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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骨 我是专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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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和李仪想的差不多。
这个“王二”说是出来打猎,可身上没有任何武器或是狩猎工具,就带了一个小药包,倒更像是专门等着他受伤,然后趁机献殷勤。
不过刚才的对话并不重要,就算被偷听到全程也没什么所谓。
因此李仪才敢放心让一个陌生人帮他治疗手臂。
再说,这个世界不乏像“王二”这样的人:一边畏惧他的魔族血脉,一边又羡慕他的潜能。
他们不是害怕魔族,而是害怕强者。
要知道,魔族出身的人要么非富即贵,要么修为高深,寿命极长,是最接近“长生不老”的修仙者,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仙。
只不过,名门正派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罢了。
因此,除了逍遥派这等大宗门,也有不少小门派私底下对李仪抛出过橄榄枝。这些人,要么是投资他成为魔尊,届时一统天下分一杯羹;要么是拉他入伙,想靠他的力量迅速壮大门派实力,然后卸磨杀驴…这些亏,李仪在上一世都吃过一次了。
“这位患…不是,李兄弟,我需要解一下你右边的袖子…”
“请便。”
刷啦——
一具伤痕累累的,宽肩窄腰的精壮男性上身赤裸在他面前。
???
李寅睁大眼睛,足足愣了五秒,满脸尴尬地看向男主。
“……”
“……”
李仪没什么反应,头顶上的黑化度也没变过。
李寅内心一万匹草泥马飞奔而过:我去真不是我手残啊,男主这衣服什么构造啊,又不是薄如蝉翼的舞女服,怎么扯一下就掉啊!搁这给读者发福利呢,这又是作者的恶趣味吗!
“怎么,很严重吗?”
李仪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肩膀,是有点不对称,脱了衣服看就很明显了,右肩明显下沉,锁骨也是右边的更突出。这“王二”眼力不错,兴许还真有两把刷子。
“…我检查一下。”
李寅悄悄深吸一口气,感觉眉心突突的跳。这还是他第一次和男主近距离接触,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李仪不愧是禁书男主,脸和身材也是十八禁级别的,尤其是冷峻的骨相配上那双多情似无情的桃花眼,在原著中不知道吸引了多少男男女女的单箭头。在那个后宫流和暧昧流大热门的年代,《血骨大法》的男主则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气质多次登上最受欢迎主角榜一。
李寅暗暗感叹真有人长这么牛逼,一边按照流程先给患者放松肌肉,再用指尖轻探,寻找错位的关节。
“嘶…”
李仪眯了一下眼睛。
这人看起来斯斯文文,可手劲却不是一般的大,点按穴位极其精准,要是稍施巧劲,怕是有可能把他的骨头按断。
李仪默默背过左手,摸了摸挂在后腰带上的弩机。
“痛啊?我今天没带麻药,你且忍一忍。”
其实是李寅翻遍师尊府,都没找到麻药。这个世界的医疗系统极为落后,修仙者对于灵丹妙药的依赖度太高,而凡人只能靠几幅代代相传的偏方救急,甚至有些地方还停留在巫医一体,做法驱鬼的时代。
“麻药是什么?”
李寅一愣,抬头看他一眼。
李仪以为是自己才疏学浅,好歹上一世精通各种毒药配比,居然还有自己不知道的材料,有点尴尬,便找补道:
“是能麻痹身体的药草吗?”
李寅点点头,内心吐槽男主在原著可是经常受伤啊,中毒啊中剑啊踩到陷阱什么的,大大小小的战损描写,加起来快三位数了,虽然男主也擅长用毒,可居然从来没有用过麻药!这作者太不是人了!
李仪垂眸看着对方毛茸茸的脑袋,思索这个“王二”到底是什么身份,上一世他并没有遇到过这个人,也未曾在修仙界听说过,难道…这一世会有什么变数吗。
“少侠,你的骨头有点轻啊,还比一般人长一截,是小时候受过什么伤吗?”
他刚刚比了一下男主手臂的长度,发现李仪手指也很长,整个手掌都比他大了一圈,这条件放现代不去打篮球可惜了。
李仪抬了下眉,调笑道:“王兄真神医也。”
两人对视一眼,心中都想到了同一个人的名字。
【“醒了?”
