开与枯萎,他们也一天天熟悉起来。
      这天,赵赟在他的专座上发着呆,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来电显示高玉洁的名字。
      “喂,是我。”
      ……
      “挺好的,放心吧。”
      ……
      “住得惯。”
      ……
      “也没有只喝饮料,会吃东西的。”
      ……
      “谁说的,别乱操心。”
      ……
      “嗯,再见。”
      ……
      那边刚挂断电话,炜婷就收到来自高姐的一条消息:“他说有在好好吃饭,你猜我信不信?”
      “你是他谁啊,这么关心他。”
      “怕他死我家门口行了吧。”
      高玉洁就是张婶的女儿,比炜婷大一岁,和赵赟同时考上l市的选调生,又被分到了相临的两个街道办工作,两个人年龄相同性格相投,在赵赟没有离职之前一直在联系。因为经历过相似的锉磨,她是赵赟身边唯一一个支持他辞去工作的人,还几乎相当于免费地把自己家的老房子租给赵赟住,在知道他成为炜婷的常客之后,时不时就要关心几句。
      也是通过她,炜婷才知道赵赟身体不是特别好,也没说具体说肠胃还是哪里不好,总之就是经常吃不下东西,只能喝点奶茶饮料之类的液体。因为吃得少,所以精神也不济,常常有气无力地在床上一躺就是一整天。高姐说赵赟帮过自己很大的忙,拜托炜婷方便的时候多照顾一下他。
      小镇本就是熟人社会,炜婷和高姐从小玩到大,张婶人又那么好,这点举手之劳不算什么,炜婷一口就应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受人之托,炜婷对这个男人产生了更多的关注。
      每次从他门前路过,她都会放慢速度,看院子里晾着的衣服是否有增多或减少,看紧闭的门窗有没有松动的迹象。如果运气好的话,可以碰到他出门丢垃圾或者打水什么的,炜婷就会停下电瓶车,跟他挥手致意。赵赟一开始还不太习惯这样有些自来熟的行为,慢慢地也开始挥手回应,一边打招呼一边露出温和腼腆的笑容。
      他的饮食问题时好时坏,在能吃下东西的日子里,他会尽量往身体里塞高热量的食物,作为未来可能到来的匮乏时期的储备。但是有时候他连奶茶都不来喝,炜婷敲开他的门,看到一个瘦得只剩骨架的人影撑在门框上给她开门,他说自己已经在床上躺了一天一夜了。
      因为害怕这个男人有一天会把自己给饿死,炜婷配了一把他家的钥匙,方便随时开门去看。又帮他买了糖果、巧克力和果汁饮料,塞在房子的每个角落里,这样在他饿到低血糖的时候就可以随时补充一下糖分。
      炜婷拎着大包小包忘赵赟家里各个角落塞时,赵赟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他紧张地搓着手,嘴唇抿成一条线,眼睛里写满了为难。
      “怎么了。”炜婷看得实在难受,忍不住发问。
      “就是……那什么……我……”
      “说重点!”
      赵赟猛地打直了背,好像被老师训的小学生,看他紧张的样子,炜婷忍不住笑出了声:“你有话就说,磨磨唧唧干什么。”
      “其实你不用做这些,我……我没啥事的。”
      “大哥,你前两天低血糖差点晕在我店里,你自己忘了吗?”
      “没,没真晕,就是一下子站起来有点昏昏沉沉的。”
      “行了,”炜婷一把把他薅开,继续研究在哪里还可以塞得下一盒牛奶,“你别挡我道。”
      “我是觉得你这么对我,我挺不好意思的。”
      “这有啥,又不是多了不起的大事。”
      “唉。”赵赟好像是把今天的社交额度用完了,脑袋往下一耷拉,自暴自弃地坐到了沙发上。他不知道怎么说炜婷才能明白自己的意思,这样的热情和好意让赵赟受宠若惊,与此同时出现的是深深的不配得和羞耻感。
      从小到大,赵赟都习惯于做那个最听话的乖孩子,从不要求过多的东西,努力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到最好。他一路考学,初中高中读的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就连大学也没有出省,而是留在本地念了l大。毕业之后,选择的也是上一辈最热衷的稳定工作。他妈妈对于生了一个省心的儿子这点一直引以为豪,但每当周围的人询问她教育方法时,她总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只有赵赟知道,他那么地努力做一个别人家的孩子,是因为他内心的空洞和不安。害怕有一天如果无法满足别人的期待,就会被抛弃,害怕索取得太多,太不懂事,就会被厌弃。这样的感受从赵赟记事起就有,他一直觉得这是自己与生俱来的本能。
      赵赟又陷入了自我攻击,他不明白自己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怎么就连生活都无法自理,还要给萍水相逢的人添麻烦。像炜婷这样的女孩子,应该享受鲜花和爱慕,被世界一切美好的东西包围,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领着百姓超市的塑料袋,一身臭汗地照顾他这个废人。赵赟,你何德何能……
      炜婷看出了赵赟情绪的低落,他那些弯弯绕绕的小心思也猜了个七七八八,她拍了一下赵赟的肩膀,对他说:“你别想太多,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罢了。”
      离开赵赟家的时候炜婷还有点小得意,觉得自己今天这句话说得特别文雅。她最近在看一部古装电视剧,里面有一句台词是这八个字,听起来文邹邹的,不太像自己会说的话,但她觉得赵赟是个文化人,应该听得懂。
      “受人……之托吗?”赵赟喃喃自语道,随即自嘲地一笑。是自己太自作多情了,根本不是他值不值得的问题,人家炜婷给的是高玉洁的面子,跟你赵赟有什么关系。
      出了大门,炜婷懊恼地捏了一下手。出来的时候看到赵赟脸色不太好,一定是自己乱用台词,暴露文盲属性,被他嘲笑了。
      文盲就文盲吧,本来我也没读几年书。她心里默默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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