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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子文翻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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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走了,我家主人怎么办?
这她怎么知道?
李婳苦着脸,试探着问道:“莫非子文君不舍我离开王府?因我是良医?”
修罗表情一僵,一脸的生无可恋。正要发作,舍弟突然抢先一步,点头道:“李君所言甚是。良医难求,可否请君留下?”
留下是不现实的,但留半年倒是没问题。半年的时间,应该足够教出一个徒弟。虽说那徒弟大概率和她一样,也是个半吊子,但对于两千年前的医学界而言,她所传授的东西,绝对称得上划时代。
不过,听他们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她。不管墨袍把她当朋友还是医生,若知道她随时都会离开,心里自然不会痛快。毕竟,谁会重用一个临时工?谁又会对一段注定短暂的友情付出真心?
可墨袍待她,显然是真心的。
怪不得那么生气。“待寻得阿父,便当归去。”简直就是只妥妥的白眼狼呀!
于是,朝二人呵呵一笑,挽回道:“待我寻得阿父看了阿母后,仍可复返。况且,也不知何时才能寻得阿父。此间我可传授医术,不知阿武,阿德,可愿学?”
二人面面相觑。大概是觉得这姑娘确实异类,竟让两个连字都不会写的武夫去学医。好在,他们在意的点不是‘传授医术’而是‘仍可复返’。
修罗的面色缓和下来,许是想起自己先前的态度,有些不好意思,抓着脑袋,支吾道:“我乃一介武夫,岂会医术?李君若授徒,不若与主君商议罢。”
她记得有位伟大的领导曾说过,我们要以‘实事求是’为行动核心,敢于‘思考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此刻,她虽无法‘实事求是’,但却必须尽快‘解决问题’,免得触怒龙颜小命不保(如果宇文秀拿到的剧本与刘秀一样的话)。
“对、对、对,我这就去寻子文君。”话一说完,就后退数步,腾空而起,左手搭墙,右臂撑过,落地无声。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只看得两个兵四瓢水呆若木鸡。
“子文君,子文君。”李婳厚脸皮地敲老板房门,等了老半天,才听到一声冰冷的“诺”。
子文君端坐在案前举着竹简看,连眼皮都不朝她掀一下,只淡淡地问她何事。那表情平静得好像刚才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要不是落在他的手里,要不是这鬼地方没道理可讲,李婳早就翻着白眼走人了。她堂堂李家大小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什么时候看过别人的脸色了?
“咳咳,”酝酿了一下,好口气地说道:“我非忘恩负义之辈。适才所言,为使盛娘子宽心而已。我既是你的医者,岂会不告而别?纵故乡千里,亦会回来看你。”
墨袍扯了下嘴角,不知什么意思,不过也不再执着,只问道:“何须盛小娘子宽心?她出恶言使君不悦?”
“没、没、没,盛娘子未尝出恶言。我知盛娘子思慕子文君,故不想因误会而横生事端。”话出口,才觉得这话说得实在没技巧,乍一听,像挑拨离间。
不过,只要他有一点自知之明,就该知道,她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顾虑,无非是因为那晚他吃错药,说了句“孤思慕之人”。
问题是此人无情商。听她一说,不思己过,反而面色凝重地放下竹简,正色道:“孤视盛小娘子如族妹,娘子不必介怀。若娘子不喜,孤便令其不得入府。”
李婳很无语,不知这家伙为何老是曲解她的意思。她什么时候说过不喜欢盛小姐了?日子过得如此无聊,巴结她还来不及。那小姑娘看上去一点儿都不难搞,忽悠几下,就能邀她结伴去逛洛阳城。
来都来了,总不能老待在王府里数日子吧!
“无不喜,无不喜,我只是想结交盛娘子。若能与她为友,日子便不至于如此无趣。”话一出口,就见老板面色一沉。李婳顿时背脊一凉,连忙解释道:“莫误会,莫误会,我并非言子文君无趣,只是有些趣事,只能与女子共享。”
子文陷入沉思。
半响,自责道:“孤思虑不周,娘子成日于府中,确实无趣。今日孤公务缠身,明日陪娘子骑马散心,可好?”