李严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气,睁眼时,他看见一个男人正掐着他的脖子,朝他阴森森笑着。
男人右臂奇长,已经腐烂变为一只白骨,寒冷尖锐,掐住他时还在源源不断地吸收他的灵力。
李严缓缓闭上眼,感到绝望。
那是即将炼成血骨大法的一种表现之一,白骨鬼爪,能够无限度地榨取他人修为。
“咳咳…”
李严越发感到窒息,脚下悬空,只能被迫保持着仰头的姿势,目光所到之处尽是尸山血海,点点星火在眼前飞过,似乎还能闻到什么东西在燃烧的味道。
“逍遥峰…”
李严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可男人却听得清楚,他点点头笑道:
“对,这里是逍遥峰,整个逍遥派都被我杀了,师尊,你是最后一个,要我带你看看长老弟子们都去哪了吗?”
李严被男人高高举起,来到悬崖边,滚烫的火星熏开他的眼皮,只见悬崖之下,一口巨大的炉鼎里,一颗颗头颅闭着眼睛挤在一起…】
一想到原著结尾这章,李寅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再看现在的男主,手臂明显是因为在习武时多次受伤,脱臼或韧带拉伤,没有及时处理导致的。估计男主以前和李严对练,对面从没放过水吧…
光是外伤,还好治,麻烦的是内伤。原著师尊手段狠辣,为了毁坏男主灵根,趁着人家小,把毒当饭骗他吃下去,积累到现在已经十七八岁,体内毒素很可能根深蒂固了…要说根除,那其实是不太可能的…
可是三天后就是测灵根了,不管怎么样都得迅速提升男主的资质,捞不上岸也得硬捞!
“咔哒。”
猝不及防的一下,关节复位,李仪顿感右臂舒展多了,活动几下,握了握拳,摆弄几下弩机,动作流畅。
“好多了吧?哈哈,我以前给我家猎犬也是这样接骨头的。”
“王二”憨憨一笑,李仪也不拆穿他。至少目前,他相信这人确实会治病了。刚才他还猜测,这人与其说是猎户,更像是书生,长得白净,身上还有股淡淡的药味,手指上的薄茧,更像写字磨出来的,力气其实不算大,倒是挺有巧劲。
只可惜…光是治病救人,在这个世界是混不出名堂的。
修为较高的人几乎不会生病,受伤也只需服用丹药,所以各大宗门都没有以医修出名的天才。而对于凡人来说,一旦被卷入修仙者之间的打斗,或是遇上魔教入侵,那伤亡程度,靠普通的郎中根本是救不过来的。
所以,也难怪“王二”一个人远赴他乡,来到逍遥派求学了。
李仪看着对方打开药包,在里面捣鼓一会,给他上药和夹板。
冰凉的药泥涂在皮肤上,先是火辣辣的疼,随后转为丝丝凉意传入骨缝中,变成微微的肿胀感。不过这点疼痛自然是不足为道了。
李寅擦着药,心里松了口气,还好他昨天在书上看过,孙三的寻宝鼠没有毒,况且咬在男主手上的伤已被处理过,刚才在溪边止住血了,现在只留下两个黑黑的小血洞。
收拾好药包,李寅看男主一个人艰难地穿衣服,便上去帮忙,才发现李仪这上衣是缝合款的,一边是宽袖一边是束袖,针脚粗糙,有些都脱线了,布料也是洗得都快褪成米白色,还打了各种花色的补丁,就这雷霆穿搭,刚开始他居然都没注意。
“腰带不用绑这么紧,反正也是要洗的。”
李寅闻言,默默给他系了个蝴蝶结。
“多谢。三日后就是灵根测验了,祝王兄好运。”
“哈哈,你叫我小虎就行,这是我小名,他们都这么叫我。”
这话半真半假,小虎确实是李寅小名,因为他真是寅时出生,属虎的,不过冒充他人,毕竟还是需要一段自我适应的时间的,加个小名主要是防止以后有人喊他“王二”的时候他反应不过来。
李仪点点头,做了个告别的手势。
李寅刚要接话,听见山坡上传来几个人的声音:
“沈墨师兄好。”
顿时,两个人都紧张起来。
卧槽,说曹操曹操到啊!怎么沈墨还真来了,不不不会是来找我的吧?
