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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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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三天,林默把时间分成了三块。
上午去港区物流园,装模作样地打听马骏的下落。他问了几个老搬运工,问了龙腾物流的仓库管理员,甚至在物流园门口的早点摊上坐了半个小时,和摊主聊了聊“最近有没有见过一个瘦瘦的、脖子后面有块疤的人”。没有人见过。马骏已经很久没在物流园出现过了——他活着的时候也不怎么来这边,他最后的几年是在棋牌室和便利店门口度过的,不是在物流园。
但林默还是每天来。不是为了找到马骏——他知道马骏在哪。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答应过李秀兰。答应过的事要做到,不是为了守信——守信是对活人而言才有意义的词,他早在母亲病房里亲手杀死了自己最后一丝温度。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让她每天接他电话的时候能听到一点进展,哪怕那进展是假的。假的进展也是进展。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来说,有人帮她找儿子,本身就是一种安慰。
第二天下午他去了一趟批发市场。港区批发市场是镜海市最大的小商品集散地,从服装鞋帽到日用百货到建材五金,几百个档口挤在铁皮棚顶下,空气里永远弥漫着塑料制品的气味和装卸工的汗味。马骏的记忆告诉他,这里每天有上百万的现金在流动,大部分不走账,不开票,交易靠口头约定和现金结算。
林默在市场里逛了两个小时,什么也没买。他只是在观察——哪个档口的出货量最大,哪个批发商的仓库管理最松懈,哪家老板娘总是用计算器算账而不用电脑。他把这些信息全部存进大脑,和马骏记忆里的客户名单交叉比对。
走到市场最里面的时候,他看到一家档口前面围着一群人。挤进去一看,是一个中年男人倒在地上,脸色发紫,嘴角有白沫,旁边的人正在打急救电话。林默站在人群外围看了一会儿。那男人大概五十岁,穿着一件洗得发旧的老头衫,肚子很大——有脂肪肝的体态,脸色长期灰暗,大概率是心血管问题。周围的人七嘴八舌:“老周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就倒了。”“他压力太大了,今年生意不好做,亏了好多。”“这一倒,家里怎么办啊,他老婆没工作,儿子还在上学。”
林默想起老钱。老钱死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一个人倒下了,周围的人替他把后事想一遍,然后各回各家。没有人会想到这不是突发疾病。没有人会想到有人偷了他的时间。
急救车来了。担架把老周抬走。人群散了。档口的卷帘门哗啦一声拉下来,旁边摊位的老板帮忙锁了门。市场又恢复了刚才的嘈杂,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默转身离开。走出市场门口的时候,他掏出手机,打给李秀兰。
“阿姨,我今天又问了几个人,都说没见到他。但我找到了一个以前跟他一起跑过长途的司机,那人说马骏之前提过想去南方打工。也许他已经离开镜海了。如果能找到他在长途客运站的购票记录,也许能查出他去了哪个城市。”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平稳,甚至还带着一点恰到好处的温和。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李秀兰说:“你是个好人,小林。你不用每天都帮我找了,你也有自己的事。”
“没事,反正我也闲着。”
“明天你不用来了。”她说,“我打算回老家了。警察说会继续找,有消息通知我。我一个老太婆在这里也帮不上忙,还花住店的钱。骏骏要是回来了,他知道家里的电话。”
林默握着手机,没有说话。他知道马骏不会回来了。但他也知道,让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带着“儿子可能还在南方某个城市打工”的念头回到老家,比让她带着儿子的骨灰回老家要好一点。前者是等待,后者是终点。等待是可以活下去的,终点不行。
“那您路上小心。”他说,“到家给我打个电话。”
“好。你也要好好的。你妈妈要是知道你帮别人找妈妈,她一定很欣慰。”
林默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放进口袋,靠在批发市场门口的柱子上站了一会儿。下午的阳光斜照进来,把铁皮棚顶上的锈迹照成一片一片的暗红。他想起了母亲。她最后说的是“你身上怎么有血”,他回答的是“摔了一跤”。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对话。
