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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星轨偏妄途 星轨偏妄途 ...

  •   距离十四岁那年抱着江妄说“不走”的清晨,已经过了整整三千六百天。
      画室的暖气开得很足,松节油的松脂味混着江妄常用的薄荷沐浴露香,在空气里缠成暖融融的网。江隐站在落地窗前,指尖捏着那封烫金边的邀请函,指节上淡褐色的旧疤被压得发白——那是十二岁那年江妄打翻热水壶,他下意识挡了一下烫的,十年过去,疤色淡得像落在雪地上的星子,和江妄后颈那颗痣是同款颜色。
      身后传来布料摩挲的轻响,下一秒,带着湿凉的发梢蹭过他的后颈,江妄刚洗过的头发还滴着水,凉意在衬衫上洇开浅圆的湿痕,环在他腰上的手臂收得很紧,指尖无意识摩挲着他衬衫下摆的旧磨损——那是江妄高二时候扯坏的,他没补,故意留着,洗了上百次,磨白的边还带着点软。
      “哥,”江妄的声音带着刚醒的哑,鼻尖蹭了蹭他后颈的碎发,呼吸里的薄荷味裹着点刚吃的橘子糖甜,“手里烫金的东西,比我好看?”
      江隐下意识把邀请函往西装内侧口袋塞了塞,那个口袋贴着心口,里面还躺着江妄去年偷偷给他缝的小星星补丁,针脚歪歪扭扭,他从来没拿出来过,像藏了个见不得光的秘密。没藏住,邀请函的边角从口袋里露了半寸,烫金的“New York Modern Art Museum”字样刚好落在江妄眼里。
      环在他腰上的手臂猛地僵了一瞬,指尖掐进他腰侧的软肉里,没舍得用力,只留了个浅红的印子,像十年前江妄掐他手腕留下的痕。江妄很快笑出声,虎牙露出来,和十年前偷塞给他橘子糖的时候一模一样,可眼尾却悄悄红了一点,他伸手勾住江隐衬衫的第二颗纽扣——那是他紧张时的小动作,从十四岁江隐第一次去开家长会攥到现在,金属扣面都被他摸得发亮。
      “纽约的展啊?”他语气轻快得像在说今晚吃什么饺子,指尖却攥得纽扣都快掉了,凑过去亲了亲江隐的耳尖,薄荷味混着橘子糖的甜扫过耳廓,“恭喜哥啊,我早就说哥的画能挂去国际馆。”
      江隐摸得到他指尖的凉,像十年前冬天江妄往他怀里钻时的脚,冰得他心口发颤。他想起十年前那个清晨,江妄埋在他怀里说“哥不走”,想起自己为了这句话放弃了保送集训,考了本地美院,开了这家小小的工作室,一待就是十年。这十年里江妄像长在他身上的藤蔓,他的社交圈、他的画展、他的每一顿饭,都有江妄的影子。所有人都说江隐为了弟弟耽搁了前程,只有江隐自己知道,他贪恋江妄那点毫无保留的依赖,贪恋到连藏了十年的画展梦,都愿意为这双眼让步。
      “要去半个月。”江隐转过身,捧着江妄的脸,指腹蹭过他发凉的眼尾,声音放得很轻,“主办方包往返,走之前把工作室的单子排好,你在家……”
      “我去送哥啊。”江妄打断他,弯着眼睛笑,指尖却攥得更紧,像怕一松手人就跑了,“我帮哥收拾行李,胃药装在你常拿的那个隔层,薄荷糖买你爱吃的青柠味,都给你塞满。”
      他说得理所当然,仿佛江隐只是去楼下便利店买包烟,半小时后就会回来。可江隐太了解他了,那笑里藏着的颤音,勾着纽扣的指尖泛出来的白,都像十年前他推倒茶杯时,藏在无辜表情下的偏执。江妄在赌,赌他舍不得走,赌他还会像十年前那样,对着电话说“我不去了”。
      接下来的三天,江妄乖得不像话。他蹲在画室里帮江隐装裱画稿,指尖蹭过《长庚星不落》里藏着的褐色小点——那是他后颈痣的形状,江隐画的时候他凑在旁边看,偷偷用手指蹭了蹭,被江隐笑着拍开手,说“别蹭,留着给你当印记”。他把江隐的衬衫一件件叠进28寸的行李箱,左边放常穿的棉麻衬衫,右边塞满他给装的胃药和薄荷糖,甚至在江隐熬夜改画稿的时候,安安静静坐旁边削铅笔,削了满满一罐,木屑落了满桌,也没吵他。
      只有江隐知道,江妄的乖巧底下藏着怎样的暗涌。他半夜起来喝水,总能看见江妄睁着眼睛看他,瞳孔在黑暗里放大,像守着宝藏的龙,生怕一闭眼,怀里的人就消失不见。有天凌晨三点他起夜,看见书房的灯亮着,推门进去,看见江妄蹲在文件柜前,手里捏着那张十年前的集训通知书——皱巴巴的,边角都磨出了毛,旁边放着这次的画展邀请函,两张纸被江妄的指尖摸得发烫。听见动静,江妄猛地回头,脸上没有丝毫被抓包的慌乱,反而笑了笑,说“哥,我找削笔刀”,然后把两张纸仔细叠好,塞进抽屉最深处,像藏起两个跨越十年的赌注。