李寅顿时冷汗直出,男主正死死地盯着他。
而山上那群人还没走。
“师尊吗?没看见…”
【男主李仪,黑化度:67%】
李寅一颗心悬到了极点:
光是听见“师尊”两个字,男主就黑化度上涨1%了,那三天后,他们还要在灵根测验上见面呢,是不是到时候黑化度增加10%?那这系统任务直接没得做了!
不,眼下更重要的是,李仪现在这个眼神…想灭我口的表情不要太明显啊喂!
“那,那是逍遥派的师兄吗?他在找谁吗?”
李寅装作听不懂山上人在聊什么,一脸好奇地抬头看向他们,内心疯狂祈祷男主手下留情沈墨救我狗命。
“……”
男主没理他。
李寅心说完蛋,脑中系统还Q他:
【副手沈墨,正在动用灵力大范围寻找您,是否接收对方的灵力通讯?】
“灵力通讯?他在给我打电话吗?”
【…您可以这么理解。】
“接接接…不对!先别接!”
【?请确定是否接收。】
“不接不接,不能接。李仪既然知道那条溪流是我的监控,他肯定对灵力什么的很敏感,我一接,他马上会发现的吧?”
【这个问题本系统无法回答,属于剧透内容。】
奈斯,反正这就意味着不接是对的。李寅内心比个了拳头。
李寅回过神,两人四目相对,久久无言,最后还是李仪先开的口:
“我还有事,今天谢谢你,小虎,后会有期了。”
李寅还没接话,少年转身离开,早已经远远的剩个背影了。
*
午夜时分,后山洞窟,传出一声声惨叫。
“吱吱——”
一只肥硕的老鼠被李仪提起后颈皮,正猛烈地蹬着腿挣扎,两个黑豆小眼惊恐地映出少年的邪笑。
李仪左手提着它,路过柴堆,踢开地上拆掉的绷带,拨开深处的层层干草——里面是成堆的野兔尸体。
“吃吧。”
昏暗的洞窟内,火焰噼里啪啦响着,石壁上映出寻宝鼠大快朵颐的影子,它的体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
而在老鼠身后的那个修长影子,则缓缓盘腿坐下。
“还是用人血喂更快啊…可是我现在没有灵力,即使是血骨大法,也需要开启灵根…”
想到这,李仪不禁皱起眉,白天沈墨忽然出现,还动用了灵力大范围在找什么人,不管是不是在找李严…
那股压迫性的感觉还历历在目。
“吱吱…吱吱…”
李仪看着寻宝鼠越发壮硕的后背,变得油光锃亮的皮毛,默默看向自己的手心:
不管怎么说,沈墨好歹是李严的副手,地位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些长老见了他也要礼让三分的,修为水平自然不必多说。
可现在的自己,连灵根还没开启,本质上和“王二”是一样的凡人,“王二”甚至对沈墨强大的灵力没有一点感觉。
“我也不过是走捷径罢了…”
少年看着自己布满老茧的手心,自言自语道。
血骨大法是捷径,是禁术,修炼此法,人人得而诛之。
但还好,血骨大法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它非常隐蔽。
因为修炼此法,自然绕不开大量血腥的杀戮,所到之处,必有浓重的血腥气。
但不管是凡人还是修仙者,很难分清暴力屠杀事件和修炼血骨大法两者的区别。
不过,白天他还是比较紧张,怕沈墨感应到血骨大法的气息,加上他才用那溪水洗过伤口,而这个洞窟距离溪流不远…
没被发现,算是侥幸吧。
但凡溪水里的血气散得晚一点,吸引到沈墨的注意多一秒,沈墨就有可能进而顺着找到这个洞窟,再报告给李严。
要是路上又撞见他打猎回来,却发现数量如此异常的野兔,那今日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吱吱!吱吱!”
寻宝鼠吃的满嘴血,叫的欢喜,没啃完的兔头一个一个被它扔开,滚到少年脚边。
李仪回过神,端起一只头骨,笑了笑。
“吃吧,吃饱了,就带我去找我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