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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盏 见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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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景云把云台相机和其他拍摄设备一股脑的收进背包里,最后看了一眼工作日冷清的省博物馆,背上包准备离开。
作为一个全职美食博主,他已经陷入创作瓶颈很久了。
恰巧省博物馆最近策划了一起有关烹饪和古代食物的特展,他决定来碰碰运气,也许古老的菜肴、食谱和烹饪工具能带给他一些不一样的新点子。
总之是乏善可陈的工作流程,但是有一件事情,让他感到非常的奇怪,难以言说。
这场展览最重磅的展品,从燕城博物院借来的一只素面青白琉璃茶盏,器型古朴典雅、色彩纯正清淡,光洁雅致,曾经是麓朝皇室御用之物。
按理说,这只茶盏并不是他所关心的展品,但是……
当他站在那个透明玻璃的展柜前,一种莫名的心悸山呼海啸般席卷了他。有一种看不见的漩涡,把他的视线和灵魂牢牢卷进去。
他的灵魂都好似飘出来,心像被一只大手死死的攥住,喘不过气,动弹不得,只能怔怔地看着那只琉璃盏。
又好像,又好像,他在某一个宁静的春天见过它:他和什么人坐在一起,笑着,用一只这样的杯盏喝茶。
窗外春和景明,落英缤纷,天空上有柔软的云朵,草坪其色菁菁,一切都是那么温柔美好平静。
坐地铁回到家,楼景云卸下沉重的包,打开冰箱,从冷冻层里拿出自己上次拍摄时的失败产物,烂糟糟的一团,放到微波炉里。
厨房里,一种加热鱼类散发出的腥味慢慢弥散开来。他取出那团鱼肉混合物,面不改色地吃完,便自顾自地到电脑前处理今天拍摄的素材。
他稍微对这个新企划有一个雏形:进行一些古代美食的复刻。但现在能考据到的古菜谱很少,只能从古籍里慢慢选;另一方面,他的资金有限,肯定不能以一些复杂的大菜为先。
但又要有差异化……
他目前的思路是先拍摄一些比较简单的小菜、蜜饯或者甜点的制作,最好能选择一些花哨精巧的小东西,要漂亮、雅致、特别、难做、有噱头。虽然,他想让视频里呈现出来的食物尽量好吃,但是他并不能真的保证这件事——他已经失去味觉半年了。
这件事情伊始于某一个普通的清晨,他忽然发现自己尝不出苹果的味道了。
一切情况都变得急转直下,他跑了很多的医院,却查不出任何器质性病变,医生最后只能委婉地告诉他,也许,你可以去心理科看看呢?
如果楼景云是一个职业厨师,那么失去味觉对他的事业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但幸好他不是。他只是一个视频创作者。毕竟人类目前的科技还不能发明出能品尝到味道的手机,所以,食物只要在视频中呈现出一个靓丽的、美味的状态,他的事业也就不会受到什么影响。至于这东西是否真的好吃,那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也不在观众的考虑范围之内。
目前的客观事实也是如此。他拍摄的视频更偏向于记录生活而非美食教程,不会记录详细调味数据,自然轻轻松松瞒天过海,更何况他确实很会做饭,凭借经验也能制作拍摄,网络世界里零个人发现他失去味觉了。
甚至他都已经给自己想好了退路——哪一天纸包不住火了,他还可以用失去味觉来卖一个惨,没准还能吸一吸流量,顺利转型成颜值博主呢。
楼景云把自己关在家里的小屋里查资料,选定了几个目前可行的菜品。
今天在博物馆上,他有幸见到了专家整理的麓朝食单,标题是“麓朝人的宴会”。食单上大多是水果和没有写清烹饪方法的蔬菜,但是几道主菜和汤羹都比较有意思。有一道“金齑鲈鱼脍”看起来非常适合做下一期拍摄的主题。
这个菜的本质是生鱼片蘸酱汁。人们最初使用鲤鱼制作,但是后来为了避讳,则更多选用鲈鱼。厨师需要将鲈鱼切得薄如蝉翼、有如玉般细腻质感,又被称为“玉脍”,“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中的“脍”也就是源于此。
“金齑”则是指它所搭配的蘸料,有八种各异的材料混合并用檀木所制成的杵臼捣制而成,质地细腻、色泽鲜亮如黄金。
虽然现在人们大多都认为生食鱼片是异国菜色,但其实它在传统饮食文化中占用非常重要的地位。
楼景云大概敲定了下次拍摄的主题,又开始剪下一期要更新的视频素材,配字幕,第三遍审核今天要发布的视频。
他一刻没停,一直忙碌到傍晚,刚好卡在6点钟发布视频更新。
松了一口气,楼景云靠在椅子上伸懒腰,活动着僵硬得咔咔响的肩颈,站起来,准备去冰箱里给自己倒一杯冒着气的冰可乐刺激一下。
楼景云拉开工作室的门,一个陌生的长发少年站在他门口,两人距离极近,正正对上眼。
那一瞬间,楼景云的心漏跳了一次。
“啊——————”
他吓得连尖叫都慢了半拍,迅速地把剪辑室的门重重关上,关门声音震天响。他惊恐地靠在门上,死死压着门,防止这个少年破门而入。
家里,怎么,会有,陌生人。
进贼了,对,一定是进贼了,楼景云慌张地掏出手机要打报警电话。
“夫君……”
特别好听的声音,清亮,有几分娇嗔,撒娇的调调。
靠在实木门上的楼景云的心脏早就跳到了嗓子眼。他顺着声音回过头,看到一个漂亮的长发脑袋从实木门中穿过来,如恐怖片里可以随意穿梭墙体的幽灵,接着,那长发少年的脖子、肩膀也穿过来,双手伸进来,白玉一般修长的手,环住他的脖子,就要搂他。
并且,楼景云真的感受到了一双手正在搂住他的脖子。
报警电话还没有来得及拨出去,楼景云终于两眼一翻,倒在了地上。
“夫君,呜呜呜呜……”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一阵惨兮兮的哭声中幽幽转醒。那个长发少年正扑在他肚子上,呜呜呜地哭,仿佛把楼景云吓晕的鬼不是他。
楼景云躺在坚硬的木地板上,绝望地看着熟悉的天花板,
真的见鬼了。
他想。
“夫君——你醒了——”那少年长得无比漂亮,眼睛哭红了,跟个兔子似的,见楼景云醒了,“哗”一下扑到他的怀里,紧紧搂着他,“呜呜呜,你吓死我了……”
这一刻,所有的工作压力、烦恼、疲惫全部一扫而空,上穷碧落下黄泉,一切都清明平和,楼景云从未觉得自己是如此地通达——他的世界观彻底崩塌了。
哈哈哈哈哈,他想,完蛋了。
太好了。
这个世界终于疯了。
那少年赖在他身上哭了好一会,也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楼景云只好先发制人,淡定地坐起来,把怀里滋哇乱叫的人,还是鬼,薅起来,平静地问他:“你是人是鬼啊?”
