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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 我亦飘零久 ...
林云照牵着常恒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门口站着一个人,那人西装笔挺,文质彬彬,他对着两个孩子招了招手,脸上挂着十分诡异的笑容,在凉森森的月光下,他好看的五官镀着银色的光,鼻子和嘴角锋利得像刀片,十分的俊美,但总觉着怪异,让人心里发毛,不寒而栗。
林云照有所防备地带着常恒后退一步,仿佛这个穿西装的男人是什么从地狱里被撒旦遣上来迷惑人心的厉鬼。
“我是你妈妈的朋友。”那个人笑着对他们说。
这个人非常奇怪,他的笑容阴测测的,他的声音也阴恻恻的,像蛇一般从他嗓子里滑出来,林云照不由得紧了紧握了握常恒的手。
“叔叔好。”林云照礼貌回应,默默地用自己瘦削的身躯挡在了常恒前面。
这时,一个薄薄的信封递到了林云照眼前。
那男人再一次开口,他的嘴角咧得更开了:“你就是小照吧,常听你妈妈提起你,这是她托我转交给你的......遗书,请节哀。”
谁会笑着送遗书?
他说他是他妈妈的朋友,他朋友死了,可他身上哪儿能看得出半点哀伤的影子?
他将遗书交给林云照后,就大步离去,潇洒地,甚至是得意地开车离开了。
原来门口那辆老爷车是他的,林云照心想。
遗书的内容非常简单。
“立遗嘱人常玉,1972年3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0*0570。我,常玉,现在头脑清楚、思维清晰,能够正常理解并清楚表达我本人的意愿,经慎重考虑特自愿立遗嘱内容如下。”
“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6237*9634里的五十万人民币归我的母亲常红琴所有。除去此卡,我与我已故的丈夫林朗的所有财产,包括房产,车产,在我的小儿子常恒成年之前均由我的大儿子林云照代理保管,待双方均满十八岁之后,财产一分为二,林云照与常恒共同所有。”
林朗曾经和林云照一样,是孤儿,无父无母,在北京的一家福利院生活了十几年,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究竟是谁,而常玉是新京市人,老家在南方W市,她通过高考来到京市,靠着国家公派奖学金出国留学,最后又回到京市打拼,她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她想把母亲接来城里,但老太太不愿意。
可这一次,常红琴是不得不来了。
常红琴来到了京市,白发人送黑发人。
常玉的葬礼和林朗一样,在京市办,她要好的朋友们都在这儿。
葬礼结束后,常红琴临走前,她给了林云照两张银行卡,其中一张是常玉留给她的储蓄卡,另一张则是她自己多年来的积蓄,里面一共有107366.73元,这里有她自己种菜卖瓜攒的,也有常玉时不时转给她的。常红琴一辈子待在农村,女儿长大了,她的钱也就没处花了。常红琴本想等自己死了,再把这张卡留给女儿,可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先继承女儿的遗产。
外婆的钱,林云照说什么也不拿,他宁愿去打工养活兄弟俩也不想接受这样一笔钱,这是常红琴辛苦了大半辈子才有的积蓄。他看着她形容枯槁的样子,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她把卡递给林云照的那只老手颤颤巍巍,皱得像树皮,这个早年丧夫,老年丧女的庄稼人一夜白头。
林云照跟外婆重复了很多次,他告诉她,他爸妈在京市过得很不错,给他和常恒留下了不少的钱,这笔钱足够他们兄弟两个在京市过相对优渥的生活。可老人听不懂股票,听不懂投资,听不懂她的孩子在大城市里怎么挣钱。
林云照只能偷偷把两张卡放回常红琴的旧挎包里,等他把她送上火车——老人坐不惯飞机——他回到家把外套脱下来,“啪嗒”一声,这两张被推来回去的银行卡掉在了木质地板上,发出一声脆响,听得林云照胸口发闷。
外婆看见了他的小动作,并以相同的小动作还了回来。
常红琴身体不好,在她听到常玉死讯之后,想过要不要把两个孩子一起带回老家,她亲自带,这样家里还能有个大人。
但W市只是个南方的小城市,总归不如首都发达,区域发展不平衡,W市的教育做得不差,但京市是最好的。
她不能带孩子回去老家。
她总是能闻到死神若隐若无的气息。
她太老了,身体早就垮了,犹如一面腐朽的墙壁。
她深知自己不但帮不到一点忙,也许还会成为孩子的累赘,所以她就留下一笔钱走了,都说钱不是万能的,可事实上,钱就是万能的,一点钱能保证基本的温饱,再多一点,能让孩子念得起好学校,再再多一点,可以买一辆代步的车,在此基础上再加一点,可以付一个好房子的首付。
在人世间生存,吃饭喝水要钱,水电气燃油要钱,夏天买风扇冬天买棉衣也要钱,人只要活着,连呼吸都要不是免费的。
总有些人辩论,说钱不是万能的,问他们钱不能买来什么?他们就说钱不能买来幸福,钱不能买来健康。
可生病了要去医院吧,你没有钱,谁给你看?你就是死地上都没人管你。挂号费,检查费,抽血费,拍片子,做核磁,这里哪样不花钱?还没算上路费,误工费,药费。如果真出了什么状况,还得额外再出手术费,材料费,仪器开机费,哪样能省?什么地方能给你白用啊?你谁?