“甚好,甚好。”除此之外,她还能说什么?难道说,马场就在王府附近,你陪不陪,根本无所谓?不过,要是他明天心情好,倒是可以装个可怜,骗他去东市逛一圈。
见老板面色稍霁,李婳立刻见好就收,举手一揖,含笑道:“子文君公务繁忙,我便不打扰了。明日见,明日见。”说完,转身便走。
正要退出房间,忽听他轻咳一声。
“午膳前,孤须入宫面圣,暮时必早归,与君共食晚膳。等孤。”
“哦。”李婳点点头。谢谢你。不过,其实我完全不介意一个人吃饭。
……
盛娘子好像比李婳还无聊。早上刚被轰走,下午趁墨袍不在,竟又跑来了。为了感谢那顿美味鱼干,洛阳城首富家的千金大小姐,这次还带了一车礼物。
刚吃完午饭,小雪还来不及通报,便见一群捧着漆盒的婢女呼啦啦鱼贯而入。盛大小姐傲娇地掀开盒盖,顿时满室生辉。
盒内皆是华贵首饰:镶着赤色宝石的金步摇,雕琢精美的白玉簪,缀着珍珠的玉佩,晶莹剔透的琥珀珠串……件件皆非凡品,价值不菲,世间难得一见。
看着宝物,李婳开始回忆——时空旅行的规则里到底有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带当地贵重物品返航。
不管能不能带走,收下再说。特别是那琥珀珠串,携带方便,一颗顶普通人家一年的用度。有了它,就算哪天不想在王府待了,也够她在这儿活个十年八载。
根据盛小姐自述,盛家本非大家,之所以能混到今天这个地位,无非是盛家大小姐(也就是太后)嫁了个厉害丈夫。只可惜这位厉害丈夫锋芒过盛,招内部势力忌讳,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杀害。墨袍报兄仇,灭敌,助侄儿上位。
听到这里,李婳不免咋舌:“未曾想,此乡子文竟这般了得!”
要知道,她乡的文叔君可没这么霸气。不过并非有霸气的人就能称霸。照更始帝不是宇文玄这点来看,日后的光武帝,也未必是宇文秀。只是,年号相同的话,应该意味着,一年后这里会再起战乱,然后出现一个大人物开启东汉历史。
唉,她真希望开启东汉历史的大人物就是宇文秀。不然,他必然被那个大人物干掉。他若不复存在,那修罗、舍弟,以及眼前这个天真的小姑娘也会跟着消失。
“那是自然!子文是天底下最勇之人,故我非他不嫁。”呵呵,又改口了!
看着小姑娘红扑扑的脸,水汪汪的眼,李婳突然动了恻隐之心。这么好的小姑娘,墨袍为何不喜欢呢?难道是这脸铅粉妆倒了他的胃口?虽然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审美,但不管那个时代的男子,应该都不乐意在接吻时吃一嘴米粉的。
“你追子文君许久未成,何不另寻他法?”终究还是多管闲事了。
盛娘子眼睛一亮,忘了矜持,心急问道:“何法?”
李婳想了想,“你须知子文君喜好。譬如喜何色,何等女子,方可投其所好。我看他颇喜素净淡雅之色。故你今日妆容过分浓艳。”
盛君对这个提议非常赞同,因为她发现,不施粉黛的李娘子初见时并不惊艳,却是越看越明媚,越看越有韵味。而她那些闺阁密友,包括她自己,虽乍看艳丽,却经不起细看。
收了这么多贵重的礼物,李婳便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亲自指导盛小姐的美妆组如何化淡妆。还送了盒四色珠光唇彩给她。
盛小姐对自己的妆容满意至极。回去时,还特意绕了外院一圈,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竟在门口与正好回府的心上人撞了个正着。
宇文秀起初没认出她,忍不住回头多看了一眼。就这一眼,害得她整整失眠三夜。
第四日,为遮住熬出来的黑眼圈,她只得再次浓墨重彩。
晚饭时,李婳心一热,为盛小姐美言了几句。其实,她也没说什么,无非是夸小姑娘素颜挺干净的,性格挺开朗的,和她一起生活的话,应该会挺开心的。
谁知,自她说了这些之后,墨袍就再没开口说过一句话。眼睛红红的,一副受尽了委屈的样子。反正,一个大男人,比她百岁的太爷爷,周岁的侄子还难哄。光这一点,李婳就敢肯定,一年后称帝的,肯定不是他!
哪有帝王这么小心眼儿的?!
“唉,子文君,我又哪里得罪你了?你不告诉我,我如何得知?”李婳实在很苦恼,倚着门框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回房前把话说清楚。要不然,她晚上不敢睡。主要是,上午触怒过一次了,下午又触怒一次,她怕看不到明天的太阳。
子文君叹了口气,有些心累地开口道:“孤已明言,只视其为族妹。君何苦屡次试探?”
“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