他把这个念头从意识里推出去,推到他给刘国栋和老钱的记忆设置的同一个角落里。
第三天晚上,他和宋知意一起搬完了最后一车书。
新书店的招牌还没挂上去。旧书店的招牌——“往生书店”四个字——靠在新店门口的墙根下,还没来得及重新安装。宋知意站在店面中间,周围堆满了还没拆封的纸箱,封箱胶带在日光灯下反着光。她的头发用一支铅笔随意地盘在脑后,脸上蹭了好几道灰,手指上的墨水渍被胶带粘得更深了。
“总算搬完了。”她拍了拍手上的灰,环顾四周,露出一种疲惫但踏实的表情——像一个人终于把自己的废墟搬到了新的地址,虽然还是废墟,但至少是新的。
“明天开始整理书架。”她说,“你帮了我这么多,我请你吃饭。”
“不用。”
“不是客气。是真的想请。巷口那家牛肉面,十二块一碗,加蛋加两块。我请得起。”
林默看了她一眼。她的表情认真——那种在贫穷中仍然坚持要还人情债的认真。他知道如果拒绝,她会觉得欠着他,而欠着的感觉会影响这段关系的稳定性。他需要这段关系稳定。
“好。”
面馆在巷口,门面小到只能放下四张桌子,但牛肉汤的香味隔着半条巷子都能闻到。两人各点了一碗面。宋知意加了一个蛋,林默也加了一个。面端上来的时候热气腾腾的,宋知意把筷子在桌上顿齐,低头吃了一大口。
“你知道吗,”她边嚼边说,“这是我这两个月来第一次在外面吃饭。”
“一直在店里自己做?”
“自己做便宜。挂面,青菜,鸡蛋。三样东西可以吃一周。”
“所以你营养不良。”林默说。他说这话的语气和说“今天下雨”没有区别,不带关心,只是陈述事实。
宋知意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说得对。但我不是没钱——书店虽然不赚钱,但也不亏太多。我是懒。一个人吃饭没意思。”
“现在不是一个人了。”
她抬起头看他。他正在低头吃面,表情和往常一样——平静,淡漠,像在完成一个必要的动作。他夹起一筷子面,吹了吹,放进嘴里,嚼得不快不慢。动作流畅而精准,既没有饥饿者狼吞虎咽的贪婪,也没有美食家慢条斯理的享受。他只是把面当成燃料一样在补充。
“你这人真的很有意思。”她说。
“哪方面?”
“你说的话有时候很好听,但表情一点都没变。一般来说,说好话的人脸上会带笑,你没有。但又不是那种故意板着脸装酷——你是真的没表情。”
林默放下筷子。她说得对。他确实没表情。不是因为刻意控制——是他越来越不需要表情了。表情是用来传递情绪信号的,而他面对宋知意时不需要传递情绪,只需要管理她的情绪。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像手动挡和自动挡的区别。他在开一辆手动挡的车,每次换挡都要踩离合器,但踩离合器的动作本身没有表情。
“习惯了。”他说。
“习惯什么?”
“习惯不需要对人笑。”
宋知意没有追问。她把碗里的面吃完,喝了两口汤,然后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上的吊扇出神。
“我以前也想过去大公司上班。”她说,“中文系不好找工作,但可以去做文案、做编辑、做新媒体运营。我投过简历,面过试。有一次差一点就拿到offer了——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工资四千五,试用期三个月。面试官问我对他们公司有什么了解,我说我看过他们的广告,写得很好。其实我没看过——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就看了几篇软文。”
“然后呢?”
“然后面试官问我:你喜欢广告吗?我说:我喜欢写字。他说:我问的是广告。”她把筷子在桌上画了个圈,“我就知道没戏了。一个不能把‘写字’和‘广告’区分开的人,当不了广告文案。”
“你想写的是诗。”
“对。但诗不赚钱。”她的语气忽然变得认真起来,不是抱怨,而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就像在说“水往低处流”一样平淡,“我来墟沟之后想通了。我不是不想赚钱,我是赚不到钱的同时还想写诗。这是两个问题,不是一个。很多搞艺术的觉得自己穷是因为自己太纯粹,放不下身段去干俗气的工作。我不是——我是两个都不太擅长。写诗写不好,上班也上不好。只能开个没人来的书店,自己骗自己说是‘在坚持’。”
林默喝了一口面汤。汤已经凉了,表面凝了一层薄油。他说:“开店不是坚持。坚持是靠意志力扛着。开店是每天早上开门、晚上关门,不管有没有客人,都要把这八个小时坐完。这不叫坚持,这叫习惯。人是习惯的产物。你习惯了书店,书店就变成了你的一部分。那就不需要坚持了。”
宋知意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点意外。“你说话有时候不像学金融的。”
“学金融的应该怎么说话?”