大多数普通人,其实是生不起病的。
所以啊,钱,就是可以买来健康。
有了健康,才能谈谈幸福。
常红琴不了解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到底有多少钱,她选择把钱留给两个孙子,只是单纯的因为,钱真是个好东西,有钱,才有退路,有钱,才有出路。
林云照没来得及问她,她知道么?他不是常玉亲生的这件事。
其实常红琴知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他已经是了。
他林云照,就是林朗和常玉的儿子,即便父母已经撒手人寰了,林云照还是要带着弟弟好好地生活下去。
死了的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还要活。
九年后,林朗祭日。
再过一个月就是常玉的祭日。
常恒这次没法儿跟他一起来,他有比赛走不开,林云照一个人去看爸妈。
他以一个不怎么庄重的姿势盘坐在爸妈坟前,他知道他爸妈不会介意的。
这里,是他离爸妈最近的地方了。
呼吸着墓场的风,他仿佛又回到了十二岁,他先是在电视机里听到爸爸殉职的消息,再回到那个十字路口,看见他妈妈焦黑的躯体,林云照时常痛恨自己优秀的记忆力,他竟然什么都还记得。
他同爸妈说了好些话,叙家常似的,把自己这段时间的生活分享给两只不知道在不在听的鬼。
“爸,我准备当老师,您之前说过,要做一个好人。我想,当个老师应该很不错,我会表扬优等生,鼓励后进生,培养中等生,再把早恋的孩子都拆散。”
“妈,您记得么,你们俩都是高度近视,爸爸的眼镜一戴上跟啤酒瓶似的,您更别提了,不戴眼镜就看不见人,你们老担心这个基因会遗传。”林云照扯着嘴唇笑了一下。
“你们放心吧,常恒的眼睛好得跟老鹰似的,他能从我眼里的红血丝判断出我前一天晚上是几点睡觉的,我每次熬夜他都要说我,好像他才是哥哥一样,可烦死我了,我虽然不是你俩生的,但我还真有点儿近视,不过度数不高,不戴眼镜也凑活。
“常恒进国家射击队了,过段时间就要去M国进修学习了,这些年我俩花了不少你俩的钱,幸好你俩能挣钱,不然我得打八份工才能把他养大。”
他又叽里咕噜说了一大串儿,坐得屁股都麻了,留下鲜花和贡品,起身离开了坟地。
他刚走了没三步,又噌地一下忽然转身,回头凝视他爸妈的碑,企图看出一丝端倪。
“真没劲,你们应该像电影里一样,等儿子走了悄悄现身,看着儿子的背影流露出欣慰的笑容。
“我走了啊。
“真走了。”
林云照往前走了两步,又回头,又走了,又回头,用假动作试探了好几次,直到他终于确认幽灵不能还魂,这才颓着个脸回家去了,今天他喝得有点多。
回到家已经夜深了,林云照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以前这个点,常恒总是会给他留一盏灯,现在房子里漆黑一片,一个活物也没有。
忽然,他感到脚边有什么软乎乎毛茸茸的东西在蹭他,吓了林云照一跳。
卧槽不会进老鼠了吧?
