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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情愫 他早早就明 ...
太阳越落越矮,炊烟越长越高,他们在半空打了个招呼,落日余晖也带上了金灿灿的烟火味。
李渌澜把鸭子仔细洗了三遍才下锅,炖了一个钟头才下冬瓜块。
天气毒,吃点冬瓜鸭子好清热润肺。
冬瓜块在咕嘟咕嘟中浸了一层黄亮的鸭油,慢慢融了尖锐的边角。
冬瓜炖软了,吃冬瓜的人却还没回来。
李渌澜的耐心跟灶里的木柴一起快要燃烧殆尽,等冬瓜炖得半透明,李渌澜撒了盐,把火灭了。
他盛了碗汤给隔壁的大学生。
“你也太客气了。”季希咽了咽口水,这汤香得穿墙,他早馋了。
李渌澜没有客气,而是趁着季希吹凉的缝隙问了许多问题。
等季希喝完了汤,李渌澜便出门找叶蓁去了,刚走到巷子口,就看到了人。
叶蓁还真在半岛找到了工作——在一家书店当店员。
李渌澜听完皱了下眉,但也没说什么。
不过在叶蓁舀第三碗鸭汤时,李渌澜的眉心怎么也舒展不开了。
“蓁蓁,明天把书店的工作辞了吧。”
“咳咳咳咳——”叶蓁呛得脸颊绯红,“为什么呀,我不容易才找到的。”
李渌澜轻拍他的背,帮他顺气,“没什么,我刚问了季希,渝州的学校每年七月中旬招生,还有半个月的时间,你好生准备一下去考学吧。”
“考大学啊?”叶蓁顿了下,剧烈摇头,“算了吧李渌澜。”
大学学费很贵的,他们现在捉襟见肘,哪里还有钱供他去读书。
李渌澜摸了摸他的头,“别担心学费,只要你考得上,我无论如何都会供你念。”
叶蓁仍旧摇头,“李渌澜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是这笔钱真不是小数目。”
学费不是几角钱的丝带牌牙膏,买了就买了,大不了少吃两天饭。
大学学费一年动辄几十上百块,还不包括学杂费生活费,现在他不是叶家的少爷了,这个书是真读不起。
李渌澜沉着眸子没说话,似乎在思考什么。等叶蓁又吃了一碗汤泡饭,他才缓缓道:“蓁蓁,不必担心学费的事。我还找了个夜班,我算了一下,应该够。”
“夜班?”叶蓁吃惊,转念又很心疼,“李渌澜,你才应该少作,人不是机器,是需要睡觉休息的,再说就算是机器,也得给它抹油冷却的时间吧,我不许你去上夜班。”
李渌澜说他白天的工作是坐着的,一点都不累,而且夜班不是上通宵,只上四五个小时。
叶蓁咂摸出一丝不对劲,放下碗问:“什么班非要夜里上,还只上四五个小时?对了,你白天在码头算账,你哪来的时间找新差事?李渌澜,你别是出去当贼吧。”
李渌澜啧了一声,让他别胡说八道,“买菜的时候碰到邢老伯和他儿子了。说起来还是托你的福,当时谷雨晕船,你帮着照顾了一番,老伯记在心里了,所以才让他儿子给我说了个差事。”
“原来是这样啊,李渌澜,虽然是人家的好意,但身体最重要,你还是不要去上夜班了,钱咱们慢慢赚嘛。”
李渌澜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他不能慢,他必须要快。
叶蓁勾起他的手指,细细抚摸他指间的茧,“我晓得你想给我买好吃的吃,买好东西用,可是这些东西都不能和你的身体比。鸭子汤是好喝,丝带牌牙膏也好用,但是红苕稀饭照样能填饱肚子,牙粉也能清洁牙齿。李渌澜,我真没你想的那么娇气。”
“蓁蓁......”李渌澜的心软成了一池水,生出一种想要拥叶蓁入怀的冲动。
“李渌澜,我只有你了。”叶蓁把他的手放到颊边,珍惜地磨蹭。
买李渌澜回家,已经是他七岁时的老黄历了。
那时候刚开春,他跟着奶奶去青云观烧香,回程时见城门外有人牙在卖人,奶奶问他要不要个背书包的书童,他当然说要。
那时他正要去念私塾,害怕一个人去,多一个人陪着他底气足些。
他学着奶奶的样子,把八块大洋递给人牙子。
十几个小孩,他一眼就相中了李渌澜,原因无他,李渌澜的眼睛又清又亮,波光潋滟,漂亮极了,而且手里还捏着一根芝麻糖。
他也喜欢吃糖,他想,喜欢吃糖的人,应该跟自己合得来。
哦,对了,当时李渌澜还不叫李渌澜,叶家买人进府会给仆人赐名,这次奶奶让他取。
路上,叶蓁翻着眼皮把背过的唐诗全默了一遍,最终才取了“渌澜”二字——上有青冥之长天,下有渌水之波澜。
回到家后,叶蓁发现李渌澜根本不爱吃甜食,但是他很能吃饭,一顿能吃三大碗米饭,自己的剩饭他也不嫌弃。
李渌澜就这样跟着叶蓁,从早到晚都在一处,叶蓁也越来越离不开他,连睡觉都一个被窝。
没办法,大少爷养得娇,要个能暖床的人肉抱枕陪着才能睡着。
就这样,他们同吃同睡,相伴长大,就算李渌澜被老太太放了良,叶蓁仍认为李渌澜是他的私有物。
家破人亡,叶蓁只有李渌澜了。
李渌澜碾了碾细嫩的腮肉,眼底的柔情满溢而出,“蓁蓁,我也只有你。”
他是乡下孩子,一出生亲妈就咽了气,没喝过一滴奶。
兴许是天生命贱好养活,任他爹胡乱喂东西,他也活了下来。
后来,他爹又娶了一个,连生了两个弟弟,家里紧巴巴的日子愈发艰难。
从他有记忆起,他吃的就是米糠红苕,白米都是年节才能吃一嘴的稀罕物,更不要说糖和肉了。
六岁的某个清晨,他还像往常一样出去捡柴,他爹却让他别去,说等会儿带他去镇上赶集。
十几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那天早上,后娘给他做了一碗糖水蛋,到了镇上,爹给他买了一根芝麻糖。