      出发那天是深冬,天阴得像要塌下来,雪粒子簌簌打在伞面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江妄给江隐系围巾,米白色的羊绒围巾绕了两圈,勒得江隐有点喘,他却还往紧了系,脸埋在围巾里,呼吸喷在江隐的锁骨上,带着点湿意和橘子糖的甜。“哥,”他的声音闷闷的,指尖蹭过江隐指节上的旧疤,“外面冷,围巾别摘,沾了我的味,别人就不敢碰你。”
      “嗯,不摘。”江隐揉了揉他的头发,发顶的软毛被雪打湿,凉得像十年前他摸过的那只橘猫。他拎起行李箱,箱子是江妄昨天新买的,侧面挂着俩去年去海边玩买的贝壳挂饰,叮铃哐啷地响,是江妄特意挑的,说“哥走了也能听见我声音”。
      江妄帮他把箱子放进出租车的后备箱,又弯腰拍了拍箱子上的雪,动作慢得像在拖延时间。最后他直起身,笑着朝江隐挥了挥手,眼睛亮得像落了整颗长庚星,可眼尾的红却漫了出来,像被揉碎的红墨水。“哥,一路顺风,”他说,声音被风刮得有点碎,“我等你回来。”
      江隐点了点头,坐进车里。车窗摇上去的瞬间,他看见江妄的笑容还挂在脸上,可眼泪已经砸在了雪地上,晕开小小的湿痕。车子启动时,他从后视镜里看见江妄还站在原地,身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黑点,像被遗落在寒冬里的小兽。他摸了摸脖子上的围巾,上面还沾着江妄的薄荷味沐浴露香,口袋里的水果糖硌了一下指尖,糖纸已经被捏得皱了,奥特曼的图案模糊不清。他想起十年前那个清晨,江妄把糖塞给他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温度。

      江隐不知道的是,出租车驶离后,江妄在雪地里站了整整十分钟,直到睫毛上都结了细碎的冰碴。
      他转身回到空无一人的公寓,玄关处还留着江隐换下来的灰色羊绒大衣,他蹲下去,把脸埋进大衣的领口,那里还留着江隐的雪松味,还有他昨天偷偷喷的一点薄荷香水——他怕江隐忘了他,特意喷的,像给自己的所有权打个标记。他攥着大衣的第二颗纽扣,就是十年前江隐总让他攥的那颗,现在已经有点掉漆了,金属面上还留着他小时候咬的牙印。他一遍一遍摸着那枚纽扣,手机屏幕亮了又灭,是江隐发来的消息:“到机场了,别担心。”
      他打字想回“我等你”,又删掉,改成“哥,围巾别摘”,眼泪砸在屏幕上,晕开了“围巾”两个字,墨色的水痕像十年前那杯打翻在习题册上的茶渍。他突然抓起旁边书桌上的美工刀,刀刃在指尖转了转,然后轻轻划过后颈那颗褐色的小痣,渗了一点血珠,疼得他眯起眼,却低低地笑出了声。血珠滚进衣领里,暖得烫人,他想起十四岁那年江隐给他捂脚的样子,想起十年前江隐放弃集训抱着他说“不走”的样子,想起刚才江隐揉他头发时掌心的温度。
      “哥,”他对着空荡荡的公寓喃喃,指尖蘸着后颈的血,在江隐的大衣袖口画了颗歪歪扭扭的星星,“你身上有我的味,有我的痣,你怎么会舍得丢下我。”
      他摸出抽屉里的两张纸,一张是十年前的集训通知书,一张是现在的画展邀请函,叠在一起,用江隐的钢笔在上面写了个“等”字,墨迹晕开,像十年前那杯打翻的茶渍,像刚才砸在屏幕上的眼泪,像他后颈渗出来的血珠。窗外的雪越下越大,第一片鹅毛大的雪花落下来的时候,江妄抱着江隐的大衣缩在玄关处,把脸埋进布料里,呼吸里全是熟悉的雪松味。他不知道这次的赌局他会不会赢,他只知道,如果江隐真的不回来了,他就把整个公寓都烧了,连同那幅《长庚星不落》,连同他藏了十几年的所有执念,一起烧成灰,撒在江隐必经的路上。
      这样,哥就永远都不会离开他了。
      他摸了摸后颈的伤口,血已经凝了,结了小小的痂,像颗新的痣。他闭上眼睛,耳边仿佛能听见江隐的声音,和十年前一样,轻轻的,落在他发顶:“嗯,不走。”
      雪还在下,长庚星被云层遮住了,可他知道,星还在,在他后颈的痣里,在江隐的画里,在他们藏了十年的糖纸里,永不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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