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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十五 团建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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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回来之后,迟非晚发现自己的手机里多了一个群。
群名叫“今天非晚吃饭了吗”,成员只有两个——她和沈亦欢。头像是沈亦欢换的,一只橘猫举着饭盆,配文“给点吃的吧”。迟非晚看到的时候正在工位上喝咖啡,差点把咖啡喷在键盘上。
她在群里发了一个问号。
沈亦欢秒回:“监督你吃饭的群。以后每天午饭晚饭打卡,不打卡我就来你工位敲你脑袋。”
迟非晚看着那只举饭盆的橘猫,忽然觉得这只猫和沈亦欢有点像。说不上哪里像,大概是因为表情都很欠揍,又都很让人没法拒绝。
“你这是职场霸凌。”她打字。
“这是职场关爱。”沈亦欢回,“你今天午饭吃的什么?拍照给我看。”
迟非晚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桌上的外卖——一份蔬菜沙拉,鸡胸肉,没有酱。她拍了一张发过去。沈亦欢回了一个暴怒的表情:“这也叫饭???你等着。”
五分钟后,沈亦欢出现在她工位旁边,手里端着一份从楼下食堂打的红烧排骨,往她桌上一放。
“吃了。”
“我有沙拉。”
“沙拉是草。人是吃肉的。”沈亦欢把筷子塞进她手里,“快吃,我看着你吃。”
迟非晚看着那碗红烧排骨。排骨烧得油亮,糖色均匀,撒了白芝麻,热气袅袅地往上冒,裹着八角桂皮的香气。她夹起一块放进嘴里,肉质酥烂,一咬就从骨头上脱下来。她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在大学的第三食堂,温观棋每次都会点红烧排骨。她坐在隔了三张桌子的斜对角,偷偷看他吃排骨的样子。他吃东西的时候很安静,不看手机,不东张西望,只是低着头,专注地、认真地对待每一块排骨。那时候她觉得他连吃饭都好看。现在想想,大概是排骨本身就很好吃。
“好吃吗?”沈亦欢问。
“还行。”
“还行就多吃点。”沈亦欢在她旁边坐下来,托着腮看她吃,目光专注得像在监工。
迟非晚被她看得有点发毛,筷子停了一下:“你不吃?”
“我吃过了。这碗是专门给你打的。”
“谢谢你。”
“谢什么,饭搭子就是干这个的。”沈亦欢挥挥手,然后拿出手机,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今日打卡成功。非晚吃了红烧排骨。”后面跟了一个勾的表情。
迟非晚看着那条消息,忽然觉得眼睛有点酸。她低下头继续吃排骨,把那股酸意和排骨一起咽下去。
她想,被人在乎的感觉是这样的。不是轰轰烈烈的,不是有人说“我爱你”或者“我永远陪着你”。而是一碗放在桌上还冒着热气的排骨。是手机里一个只有两个人的群。是你吃草的时候有人骂你,然后给你端来一碗肉。
这种感觉她以前不知道。她习惯了一个人吃饭。大学的时候一个人在食堂,工作了以后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点外卖,偶尔和白露出去吃一顿好的。她以为那就是正常的生活。她不觉得自己缺少什么。直到有人用最笨拙的方式告诉她——你值得被关心。你值得有人问你今天吃了什么。你值得有人在你吃草的时候冲过来给你加一碗肉。
午休的时候,沈亦欢拉着她去楼下的便利店买奶茶。两个人站在冰柜前面,沈亦欢在纠结买草莓味还是巧克力味,迟非晚靠在货架旁边等。
“非晚,你喝什么?”