他舔了一口,又香又甜,好吃得他舌头都麻了。他小心翼翼地握着芝麻糖,打算留着回去跟弟弟们一起吃。
爹说要去买种子,把他交给一个熟人,让他数一百个数,说等数完了就来接他。
他记不清自己数了多少个一百,反正他爹再没回来过。
想逃跑被人牙子逮住,身上被打得青青紫紫,脸上却连个抓痕都没有,甚至人牙子还给他擦脸洗牙,也不是人牙子心地有多好,不过是想有个好卖相。
那两年仗打得多,死人多,孤儿也多,就算是一个健康的男娃也卖不起价。
他看着一个仙童似的娃娃指着自己说——我就要他了。
哗啦啦八块洋元到手,人牙子把他推到了仙童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呀?”仙童笑眯眯地问他,眼睫毛颤颤的,像迎春花最嫩的那根蕊。
他身上太疼了,在夜里偷偷哭了很久,嗓子早发不出声音,还是人牙子赔笑说了自己的名字。
仙童旁边的妇人说:“这名儿乡气了些,得改一个。蓁蓁,你买的他,你给他起个好听的吧。”
“奶奶,取名字好难的,您让我想想嘛。”
原来仙童叫蓁蓁,真好听。
他跟着大马车进了城,来到了神仙洞府一般的叶府。
他洗了热水澡,抓了头发里的虱子,穿上了细布衣裳,最令他吃惊的是,他一顿吃了三碗白米饭和两盘菜,竟然没人打他的手。
大少爷看稀奇似的看他吃饭,大大的眼睛像猫儿又像狐狸,反正乖得不得了,他甚至想伸手摸摸大少爷长长的眼睫毛。
他想,一定很软很好摸。
“你以前肯定受了很多苦,你放心,以后跟着我就不会受苦啦。”
后来,大少爷给他取了新名,叫渌澜,那时他还不识字,不晓得这名儿的含义,只是觉得好,反正只要是大少爷取的,怎样都好。
他在叶家伺候大少爷,吃穿用度比村里财主的儿子还强,甚至还跟着大少爷去了学堂,这是他在梦里都没梦到过的生活。
他在家是多余的,除了干不完的活儿,再没有其他的了,甚至连最后一丝骨肉亲情,都被那八块大洋买断了。
他的性命,他的余生,他的一切,都是属于叶蓁的。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叶蓁产生了别样的情愫,也许是深夜的梦,是清晨的悸动,是无时无刻想要追随的目光,是每分每秒都想陪伴在身侧的妄念。
他早早就明白了自己对叶蓁的感情,是两小无嫌猜;是除却巫山不是云;是行也思君,坐也思君;是直教生死相许。
他的世界一片贫瘠,叶蓁像一束光,让这片荒原长出了不曾生长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上,他想守护和拥有的,也只有这束光。
李渌澜的眼神实在是太温柔了,叶蓁被灼得脸颊发烫,连忙偏过脸说:“你知道就好,哎呀,我跟你扯这些干嘛,反正你不许去上夜班!”
李渌澜笑了下,“好,我不去,不过人家一片好心,我总得去一趟给人家说清楚。”
“是这个道理。”叶蓁赞同地点了下头,“那你今晚去一趟,嘴巴甜一点啊。”
“晓得了,祖宗。”李渌澜见他要又要添汤,赶紧夺过了汤勺,不许他再吃,“再吃就是第四碗了,会积食的。”
“第四碗了?”叶蓁也惊了,自己竟不知不觉吃了这么多。
李渌澜边收碗筷边说:“蓁蓁,你也要答应我,明天就在家里温书,不要再去那个书店做工了。学费你不用担心,我来想办法。”
“我书都没有,温什么啊。”
“我跟隔壁借了。”
叶蓁无言,他没想到李渌澜竟然先斩后奏,连书都借好了。
“好嘛,那我不去了。”
不去了个鬼!
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差事,一个月十块钱呢,岂能不去。
不过李渌澜这人跟狗似的,只能顺毛撸,要是跟他反着来,兴许明天连门都出不了。
今天临走前帮老板娘搬了点东西,所以才回家晚了。明天只要赶在李渌澜之前回家,做出温习了一天的样子,一定能暗度陈仓。
吃完饭,两人在油灯下擦洗身子。
叶蓁在书店搬书,很卖了些力气,身上汗津津的。
大少爷头回做力气活,没想到会这么累,但一点没偷懒,认认真真完成了工作。
不过,回家有李渌澜在,他就可以偷偷懒。
叶蓁懒散地瘫倒在床上,让李渌澜帮他擦。
李渌澜是伺候惯了的,力道适中,舒服得大少爷直接睡了过去。
昏黄灯光给白瓷般的身躯镀了一层柔润光晕,又圣洁又惑人,李渌澜看得寄巴起了火,到角落咬着嘴唇□□了一回。
待尘埃落定,又给叶蓁搭了肚子,李渌澜才踏着月光出门。
年下小狗早已开窍,少爷还在玛卡巴卡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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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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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每晚十点来包有饭吃,段评已开,期待宝宝们的食评和星星好评~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