林云照啪的一下把灯全打开,往下一瞅,看见一只正在撒娇讨食的肥猫。
他都忘了家里还有另一只活物,就是这朵猫形霸王花。
林云照原本对养宠物没什么兴趣,养父母还在的时候,家里养过金鱼,可惜养了不到一周就因吃太饱驾鹤西去,他那时还很难过,明明他都给小金鱼吃这么多饲料了,怎么还是死了呢?那时的他全然不知道自己纯洁的双手已经沾染鲜血,握着两条鱼命。
这大肥猫霸王花其实还是很可爱的,长相是传统的萌款,胖是胖了一点儿,真身其实是公主小三花一枚。
养它,那是没有办法。几年前,这肥猫在外流浪的时候碰上他了,不知道看中了林云照什么,缠着他裤脚非要跟他回家。当时的霸王花还是一只在暴雨里被上帝鞭挞的小奶猫,路过的林云照发善心,给它挪到了个有棚的地儿,再去旁边便利店买了根火腿肠喂给它,日行一善就此结束,林云照准备回家,小猫的命运就看它自个儿造化。
当年它又瘦又小,林云照的手掌都能当它床了,见林云照要走,它火腿肠也不吃了,林云照走到哪,它跟到哪,小短腿跑得飞快。
那天下着雨,林云照没带伞,他原本打算冒雨跑回家的。
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天是个什么样光景,地上积着水,脚下都是泥,他只是正常步速走着,这猫就得跑起来才能跟上他,地上滑,它还摔了一跤,摔了一身肮肮脏脏的泥水。
真脏真恶心,我是不会养你的。
但是林云照放慢了步调,猫没有再摔跤了。
这只猫非得跟着他,无论他怎么赶,它就是要跟,最后烦得他实在没有办法,担心这猫再跟着他别被雨剁死了,林云照只能在一家商户的屋檐下停住脚步,他给自己买了根冰棍,给猫又买了根肠,他跟猫并排而立,一人一猫站在一起,静静地等待雨停。
就这样,小三花靠着自己的奥运四腿和卖萌大法,它给自己寻了个家。
这么软萌的小猫咪,干嘛要叫霸王花呢?这名字真是太张扬太霸道,常恒想给取别的,什么多多啊,嘟嘟啊,可最后这些可爱的宠物名被大当家的一票否决,就叫霸王花!一锤定音!
霸王花的名字虽然不怎么中听,其实林云照取名的时候并不敷衍,这是仔细考虑过的。
什么嘟嘟多多咪咪的,不是不好,是没有力量感,太软弱的生物容易被他们家的风水克死,猫体格小,更容易死。
霸王花初来驾到时还很拘谨,现在,它俨然已把自己当成了家里的老大,只有想吃罐头猫条的时候才肯主动蹭蹭它的两个仆人。
“小霸王,你不能再吃了,再吃就成二师兄了,今天没有罐罐。
“明天也没有。
“昨天有,你可以去昨天吃。”林云照说。
霸王花怒了,使劲儿地挠了两把林云照的裤子,这是它本月第二次被克扣粮草,因为上次体检的时候医生说它超重了,怎么,十五斤里就不能有五斤是毛?
霸王花虽心有不满,但它知道自己的余生还得靠这个只有两条腿的奴隶过活,装模做样咬他一口就去吃它那碗不加冻干的减量猫粮了。跟大奴隶喵喵叫是徒劳的,等他睡了再去偷吃才是妙计,霸王花总会趁家里没人在电视柜下面暗度陈仓两根猫条,奴隶一号忙着念书读研,奴隶二号忙着练习射击,他们对霸王花偷渡猫粮案全然不知情,以至于两位奴隶总是开着视频电话在一起观察霸王花,两人看着它圆滚滚的样子总是很纳闷,难不成有鬼给它喂饭了?
今天林云照打算整理一下养父母的遗物。
林云照知道现在整理遗物已经没有意义,但他只是想再看看那些老照片啊,摸摸那些老物件。
今天他想整理整理爸妈的旧书房,他爸妈都有阅读习惯,看书的时候还会在上面写下自己的见解,前两年他没有心情看,光是看他爸妈的字迹都让他难受。
今天他喝了点酒,终于鼓起了勇气。
常玉什么书都看,哲学,文学,历史,金融,什么她都知道一点,她的书评很犀利,她敢于质疑,在一本写到董仲舒提出“废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书里,她在一旁写下这样的评价:“我不同意。”
还真是简单直白啊。
林朗是个记者,与经济政治相关的书籍家里有很多,但实际上他更偏爱读文学,是个挺感性的男人,常常看小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林云照随手翻开一本国外小说译本,草草翻看几页,几乎是什么也没看懂,翻到下一页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养父潇洒的字迹:“看不懂,翻译得这么烂还敢卖我五十,心真黑。”
林云照忍不住笑出声,这一声笑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显得很是突兀,他爸一直教育兄弟俩多看书,原来自己也曾有因为一本翻译得不怎么样的译本生闷气的时候,他都能想象到,林朗写下这句话的神情一定郁闷透了。
林云照接着在屋里看他爸妈留下的东西,他拉开抽屉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玩意儿,而映入眼帘的是一本牛皮封面的厚本子。
那是一本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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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大眼 金音河 chapter 19 chapter 32 《你们别爱我了行吗?[万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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