“美式。”
“又是美式,”沈亦欢翻了个白眼,“你血管里流的是美式吧。”
迟非晚笑了一下。她以前其实不喝美式。以前她喝奶茶,喝果汁,喝白开水,什么都喝,就是不喝美式。后来有一次在图书馆的咖啡机买了一杯美式,苦得她差点吐出来,硬撑着喝完了。那之后她就开始喝美式了。不是因为喜欢,是因为习惯了那个味道。苦过之后舌根会有一点点回甘,像暗恋本身。
沈亦欢最终选了草莓味,又顺手拿了一瓶蜂蜜柚子茶塞给迟非晚:“今天别喝美式了,喝这个。甜的。好喝。”
迟非晚看着手里那瓶蜂蜜柚子茶,瓶身上印着一个笑脸。她拧开盖子喝了一口,很甜。甜得她眯了一下眼睛。她不习惯这么甜的东西,但她没有放下来,又喝了一口。沈亦欢在旁边心满意足地笑了,拉着她的胳膊往回走。她任由她拉着,在初秋微凉的风里,把一个笑容藏进了奶茶杯后面。
她们正在慢慢变成朋友——不是那种因为项目结束就会失联的同事,是那种会记挂彼此吃没吃午饭的朋友。这份记挂不再需要通过闻溪月和温观棋来完成。沈亦欢问她吃什么,沈亦欢给她打排骨,沈亦欢建那个只有两个人的群——所有这些都与温观棋无关,只与迟非晚有关。
下午三点左右,迟非晚正在做数据校验,桌上的座机响了。是温观棋。
“迟工,你来一下小会议室。数据模型有几个参数需要确认。”
“马上。”
她拿起笔记本和U盘,朝小会议室走去。推开门的时候,温观棋已经坐在里面了。他面前摊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旁边放着一杯美式——不用喝她也知道是不加糖不加奶的。小会议室不大,只有一张长条桌和四把椅子。百叶窗半拉着,阳光从缝隙里漏进来,在桌上画出一道道平行的明暗条纹。
“请坐。”他抬头看了她一眼。
迟非晚在他对面坐下,打开笔记本,插上U盘,调出数据模型。温观棋把几个有疑问的参数逐一提出来,她逐一解释。他的问题很精准,每一条都问到关键处;她的回答也很简洁,每一条都有据可查。两个人的对话像两把尺子在互相校准,没有多余的寒暄,没有浪费的字眼,节奏干脆利落。
问题过到一半,温观棋的手机屏幕亮了。他垂眼看了一眼,眉心微微皱了一下——不是不高兴的皱眉,是那种“在处理某件事之前需要先确认一下”的皱眉。然后他抬头,对迟非晚说:“稍等,我回个消息。”
他拿起手机,低头打字。小会议室里安静下来,只剩下空调出风口的呼呼声和他指尖敲击屏幕的轻微声响。迟非晚把目光移回自己的电脑屏幕上,手指在触摸板上滑动。她不是故意要看,但余光还是捕捉到了他脸上的变化——嘴角微微上翘,然后很快恢复原状。那个翘起的弧度很小很小,小到如果不是她一直在看他,根本不会注意到。但她注意到了。
她垂下眼,在键盘上敲了一个数字。那个数字是她刚刚校验过的,她确定是正确的。但她还是又敲了一遍,像是在确认什么。
他回完消息,放下手机,重新转向屏幕:“继续。”
“好。”她接着讲下一个参数,声音平稳,语速如常。他们在会议桌前对答如流,一句接一句,中间几乎没有停歇。迟非晚有时候会想,这大概是他们之间最默契的时刻——在数据的世界里,他们可以你来我往、平等对话,她可以说“我认为这个变量应该这样定义”,他可以回“我同意”或者“我不同意”,然后各自列出理由。在这种时刻,她不是那个躲在书架后面偷看他的女孩,他也不是那个让她心碎的源头。他们是两个专业人士,在做一件共同的事情。
讨论结束的时候,温观棋合上电脑,说了一句:“你的数据工作做得很扎实。”
迟非晚正在拔U盘,手指顿了一下。
“谢谢。”她说。
这是他在工作上第一次正面表扬她。不是因为礼貌,不是因为客套,是因为她的工作确实做得扎实。他从来不会说多余的客气话。他说的每一句评价都是基于事实的、客观的、不掺杂任何水分。所以这句话格外有分量。
她拿着笔记本和U盘走出小会议室,在走廊上走得很慢。她把那四个字放在舌尖上翻来覆去地念——“做得很扎实”。她知道这只是一句工作上的评价,和工作之外的一切没有任何关系。但她还是忍不住高兴了一下。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狂喜,而是一种很小很小的、藏在心底的、只有她自己知道的满足。
回到工位的时候,沈亦欢在群里发了一条消息:“刚看见你从小会议室出来,怎么了?温观棋找你麻烦了?”
迟非晚打了个“没有”,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他说我数据做得很扎实。”
沈亦欢秒回了一串感叹号,然后说:“那当然!你不看看是谁的师父!”
迟非晚看着那行字,笑了一下,把手机放在一边,继续做数据校验。那一整天,她都觉得指尖有点暖。
晚上下班,迟非晚和沈亦欢一起走到地铁站。沈亦欢又在说闻溪月——她下周三回来,说给大家带鲜花饼。说完之后沈亦欢忽然顿了一下,转头看迟非晚:“非晚,你会不会不高兴?我说溪月的事。”
“不会。”
“真的?”