“不知道。应该说‘投资回报率’、‘边际成本’、‘风险溢价’什么的。”
“你想听吗?”
“不想。”
“那我就不说了。”
她笑了。这次的笑和之前不一样——眼角先弯下来,然后嘴角跟着翘,但幅度比之前任何一次都大。不是客气,不是自嘲,是被人理解之后那种短暂的放松。“谢谢你帮我说服我自己。我一直觉得自己开书店是在逃避。你说这是习惯,听起来没那么丢人。”
吃完面,两人走回书店。宋知意站在未开张的新店门口,仰头看着空荡荡的门楣。
“你说招牌挂什么好?还叫往生?”
“往生不好。隔壁是殡葬店。往生听起来像殡葬店的分店。”林默说。
宋知意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看着地上那个旧招牌。木头上刻的四个字,“往生书店”,用金漆填过,但现在金漆已经剥落了大半,只剩一个模糊的轮廓。她把这四个字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
“那就不叫往生了。”她说,“叫‘未完成书店’。”
“什么意思?”
“我以前写诗,每一首都写不完。后来开书店,也开不好。我这辈子好像所有事情都处于未完成状态。以前觉得这是失败,现在想想,未完成说明还在进行中。没死,就还有下一行。”她看向他,“你觉得呢?”
“可以。”
“你就不能多说两个字吗?”
“可以。这个提议不错,能用。”
她翻了个白眼,弯腰去抱地上的纸箱。林默先她一步把箱子搬了起来。箱子里装着她从旧书店带过来的书——那些卖不出去的诗集,那些她自费印刷却只卖出五十本的《窗台上的下午》。纸张在纸箱里沉甸甸的,像一块墓碑。他把箱子搬进店里,放在还没组装的书架旁边。
“谢谢。”她说。
“不用谢。”
“你老是说不用谢。说多了就没诚意了。”
“说太多次谢谢也没诚意。”
她想了想,点头。“有道理。那我以后不说了。”
“好。”
“你看,你又说‘好’。”
“那我说什么?”
“你可以说‘行’。”
“行。”
宋知意站在空荡荡的店堂里,周围是还没拆封的纸箱和还没组装的书架,墙上刷着刚干透的白漆,日光灯管还没装上灯罩,光线刺眼而直接。她看着林默,林默也看着她。她知道他在看她,但没有像别的男人那样被发现了就移开视线。他就那么直接地看着她,眼神冷静,表情空白,像一个正在观察标本的生物学家。
“你以后还会来吗?”她问。
“会。”
“每天?”
“不一定。”
她点了点头,把铅笔从头发里抽出来,头发散下来落在肩上。她的头发比大学时期短了很多,发尾有些干枯分叉,长期营养不足的表现。她转身开始整理书架,背对着他。
“你不来的时候,我一个人在这里。”她说。不是抱怨,只是在陈述事实,和刚才说“诗不赚钱”时一模一样。
“你有你的诗集。”
“诗集不会帮我换灯泡。”
林默没有接话。他走到门口,把旧招牌靠在墙边,然后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正踮着脚把一本诗集放在书架最上面那格,手臂伸得笔直,袖子滑下来露出手腕——瘦得腕骨突出,但那几块墨水渍还在原来的位置,忠实地点缀着她的手指。
“明天我来换灯泡。”他说。
宋知意转过身,刚想说“不用”或者“谢谢”,但想起了刚才的对话,于是把话咽了回去。她只是笑了笑。这一次,连“行”都没说。