那少年一愣,漂亮娇嫩的小嘴一瘪,好像马上又要继续哭,手在他胸口撒娇似地轻轻打了一下,柔弱无骨:“我是你妻呀!”
哈哈。
难道是自己单身并清心寡欲多年,已经寡疯了,出现了幻觉?还是说自己已经压力大到爆炸最后猝死,眼前是濒死前的走马灯?还是他彻底疯了,给自己捏造出一个聊斋般的情节?
那人家是穷书生山野遇美艳女鬼,他是潦倒博主都市家中见妙龄男鬼?
少年看他不接话,又是一瘪嘴,往他怀里扑,双手搂着他的脖子,把漂亮脸蛋埋在他颈窝,蹭蹭,撒娇道:“夫君,我是小白呀~”
“等等等等等。”此鬼撒娇功力了得,这两下子,整得楼景云的骨头都酥了——比高压锅里压了两小时的状态还酥。不行,楼景云想,真不能再让他贴着自己了,再来几下真是要出大问题。
楼景云迅速说服自己接受这一切。
唉,就算这少年是要害他命的恶鬼,那也是温香软玉在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
两人盘腿对坐在地上。
楼景云正色:“所以说,你真是鬼?”
少年刚刚擦干净眼泪,眼睛红红肿肿的也很漂亮,我见犹怜。他把长头发在指尖绕来绕去:“应该算是吧。我,我是来找你的呀……”说着,他又要往楼景云怀里钻。
“你你你,坐好。”他把人,哦不,把鬼又放回去,“你为什么要来找我?我又不认识你。”
小白眨巴着自己漂亮的大眼睛,声音又嗲又委屈:“你这个负心汉……你是我夫君呀。不过,不过你投胎转世不记得我了。”他情绪低了一点,但马上又昂扬起来,热切地,“但我记得你啊,所以我来找你了!哪怕你不记得我了,我也要来找你!”
两人这么对坐着,楼景云这时,才有机会仔细看到了小白的正脸:第一印象就是漂亮,太漂亮了,很甜美可爱的长相。脸只有巴掌大,眼睛圆圆盈着笑,左眼下面有一颗殷红的泪痣,嘴唇看起来非常柔软、好亲。
就是有点太瘦了。他想。我能把他喂胖点就好了。
是的,楼景云的精神状态非常美丽:他已经能够接受这一切了。
小白乖乖的,端端正正坐在他面前,掰着指头给他讲前世的美好故事:“我们俩是青梅竹马,住在一个村子里,打小就认识了,是三书六聘明媒正娶,拜过天地的。”
“我们在京城城郊开了一家小饭馆,叫福来饭庄。最开始就三张桌子,但是你做饭特别好吃,周边的邻居也都很照顾我们的生意,后来慢慢开到有十来张桌。你是大厨,我当掌柜和账房,还聘了一个帮厨和两个店小二。平时就做生意,每旬第三日休息,就坐在后面院子里的桃花树下面喝酒,或者晚上到京城里逛夜市。”
楼景云感觉自己在听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故事,好像一部小说或电视剧的情节:“后来呢?”
小白愣了一下,偏偏头,眼睛往上瞟,思考了一下:“后来?嗯,后来我俩都活了108岁,你比我早走几天,我们合葬在京郊的锦山上了。”
楼景云感觉小白这套说辞漏洞百出,又好像也是合情合理——拜托,这可是真真正正的“鬼话”,还指望多么逻辑通顺、严丝合缝?
“既然我们是前世夫妻,又生活美满,你又为什么要化作鬼来找我呢?不像我一样转世投胎去?”
小白像是被他戳中了伤心处,又是一副泫然欲泣的表情:“本来说你在奈何桥上等我,可,待我去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人影了……阴司的人和我说,就是来生无缘无份,叫我要么就投胎,两个人从此错开来,再无交集,不然,不然就……”他真情实感地抹了眼泪,“我自然是不愿意和你分开。那阴差就凶我,说,要么就投胎,要么就当一个孤魂野鬼去。”
“我自然是想见你的呀,就当孤魂野鬼来世间漂泊寻找。可是鬼怪的法力和前世的身份福泽有关系,我就是个小账房,没什么本事,法力不够我一直四处寻你。只能找找停停,累了就附在器物上休息恢复……”小白的眼泪说掉就掉,又扑在他身上,“夫君,这么多年了,我终于见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