“真的。”迟非晚看着前方地铁站入口明晃晃的灯光,声音很轻,但很肯定,“你的生活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溪月是你的好朋友,你应该提她。不用因为我就刻意避开。”
沈亦欢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撞了一下她的肩膀:“非晚,你真好。”
迟非晚笑了笑,没有说话。她没有告诉沈亦欢的是——每次听她提起闻溪月,她的心还是会轻轻抽一下。但那种抽痛已经从尖锐变得钝化了。以前是刀割,现在是像被什么东西轻轻碰了一下,不疼,只是有点酸。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就叫“放下”。她只知道,她没有以前那么害怕听到那个名字了。
周三来得很快。
迟非晚在工位上做周报的时候,听到了外面的动静。沈亦欢的声音最大,带着那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在走廊上就喊起来了:“溪月!这边!”
迟非晚没有站起来。她坐在工位上,手指在键盘上停了一拍,然后继续敲。办公室的百叶窗拉着,她看不到外面的情形。但她能听到。脚步声,笑声,塑料袋窸窸窣窣的声音。沈亦欢在喊“鲜花饼鲜花饼”,几个女同事围上去,叽叽喳喳地像一群看到投食的麻雀。
然后她听到一个声音。
“这是给你们的。这个是给观棋的——草莓味的,他不吃玫瑰味的。”
那个声音是温软的、明亮的,带着一点长途飞行之后的沙哑和掩盖不住的喜悦,像冬天早晨玻璃上结的第一层霜花,在阳光下迅速融化成一滴水。迟非晚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住了。她听过这个声音。便利店门口,闻溪月拎着塑料袋打电话,语气轻快地说“买好了,草莓味的”。现在那个声音就在几米之外的走廊上,隔着一面墙,隔着一扇百叶窗。
她低下头,继续敲键盘。敲了几个字,发现是乱码。她把乱码删掉,重新敲。键盘的声音很响,在安静的工位上格外清晰。她想用键盘的声音盖过外面的声音,但盖不过。
“观棋呢?”闻溪月的声音又响起来。
“在小会议室,我去叫他。”沈亦欢说。
迟非晚听到脚步声朝小会议室的方向去了。然后是敲门声,开门声,沈亦欢说“溪月来了”。然后是一阵短暂的沉默——大概是温观棋在收拾东西,或者只是站起来,朝门口走去。她闭上眼睛,脑海里自动浮现出那个画面。温观棋从会议室出来,看到走廊上的闻溪月。闻溪月手里拎着纸袋,头发被风吹乱了,脸上带着长途飞行后的疲惫,和见到他时藏不住的笑。她小跑过去,纸袋在手里晃来晃去。他接住她,接过纸袋,问累不累。她说不累。他揉她的头发,说骗人,眼睛都红了。
迟非晚睁开眼睛,把那个画面关掉。她端起桌上的美式喝了一口。咖啡已经凉了,苦味沉淀在杯底,浓得发涩。她还是咽下去了。
下午,沈亦欢在群里发了好几张鲜花饼的照片。饼皮层层起酥,内馅是紫红色的玫瑰花酱,表面烤得金黄,上面印着红色的小字——嘉华。然后发了一句:“溪月带的,给你留了两个,放你抽屉里了。”
迟非晚打开抽屉,果然有两个独立包装的鲜花饼。她把它们拿出来,放在桌上,看了一会儿。然后拆开一个,咬了一口。饼皮酥得掉渣,落在桌面上像碎金子。玫瑰花的香气在口腔里散开,甜而不腻。
她嚼着鲜花饼,忽然想起上次吃红糖糍粑的时候。也是沈亦欢给她带的。也是甜的。在这个项目里,她吃过沈亦欢给她的所有甜的东西——拿铁、糍粑、蜂蜜柚子茶、鲜花饼。沈亦欢好像在用这些甜食,一点一点地把她的味觉从美式的苦里拽出来。
她低头在群里回了一条:“好吃。替我谢谢溪月。”
沈亦欢秒回:“!!!你居然会说谢谢溪月!非晚你进步了!”
迟非晚没有再回复。她把剩下的半个鲜花饼吃完,把碎屑收拾干净,然后继续工作。她说“谢谢溪月”的时候没有任何犹豫。不是因为她在心里已经彻底和解了,而是因为她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礼貌。人家带了礼物,她要说谢谢。这是基本的教养,和她喜欢谁、嫉妒谁、放没放下,都没有关系。但沈亦欢说得对,她进步了。至少,她可以说出“溪月”两个字了。
那天晚上温观棋难得没有加班。六点不到,迟非晚就看到他收拾东西朝电梯走去,步伐比平时快一些。走的时候手里拎着一个纸袋——正是闻溪月带来的那个。鲜花的包装从袋口露出一角。她想,他今晚大概会和闻溪月一起吃饭,用那袋鲜花饼当甜点。他会问她云南的项目怎么样,她会说很多话,他听着,偶尔插一两句。然后他们会一起回家,回他们的家。
迟非晚收回目光,继续对着电脑。她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受。不是不难受,是那种难受已经变成了背景音——一直在,但不再影响她做任何事。她可以一边想着他今晚会和闻溪月一起吃饭,一边把数据透视表做得干干净净。这就是进步。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写字楼里的灯一盏接一盏地亮起来。迟非晚坐在工位上,面前是做完的数据报告和空了的咖啡杯。她打开微信,看到“今天非晚吃饭了吗”的群有新消息。沈亦欢发了一张照片——两个空的鲜花饼包装袋。配文:“你看看人家非晚,把我的鲜花饼全吃了。我舔袋子的份都没有。”
迟非晚看着那条消息,笑出了声。然后她站起来,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经过走廊的时候,她看到闻溪月在沈亦欢的工位上等她下班。她们大概约了一起吃晚饭。闻溪月坐在沈亦欢的椅子上,正低头玩手机,侧脸在屏幕的光里显得很柔和。她没有看到迟非晚。迟非晚也没有停下脚步。她只是从走廊上走过,和平时任何一个下班离开的同事一样。只是在经过茶水间的时候,她的脚步忽然停了一下。茶水间里的饮水机正在“咕噜咕噜”地冒气泡,那个声音让她觉得似曾相识,像是在很久以前的某一天,她也是这样端着空杯子站在门口,听到里面传来一个声音——
“回去给你带。草莓味的。”
那时候她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猛地攥了一下。而现在,她只是站了一秒,然后继续走。
电梯门打开,她走进去,按了一层。数字一格一格往下跳。她靠在电梯壁上,看着镜面不锈钢里映出的自己。表情平静,眼神淡淡,和任何一个刚下班的白领没有区别。她对着自己的倒影轻轻吐出一口气。然后从包里摸出一个独立包装的鲜花饼,是下午没舍得吃的那一个。她把包装拆开,咬了一口,在电梯里慢慢吃完。玫瑰花酱的味道很甜,碎屑掉在西装外套上,她低头拍掉。电梯到达一层,门打开,大堂的空气涌进来。她走出去,把包装纸扔进垃圾桶,推开了写字楼的旋转门。
夜风迎面扑来,她的头发被风吹乱了,抬手把碎发别到耳后。街灯刚刚亮起来,橘黄色的光铺在人行道上。她朝地铁站走去,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她想,如果有一天,有人问她“你后悔吗”——后悔用了两年暗恋一个不认识你的人,后悔在联谊会上没走完那十三步,后悔接下这个项目来到这个城市,后悔坐在他斜对面,每天都要面对他和他那个你永远比不上的爱人。
她的答案是:不后悔。
不是因为暗恋有什么好结果。是因为那两年是她生命里最鲜活的日子。她记得图书馆的阳光,记得操场的晚风,记得每一张画在速写本上的侧脸。她记得那些因为他而变得有意义的周三和周六,记得那支差点从指间滑落的黑色水笔,记得那碗被挑出来的香菜。这些记忆是她的,和温观棋无关,和闻溪月无关,只属于她一个人。它们构成了她青春里最私密的部分,不需要被人知道,不需要被人回应,不需要任何结果。而在这个项目里,在他斜对面坐着的那些日日夜夜里,她收获了职业生涯里最扎实的一段成长。她的数据模型得到了他的认可,不是作为“喜欢他的人”,而是作为“和他共事的专业人士”。她还收获了一个朋友。一个会在群里监督她吃饭的朋友。一个在知道了她的秘密之后,没有躲开、没有评判、而是握着她的手说“你值得一份光明正大的喜欢”的朋友。
所以不后悔。她不后悔这场盛大的、寂静的暗恋。也不后悔来到这个城市。更不后悔自己曾经那么喜欢过他。
因为喜欢过他的自己,变成了更好的人。
她仰头看天,城市的夜空看不到几颗星星,只有月亮,弯弯地挂在那里,很亮,也很远。像某个人。像某个永远够不到、但一直在那里发光的东西。
她收回目光,朝地铁站走去。高跟鞋敲在人行道上,发出清脆的、规律的声响。身后,写字楼的灯光渐次熄灭。身后,那个叫温观棋的人正走向另一个方向,手里拎着草莓味的鲜花饼,去接他爱了十五年的人。身后,秋天正在一寸一寸地加深。而迟非晚走在地铁站的方向,走在初秋微凉的晚风里,背挺得很直,嘴角挂着一抹极淡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